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人也是光脚走路,知道疼就做了鞋子穿上保护脚。”
    王霄伸手敲了敲马蹄铁“可为何就没人能想到,给马也穿上鞋子呢。”
    蒙恬苦笑一声“估计以前是没有合适的东西。布帛不提,用不了多久就会废掉。铜的话太软,长期奔跑很容易损坏。或许只有这坚固的铁器最为合适。”
    王霄挠了挠额头,感觉有些尴尬。
    本想仗着知识碾压装个X,他是真的没想到这些细节。
    “这的确是好东西,再好不过的好东西。”
    蒙恬很是兴奋,用力拍着王霄的肩膀“有了这个马蹄铁,以后就不用担心马蹄子会裂开了。你要知道,每年不能用的马匹之中,有三成以上都是因为蹄子裂开。”
    王霄跟着解释“还能提高马匹的持久力,是奔跑的持久力。以及通过恶劣地形的能力。”
    草原上可不全都是草。乱石堆,滩涂,沙漠,灌木丛什么的多得是。
    而且以后秦军也是要向西边走的,到了西域甚至翻越葱岭,那地形绝对是一种折磨。
    “好好。”兴奋的蒙恬连连点头“你刚才说什么三神器,还有什么好东西?”
    王霄把手伸向了那个包裹。
    蒙恬愣愣的看着包裹,就像是在什么仙家神器。
    王霄拿出来的是一个前后翘起,中间凹陷的坐垫“这是高桥马鞍。”
    此时大秦骑兵使用的是鞍鞯,简单说就是一块垫子。
    这是一种用皮革缝制而成,内部有填充物的软垫马鞍。这东西比较平缓,用一根肚带固定在马背上。
    马的脊梁骨很高,骑上去会感觉比较硌。某个重要的部位会感觉疼,当然马匹也会感觉不舒服。
    再有就是不稳当,会导致左摇右摆。
    现在用的这种鞍鞯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不适的感觉,可却无法解决不稳当的问题。
    而高桥马鞍则是可以有效固定身躯,从而解决晃动不稳当的问题。
    蒙恬迫不及待的取下了他的爱马上的鞍鞯,直接将高桥马鞍给安装了上去。
    再次翻身上马,一边策马小跑一边左摇右晃的亲自感觉。
    甚至还让仆人们把铁剑与弓弩递给他,实验了使用武器的感觉。
    “太好了。”策马过来,蒙恬翻身下马“骑在马背上,没有了往日里那种随时有可能会掉下来的感觉。这个东西好。”
    马蹄铁就是几个铁片片,高桥马鞍也不过是皮革配上支撑物。
    这些东西毫无技术可言,但是就像捅破窗户纸才能见到阳光一样,之前就是没有人能想到。
    蒙恬的目光死死盯着包裹,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看到第三件骑兵神器是什么了。
    在他看来,有了高桥马鞍与马蹄铁的大秦骑兵,已经足以横扫对手了。实在是想不出来,还有什么东西能够与这两样相提并论,甚至被放在了最后拿出来。
    王霄拿出来的东西是一对,依旧是铁制的。看上去甚至比之前的马蹄铁更加简陋。
    蒙恬疑惑不解,不明白这两个看着一样的东西是个什么玩意。
    王霄也不浪费口水,直接走到蒙恬的坐骑旁边,自己动手把东西安装了上去。
    安装完之后,都不需要王霄解释,久经战阵经验丰富的蒙恬就明白过来,这玩意可以帮忙上马。
    “只有这么简单?”
    王霄微笑伸手“上去试试就知道了。”
    最后一件骑兵神器,自然就是马镫了。
    这东西当然不可能只是方面上下马这么简单。它最大的作用是在于,可以解放双手。
    更主要的是在骑行时支撑骑马者的双脚,以便最大限度地发挥骑马的优势,同时又能有效地保护骑马人的安全。
    没有马镫之前,骑兵都是需要精挑细选,拥有很强的马术才行。
    因为骑乘战马作战的时候,需要牢牢控制战马,防止掉下来。
    而有了马镫的话,可以使战马更容易驾驭,使人与马连接为一体,使骑在马背上的人解放了双手。
    骑兵们可以在飞驰的战马上且骑且射,也可以在马背上左右大幅度摆动,完成左劈右砍的军事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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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镫同时也降低了骑兵的选拔标准,为大规模暴骑兵扫除了障碍。
    这种差距,就等于一次质的飞跃。
    蒙恬骑着马飞驰,王霄从武器架上取下一杆长戈扔过去。
    接住长戈的蒙恬,左挥右舞玩耍的非常熟练。
    王霄接着又扔了强弓与箭袋过去。
    蒙恬在马背上接连射箭,十箭七中,展现出了很高的技战术水平。
    策马回来的蒙恬翻身下马,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工匠与仆人们都召集起来。
    “从现在开始,你们都被征召入伍。进军营之后,绝不允许将这三件神器的消息泄露出去。违令者斩!”
