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组合的姐弟两个,似乎忘记了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当时人,苟变。
    有句话怎么说的,断人前程,不共戴天。苟变在卫国的前程是彻底葬送了,问题出在他的身身上,至于路姬的错失不过是一个诱因罢了。
    当将军的苟变拥有百战悍将的戾气,让人望而生畏;可是做醉鬼的苟变,就是一只会笑的老虎,还是吃草的大喵。谁都知道苟变很强,可谁也不会怕他。纵然他整日在酒肆里放纵大骂,也没有人觉得他会对人有任何的威胁。可这次不同了,他将彻底被国君遗忘。
    如果苟变是一个拥有强大灵魂的强者,谁都要担心他气急败坏之下的迁怒。如果苟变是像他的一个前辈吴起一样的性格的话,恐怕酒肆的老板娘路姬逃不掉,连带着边子白,甚至一起看热闹的都要遭殃。
    毕竟吴起为了当官,连杀妻儿这种事都做得出来,他为仕途,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呢?
    翌日,清晨,边子白偷偷地在酒肆内,就这门缝的一点缝隙观察宿醉的苟变,曾经的‘苟将军’手脚摊开,仰面朝天呼呼大睡,呼噜打得震天响。边子白吞了一口口水,一动不敢动,他在昨晚临睡前忽然想到,芶家因为家族的产业在朝歌城,不敢用过激手段对付酒肆。可苟变不一样,这是一个被剥夺了所有希望的倒霉蛋。
    世界上有比一无所有的倒霉蛋更让人担忧的吗?
    恐怕真没有。
    尤其是这个倒霉蛋还是一个拳打帝丘城的武夫,当然这里说的是苟变有这样的实力,可他真没有做出过如此荒诞的事情来。苟变真要是帝丘城内的‘净街虎’,‘城南一害’之类的名声,就算是芶家下死力气,也不可能让苟变成为士族之中的一员。
    能够因为两个鸡蛋被国君革除的家伙,芶家实际上在帝丘城也算不上什么显贵。可对于酒肆的主人路姬来说,却是庞然大物。这个道理也同样适用于边子白。
    边子白苦思良策,都没有找到很好的解决办法,给钱?他没有,路姬也没有;美色?这个路姬有,可是她不愿意;给权?他也想要啊!成为权贵阶层多舒心啊!再说了,如果边子白是权贵,他会在意芶家的敌意吗?
    “哎吖……”
    露水干透,日上三竿的时候,苟变打着哈欠从草席上坐了起来。他还不知道自己昨天晚上醉死过去的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四处踅摸了一阵,抓起昨日路姬盖在他脑袋上的襦裙,放在眼前,随后眼珠子都瞪大了两圈,随即将头埋在襦裙之中深吸一口,妥妥的变态猥琐大叔的形象。
    躲在门背后偷看的边子白吃惊的就差用脑袋撞门板了,这……尼玛是卫国将来的国防大闸?名将之姿?
    举止下作无比,也就比半夜里在女生宿舍阳台偷内衣的大叔稍微强那么一丁点,这等形象,说出去谁信啊!
    苟变似乎想起了这条襦裙的主人,心情顿时好了起来。唯独可惜的是襦裙上传来的皂角味似乎在告诉他,这不是原味的!靠着鼻子闻美人香,终究无法果腹。苟变小心翼翼的将襦裙收了起来,贴身塞进一个月没有洗过的氅衣里,这条襦裙恐怕就算是漂洗十次,路姬也不会再要了。自从边子白认识苟变以来,他好像还从来没有换过衣服。按照这些日子打交道和观察,边子白深知苟变是不会在意旁人的眼光的人。这时候发呆,应该是肚子饿了,就见苟变随后摸着肚子,一阵嘀咕,突然鼻子耸动了几下,嘴角开心的笑起来:“路姬,我昨天又梦到你了,你看我手上还有你的襦裙,快开门迎客。”
    苟变是武夫,他的六识可要比旁人强的多,微弱的声音都能分辨,更何况边子白在门后躲了大半天,还闹出了老鼠饥荒的动静,能逃得过他的耳朵?
    “小白,快开门,大生意来了。”
    苟变忘记了昨日的醉酒,也忘记了在酒肆的欠账,甚至忘记了一切,仿佛他的每一天都是不一样的,每一天都是从零开始。
    随后没轻没重的拍门声一声响过一声。
    明知道躲不过去,边子白牙一咬,心一横,拔掉了门栓打开了酒肆的临街门板。古时候的人,说七尺大汉,说明一个男人伟岸。边子白的身高并不矮,可惜面对的是一个八尺多高的莽汉,也只能是仰着头说话了。
    平日里,边子白也在路姬不在的时候帮忙沽酒,他在柜台后面打开了一个酒缸,舀了一勺美酒倒入酒碗之中,递给了苟变。
    纵然是已经成为酒鬼队伍中的一员,苟变也有点傻眼,大清早的就吃酒,脑袋还是晕沉沉的,能好吗?
