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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三十九章:杀的你们片甲不留

    周大福微微一笑,很是欣赏地打量了沈傲一眼,在他的身侧,已摆上了桌案还有两方锦墩,他朝沈傲扬扬手,道:“大人请坐。”

    沈傲坐下,心知这貌不惊人的老头非同寻常,单看这气度,只怕在杭州城中也算是头面人物,况且他的衣饰虽是朴素,但腰间悬挂的一支吊坠却不像是寻常之物。

    周大福笑了笑,从手中取出一个扳指,放在桌案上,道:“前几日老夫的店铺里收来了一个扳指,只是不知价值几何,沈县尉能给老夫看看吗?”

    这是考验沈傲的断玉之术了;沈傲面带微笑,捡起扳指上下端详,扳指的概念在满清时代才让人耳熟能详,主要用途是射箭时保护手指,不过这当然不会是满清时代的扳指,事实上,早在商周时期,中国就有扳指出现,只不过随着时代变迁,崇武的精神逐渐被压制,是以到了唐朝后期,扳指逐渐淡出历史舞台。

    眼前的这个扳指,内壁是梯形结构,明显带有中原文化的特征,满清时期的扳指则是以圆柱形为主,区别很大。

    那么有一点至少可以证明,这扳指应当是唐朝以前的古物,因为唐朝后期,扳指的制造几乎已经绝迹;沈傲再看这扳指的艺术风格,便忍不住笑了笑,这种风格明显带有春秋战国时期的特点,那个时候豪门大多爱佩戴玉饰,而玉制的扳指也一度成为时尚。

    沈傲又看了扳指的内壁,随即又明白,这应当不是单纯的装饰品,它的主人应当是一位经常领军出征或者爱好游猎的王侯将军,因为内壁里有明显弓弦牵扯的磨痕。

    他将扳指放在桌案上,微微一笑,心里想:春秋时期的扳指,不过这扳指好像又有点不同,制式上有一点燕赵文化的特点,那么这扳指应当是燕赵时期的古物。

    不对,应当不是燕人制造的,燕人地处偏北,天气异常干燥寒冷,因此制造的玉扳指不多,反而鹿骨为材料的扳指比较常见,因为佩玉容易生汗,而在寒冷的天气,汗液若是凝结,佩戴起来很不舒服。

    那么就是赵国贵族的扳指了!沈傲心念一动,赵国曾经历两个阶段,一个是胡服骑射之前,一个是之后,这两个时期对于赵人来说改变的不止是风俗,甚至还有审美观,之前的赵***多以精美的玉饰为时尚,而此后,赵人逐渐开始趋向于实用主义;这个扳指很精美,玉纹的表面明显有雕刻的痕迹,乍看一看,虽然精美绝伦,可是实用性大打了折扣,对于射箭来说甚至还有阻碍作用。

    他呆坐在案前,眼眸一亮,口里喃喃道:“如此说来,它应当制造于赵武灵王之前。”

    沈傲拿起扳指试着在自己手上戴了戴,这扳指显得有些狭小,显然不是成年人佩戴的;沈傲的双眸闪过一丝疑云,随即笑呵呵地道:“赵武侯的戒指,自是非同一般,依我看,这戒指若是遇到识货之人,便是开价五千贯,也没有问题。”

    周大福呆了呆,道:“大人是如何得知的?”

    沈傲撇了撇嘴,道:“简单得很,这枚扳指明显是公侯的常用之物,又有春秋时燕赵的工艺特点,燕人极少用玉扳指,而赵人最为常用;再加上这扳指过于精美,与武灵王之后的赵国风尚不符,那么它应当是武灵王之前的扳指了。”

    沈傲顿了顿,随即又道:“此外,这扳指颇为狭隘,应当不是成年人佩戴的,在武灵王之前的赵国公侯之中,是谁年纪轻轻就继承了赵国的爵位?我记得在战国策中曾经提及过,赵国的第二任君主赵武侯,幼年便继承了爵位,且生性尚武,好游猎,只不过因为年幼,国事都掌握在权臣手中,此后这个武侯还未成年,就病逝了。”

    “时间仓促,到底对不对,本大人也只能用这种猜测来断定这扳指的大概,至于它是否有其它主人,我就不得而知了。”

    周大福听完沈傲的分析,动容地道:“大人博古通今,老夫佩服至极,异日必登门请教。”他这番话有些诚惶诚恐,眼眸闪过一丝敬佩之色:“到时再聆听大人的教诲。”

    沈傲不置可否地笑了笑:“那现在我能不能登岸了?”

