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蝙蝠,想死还是想活?”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呢,老蝙蝠心里自然是想活的,脱口而出道。
“想活!想活!”
“好,你的命我就暂且收下了。”
“是!是!是!”
老蝙蝠头如捣蒜,连忙开始表忠心。
“您以后指东,属下一定不会往西!”
李杰低头瞥了老蝙蝠一眼,对方虽然说得好听,但他可不会轻易相信,反正对方已经落在了自己的手上,未来有的是时间慢慢调教。
“传武!”
“有!”
朱传武听到大哥的喊声,立马小跑进了厢房。
李杰伸手指了指邋邋遢遢的老蝙蝠,朝着传武嘱咐道:“将他带到澡堂子,好好洗漱一下,换身衣服,然后再带他来见我。”
“是!”
旋即,朱传武转身朝着外面喊道。
“马维!王刚!进来一下!”
处理完老蝙蝠,李杰又去了一趟后院的校场,还未走近便听到里面传来一阵阵清脆的枪声,穿过门廊走入校场一瞧,果不其然,里面练枪的人正是大金粒。
“老大?”
大金粒看到李杰的身影,立马放下手中的步枪。
李杰看了一眼百步之外的靶子,不由暗自点了点头,大金粒这小子的天赋虽然不如传武,但在训练的刻苦程度上,却是丝毫不弱于传武。
这不,别人在庆祝,在喝酒,他却在训练场上苦练。
下属如此努力,作为上级怎么能不夸奖一下。
“不错,你小子进步不小啊。”
大金粒憨乎乎一笑,挠了挠头,颇有些自卑道:“不行,我这还差得远呢。”
李杰摇头道:“好的枪手都是靠子弹喂出来的,你接触的时间还短,不要着急,只要你用心训练,迟早有一天会变成一个真正厉害的枪手。”
大金粒重重的点了点头:“嗯,我一定会努力训练,争取早日成为一个有用的枪手!”
“我相信你能做到。”
李杰点了点头,以示认可,随后又提起了另外一件事,这件事也是他来找大金粒的主要目的。
“你有没有想过再回老金沟?”
听到这句话,大金粒的脸色唰的一下变得惨白一片,只以为李杰嫌他不中用,不要他了。
“老大,我……”
看到大金粒的反应,李杰岂会猜不到他的心思?
“你先别着急,我这么说并不是要赶你走。”
大金粒顿时懵了,不知道老大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赶他走,为什么要让他回老金沟?
那地方,一片荒山野岭的,除了金子,还有什么好的?
“老金沟虽然地处边陲之地,但物产丰富,老参、松茸、灵芝遍地都是,我手上有几个中成药的方子,未来,我打算在那里建立一个制药作坊。”
“而你在老金沟待会,对于那里的环境更加了解,我打算派你去操办这件事。”
听完解释,大金粒提着的那颗心终于落到了肚子里,顺带着脸上的神色也跟着缓和了许多。
“今天我来就是问问你的意见,如果你不想去的话,我就派其他人去。”
“我去!”
老大的吩咐,大金粒哪会不听,再者说,他的亲人全都是那边,如果去了那里,正好可以把家人接到身边照顾。
在前来投奔李杰之前,大金粒把他的亲人们安排在了墨尔根。
墨尔根是北方历史名城,是边陲进入内地的咽喉要道,同时,也是黑龙江将军和墨尔根副都统驻地,更是东北边疆的‘边外七镇’之一。
北负群山,南临沃野,江河襟带,上下要枢,形容的便是历史名城墨尔根。
与此同时,墨尔根还是黄金之路的起点,老金沟的黄金便是通过墨尔根转运至外界的,得益于优越的地理位置,墨尔根的繁华程度丝毫不亚于元宝镇。
但这一切都变成了历史。
曾经辉煌无比的墨尔根,在1900年的庚子俄难中惨遭摧毁,俄军入侵墨尔根后,将城中劫掠一空,离开之前,更是一把火直接将这座边外重镇焚烧一空。
根据李杰的计划,未来他会重建墨尔根。
当然,即便是重建,也是一到两年之后的事情了。
“好,那这件事就这么定下了。”
“老大,我什么时候出发?”