    苟变低头看着碗中的水酒,绝对没有注水的好酒,而且还是酒瓮最上面的酒,没有一丝浑浊。可是他总有种不太对劲的感觉:“小白,大早上的某肚子里空荡荡的,喝酒好吗?”
    “‘将军’有所不知,这叫还魂酒。”
    苟变眼前一亮,激动道:“此话怎讲?”
    “‘昨日醉死,酣睡一夜,待睡醒之后将军是否感觉口干舌燥浑身酸痛?加上宿醉之后脑袋晕沉,反应迟钝,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了。”边子白往前凑了凑,伸出食指往下指了指:“犹如去地府黄泉走了一遭,此时喝水吃饭都解决不了身体的不适,唯有一碗还魂酒,荡起万丈豪情。”
    苟变点头如捣蒜,这种感觉不正是此时此刻身体的反应吗?怎么会有错?“这么说喝酒好?”
    边子白鼓励地点头道:“没错。”
    苟变还是有点怀疑,看一眼边子白,再看一眼酒碗,似乎不太情愿地将碗口举到嘴边吸溜了一口,啧啧感受酒香在口中的回味,忽然愣住了,似乎头不痛了,身体又一次轻灵了起来,惊奇道:“真的有用。”
    说完,苟变大嘴贴着酒碗咕咚咕咚地将一碗水酒干了,伸手抹了一把嘴角的残酒,豪爽道:“好胆,好气魄,好一个还魂酒!”
    说话间,苟变再一次将酒碗拍到了边子白的面前,高声道:“再来一碗。”
    边子白一脸黑线,他倒是真的想一直将苟变灌醉下去,然后让他永远不知道昨天发生的事。可是……酒钱算谁的?
    粮食种植、酵母、工艺都很落后的战国时代。酒这种集合三种不容易获得的自然馈赠,加上从业者固步自封的技术封锁,让酒价一直出奇的高昂。就像是路姬卖酒掺水,并不是说她开黑店坑人,以次充好。其实城里的酒肆有一家算一家,都是以水兑酒,不然那家酒肆都开不下去。这还是在卫国,齐国的奸商甚至往水里面掺酒,一样当酒卖。
    所以,让苟变永远处在酒神的祝福之中,醉生梦死,是不可能的。
    边子白按住了要发飙的苟变,好在这家伙只是气势很足,最后……也就不了了之的主:“‘将军’小子有好消息和坏消息,都和你有关,你要听一下吗?不过在此之前你要回答我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很简单,一两句话就足矣。”
    “某总觉得你小子在给我下套。”苟变语气不善,可随后又咧嘴笑起来:“不过苟某人可不是什么将军,不过是城守司马,也就是卫国,管百几百号人的小军都敢称将军。听说魏国的常备武卒就有二十多万人。河西之战几十万大军交战,那才是将军该有的舞台的啊!可在卫国呢?军官还要去乡下收税,算是哪门子的将军?”
    “为什么你不去魏国,甚至南下楚国去试一试运气呢?说不定真的能够成为威风凛凛的大将军。还有秦国,听说去关东士族去秦国的都获得了士大夫的身份,爵位随取,容易的很。”边子白顺着苟变的话往下引导。
    苟变不屑地挑眉道:“秦国是叫花子,至于……魏国?他们只会将卫人当成附庸,怎么可能被重用?至于楚国,吴起够厉害了吧!他在楚国为楚悼王执行变法,最后楚国强大了,可最后得罪了楚国的贵族,楚悼王一死,就想着要谋害他。可吴起这老小子坏啊!竟然扑在楚悼王的尸体上,任由楚国贵族射杀。”
    “楚国的法律好像有一条:毁坏王尸,不论贵贱,罪三族。谋害吴起的70多个楚国的家族都因此遭殃了。”让苟变诧异的是,边子白竟然听说过吴起,还有楚国之乱。
    “匹夫在临死之时拉一个人垫背,就不错了。可吴起一下子拉了楚国70多个大家族垫背,这份毒辣,真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某不过是中人之姿,去楚国,会被吞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的。”苟变最大的优点或许根本就不是他的武力,也不是他统帅练兵的能力,而是他有自知之明。其中还不乏楚王公族的顶级大贵族。这是一个对自己都狠到极致的人啊!想到此处,边子白如坠冰窟,周遭都冷冰冰的,仿佛哪些孤魂野鬼在他身旁飘荡。
    而故事不仅仅如此,还引出了另外一个故事,墨者守义,为了一个义字,墨家的精锐180多人都决心在楚国赴死。导致墨家从此一蹶不振,退出最强大的学派之列。
    可以说坚持赴死的墨家巨子孟胜是墨家的罪人,同时也是墨家最大的宣传者,没有180人的慷慨赴死,墨家的义理也不会响彻神州。
    边子白微微叹了一口气,他觉得说服苟变似乎困难了不少。
    显然,从苟变的话里不难听出,这家伙对在他国出仕没有多少认同感。有种守家犬的愚忠。
    边子白装作真诚地看着苟变,语气真切道:“你有什么理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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