秦军大胜,六国震撼。
从前没怎么把秦国当回事的山东诸国,此时竟也不得不重新审视起来。
魏王暴跳如雷,据说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呕吐出一大口鲜血,当场昏厥。
魏国,危矣!咸阳城大躁三天三夜,酒肉敞开了吃,秦国虽然穷,但不吝啬,尤其对军士。
这也是秦军骁勇善战、死心塌地的根本原因。
嬴驷抬头望了望太阳,暖春将至,万物复苏,竟然连阳光也开始燥热起来。
不知何时,赢疾出现在他身后。
咸阳平乱、河西大捷,两次出色的抉择,让赢疾看见了君上的睿智善断。
“赢疾,你怎么来了,可是有事?”
赢疾拱手道:“君上,犀首昨夜光临魏国酒肆,今日便要离开秦国了。”
犀首?
嬴驷这才想起,秦国之内还有一位战国名士,险些要了自己性命的犀首公孙衍。
公孙衍极善佣兵,嬴驷曾在菏泽管道领略过他的用兵之道。
实际上,这场河西之战是公孙衍所打,也是大胜,公孙衍还因此获封秦国大良造。
可嬴驷却改变了历史,大胆启用赵云。
“犀首截杀寡人,寡人不怪罪他,还拉拢他来秦国,这期间,以国礼待之,可这犀首,又为何离开呢?”
嬴驷满脸疑惑。
赢疾露出了笑容:“犀首有志向,他无时无刻不再想用自己的方法结束这乱世。”
志向?
合纵吗?
历史上,公孙衍确实是因为张仪来到秦国才离开的,因为两个人都是十分有名的纵横家。
张仪宣扬横强,公孙衍主张合纵。
一山不容二虎,犀首看出秦君喜欢张仪,知道自己的理想无法实现,也就识趣的离开了。
“犀首离开秦国,会在何处安身立命?”
“魏国!”
赢疾斩钉截铁的回答。
两个人回到宫殿之内,一跪一坐,嬴驷一愣道:“天下诸侯四起,你怎么知道犀首一定会去魏国?”
“属下派人监视犀首的一举一动,发现他昨夜去了魏国酒肆,和一魏国重要人物相谈甚欢。”
嬴驷毫不惊讶的看着赢疾:“可是魏国公子嗣?”
魏嗣,又名魏赫。
此人将会在魏惠王死后承天顺位,成为魏国的第四代君主,也就是历史上的魏襄王。
魏襄王有雄才大略,至少在《大秦帝国之纵横》这部电视剧里,比他那糊涂老爹强多了。
赢疾抬起头,瞪大了眸子:“君上如何知晓的?”
“猜的!”
“—――”猜的最近君上猜测有些准啊,确切的说从大婚之日被刺杀之后就从没猜错过。
“那君上,犀首离开,秦国如何应对?”
“你的意见呢?”
“犀首不为秦国效命,他日必成为秦国大敌,君上若放他离开,等同于放虎归山。”
“你是想斩草除根?”
嬴驷心头掠过一抹冷意,说实话他十分不愿意和历史伟人为敌,那样会被人唾骂。
这是个英才辈出的时代!但嬴驷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屠戮那些不知死活的敌人。
公孙衍离开秦国之后,游走诸国,宣扬自己的合纵思想,到头来竟来了个五国攻秦。
可杀了犀首,就能避免这种事?
显然不太可能!犀首成名已久,列国扬名,若是死在秦国,暴秦的名号就是想甩都甩不掉。
到时秦国寒了天下世子的心,又怎么会知道会不会以为公孙衍复仇“君上,暗下杀手,非君子所为,可若是不杀公孙先生”嬴驷摇了摇头:“不,寡人不杀他,寡人放他离开,这是个机会,让公孙衍身败名裂的机会。”
看来君上心中早有打算。
这样一想,赢疾的心中便是舒坦多了。
“犀首何时离开?”
“明日启程!”
“本来寡人该去送送他的,毕竟是寡人的偶像”赢疾摸着脑袋:“君上,这‘偶像’为何意?”
“没什么没什么,我随口瞎说的,公孙先生要走便走吧,通知下去,任何人不得加以阻拦。”
“是!”
