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琴婆婆很是利索,听见丁醒问话,登时一甩袖口,悬出一件墨纹大钟,此的钟面直径有三尺左右,高过人腿,钟面雕刻了密密麻麻的篆文。
“丁庄主应该知道,我沧霞派的开山祖师偏爱音律,善使音宝,她老人家传承的法术也一概与音法有关,老婆子我也是喜爱此道!”
丁醒对沧霞派的传承略有耳闻,这一宗派修士确实是以御音神通闻名于巍国,但丁醒没有亲眼目睹过他们的音波真术。
倒是在浮空九宫内,丁醒与晁袭的‘鼎中狮吼’较量过,可惜那座魔鼎已经被牧野烈毁掉,融入了丁醒的斧器当中。
丁醒指着墨钟,问五琴婆婆:“这钟出了什么问题,与甄夫人的墨盘一样,音波神通断断续续吗?”
五琴婆婆摇头:“这钟是我从墨河的一座酒窖内取出,外相看去颇为不凡,钟声也可以奏响,并不会中断,可惜中听不中用,所发音波并不具备什么威能,严格来说,它所奏钟声不能用来斗法,我曾到访七山坊的互助会,请诸多同道帮忙解难,曾有同道让我拿鬼妖验证钟声,结果还是效果不明显!”
她正是在互助会上遇见了甄知夫人,从甄知夫人口中得知,月醒酒庄的丁庄主善于驱使墨宝,这才陪同甄知夫人前来拜会。
丁醒对这种墨钟颇感兴致,他把黑钟拿到面前,侧翻钟侧,详细打量所刻篆文。
上面所载文字过多,丁醒要看完? 需要不短时间。
他先令人给甄知夫人斟上灵茶? 一边对五琴婆婆说:“婆婆法号五琴,想必善奏琴音? 我这庄上过于静寂? 请婆婆抚琴一曲,给添些雅致!”
五琴婆婆一听? 立刻祭出一柄檀木琴,摆在腿上? 此琴就是她的成名法器五弦琴? ‘铿铿’拨动了几下,她笑言:“正好,老婆子也有闲情。”
呵,甄知夫人在旁发笑? 小口抿着茶杯? 静享琴音,耐心陪坐。
估摸过了半个时辰,等到五琴婆婆的一曲落罢,丁醒也已经大致弄清黑皮钟的底细。
他先问道:“婆婆的这件墨钟,奏响时所发音波? 已知对人修与鬼妖都无效,那你有没有拿妖虫验证过?”
“妖虫?”五琴婆婆回忆了片刻:“有的!老婆子记得有次在互助会上? 有位守宫山的道友,曾经召唤几头蚁虫? 但我奏钟的时候,蚁虫并没有什么特殊反应啊!”
丁醒告诉她说:“没有反应? 是因为这些蚁虫被修士滴血祭炼? 都已经认了主人? 它们不会听从钟声的召唤!婆婆的这件墨钟,其实是一件驯虫钟,专门用来驯服与豢养虫群,因此此钟不能用来斗法!”
五琴婆婆略显意外,脱口说:“那岂不是鸡肋?滴血祭炼可比奏音驯养方便的多!”
如果擒住了某种妖虫,只要滴血施印,就能确保虫群的绝对忠诚与悍不畏死,用起来肯定比钟音更为保险与放心。
丁醒却说:“婆婆你有所不知!这件墨钟的神奇之处在于,钟音能够淬炼虫躯,能够提升妖虫的进阶速度,你以墨钟控制虫群,往后就不用再费心费力去给虫群需要进阶之物!”
众所周知,养虫养妖那是要耗费极大心血的,丁醒养了一头小书妖与一头小金蛇,每天都要准时定量给它们提供灵酒,如果成千上万头妖虫,那它们进补所需的食粮肯定如山似海,没有一定的身家支撑,绝对养不起妖虫。
巍国七派当中,守宫山专修御兽神通,但是除了部分内门嫡传,有底气饲养大规模虫军,其余大多不愿涉足虫修法门,即使偶尔遇上一些稀有虫种,他们也最多只能养上几头。
五琴婆婆听了丁醒介绍,心里仍旧有些失望,她修的是御音法术,毕生都没有接触过养妖法门,甚至连头坐骑也没有,这件墨钟落在她手上,除了偶尔敲打一番,听一听音律,其它就再无用途。
不过,这并不代表墨钟没有价值,关键要看谁在使用,如果是守宫山的弟子,肯定是要对墨钟趋之若鹜的。
五琴婆婆自己不打算留着墨钟,却能拿到七山坊交易,应该能换到一批材宝,想到这里,她问丁醒说:“请丁庄主详细讲一讲,这墨钟对妖虫的控制力有多强,淬炼虫躯的效果有多好?”
