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着。

    十岁的季疏晨拥有了人生第一个信条,就是“忍”。

    从这个大雨淋漓的阴天起,季疏晨由此开始她的忍者生涯,直到十七岁撞见生母与生性风流的大伯的□□。

    那天季疏晨从预科试卷上方得知黎若雪偷改了文理科分班志愿,她气冲冲赶回家找黎若雪评理,别墅里安静得出奇,她听见二楼书房有动静,悄然上楼,于是便见到了此生最肮脏的一幕。

    透过为锁紧的书房门,她看到一对缠绵得难舍难分的身影,男人正面对着她,是季霖,而背对着她衣衫不整的女人,模糊侧面竟像是黎若雪!季疏晨压抑心中的惊骇,想确认那人是否真的是她季疏晨的母亲。

    很不幸的是,季霖在此刻忘乎所以地唤了那女人一声:“若若……”

    季疏晨一下子心如死灰。她想推门,手脚却不听指挥,她脑海里满是书生一样文绉绉的爸爸儒雅温润的微笑。她转身,疯了似的逃出季家。

    落荒而逃的她并没有发现,书房的地上粘了张照片,上面两对面容相仿的男女的容颜,足以折煞旁人。

    季疏晨哪都不敢去,只好乖乖回到学校,晚上她和季霆长谈半夜,说服了他放她出国读理工科。她在收到纽约市立大学的入学通知后,马不停蹄去了纽约。

    坐在前往纽约的航班上,她问自己后不后悔用黎若雪违背她意志改理为文这个蹩脚的借口规避了那个龌龊的秘密。答案是——不后悔。

    因为七年前的大雨里,季岱阳对她说:疏晨,你要陪我忍着。

    然而不会有人了知道,季疏晨放弃她一直梦寐以求的德国求学生涯前往纽约的真实原因是什么,除了唐子骏。

    那是三年前唐子骏二十岁的生日宴,场面空前盛大,连刚拿到纽约大学offer的屈湛都来了。屈湛这人少年老成,平日里鲜少与同龄人走动,和唐子骏已算是密友。唐子骏就不一样了,唐家在各大家族间以情报发达着称,所以唐子骏能轻而易举抓住他人的喜好及弱点,老少通吃,与各年龄层的都玩得开。

    虽然唐子骏才是主角,屈湛当晚的人气却直逼他这个寿星,身边的人一拨换了一拨唐子骏看着都嫌累。

    “好累哦。”清甜的女声颇有几分歆羡地从身边传来,唐子骏侧头,竟然是季疏晨。

    “怎么来了?岱阳说你在上芭蕾课。”

    少女顽皮地一眨眼:“来看心上人啊!”

    唐子骏顺着她的目光望去,攒动的人群中,那抹颀长俊逸的身影煞是耀眼。唐子骏有些错愕,没道理季疏晨会与屈湛有交集……

    “其实我今天也是第一次见他啦!可是,一个人只是因为名字在你的世界里出现过很多次你都会觉得快乐的话,真正见到时怎么会逃开内心深处的声音呢?”

    “只因为别人的描述和亲眼所见的一个剪影就认定他是mr.right的话,疏晨,你所谓的喜欢,未免过于……随意了。”

    季疏晨似乎偏好绿色,一身果绿色格子长裙,长发用墨绿色发带束起,踏着一双草绿巴洛克风低跟皮鞋,放在美女如云的名媛堆里又嫩又不起眼,可此刻她眸中竟闪着令人惊心动魄的坚定:“不是这样的,子骏哥哥,讨厌一个人或许会有许多理由,可是喜欢一个人,真的只需要一眼,哪怕远远的。”

    “i bsp;on him。”

    “疏晨,”唐子骏注视着面前年仅十四的少女:“你现在,在很冷静地和我谈话吗?”

    “他身边那么多人趋之若鹜,飞蛾扑火,我不会是最后一个,是吗?”

    她没有回答“是”或者“不是”,却用他想说的话反问,你看,季疏晨的喜欢多么冷静,冷静到可以冷漠跨过每一道阻碍,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到那个人身旁。

    那个时候唐子骏就有预感,季疏晨有朝一日会站在屈湛身旁,可有多艰辛,她不会告诉他。就像现在唐子骏才感觉到季疏晨隐藏在心中的喜欢有多强烈。

    “他快要离开了,疏晨。”唐子骏轻叹。

    “这样更好。”季疏晨笑意铺至眼底,“除了我,再没有人跟得上他的脚步。”

    唐子骏对这个小女孩的野心感到震惊,“疏晨,你认为我可以帮你,对吗?”

    季疏晨点头:“对他的了解,我已经不满足于只言片语。子骏哥哥,这样的我会不会令你觉得面目可憎?”

    唐子骏笑开了:“怎么会?”

    “可是疏晨,告诉我,你想放弃一切地赢?还是保全所有地输?”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先交白卷吗?”

    “当然。你可以准备充裕了再答。”

    之后三年,屈湛的每一个动态,伴随季疏晨度过每个初醒的黎明。

    ☆、2.

    很多年以后,当季疏晨再次正视这段她曾声称是“最幸福”的时光,她才发现经历时的痛苦被回忆起时的百感交集给冲淡了。

    那时的她是纽约市立大学大一的iional&,她没有被安排住宿,于是在bronx这个黑人最多的街区拥有一家连锁书店的堂哥季以桓先生十分慷慨地接济了她住在……书店二楼的阁楼里。另外,这位季先生雇人的水准真不算上乘,季疏晨在那儿住了两天就发现书店里的黑人收银员手脚不很干净,原本就收入低薄的书店恐怕再被顺走一屉子零钱就得倒闭了!于是,季疏晨替堂兄解雇了这位仁兄,并接手了这家书店。

    白天大多数时间,除了上课季疏晨就呆在书店里看店,自己也看书,幸而不用买单。没有时间交朋友的疏晨在纽约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便是祁隽。

    祁隽是书店的常客——后来疏晨才了解到他也是季以桓先生的旧交——所以当他看到坐在收银台前津津有味翻阅着《果壳里的宇宙》的疏晨时,有些诧异:“博文终于狠下心用理科姑娘把那个喜欢贪小便宜的bonnie打跑了吗?”

    疏晨对他直接用中文与她交谈的表现透露出好感,也用中文回:“抱歉先生,在国内我确实想学理科,但在这儿,我是大一的学生,所以我是基础科姑娘。还有,bonnie是我为博文哥解雇的,重新认识一下,我叫季疏晨。”

    “祁隽。”祁隽把手伸过去的同时另只手晃了晃抓着的《84,bsp;bsp;road》,“以为一般女孩会喜欢这类书籍的哥伦比亚大学法律系研究生。”

    季疏晨礼貌地回握:“the bsp;uy of new york。”

    “把‘city’去掉,你就是我曾经的学妹。”季疏晨被祁隽的话逗乐,祁隽继续道:“怎么样,有兴趣成为我的师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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