嬴驷又计算了一下时间,似乎张仪快要来了。
“炊饼喽,炊饼!”
“来看看喽,臭豆腐,十里飘香的臭豆腐!”
“酒水,酒水!”
熙熙攘攘的咸阳城街市,穿着粗布麻衣的秦国百姓正在采购着自己需要的东西。
说来也奇怪,秦国人有点没心没肺。
不管外面如何生灵涂炭,可是这咸阳城,就像是与世隔绝一般,百姓该过日子还是过日子,似乎一点不受影响。
不过毕竟是战国,街头上很少看到油光水嫩的家伙,各个面黄肌瘦。
就连那未出阁的黄花闺女,也是一脸黑乎乎的。
公孙衍牵着马,走在咸阳城街头,感慨万千。
曾几何时,咸阳城还不曾有这样的盛景,可商鞅变法短短几年,便天翻地覆。
商鞅是魏国人,自己也是魏国人。
天下名士,无不以在魏国求学几年为傲,可为什么大把大把的人才,流入了秦国?
这穷乡僻壤的西隅之地,又如何留得住人?
在秦国居住的这段日子,公孙衍深入了解了秦人的生活,以及他们的秉性。
秦人好客,秦人热心肠!就好比当时秦王诚心邀请自己入秦,也是以学生的姿态,可是魏王便不然,高高在上,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到头来怎样?
魏国辉煌不在,一日不如一日!“唉!”
公孙衍长吁短叹。
魏王昏庸,他又何尝不想为自己的母国效力,昨日与魏嗣交谈,察觉此人心思缜密,或可魏王。
回到魏国之后,他一定想进办法,劝诫魏王改立公子嗣为太子!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什么忠心耿耿,能有命重要?
一个昏聩的主子,会让一个国家都跟着遭殃。
百感交集的公孙衍出了咸阳城城门,一身黑衣干脆利落的翻身上马。
若是明眼人,便可察觉他的武功底子十分夯实。
催马前行,脚步很急促,却见一辆马马车驶入咸阳城,车上坐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有些书生的儒酸臭气。
两人相视一笑,拱手行礼
从前没怎么把秦国当回事的山东诸国,此时竟也不得不重新审视起来。
魏王暴跳如雷,据说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呕吐出一大口鲜血,当场昏厥。
魏国,危矣!咸阳城大躁三天三夜,酒肉敞开了吃,秦国虽然穷,但不吝啬,尤其对军士。
这也是秦军骁勇善战、死心塌地的根本原因。
嬴驷抬头望了望太阳,暖春将至,万物复苏,竟然连阳光也开始燥热起来。
不知何时,赢疾出现在他身后。
咸阳平乱、河西大捷,两次出色的抉择,让赢疾看见了君上的睿智善断。
“赢疾,你怎么来了,可是有事?”
赢疾拱手道:“君上,犀首昨夜光临魏国酒肆,今日便要离开秦国了。”
犀首?
嬴驷这才想起,秦国之内还有一位战国名士,险些要了自己性命的犀首公孙衍。
公孙衍极善佣兵,嬴驷曾在菏泽管道领略过他的用兵之道。
实际上,这场河西之战是公孙衍所打,也是大胜,公孙衍还因此获封秦国大良造。
可嬴驷却改变了历史,大胆启用赵云。
“犀首截杀寡人,寡人不怪罪他,还拉拢他来秦国,这期间,以国礼待之,可这犀首,又为何离开呢?”
嬴驷满脸疑惑。
赢疾露出了笑容:“犀首有志向,他无时无刻不再想用自己的方法结束这乱世。”
志向?
合纵吗?
历史上,公孙衍确实是因为张仪来到秦国才离开的,因为两个人都是十分有名的纵横家。
张仪宣扬横强,公孙衍主张合纵。
一山不容二虎,犀首看出秦君喜欢张仪,知道自己的理想无法实现,也就识趣的离开了。
“犀首离开秦国,会在何处安身立命?”
“魏国!”
赢疾斩钉截铁的回答。
两个人回到宫殿之内,一跪一坐,嬴驷一愣道:“天下诸侯四起,你怎么知道犀首一定会去魏国?”