丁醒无法给她一个确凿答案:“正好我身上有一批魔甲虫,婆婆可以自己验证。”
当初在浮空九宫,丁醒镇压了魔修司戎的数千头魔甲虫,等他从九宫回来后,曾经研究过这批虫群,多番尝试控制它们,但都以失败而告终。
究其缘故,是因为虫群早在卵胎时期,就开始被司戎滴血豢养,在它们脱壳出世以后,又被司戎精心培育了几十年,血印已经布满这些魔虫的全身,不把这些血印祛除干净,丁醒永远也逆转不了魔虫的所有权。
但是,血印破解的难度何其高?丁醒根本就束手无策。
早在丁醒初踏修仙界时,就开始研究妖兽的奴印,他炼造的第一款灵酒是‘安魂曲’,此酒专用于破解妖兽奴印,可是奴印有魂印与血印两种,魂印的施法速度快,而且只要把印记打入妖魂,并不需要逐渐强化,破解的难度也就不高。
而血印的形成,是修士常年累月的祭炼结果,为了永久控制妖兽,修士几乎每年都会滴血结印,通过血印彻底左右妖兽生死,确保妖兽的不容反抗。
自从当年丁醒在卷尘山遇见青卷大王,并达成约定,帮忙研究破解血印的灵酒,他一直都在留意这件事,旦有闲暇的时间,他都会收集相关草药,尝试炼造新酒,可惜十几年下来,他是寸功未有。
他也想把司戎的几千头魔虫驯服,这将是一股巨大助力,可惜他找不到解印办法,暂时也只能使用‘虫儿泪’把它们镇压起来,他闭关的七年间,魔虫甚至已经被他遗忘在御虫袋里。
如果今天五琴婆婆不登门,不拿出墨钟出来,他未必会想起来。
“丁庄主应该知道,我沧霞派的开山祖师偏爱音律,善使音宝,她老人家传承的法术也一概与音法有关,老婆子我也是喜爱此道!”
丁醒对沧霞派的传承略有耳闻,这一宗派修士确实是以御音神通闻名于巍国,但丁醒没有亲眼目睹过他们的音波真术。
倒是在浮空九宫内,丁醒与晁袭的‘鼎中狮吼’较量过,可惜那座魔鼎已经被牧野烈毁掉,融入了丁醒的斧器当中。
丁醒指着墨钟,问五琴婆婆:“这钟出了什么问题,与甄夫人的墨盘一样,音波神通断断续续吗?”
五琴婆婆摇头:“这钟是我从墨河的一座酒窖内取出,外相看去颇为不凡,钟声也可以奏响,并不会中断,可惜中听不中用,所发音波并不具备什么威能,严格来说,它所奏钟声不能用来斗法,我曾到访七山坊的互助会,请诸多同道帮忙解难,曾有同道让我拿鬼妖验证钟声,结果还是效果不明显!”
她正是在互助会上遇见了甄知夫人,从甄知夫人口中得知,月醒酒庄的丁庄主善于驱使墨宝,这才陪同甄知夫人前来拜会。
丁醒对这种墨钟颇感兴致,他把黑钟拿到面前,侧翻钟侧,详细打量所刻篆文。
上面所载文字过多,丁醒要看完? 需要不短时间。
他先令人给甄知夫人斟上灵茶? 一边对五琴婆婆说:“婆婆法号五琴,想必善奏琴音? 我这庄上过于静寂? 请婆婆抚琴一曲,给添些雅致!”
五琴婆婆一听? 立刻祭出一柄檀木琴,摆在腿上? 此琴就是她的成名法器五弦琴? ‘铿铿’拨动了几下,她笑言:“正好,老婆子也有闲情。”
呵,甄知夫人在旁发笑? 小口抿着茶杯? 静享琴音,耐心陪坐。
估摸过了半个时辰,等到五琴婆婆的一曲落罢,丁醒也已经大致弄清黑皮钟的底细。
他先问道:“婆婆的这件墨钟,奏响时所发音波? 已知对人修与鬼妖都无效,那你有没有拿妖虫验证过?”