    周大福连忙侧身一让,道:“大人请。”

    沈傲大喇喇地走过去,登上台阶,前方便是万花楼,这万花楼在数十级的台阶基座之上,自下往上看去,仿佛高耸入云,巍峨壮观;拾级而上,两边堤岸的看客大叫:“快看,沈县尉又过一关了。”

    人群骚动,一时有***声喧哗起来,议论纷纷,这是前所未有的事,以往还没有哪个能连过四关,直抵这万花楼门口的,这个沈县尉也太神奇了。

    沈傲不去理会身后的人,径直走入万花楼,万花楼中坐落了不少宾客,都是杭州城有名的才子,见沈傲进来,有些猝不及防,谁都不曾想到,这个沈傲竟能过关斩将,连过数关。

    沈傲带着微笑,左右打量了这万花楼一眼,从空气中闻到了一股酒香,寻了个位置从容地坐下,笑道:“原来诸位在这里喝酒,好极了,来,给本大人上酒,对了,是谁请本大人来的,记在他的账上。”

    万花楼中所有人都显得有些怪异,皆是面面相觑。

    沈傲见没有小二来招待,拍了一下桌子,道:“喂,人呢,上酒,知道本大人是谁吗?小心待会叫都头带来查你的破酒楼有没有缴税!”他随即一想,咦,这缴税的事好像不归我管的吧?管他,吓唬吓唬这些土财主再说。

    身后的释小虎见沈傲这般,也壮起了胆子,一屁股坐在沈傲的对面,拍着桌子道:“店家,给我来三十串冰糖葫芦,我家大人付账,要山楂的!”

    沈傲瞪着他:“小虎,你……你于心何忍,本大人没带钱出门的。”

    释小虎道:“没关系的,沈大哥,大不了等下我多跑一趟腿,替你回去拿钱。”

    “无耻!”沈傲打开扇子,恨恨地煽风。

    那几个士子终于回过神来,一起过来,其中一人问道:“敢问你是沈傲沈大人?”

    沈傲道:“沈大人英俊潇洒,风流倜傥,难道你们认不出吗?”

    这几个士子曾想过沈傲的许多种形象,却没有想到沈傲竟这般年轻,长得还真是英俊潇洒,一点都没有胡说,不由地愕然一下,一个士子郑重地行了个礼,道:“大人居然能进得百花楼,学生佩服。”

    其余人有不甘的,有敬佩的,也都老老实实地向沈傲见了礼。

    沈傲一点都不客气,现在玩客气这套把戏已经晚了,此前怎么不见他们对自己客气,大笑一声,道:“敬佩就免了,我问你们,还有什么要来考我的尽管都使出来了吧,考校完了,立即拿彩头来,我是官啊,官啊,懂不懂?我很忙的,没有兴致陪你们对月吟诗、赏灯作画。”

    其中一个士子想了想,道:“还有最后一题,就是请大人留下墨宝,为百花楼题字,如何?”

    “题字?”沈傲收拢扇子,伸出手来:“那就快点,我赶时间,拿文房四宝来。”

    人就是这样,见到好欺负的便一个个狂傲无比,遇到沈傲这般比他们更狂的,这些平日里狂得没边的所谓名士就心虚了,不多时就有人拿了笔墨来。

    沈傲放下扇子,将袖子捋起来,捉笔便在宣纸上狂书。

    他运笔走的是草书的写法,直接下笔,一气呵成,不带一点停留,那笔尖在雪白的纸张上龙飞凤舞,犹如唱片上跳跃的针尖一样。

    众人引颈观看,待沈傲搁了笔,这才发现,这草书有一种大张大阖,激情豪放的风格,着墨无不精妙无比,不待丝毫的凝滞。

    “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好书法!”其中一个士子忍不住捏着短须,大声叫好。

    沈傲微微一笑,伸出手来:“少拍马屁,拿彩头来!”

    沈傲的行书很是高雅,却没想到这为人就有那么一点儿让***跌眼镜了,活脱脱一个死要钱的主。

    沈傲既然已经开了口,那行书又无可挑剔,几个人相互对视一眼,随即有人道:“大人何不与我们小酌几杯,这彩头,我们自会教人送到衙门。”

    沈傲想了想,还在考虑,那一旁的释小虎道:“有没有冰糖葫芦吃?”

    “有,有的。”

    释小虎大笑:“沈大哥,人家既然盛情相邀,我们若是不陪他们喝几杯酒,总是说不过去。”

    沈傲敲了一下他的脑壳,横瞪他一眼,臭和尚,连本大人也敢拿来出卖;心里有些悲催,原来在释小虎的心里,自己的价值只不过是几串冰糖葫芦而已。

    沈傲当先落座,道:“既然你们要请本大人吃酒,那么本大人就和你们喝几口吧,事先声明,本大人两袖清风,清正廉洁,你们可千万不要借着请我喝酒的名义拉拢腐蚀于我,我是宁死不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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