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什么小孩?”
    女人眉头一皱。
    “就是一个小男孩啊。”
    王之初急了。
    流的汗珠更多。
    身体变得更凉。
    “我们这里从来都没有小男孩啊。”
    女人一口否决。
    “留着小寸头、穿着印有奥特曼图案衣服的小男孩,你好好想想。”
    “我在这里工作了快三年,没见过什么小男孩。”
    女人摇摇头,问道:“你在说什么呢?”
    嘶!
    王之初倒吸凉气。
    不会这么背吧?
    真的撞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等等!”
    女人突然想到了什么,道:“你刚才是不是遇到了他?”
    “什么他?”
    “一年前,我们这里送来了一个小男孩。
    送来的时候,他满身伤痕。
    有人说是被同学活生生打死的。
    有人说他被绑架了,歹徒杀死了他。
    还有人说是他的继母一直虐待他。
    反正孩子送来的时候,眼睛都没合上。
    属于死不瞑目的那种。”
    “然后呢?”
    “然后我们这里就出现了很多灵异事件。
    尤其是入夜以后。
    有人曾听到厕所传来小孩的笑声。
    有人曾在楼道里听到小孩的哭声。
    还有人亲眼见到了小孩。”
    女人越说越邪乎,最后补充道:“我记得那个小孩就是寸头、穿着奥特曼衣服。”
    “应该是巧合吧。”
    王之初硬着头皮道。
    忽的。
    女人像是看到了什么。
    瞳孔猝然放大。
    伸手指着窗外。
    结结巴巴的道:“外面……外面有两个人……那个小孩……”
    王之初耸然一惊。
    几乎是本能反应。
    下意识的转头望去。
    可……
    什么也没看到!
    “人搁哪儿呢?”
    “你看花园里。”
    “看到了。”
    “那里有个标牌。”
    “没错!”
    “标牌上写着‘爱护花草,人人有责’,是不是两个人?”
    说完。
    女人哈哈大笑起来。
    王之初翻个白眼。
    这一刻,他只想来一句: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挺幽默?
    还没说出口。
    这一次。
    轮到王之初瞳孔放大了。
    “小孩,小孩在你身后!”
    “你不知道同一个套路,用两次就不新鲜了嘛?”
    女人根本不相信。
    “真的真的。”
    王之初下意识的后退一步。
    因为小男孩正在快速跑来。
    砰!
    小男孩扑在女人身上。
    哇的哭了起来。
    “姐姐,姐姐,快去看看爷爷。”
    纳尼?
    这什么情况?
    王之初露出黑人问号脸。
    “到底怎么回事,你慢慢说。”
    女人蹲下来。
    看着可怜兮兮的小男孩。
    “我刚才上完厕所,回房间去找爷爷,可看到爷爷倒在地上,头上还在流血。”
    小男孩举起小手。
    小手上鲜血还没干。
    “走!”
    女人不再玩笑。
    抱起小孩就走。
    王之初缓缓跟上去。
    “能解释下什么情况嘛?”
    “小孩叫跳跳,是马爷爷收留的孤儿,一直住在这里。”
    “……”
    合着刚才这女人在吓唬自己。
    三人来到老人房间。
    果真。
    头发有些花白的老人躺在地上。
    陷入了昏迷。
    “叫救护车!”
    女人连忙掏出手机,就要拨打号码。
    “救护车到这里,太耽误时间了。”
    王之初想了想,道:“我直接送老爷子去医院吧。”
    “你的小电驴能行吗?”
    在女人的印象里。
    外卖小哥都是骑小电驴的。
    “没问题。”
    王之初也不和她反驳。
    抱着老头子就走。
    当看到布加迪威龙。
    女人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话问得有多蠢。
    “我先送老爷子去医院,你们尽快赶来啊。”
    “好!”
    女人拉着小男孩跳跳,就去骑自己的小电驴。
    布加迪威龙再次狂飙着上路。
    一路上,凉风不断吹拂而来。
    王之初渐渐清醒。
    想明白了刚才的遭遇。
    自己刚到殡仪馆的时候,在一个窗口看到了有道人影一闪而过。
    那里正是老爷子的房间。
    当时,应该碰巧是老爷子晕倒了。
    而后,听到的小男孩笑声,是他上完厕所回房间传来的。
    紧接着,小男孩发现老爷子摔倒了,这才急匆匆的追自己、想索求自己帮忙。
    真特么的人吓人、吓死人!
    此时。
    秋名山的比赛已经结束。
    墨镜男沾沾自喜。
    正准备享受众人的欢呼。
    可是没有一个人搭理他。
    所有人都还在议论着刚才呼啸而过的王之初。
    “你们有谁看清楚那辆车了嘛?”
    “太快了,肉眼根本看不清啊。”
    “车牌号呢?”
    “连车都看不清,还看毛线车牌号。”
    “我只记得是红色的!”
    “废话,只要不瞎,都能看到是红色的!”
    “喂喂喂,你们快看,是不是那辆车?”
    随着其中一个人的呼喊。
    所有人扭头望去。
    再次看到呼啸而过的布加迪威龙。
    速度比刚才更快。
    毕竟这次是为了救人。
    “我看到了我看到了,车上是个男的,还挺帅。”
    一个女孩惊喜若狂。
    激动的跳起来。
    “什么男的不男的,那是我老公。”
    “放屁!那是我亲爱的!”
    ……
    一群女人莫名其妙的争抢起来。
    甚至有两个大打出手起来。
    因为穿的太暴露。
    竟然直接开始‘球撞球’!
    简称:对波!
    这可比赛车精彩多了。
    她们这些女人也爱车。
    知道哪些车足够好。
    更知道哪些车足够豪。
    而开得起王之初这种豪车的,她们一眼就看出身价不菲。
    对于这种男人,她们恨不得倒贴!
    只求可以坐一次王之初的车!!!
    “咦?你们看,那不是蒋公子的车嘛?”
    突然。
    又有人吆喝了一声。
    只见刚刚停下来的黑马再次发动。
    朝着布加迪威龙狂追而去。
    而墨镜男已经消失在原地。
    出现在了驾驶座上。
    在看到布加迪威龙的那一眼,他就气不打一处来。
    毅然决然。
    决定再次追击一次。
    非要把丢掉的脸面追回来。
    而红毛也反应过来。
    不烦示弱的再次追击。
    一时间。
    三辆豪车离开秋名山。
    直奔市区而去。
    墨镜男和红毛都憋着气。
    不管不顾。
    根本不知道放慢速度。
    当开到市区后。
    看到走来的交警。
    却已经为时已晚。
    红毛超速。
    墨镜男不仅超速,还改装车上路。
    两人全被罚款扣分。
    他们再次记恨上了王之初。
    而王之初,早已经背着老人抵达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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