“不急,这件事尚需从长计议,具体时间等我通知。”
听到‘从长计议’几个字,大金粒心里是既高兴又失落,高兴的是这段时间他仍旧能跟在李杰身边,失落的是没办法尽快和家人团聚。
“对了,回头我给你安排一个助手,以后去了老金沟,他便是你的搭档。”
搭档?
大金粒面带疑惑的看了一眼李杰。
“就是今天俘虏的老蝙蝠,未来,他会和你一起去老金沟。”
老蝙蝠见多识广,虽然年纪大了,少不了战场,但辅佐大金粒办好药厂还是没有问题的,派他去,也算是物尽其用。
大金粒恍然道:“原来是他啊。”
随后,李杰对着大金粒交待了一番,让他平日里多多留意老蝙蝠,此人用是可以用,但要多留几分心眼,别被这种老油条给忽悠了。
听完李杰的教导,大金粒拍着胸脯,保证道。
“老大,您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看着他!”
“跟我来。”
该交代的事情都交待了,李杰便带着大金粒朝着议事厅走去。
两人未来要在一起搭班子,提前见一面还是很有必要的。
再次见到老蝙蝠,对方的形象已然大变,之前破破烂烂的旧袄子换成了崭新的保安队对付,老蝙蝠满脸的胡子也被修建的干干净净,整个人看起来清爽了许多。
见面后,李杰将之前和大金粒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老蝙蝠得知自己要被派往老金沟,心里不由暗暗叫苦,老金沟是什么地,他是熟的不能再熟了。
早些年间,在他没当胡子之前,他还曾经在老金沟那边掏过金。
虽然时间过去很久,但他仍旧对那段时光记忆犹新,毕竟,那里的环境实在是太差了。
然而,纵使老蝙蝠心里很是不愿,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面对强势无比的李杰,他只能捏着鼻子应下了这份差事。
苦过日子,总比没命要强吧?
老蝙蝠心里如是想到。
- 肉肉屋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呢,老蝙蝠心里自然是想活的,脱口而出道。
“想活!想活!”
“好,你的命我就暂且收下了。”
“是!是!是!”
老蝙蝠头如捣蒜,连忙开始表忠心。
“您以后指东,属下一定不会往西!”
李杰低头瞥了老蝙蝠一眼,对方虽然说得好听,但他可不会轻易相信,反正对方已经落在了自己的手上,未来有的是时间慢慢调教。
“传武!”
“有!”
朱传武听到大哥的喊声,立马小跑进了厢房。
李杰伸手指了指邋邋遢遢的老蝙蝠,朝着传武嘱咐道:“将他带到澡堂子,好好洗漱一下,换身衣服,然后再带他来见我。”
“是!”
旋即,朱传武转身朝着外面喊道。
“马维!王刚!进来一下!”
处理完老蝙蝠,李杰又去了一趟后院的校场,还未走近便听到里面传来一阵阵清脆的枪声,穿过门廊走入校场一瞧,果不其然,里面练枪的人正是大金粒。
“老大?”
大金粒看到李杰的身影,立马放下手中的步枪。
李杰看了一眼百步之外的靶子,不由暗自点了点头,大金粒这小子的天赋虽然不如传武,但在训练的刻苦程度上,却是丝毫不弱于传武。
这不,别人在庆祝,在喝酒,他却在训练场上苦练。
下属如此努力,作为上级怎么能不夸奖一下。
“不错,你小子进步不小啊。”
大金粒憨乎乎一笑,挠了挠头,颇有些自卑道:“不行,我这还差得远呢。”
李杰摇头道:“好的枪手都是靠子弹喂出来的,你接触的时间还短,不要着急,只要你用心训练,迟早有一天会变成一个真正厉害的枪手。”
大金粒重重的点了点头:“嗯,我一定会努力训练,争取早日成为一个有用的枪手!”
“我相信你能做到。”
李杰点了点头,以示认可,随后又提起了另外一件事,这件事也是他来找大金粒的主要目的。
“你有没有想过再回老金沟?”