    作为一名统兵大将,蒙恬很清楚这三件神器的作用。
    一旦技术流传到了草原上,后果简直不堪想象。
    草原上的牧民们从小就生活在马背上,一旦得到了这些技术提升。数以十万计的骑兵来往纵横,那就太可怕了。
    “必要的防备是应该的,不过也不至于如此紧张。”
    王霄提出自己的看法“草原部落就算是拿到了技术,可他们没有铁啊。”
    草原上就连木头都不多,更别提开挖铁矿了。
    或者说是,他们根本就没有点亮冶炼的科技树。
    后来匈奴人的强大,完全是在于他们捡了大秦的洋落。
    祖龙挂了之后,大秦一片混乱。长城军团被不断抽调南下去对付义军,最后甚至全体出动在巨鹿与项羽决战。
    结果就是,他们去了之后就没能再回来。
    然后匈奴人渡过大河占据了河套,轻松获得了大秦留在当地的遗民与各种工匠。当然还有大量的工坊,其中就包括了铁匠铺。
    匈奴人能够崛起,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们得到了大秦的遗产。
    至于现在,无论是东胡还是月氏,他们只有少量缴获与走私得到的铁器。想要大规模普及骑兵三神器,差得远呢。
    “兄弟,你要记住。”蒙恬神色认真的看着王霄“任何时候都不可小瞧自己的对手。哪怕他们只是一群软弱的兔子。”
    “明白。兔子急眼的时候还会咬人。”
    虽然自己也是统兵多年的名将,可面对蒙恬的叮嘱与忠告,王霄还是毫不犹豫的表示感谢。
    这是一个爱护弟弟的老好人。
    大秦的强大并非是在于其国力强大,盛唐才是真正的国力强大。
    祖龙活着的大秦,强悍的在于其执行力。
    随着祖龙一声令下,由墨家主持的各处工坊就开始大规模制作骑兵三神器。
    与此同时大量兵员被挑选抽调出来,进行骑兵训练。
    本身就是为姬姓周室养马,并且还占据着河套一代的大秦,并不缺少马匹。
    而有了三件套的帮助,训练骑兵的速度也被大大加快。
    至少不需要再精挑细选那些能凭借双腿控马的精锐。有了马镫与高桥马鞍,普通士兵转为骑兵的训练时间被节省了许多。
    整个大秦好似一台精密的机器,高速运转起来。
    数不清的车队像是长龙一样,将各种物资通过秦直道送往遥远的北方。
    随着秋高马肥的时节到来,蒙恬从祖龙那里拿到了虎符,动身前往遥远的北方准备迎接挑战。
    这次王霄也被要求跟随同行。他还没有军功,是以蒙恬亲兵的身份出战。
    出发之前,王霄需要安抚好他的红颜知己们。
    这年头打仗不是几轮集火过去就能完事的,出兵作战基本上都是以年为单位来计算。
    其她人还好说,只有吕素有些麻烦。
    因为王霄答应过她,要带她回沛县成亲的。
    “我不在乎这些。”吕素从身后抱着王霄,沉甸甸的压在他的后背上“只要能跟你在一起就行。”
    今天吕雉主动退让,把时间都留给了自己的妹妹。
    王霄转身wo住了兔子“等我回来,就算是不去沛县也要把礼办了。”
    吕素面色羞红的看着他,目光仿佛能融化坚冰。
    下意识的nie着兔眼,王霄感觉有必要再做一回广播体操。
    “我现在来教你,第七套广播体操。”
    经过一年多的全力建设,龙城已经从之前的土坯围子变成了一座大型的城市。
    土坯与砖石构筑的城墙足有五六米高,城内的驻军与居民足有数万人之多。
    因为缺乏物资,所以建城的绝大部分材料都是从南边运过来的。
    如果不是动用了大量的战俘,那想要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建好这座城池,必然会折损大量民夫。
    这里依旧是叫做龙城。
    原本祖龙是想改成战神城的,可担心会引来不必要的窥视,所以干脆还是沿用了之前王霄提的名字。
    等到王霄随着大军开过来的时候,这里已经变成了一座巨大的军营。
    整个长城军团的机动兵力,几乎都被集中到了这边。
    大量的兵马与物资,再加上那些闻风而动的商队。整个龙城仿佛到处都是人,非常之热闹。
    结束军议的蒙恬找到了王霄,询问他对这一战的看法。
    “面对东胡与月氏的夹击,必须先发制人打垮一方才行。两线作战向来是兵家大忌。”
    王霄想到了两次大战时期的汉斯们,摇了摇头给出了自己的意见“先集中兵力打垮一边。”
    蒙恬满意点头“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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