“属下派人监视犀首的一举一动,发现他昨夜去了魏国酒肆,和一魏国重要人物相谈甚欢。”
嬴驷毫不惊讶的看着赢疾:“可是魏国公子嗣?”
魏嗣,又名魏赫。
此人将会在魏惠王死后承天顺位,成为魏国的第四代君主,也就是历史上的魏襄王。
魏襄王有雄才大略,至少在《大秦帝国之纵横》这部电视剧里,比他那糊涂老爹强多了。
赢疾抬起头,瞪大了眸子:“君上如何知晓的?”
“猜的!”
“—――”猜的最近君上猜测有些准啊,确切的说从大婚之日被刺杀之后就从没猜错过。
“那君上,犀首离开,秦国如何应对?”
“你的意见呢?”
“犀首不为秦国效命,他日必成为秦国大敌,君上若放他离开,等同于放虎归山。”
“你是想斩草除根?”
嬴驷心头掠过一抹冷意,说实话他十分不愿意和历史伟人为敌,那样会被人唾骂。
这是个英才辈出的时代!但嬴驷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屠戮那些不知死活的敌人。
公孙衍离开秦国之后,游走诸国,宣扬自己的合纵思想,到头来竟来了个五国攻秦。
可杀了犀首,就能避免这种事?
显然不太可能!犀首成名已久,列国扬名,若是死在秦国,暴秦的名号就是想甩都甩不掉。
到时秦国寒了天下世子的心,又怎么会知道会不会以为公孙衍复仇“君上,暗下杀手,非君子所为,可若是不杀公孙先生”嬴驷摇了摇头:“不,寡人不杀他,寡人放他离开,这是个机会,让公孙衍身败名裂的机会。”
看来君上心中早有打算。
这样一想,赢疾的心中便是舒坦多了。
“犀首何时离开?”
“明日启程!”
“本来寡人该去送送他的,毕竟是寡人的偶像”赢疾摸着脑袋:“君上,这‘偶像’为何意?”
“没什么没什么,我随口瞎说的,公孙先生要走便走吧,通知下去,任何人不得加以阻拦。”
“是!”
嬴驷又计算了一下时间,似乎张仪快要来了。
“炊饼喽,炊饼!”
“来看看喽,臭豆腐,十里飘香的臭豆腐!”
“酒水,酒水!”
熙熙攘攘的咸阳城街市,穿着粗布麻衣的秦国百姓正在采购着自己需要的东西。
说来也奇怪,秦国人有点没心没肺。
不管外面如何生灵涂炭,可是这咸阳城,就像是与世隔绝一般,百姓该过日子还是过日子,似乎一点不受影响。
不过毕竟是战国,街头上很少看到油光水嫩的家伙,各个面黄肌瘦。
就连那未出阁的黄花闺女,也是一脸黑乎乎的。
公孙衍牵着马,走在咸阳城街头,感慨万千。
曾几何时,咸阳城还不曾有这样的盛景,可商鞅变法短短几年,便天翻地覆。
商鞅是魏国人,自己也是魏国人。
天下名士,无不以在魏国求学几年为傲,可为什么大把大把的人才,流入了秦国?
这穷乡僻壤的西隅之地,又如何留得住人?
在秦国居住的这段日子,公孙衍深入了解了秦人的生活,以及他们的秉性。
秦人好客,秦人热心肠!就好比当时秦王诚心邀请自己入秦,也是以学生的姿态,可是魏王便不然,高高在上,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到头来怎样?
魏国辉煌不在,一日不如一日!“唉!”
公孙衍长吁短叹。
魏王昏庸,他又何尝不想为自己的母国效力,昨日与魏嗣交谈,察觉此人心思缜密,或可魏王。
回到魏国之后,他一定想进办法,劝诫魏王改立公子嗣为太子!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什么忠心耿耿,能有命重要?
一个昏聩的主子,会让一个国家都跟着遭殃。
百感交集的公孙衍出了咸阳城城门,一身黑衣干脆利落的翻身上马。
若是明眼人,便可察觉他的武功底子十分夯实。
催马前行,脚步很急促,却见一辆马马车驶入咸阳城,车上坐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有些书生的儒酸臭气。
两人相视一笑,拱手行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