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世秀一家五口搬家了。
    搬家的过程比较辛苦,由母豹一只只的叼着金世秀和他的三个小姐姐来回奔走。
    新家距离原先的壁穴有三里地远。
    身为一家之中唯一的雄性,金世秀是第一个被母豹叼到新家的幼崽。
    趁着母豹折返回到旧穴里去叼他三个小姐姐过来之际,金世秀趴在新家门口朝外面眺望。
    依旧是丛林。
    所不同的是从岩壁间的凹穴搬到了一块大石头后的隐蔽洞窟里。
    透过茂盛的树丛,金世秀看到了几只野鸡在啄食,五颜六色的羽毛鲜艳夺目。
    金世秀迈动自己的小短腿,走出了新家。
    正在大石头上晒暖的一只麻雀叽叽喳喳展翅飞走了。
    麻雀的叫声吸引了野鸡的注意,顺着声音看过来,一只幼豹出现在它们的视野里。
    “咕咕~”
    野鸡警惕的看着金世秀,抬起的一只鸡爪始终没有放下,金鸡独立的它们做好了随时扑棱起飞的准备。
    金世秀看着警惕的野鸡,他张嘴叫了一嗓子,“喵~”
    野鸡顿时振翅扑棱而起,咕咕咕咕的钻进树丛深处不见了踪影。
    “三只野鸡因你而产生了恐惧之心,恭喜获得化形时间:3秒,累计剩余化形时间:5分39秒。”
    才两天就积攒了5分多钟的化形时间,金世秀得意的张了张嘴巴。
    母豹叼着一只幼崽走着猫步轻盈跳跃而来,刚到附近她就瞧见了独自外出的金世秀。
    出于护犊子的心理,母豹走到金世秀身边,松开叼着闺女的嘴,用脑袋拱了拱金世秀的小脑袋。
    “喵~”
    金世秀看着自己的大姐和麻麻,他觉得特别温馨。
    一家子在一起最重要,不管是人类还是野兽。
    金世秀知道,在成年以后,母豹会将子女们全部驱逐出自己的势力范围,让它们各自外出存活。
    可那也是一两年后的事情。
    至少现在,一家五口其乐融融,安安全全的活着最重要。
    金世秀看着母豹再次离开的背影,用自己的小脑袋拱了拱大姐的肚子。
    小母豹张嘴轻轻咬了咬弟弟的耳朵,姐弟俩玩的不亦乐乎。
    来回四趟终于把子女全部转移到新家的母豹纵身一跃就外出觅食去了。
    金世秀看着兜转玩耍的三个小姐姐,他觉得自己可以变个戏法逗弄她们一下。
    姐姐们,我给你们变个戏法。
    “喵~”
    “化形为母豹,十秒钟。”
    “恭喜,化形母豹成功。”
    然后,一只身长两米的大型母豹出现了三只小幼豹的眼前。
    “喵~”
    金世秀的三个小姐姐看着这只陌生的大母豹,吓得叫了起来。
    “三只小母豹因为你而产生了害怕之心,恭喜获得化形时间:3秒,累计剩余化形时间:5分32秒。”
    “两只蝉…”
    “一只蝴蝶…”
    “三只松鼠…”
    日落时分,天气渐暗。
    外出辛劳了一天的母豹拖着疲惫的身躯归来,这一次,她没有带回任何食物。
    往常回来,母豹总会和金世秀他们互动一下,而今天,母豹径直走回了大石后面的洞窟趴伏了下来,无精打采。
    细心的金世秀嗅到了鲜血的腥味,他眼尖,看到了母豹后腿上多了一道狰狞的伤疤。
    野外生存的动物们命运多舛,一切各凭本事,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规则在这里被佐证的淋漓尽致。
    身处食物链顶端的豹子也会有负伤甚至死亡的命运。毕竟,同处在食物链最顶端的动物不止豹子一种。
    豺狼虎狮,象鬣獾熊都处在食物链的顶端。
    它们彼此之间为了猎物和领地互相厮杀极为平常。
    看着后大腿不断抽搐的母豹,金世秀莫名的心疼。
    不管人类还是动物,有一点是一定共通的,舔犊之情,尽皆有之。
    被母豹哺育了半个多月的金世秀即便再铁石心肠也不可能坐视母豹负伤而置之不理。
    若自己只是一只幼豹也就罢了,可自己尚有身为人时的记忆。这些记忆告诉金世秀,一定要呵护孝敬自己的母亲。
    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事总是让人追悔不已,所以,趁着父母健在,而自己又力所能及,就一定要为他们做点什么。
    哪怕母亲是一只母豹!
    金世秀迈着自己的短腿走到母豹身后,伸出自己的小舌头舔了舔母豹负伤的伤口。
    豹子的唾液有可以入药的成分,这一点,金世秀是知道的。
    腥臭的伤口舔上去会让金世秀莫名的恶心,但是他强自忍住了。
    古人有为父吸疮以示孝的举动,金世秀自问自己并不比任何人的孝心差。
    母豹却用脑袋轻轻拱开了儿子,自己用舌头舔了起来。
    每舔一下,金世秀都能看到母豹仰止不住的身体震颤。
    三个小姐姐玩累了,也饿了,纷纷朝母豹身下嗅着找奶吃。
    金世秀莫名的心疼和心酸。
    和人类一样,任何一种哺乳动物都是伟大的。
    做为家中的独子,金世秀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
    自己还有5分多钟的化形时间,帮母豹复仇不太现实,毕竟连凶手是谁都不知道。
    但化形为一种猛兽去捕猎应该可以?
