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肆抱着女人,而克拉克则是直接爬上来。
    抱在女人的身上,还找了个能搭着的地方。
    金肆一阵羡慕嫉妒恨。
    “你身上有妈妈的味道。”
    金肆瞪了眼克拉克。
    “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家。”
    金肆把女人送到了家门口。
    期待着女人邀请他进去坐坐。
    可惜女人没有。
    “谢谢你,还有你,小克拉克。”女人捧着金肆的脑袋,在脑门上吻了一下,又在小克拉克的脑门上吻一下:“谢谢你们。”
    “再见。”金肆和小克拉克都是一脸痴迷。
    咳咳——
    就在这时候,一个咳嗽声传来。
    金肆和克拉克转过头。
    发现拉尔斯不知何时正站在那里。
    “我不知道,原来你还有当超级英雄的梦想。”拉尔斯淡淡的说道。
    “我应该不太可能成为超级英雄,也许只适合被超级英雄围殴。”金肆不以为然的说道。
    “你什么时候能出发前往拉撒路之泉?”
    “要去多久?”金肆问道。
    “我已经很久没去了,我知道大致的位置,可是我无法确定需要多少时间找到。”
    “那就等等,我需要把这个孩子送回家。”
    拉尔斯点点头,只要金肆不急,他就更不急了。
    ……
    拉尔斯跟着金肆,再次来到韦恩庄园。
    他听到狭长的走道尽头的练功房里,传来布鲁斯.韦恩的声音。
    金肆往练功房过去。
    现在已经很迟了,布鲁斯.韦恩依然在练功中。
    拉尔斯惊讶的看着布鲁斯.韦恩。
    上次看布鲁斯.韦恩的状况,就跟连续一个月每个晚上和十个妹子嘿咻差不多。
    可是再看此刻的布鲁斯.韦恩。
    龙精虎猛的状态简直判若两人。
    “拉尔斯先生,你好。”布鲁斯.韦恩在练拳之于,又看到了拉尔斯。
    拉尔斯上前一步,显然是想与布鲁斯.韦恩来一场友谊赛。
    拉尔斯是自信满满的。
    可是在和布鲁斯.韦恩交手的瞬间。
    布鲁斯.韦恩那种诡异的动作瞬间就让他感觉到不对。
    布鲁斯.韦恩掌力拍在拉尔斯的胸口。
    拉尔斯猛的退后数步,吐了口血。
    开什么玩笑。
    这布鲁斯.韦恩才几岁?
    他哪里来的这么强悍的格斗技巧?
    难道金肆就这大几个月的时间。
    就连布鲁斯.韦恩调教成了这种水平?
    自己愣是没打过?
    现在他算是明白了。
    为什么阿福当初会拒绝他的接触。
    自己真要强来也是自取其辱。
    不,事实上自己已经自取其辱了。
    “拉尔斯先生,你没事吧。”
    “没事。”
    怎么可能没事。
    老子现在很受伤好吗。
    ……
    “韦恩少爷,你帮我把克拉克送回家一下,对了,还有他房间里的那个球也要一起带上。”
    “球?什么球?你要去哪里?”
    “我和拉尔斯要出门一趟。”
    “去哪里?去多久?我可没答应过给你假期。”
    “或许你应该再体验一下疗伤课程。”
    布鲁斯.韦恩退了几步,谁要再尝试啊。
    布鲁斯.韦恩对金肆是真的没办法。
    旷工都旷的这么蛮横无理,理直气壮。
    “对了,我的薪水还有那些支票,你帮我给克拉克的父母。”
    布鲁斯.韦恩没有拒绝,他也想看看克拉克的父母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在交代完事情后,金肆就跟着拉尔斯走了。
    “拉尔斯,你好歹也是个一方大佬,你就没有私人飞机吗?”
    “刺客联盟破产了。”拉尔斯黑着脸看着金肆。
    “怎么会,你们刺客联盟几百年的财富积累呢?”
    “我都是交给手下打理,很不巧,负责财务的手下,全部被你杀了,现在即便银行里存了一大笔钱也取不出来。”
    “存哪个银行?我们可以抢出来,反正是我们的钱。”
    拉尔斯白了眼金肆:“是我的钱,什么时候成了我们的钱了?”
    “都一样……都一样。”
    两人在阿la伯某座城市落地。
    拉尔斯准备了一些野外的装备后。
    带着金肆进了沙漠。
    “你的那些格斗技巧传授吗?”
    “你现在还有钱吗?”
    “我可是带着你前去拉撒路之泉,不应该给点向导费吗?”
    “你忘记了吗,我可是救活了你女儿,你还没有支付医药费。”
    “你别忘记了,我女儿可是被你伤的。”
    “你别忘了,是你自找的,你想想,第一次是你们父女主动找我麻烦的,第二次,也是你自己带人来。”
    “那你有什么条件?”拉尔斯问道。
    “还是不要了,你的思想太危险了,老是想着毁灭全人类。”
    “我以为我们的思想应该在同一个高度,你存在的时间比我更悠久,你应该比我见证过更多的丑陋。”
    “我说不出什么大道理,我只是觉得,这么有趣的世界,这么有趣的人类,全部毁灭掉实在是太无聊了。”
    “你管这种混乱叫做有趣吗?”
    “首先,你的计划无法成功,你唯一的优势就是多活了七百年,除此之外,不管是势力还是个人力量都太渺小了。”
    “你这种人只是少数,你要阻止我吗?”
    “我倒是懒得阻止你,不过总会有其他人阻止。”
    不是金肆看不起拉尔斯。
    就他这几两肉,对上正义联盟。
    随便来个超英一线队队员,都能将他剁了喂狗。
    好吧,金肆就是看不起他。
    特别是对上百特曼。
    别说赢了,女儿都被骗走。
    还生了个外孙给他。
    然后辛辛苦苦把外孙培养起来。
    外孙又被骗走了。
    你说惨不惨。
    每次眼瞅着要弄死布鲁斯.韦恩了。
    塔利亚就跑过来,快叫岳父。
    然后拉尔斯又犯浑了。
    拉尔斯的人生就是在刷牙。
    一手拿着杯具,一手拿着洗具。
    一会悲剧一会喜剧。
    两人在沙漠里摸索了十几天的时间。
    在这种恶劣环境下。
    即便是拉尔斯自己都感觉到艰难。
    只有金肆一脸无所谓。
    就算是沙尘暴都堵不住金肆的嘴。
    拉尔斯觉得,自己如果死在沙漠里。
    肯定不是死于恶劣的环境。
    而是死于烦躁。
    就在这时候,金肆的脚步突然停了下来。
    在风沙中,金肆看到了一头白鹿。
    白鹿?金肆看着黄沙弥漫的空气:“你看到那头白鹿了吗?”
    “在哪里?”拉尔斯立刻激动了起来:“当年我在沙漠中迷失,就是遇到了一头白鹿,而后才找到了拉撒路之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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