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回来啦。”钟鸣走到凌志刚跟前,问:“你还真来了?”
“我这人说话一向算话。”凌志刚说着指了指上头的天线:“你们家看电视还用这个呢?”
“本来想扯根有线电视线的,可是我妈觉得太贵了,要扯有线的话,加上初装费,要将近一千块钱呢。 其实我们家电视也看不了几个台,都是我妈一个人在看。”
男人看着看着,忽然伸腿蹬了蹬那摇摇晃晃的天线杆,钟鸣赶紧拉住他,说:“你别乱蹬,把我们家天线给蹬坏了。”
“坏就坏,扯根有线吧,我给你们出钱。”
“你别有点钱就牛气。”钟鸣说:“你这老板当的也太贴心了,连员工家的电视都要管?”
凌志刚笑了笑,又伸脚蹬了一下,蹭亮的皮鞋蹬在已经有点发霉的竹竿上,钟鸣只听见“咔嚓”一声,他们家的天线杆就被凌志刚给蹬断了。
“你干什么呀,叫你别乱蹬!”
电线杆倒下来,摔了个七零八落,把他绑上的尼龙绳都给摔断了。钟鸣跑过去看了一眼,说:“全都摔破了。”
“也太不结实了,我又没用力,就想看看它牢不牢靠。”
“你多大力气啊,你……”钟鸣脸一红,蹲下来把七零八落的天线拾了起来,拾了一会儿忽然又撒手扔在了地上:“你来!你给弄坏的,你给重新绑上去!”
“都这样了,不能用了吧?”
钟鸣背着书包就进屋里头去了,凌志刚打了一个电话,叫底下人给他买了一个新的送过来,那手下速度倒快,十几分钟就送过来了。凌志刚指了指地上的竹竿:“绑上去,弄好它。”
他说完就来到了里屋,发现钟鸣在厨房里帮他妈妈打下手。院子里那人帮天线支好,扯着嗓门问:“老大,现在有台了么?”
凌志刚打开电视看了一眼,说:“换一个位置。”
钟鸣却跑出来了,问:“外头谁来了?”
“不用管,我叫来帮忙的。”
“就这么一点小事你也要人帮忙?”
“那怎么办,你总不能让我爬上爬下吧?要是女婿的身份也就算了,爬上爬下也显示显示我的爱心,可我这一回是以老板的身份来的,我爬上爬下听你指挥,你就不怕你妈妈多想了?”
“那你交代交代你的手下,什么老大老大的,我妈刚才还问呢,说你这称呼有意思,问我怎么会这么叫。”
凌志刚以前其实也像这样收拾过电视机,那是他小时候,那时候电视刚流行,为了架个天线有时候还会爬到屋顶上去。只是他看电视看的很少,等他后来开始关注民生与国际新闻,已经是有线电视的时代了。他觉得这样很有意思,其实有很多事情,要不是他遇见了钟鸣,这辈子都不会再做了,遇见更年轻的钟鸣,他好像自己也走了一回青春时代。因为身份的原因,有时候难免有些难堪和不适应,可也没有人拿枪逼着他,都是他心甘情愿。
他很惊讶自己有这样的热情和精力,和钟鸣耗了这么长时间,他无意间算了算,他跟钟鸣也认识快两个月了,两个月还没上床,他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他以前跟那些床伴,别说追的时间有两个月,就算上从认识到分手,超过两个月的也不多见。
他就开始想钟鸣身上到底有什么好的地方。
身为一个男人,首先想到的当然是钟鸣的相貌,美男一个,这是没话讲,比他出挑的别说日常生活当中,就是娱乐圈里也很少见。
身为一个男人,他想到的第二个当然是青春,不只青春,还清纯。年轻和干净是男人很在意的地方,在这两点上,钟鸣当然也没有话讲。他才刚刚十八岁还差那么一两天,而且大学以前都在乡下,保守淳朴,是块地底下埋藏了好久的天然美玉,正等着有人雕琢调 教。
除了这些,钟鸣无疑是有才华的,而且勤奋上进。
“我这人说话一向算话。”凌志刚说着指了指上头的天线:“你们家看电视还用这个呢?”
