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页
“那……”裴允抓了抓头,“你在邀请我还债?”
秦昼:“……”
“我看起来就那么……”秦昼头疼,“我就看会儿书,你去写吧。”
裴允:“那我先写,等下再来宠幸你。”
秦昼:“……”
新的一章写得很顺,因为已经在草稿里成型了,只需要把文字敲上去就行。
裴允每次写文都会想吃零食,从零食柜里抱了一堆过来。
裴允拆了一盒巧克力棒,摸出两根叼着,戏精上身,用两根手指夹着,装模作样地弹了弹“烟灰”。
“小秦啊,这事不好办,找我办事得付出点代价。”
正在看书的秦昼:“……”
裴允:“你说怎么办吧。”
秦昼:“你想我做什么都行,但你写完了吗?”
裴允瞬间萎了,哼哧哼哧开始写文。
对于作者来说,这句话简直是魔咒,听得脑仁疼。
一个多小时之后,裴允打完了这章。
“有人看吗?”秦昼问。
“应该没有吧,又不太起眼。”裴允随口答道。
他没有先去发文,去征文页面看新添加了多少小说,一打开怔住了。
征文页面已经改版,所有小说都整合在了一起,按照排行榜的形式,综合数据从高到低排名。
排在第一的,赫然是《亡妻的诱惑》。
第65章
裴允呆了几秒。
他下意识去看是不是按照倒序排。
确定是正序, 他更加迷惑。
裴允打开后台。
《亡妻的诱惑》实时数据:
收藏:2189
评论:934
点击:4213
裴允:???
他扭头问秦昼:“你是不是给我刷数据了?”
秦昼从书本中抬头,“你现在数据多少?”
裴允报给他听。
秦昼:“我花钱就不会只刷那么点了。”
裴允:“……”
秦昼合上书本, 走到他身边, 俯身看向电脑屏幕, “我挺意外的。”
裴允:“我也是。”
秦昼觉得神奇,“就你这一周发一章的水平也有人看。”
裴允也觉得奇怪,“饥饿营销?”
秦昼:“……不是这么用的。”
“不看一下评论区?”
“不看, 万一都是骂我的。”
秦昼轻揉了下他的后颈,“掩耳盗铃。”
裴允有点痒,缩了缩脖子, “肯定是红运当头,管他怎么红。”
说归说,裴允还是抵挡不过好奇心,打开了评论区。
一开始, 是一些单纯被这个书名吸引过来的读者, 说看着像搞颜色, 其实挂羊头卖狗肉,居然是女主复仇文。
再就是吐槽他小学生文笔的。
有个评论回复说他文笔差的:你也不看看作者的笔名, 破天之神,有点心理准备好发?
裴允:“……”
最初评论区隔段时间才出现一个新评论。
直到有人发现了女主复仇的点。
——我草,我以为主角见死不救是作者瞎编的, 我特地去翻看了一下原文,居然是真的?
——真的假的,段老狗那么狠心?
——也不能这么说, 段老狗虽然写了那玩意相当于一条命,也没说对白富美有效。不过作者看得很仔细,心思也细腻,赞一个。
段老狗就是《神级赘婿》原文作者,叫段云。
但白富美死了以后,读者纷纷改口叫他老狗。
评论区的画风越来越歪,到后面干脆吵了起来。
裴允看了几个高楼,大概知道他们在吵主角自私还是不自私,白富美该不该救,会不会其实本来就是段老狗埋下的伏笔云云。
到后面和本文内容有一点相关的,就是好奇白富美借尸还魂后怎么勾引主角。
他们搓手等待。
然后。
裴允因为学习,没再更新过。
读者们:“……”
尼玛的,吊完胃口就走了吗?
前三天,读者还来骂几句。
到后面他们也放弃了。
最新一条评论停留在两天前,催他更新。
裴允摸着下巴说:“这就是蹭热度的感觉吗?”
但他总觉得数据不至于那么好。
秦昼想了想说:“这之前你排名未必是第一,有了曝光度之后爬上来的。”
裴允:“有道理。”
毕竟就冲书名来说,他赢了。
他看了下第二,是《永夜》。
《永夜》的作者比他靠谱,已经更到第十章 ,主角遇到了一个和白富美长得很像的姑娘。
《永夜》的数据跟他差不了多少,咬得很死,说不定哪天就会翻身超过。
裴允无所谓超不超过,看了看文,觉得行文流畅,像个老作者。
裴允打开后台,把新章放了上去。
这一章,就是交代了一下新的身份。
裴允在原作中选了一个人,一个很不起眼、可能大家都忘记的妹子。
那个妹子是在新手村地图遇到的主角。
曾经看不起他,百般羞辱,后来这样那样的一些事情,妹子爱上了他,但那时候男主早已走远,让她望尘莫及。
裴允选中这个姑娘的原因,是她的能力,能够潜入人的梦中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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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昼:“……”
“我看起来就那么……”秦昼头疼,“我就看会儿书,你去写吧。”
裴允:“那我先写,等下再来宠幸你。”
秦昼:“……”
新的一章写得很顺,因为已经在草稿里成型了,只需要把文字敲上去就行。
裴允每次写文都会想吃零食,从零食柜里抱了一堆过来。
裴允拆了一盒巧克力棒,摸出两根叼着,戏精上身,用两根手指夹着,装模作样地弹了弹“烟灰”。
“小秦啊,这事不好办,找我办事得付出点代价。”
正在看书的秦昼:“……”
裴允:“你说怎么办吧。”
秦昼:“你想我做什么都行,但你写完了吗?”