    做为非著名动物学家,金世秀也过过不少风餐露宿饮毛茹血的日子。在深山老林里研究动物的时候,饿极了什么都得吃。
    野外生存之道就是细心,小心,不要脸。
    要脸的人在野外待久了也会不要脸的。
    金世秀用小脑袋拱了拱母豹的下巴,然后他走出洞窟,看着外面昏暗的天空,他毅然迈出了自己的小短腿。
    只有五分多钟的化形时间,能省则省。
    得益于豹子竖形可自由涨缩的瞳孔,金世秀在夜间的视力和白日差别不大。
    唯一的遗憾就是自己太过年幼。
    才两三周大的幼豹,是不可能外出觅食的,这样做的基本都成为其他动物的腹中餐,吃奶睡觉和玩耍才是它们的日常生活。
    夜间林中多危险。
    金世秀必须要小心翼翼的。
    他再傻大胆和有孝心也不敢轻易置身自己于豹穴太远的地方,更遑论他如今只有两条小短腿了。
    想走远都不现实。
    不远处的树上有几只在欣赏落日最后余晖的猴子,金世秀移开目光,自己不会爬树,看了也白看。
    树丛中有几只野兔在吃草,金世秀立即停下脚步。
    相对于山羊,猴子这种食物,金世秀肯定更愿意把兔子当食物。
    这是他身为人时的记忆和经历决定的。
    再者,捕杀一只兔子的难度要远远小于捕杀羊类,猴类和其他大型动物。
    其实最主要的是金世秀没有捕猎经验,他怕吼不住…
    金世秀双眼紧紧盯着竖起耳朵警惕不减的野兔,目测和心算了一下大概的间距,五米左右。
    还好,不远不近。
    那么,化形成什么呢?
    神龙?
    金世秀立即给否决了,这会儿不是秀身材,赚化形时间的时候。再说了,五爪金龙抓兔子?
    金世秀总感觉自己在堕落。
    还是老虎吧。
    林中之王的称呼不是盖的,不论身材,耐力,咬力还是金世秀个人崇拜。
    他都想化身为老虎威风一把。
    小时候看《人与自然》,金世秀最崇拜的陆上猛兽就是老虎。
    长的帅不说,还威风凛凛的。
    打定主意后,金世秀默念道:“我要化形为成年老虎,一分钟。”
    “恭喜!化形成年老虎成功!剩余化形时间:4分56秒。”
    金世秀看着自己强有力的四肢和锋利的虎牙,顿时仰止不住的嘶吼了一声…
    “吼~”
    王者吼,百兽惊。
    野兔顿时蹬腿就跑,无数远近准备入眠的动物惊起而动。
    “三只兔子因你而产生了恐惧之心,恭喜获得化形时间:3秒,累计剩余化形时间:4分59秒。”
    “十六只猴子…”
    “四只豹子…”
    “二十九只麻雀…”
    “三只松鼠…”
    “一只老虎…”
    ……
    金世秀用虎爪一拍脑袋,坏菜,忘了这会儿正在觅食呢。
    四肢齐动,金世秀蹿了出去。
    野兔们已经四散跑开,金世秀只盯着其中一只穷追不舍。
    还好,这一次金世秀运气不错,茂密的树丛阻碍了野兔的逃窜速度和视线,不大一会他就追上并一嘴咬住了野兔的脖颈。
    没敢用劲,生怕咬死了。
    喝鲜血,吃生肉的生活金世秀还打算再适应适应…
    不管其他动物的警觉和动作,金世秀咬着不断蹬腿挣扎的野兔折身返回豹穴。
    刚才的虎啸让负伤的母豹瞬间警觉起身,双眼之中竖着的黄色瞳孔急剧的收缩着。
    这一片是她的地盘,她必须警惕,一旦发现老虎的身影就必须出面驱逐它。
    不然,一旦被老虎发现自己刚搬来的新家,几只幼崽都有丧命的危机。
    一只健壮的成年老虎嘴里咬着一只野兔小跑了过来,母豹用尾巴一甩,将三个女儿藏身洞窟深处,自己只身呲牙伺机而动。
    老虎接近了,母豹开始低吼。
    “呼~”
    老虎不听,依旧在接近。
    和一头成年老虎撕咬,即便状态最佳时候的自己也没有多少胜算,更遑论此时自己后腿负伤。但母豹没得选择,为了幼崽,为了领地,她必须挺身而出,哪怕战败被咬死!
    就在母豹正准备蹿出去的时候…
    老虎不见了。
    差不多和兔子一般大的自己的儿子正在用小嘴咬着一只野兔…
    母豹有些迷惑。
    眼花了?
    就在此时,远处有人声响起。
    “就是这边!”
    “快!虎啸就是这边!可不能让它再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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