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得不到忘不了
    爱情,需要心动。
    生活,需要感恩。
    对她,他除了爱,还有感激,感激她将青春交给了一无所知的自己。
    所以,毕业之后他没听从家人的安排回老家考公务员,而是留在首都发展。
    首都,那个人人向往的城市,房价却高的让人绝望。
    刚毕业那会,他的工资只够交房租,剩下的全靠她接济。
    男人但凡有点尊严,都不愿接受女人的施舍,有段时间为了应付高额的开销,他每天打三份工,睡两个时辰。
    可惜无论他如何努力,薪水上涨的速度永远赶不上房价疯长的速度。
    在一起四年后,他们不得不面对另一个现实的问题,结婚!
    结婚需要房子吧,这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无法逾越的天堑。
    她说没房子没关系,咱们可以一起奋斗,只要在一起,想要的总会有的。
    可丈母娘不同意啊!
    为搞定丈母娘,两人可谓使尽了解数。
    丈母娘喜欢吃湘菜,他专门报考了烹饪学校。
    努力半年丈母娘没搞定,厨师证考到手了。
    分手那天,他背着她去求丈母娘,跪在地上指天发誓的说,以后一定会对她如何如何?
    丈母娘给他算了笔帐,说三环四环不指望,五环的房价四万五一平米,不要求太大,八十平米需要三百六十万,首付至少得一百万,装修算三十万。
    你一个月工资一万五,房租四千五,水电煤气吃饭穿衣话费路费,怎么着也得五千吧,辛苦一月也就攒五千,这期间还不能生病,不能请假。
    如此一算,单单一个八十平的首付他就得攒十六年,这还是房价不再上涨的情况下,更别说其他的。
    算完之后,丈母娘跪在地上求他放过她闺女。
    他能怎么办?
    当天晚上,他约她到初次见面的学校公园,残忍的提出了分手。
    话刚出口一个耳光就打在了他的脸上,她哭着骂道:“张晟你就是个懦夫,懦弱到连直面未来的勇气都没有。”
    他离开了。
    一转身,如释重负。
    一刹那,心如刀绞。
    之后他搬了房子,换了电话,换了一切有她痕迹的社交软件,彻底消失在了她的生命中。
    独自一个人时,他开始将全部的身心投入工作,对谁都强颜欢笑。
    他的灵魂已经随着那一耳光彻底消亡,只剩下一副一心向钱看的躯壳。
    如果可以,他好想回去,回到那个繁花似锦的世界,回到那个拼命挣扎却看不到半点希望的城市。
    因为那里……
    有她……
    “……你给我从来不奢望回报的爱,让我好好的对待!”
    一曲终了,曹昂又躺回了舞台,端着酒杯和着泪,一起灌了下去。
    脑海深处,一个声音撕心裂肺的呐喊着:“童欣,你回来啊,我现在有权有钱也有闲了,你回来吧,我把一切都给你。”
    不知何时卫宽走了过来,拍着他的肩膀叹息道:“兄台,少喝点吧,烈酒伤身,你这么喝可不行。”
    曹昂友好的朝他笑了笑,没接受他的建议。
    那位名叫黄立的胖子却跑过来,将酒壶放在舞台上,从怀中取出一块金饼笑道:“小兄弟唱的不错,赏你了,再来一首!”
    曹昂一愣,脸色不好看了,老子现在好歹是五六百亿身家的顶级官二代,缺你这两糟钱,侮辱谁呢?
    卫宽的脸同样有些不好看,拉着黄立的衣袖低声说道:“东家,这位司马公子是河内司马家的人,司马家可是天下有名的望族。”
    黄胖子脸色顿变,讪笑着就要将金饼收回,曹昂一把抢过,说道:“听歌就听歌,给什么钱啊,不收吧不给你面子,收吧又显得我不要脸,算了,给你个面子,脸不要了,下次不能这样了啊。”
    黄胖子:“……”
    卫宽:“……”
    冰冰:“……”
    曹昂已经有了七分醉意,看见金子后酒瞬间清醒了三分,将金饼揣进怀里,起身拿着琵琶边谈边唱:“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说起来,琵琶还是童欣教他弹的。
    大二那年,他接受了宿舍损友的建议,学了三个月吉他,然后每天在女生宿舍楼前弹奏,弹之前还要吼一句“童欣,我爱你”吸引目标。
    被折腾的烦了,童欣跑下来说道:“弹吉他算什么本事,有本事你弹琵琶啊。”
    一个月后,宿舍楼下,他将吉他换成了琵琶。
    他永远也忘不了,童欣看见他手里琵琶时惊愕的眼神。
    思绪伴着往事干杯,酒劲将他暂时带入了回忆。
    台下众宾客却直愣愣的看着台上那个颠三倒四,神志不清的身影怔怔出神。
    来这里的大多都是读过书的,一首诗的好坏他们还是分的清的,台上都唱到“叹缘分像一道桥”了,他们还在回忆着那首不知道名字的诗。
    卫宽更是默默的咀嚼着,不断体会着诗中磅礴大气的意境。
    大汉男儿的血性早已刻在骨子里,无时无刻不向往封狼居胥,勒石燕然的壮烈功勋。
    冰冰却没失神,坐在台上手拖着香腮,美眸死死的盯着曹昂。
    至少这一刻,在她眼中谁也比不上这位司马公子,不管长相还是才华!
    曹昂醉了,神志彻底模糊,拿着琵琶当吉他,一首接着一首的唱,全是众人从未听过的旋律。
    尽管早已跑调,众宾客却依然如痴如醉的听着,不敢发出一点声音。
    “……乱世浮萍忍看烽火燃山河,位卑未敢忘忧国,哪怕无人知我,台下人走过不见旧颜色,台上人唱着,心碎离别歌,情字难落墨,她唱须以血来和……”
    不知何时,老鸨也围了过来,与一群姑娘并肩站立,拿着手帕偷偷抹泪。
    在她们听来这已不是歌,而是故事,故事里有太多能让她们感到共鸣的东西。
    “呜呜呜,唱的太好了,太……”黄胖子又在那无病呻吟,惹得众人一阵反感,恨不得将他揪住扔到大街上去。
    “……啊多么痛的领悟,你曾是我的全部……”
    “有人问我你究竟哪里好,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
    曹昂醉了,一次不小心跌倒后再也没有爬起来。
    冰冰眼疾手快,连忙跑过去搀扶,可他一个弱女子根本抱不动他。
    卫宽跳上舞台,与她合力将曹昂抬上三楼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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