裴允瞬间萎了,哼哧哼哧开始写文。
对于作者来说,这句话简直是魔咒,听得脑仁疼。
一个多小时之后,裴允打完了这章。
“有人看吗?”秦昼问。
“应该没有吧,又不太起眼。”裴允随口答道。
他没有先去发文,去征文页面看新添加了多少小说,一打开怔住了。
征文页面已经改版,所有小说都整合在了一起,按照排行榜的形式,综合数据从高到低排名。
排在第一的,赫然是《亡妻的诱惑》。
第65章
裴允呆了几秒。
他下意识去看是不是按照倒序排。
确定是正序, 他更加迷惑。
裴允打开后台。
《亡妻的诱惑》实时数据:
收藏:2189
评论:934
点击:4213
裴允:???
他扭头问秦昼:“你是不是给我刷数据了?”
秦昼从书本中抬头,“你现在数据多少?”
裴允报给他听。
秦昼:“我花钱就不会只刷那么点了。”
裴允:“……”
秦昼合上书本, 走到他身边, 俯身看向电脑屏幕, “我挺意外的。”
裴允:“我也是。”
秦昼觉得神奇,“就你这一周发一章的水平也有人看。”
裴允也觉得奇怪,“饥饿营销?”
秦昼:“……不是这么用的。”
“不看一下评论区?”
“不看, 万一都是骂我的。”
秦昼轻揉了下他的后颈,“掩耳盗铃。”
裴允有点痒,缩了缩脖子, “肯定是红运当头,管他怎么红。”
说归说,裴允还是抵挡不过好奇心,打开了评论区。
一开始, 是一些单纯被这个书名吸引过来的读者, 说看着像搞颜色, 其实挂羊头卖狗肉,居然是女主复仇文。
再就是吐槽他小学生文笔的。
有个评论回复说他文笔差的:你也不看看作者的笔名, 破天之神,有点心理准备好发?
裴允:“……”
最初评论区隔段时间才出现一个新评论。
直到有人发现了女主复仇的点。
——我草,我以为主角见死不救是作者瞎编的, 我特地去翻看了一下原文,居然是真的?
——真的假的,段老狗那么狠心?
——也不能这么说, 段老狗虽然写了那玩意相当于一条命,也没说对白富美有效。不过作者看得很仔细,心思也细腻,赞一个。
段老狗就是《神级赘婿》原文作者,叫段云。
但白富美死了以后,读者纷纷改口叫他老狗。
评论区的画风越来越歪,到后面干脆吵了起来。
裴允看了几个高楼,大概知道他们在吵主角自私还是不自私,白富美该不该救,会不会其实本来就是段老狗埋下的伏笔云云。
到后面和本文内容有一点相关的,就是好奇白富美借尸还魂后怎么勾引主角。
他们搓手等待。
然后。
裴允因为学习,没再更新过。
读者们:“……”
尼玛的,吊完胃口就走了吗?
前三天,读者还来骂几句。
到后面他们也放弃了。
最新一条评论停留在两天前,催他更新。
裴允摸着下巴说:“这就是蹭热度的感觉吗?”
但他总觉得数据不至于那么好。
秦昼想了想说:“这之前你排名未必是第一,有了曝光度之后爬上来的。”
裴允:“有道理。”
毕竟就冲书名来说,他赢了。
他看了下第二,是《永夜》。
《永夜》的作者比他靠谱,已经更到第十章 ,主角遇到了一个和白富美长得很像的姑娘。
《永夜》的数据跟他差不了多少,咬得很死,说不定哪天就会翻身超过。
裴允无所谓超不超过,看了看文,觉得行文流畅,像个老作者。
裴允打开后台,把新章放了上去。
这一章,就是交代了一下新的身份。
裴允在原作中选了一个人,一个很不起眼、可能大家都忘记的妹子。
那个妹子是在新手村地图遇到的主角。
曾经看不起他,百般羞辱,后来这样那样的一些事情,妹子爱上了他,但那时候男主早已走远,让她望尘莫及。
裴允选中这个姑娘的原因,是她的能力,能够潜入人的梦中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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