“本来想扯根有线电视线的,可是我妈觉得太贵了,要扯有线的话,加上初装费,要将近一千块钱呢。 其实我们家电视也看不了几个台,都是我妈一个人在看。”
男人看着看着,忽然伸腿蹬了蹬那摇摇晃晃的天线杆,钟鸣赶紧拉住他,说:“你别乱蹬,把我们家天线给蹬坏了。”
“坏就坏,扯根有线吧,我给你们出钱。”
“你别有点钱就牛气。”钟鸣说:“你这老板当的也太贴心了,连员工家的电视都要管?”
凌志刚笑了笑,又伸脚蹬了一下,蹭亮的皮鞋蹬在已经有点发霉的竹竿上,钟鸣只听见“咔嚓”一声,他们家的天线杆就被凌志刚给蹬断了。
“你干什么呀,叫你别乱蹬!”
电线杆倒下来,摔了个七零八落,把他绑上的尼龙绳都给摔断了。钟鸣跑过去看了一眼,说:“全都摔破了。”
“也太不结实了,我又没用力,就想看看它牢不牢靠。”
“你多大力气啊,你……”钟鸣脸一红,蹲下来把七零八落的天线拾了起来,拾了一会儿忽然又撒手扔在了地上:“你来!你给弄坏的,你给重新绑上去!”
“都这样了,不能用了吧?”
钟鸣背着书包就进屋里头去了,凌志刚打了一个电话,叫底下人给他买了一个新的送过来,那手下速度倒快,十几分钟就送过来了。凌志刚指了指地上的竹竿:“绑上去,弄好它。”
他说完就来到了里屋,发现钟鸣在厨房里帮他妈妈打下手。院子里那人帮天线支好,扯着嗓门问:“老大,现在有台了么?”
凌志刚打开电视看了一眼,说:“换一个位置。”
钟鸣却跑出来了,问:“外头谁来了?”
“不用管,我叫来帮忙的。”
“就这么一点小事你也要人帮忙?”
“那怎么办,你总不能让我爬上爬下吧?要是女婿的身份也就算了,爬上爬下也显示显示我的爱心,可我这一回是以老板的身份来的,我爬上爬下听你指挥,你就不怕你妈妈多想了?”
“那你交代交代你的手下,什么老大老大的,我妈刚才还问呢,说你这称呼有意思,问我怎么会这么叫。”
凌志刚以前其实也像这样收拾过电视机,那是他小时候,那时候电视刚流行,为了架个天线有时候还会爬到屋顶上去。只是他看电视看的很少,等他后来开始关注民生与国际新闻,已经是有线电视的时代了。他觉得这样很有意思,其实有很多事情,要不是他遇见了钟鸣,这辈子都不会再做了,遇见更年轻的钟鸣,他好像自己也走了一回青春时代。因为身份的原因,有时候难免有些难堪和不适应,可也没有人拿枪逼着他,都是他心甘情愿。
他很惊讶自己有这样的热情和精力,和钟鸣耗了这么长时间,他无意间算了算,他跟钟鸣也认识快两个月了,两个月还没上床,他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他以前跟那些床伴,别说追的时间有两个月,就算上从认识到分手,超过两个月的也不多见。
他就开始想钟鸣身上到底有什么好的地方。
身为一个男人,首先想到的当然是钟鸣的相貌,美男一个,这是没话讲,比他出挑的别说日常生活当中,就是娱乐圈里也很少见。
身为一个男人,他想到的第二个当然是青春,不只青春,还清纯。年轻和干净是男人很在意的地方,在这两点上,钟鸣当然也没有话讲。他才刚刚十八岁还差那么一两天,而且大学以前都在乡下,保守淳朴,是块地底下埋藏了好久的天然美玉,正等着有人雕琢调 教。
除了这些,钟鸣无疑是有才华的,而且勤奋上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