听到这句话,大金粒的脸色唰的一下变得惨白一片,只以为李杰嫌他不中用,不要他了。
“老大,我……”
看到大金粒的反应,李杰岂会猜不到他的心思?
“你先别着急,我这么说并不是要赶你走。”
大金粒顿时懵了,不知道老大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赶他走,为什么要让他回老金沟?
那地方,一片荒山野岭的,除了金子,还有什么好的?
“老金沟虽然地处边陲之地,但物产丰富,老参、松茸、灵芝遍地都是,我手上有几个中成药的方子,未来,我打算在那里建立一个制药作坊。”
“而你在老金沟待会,对于那里的环境更加了解,我打算派你去操办这件事。”
听完解释,大金粒提着的那颗心终于落到了肚子里,顺带着脸上的神色也跟着缓和了许多。
“今天我来就是问问你的意见,如果你不想去的话,我就派其他人去。”
“我去!”
老大的吩咐,大金粒哪会不听,再者说,他的亲人全都是那边,如果去了那里,正好可以把家人接到身边照顾。
在前来投奔李杰之前,大金粒把他的亲人们安排在了墨尔根。
墨尔根是北方历史名城,是边陲进入内地的咽喉要道,同时,也是黑龙江将军和墨尔根副都统驻地,更是东北边疆的‘边外七镇’之一。
北负群山,南临沃野,江河襟带,上下要枢,形容的便是历史名城墨尔根。
与此同时,墨尔根还是黄金之路的起点,老金沟的黄金便是通过墨尔根转运至外界的,得益于优越的地理位置,墨尔根的繁华程度丝毫不亚于元宝镇。
但这一切都变成了历史。
曾经辉煌无比的墨尔根,在1900年的庚子俄难中惨遭摧毁,俄军入侵墨尔根后,将城中劫掠一空,离开之前,更是一把火直接将这座边外重镇焚烧一空。
根据李杰的计划,未来他会重建墨尔根。
当然,即便是重建,也是一到两年之后的事情了。
“好,那这件事就这么定下了。”
“老大,我什么时候出发?”
“不急,这件事尚需从长计议,具体时间等我通知。”
听到‘从长计议’几个字,大金粒心里是既高兴又失落,高兴的是这段时间他仍旧能跟在李杰身边,失落的是没办法尽快和家人团聚。
“对了,回头我给你安排一个助手,以后去了老金沟,他便是你的搭档。”
搭档?
大金粒面带疑惑的看了一眼李杰。
“就是今天俘虏的老蝙蝠,未来,他会和你一起去老金沟。”
老蝙蝠见多识广,虽然年纪大了,少不了战场,但辅佐大金粒办好药厂还是没有问题的,派他去,也算是物尽其用。
大金粒恍然道:“原来是他啊。”
随后,李杰对着大金粒交待了一番,让他平日里多多留意老蝙蝠,此人用是可以用,但要多留几分心眼,别被这种老油条给忽悠了。
听完李杰的教导,大金粒拍着胸脯,保证道。
“老大,您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看着他!”
“跟我来。”
该交代的事情都交待了,李杰便带着大金粒朝着议事厅走去。
两人未来要在一起搭班子,提前见一面还是很有必要的。
再次见到老蝙蝠,对方的形象已然大变,之前破破烂烂的旧袄子换成了崭新的保安队对付,老蝙蝠满脸的胡子也被修建的干干净净,整个人看起来清爽了许多。
见面后,李杰将之前和大金粒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老蝙蝠得知自己要被派往老金沟,心里不由暗暗叫苦,老金沟是什么地,他是熟的不能再熟了。
早些年间,在他没当胡子之前,他还曾经在老金沟那边掏过金。
虽然时间过去很久,但他仍旧对那段时光记忆犹新,毕竟,那里的环境实在是太差了。
然而,纵使老蝙蝠心里很是不愿,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面对强势无比的李杰,他只能捏着鼻子应下了这份差事。
苦过日子,总比没命要强吧?
老蝙蝠心里如是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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