“妖虫?”五琴婆婆回忆了片刻:“有的!老婆子记得有次在互助会上? 有位守宫山的道友,曾经召唤几头蚁虫? 但我奏钟的时候,蚁虫并没有什么特殊反应啊!”
丁醒告诉她说:“没有反应? 是因为这些蚁虫被修士滴血祭炼? 都已经认了主人? 它们不会听从钟声的召唤!婆婆的这件墨钟,其实是一件驯虫钟,专门用来驯服与豢养虫群,因此此钟不能用来斗法!”
五琴婆婆略显意外,脱口说:“那岂不是鸡肋?滴血祭炼可比奏音驯养方便的多!”
如果擒住了某种妖虫,只要滴血施印,就能确保虫群的绝对忠诚与悍不畏死,用起来肯定比钟音更为保险与放心。
丁醒却说:“婆婆你有所不知!这件墨钟的神奇之处在于,钟音能够淬炼虫躯,能够提升妖虫的进阶速度,你以墨钟控制虫群,往后就不用再费心费力去给虫群需要进阶之物!”
众所周知,养虫养妖那是要耗费极大心血的,丁醒养了一头小书妖与一头小金蛇,每天都要准时定量给它们提供灵酒,如果成千上万头妖虫,那它们进补所需的食粮肯定如山似海,没有一定的身家支撑,绝对养不起妖虫。
巍国七派当中,守宫山专修御兽神通,但是除了部分内门嫡传,有底气饲养大规模虫军,其余大多不愿涉足虫修法门,即使偶尔遇上一些稀有虫种,他们也最多只能养上几头。
五琴婆婆听了丁醒介绍,心里仍旧有些失望,她修的是御音法术,毕生都没有接触过养妖法门,甚至连头坐骑也没有,这件墨钟落在她手上,除了偶尔敲打一番,听一听音律,其它就再无用途。
不过,这并不代表墨钟没有价值,关键要看谁在使用,如果是守宫山的弟子,肯定是要对墨钟趋之若鹜的。
五琴婆婆自己不打算留着墨钟,却能拿到七山坊交易,应该能换到一批材宝,想到这里,她问丁醒说:“请丁庄主详细讲一讲,这墨钟对妖虫的控制力有多强,淬炼虫躯的效果有多好?”
丁醒无法给她一个确凿答案:“正好我身上有一批魔甲虫,婆婆可以自己验证。”
当初在浮空九宫,丁醒镇压了魔修司戎的数千头魔甲虫,等他从九宫回来后,曾经研究过这批虫群,多番尝试控制它们,但都以失败而告终。
究其缘故,是因为虫群早在卵胎时期,就开始被司戎滴血豢养,在它们脱壳出世以后,又被司戎精心培育了几十年,血印已经布满这些魔虫的全身,不把这些血印祛除干净,丁醒永远也逆转不了魔虫的所有权。
但是,血印破解的难度何其高?丁醒根本就束手无策。
早在丁醒初踏修仙界时,就开始研究妖兽的奴印,他炼造的第一款灵酒是‘安魂曲’,此酒专用于破解妖兽奴印,可是奴印有魂印与血印两种,魂印的施法速度快,而且只要把印记打入妖魂,并不需要逐渐强化,破解的难度也就不高。
而血印的形成,是修士常年累月的祭炼结果,为了永久控制妖兽,修士几乎每年都会滴血结印,通过血印彻底左右妖兽生死,确保妖兽的不容反抗。
自从当年丁醒在卷尘山遇见青卷大王,并达成约定,帮忙研究破解血印的灵酒,他一直都在留意这件事,旦有闲暇的时间,他都会收集相关草药,尝试炼造新酒,可惜十几年下来,他是寸功未有。
他也想把司戎的几千头魔虫驯服,这将是一股巨大助力,可惜他找不到解印办法,暂时也只能使用‘虫儿泪’把它们镇压起来,他闭关的七年间,魔虫甚至已经被他遗忘在御虫袋里。
如果今天五琴婆婆不登门,不拿出墨钟出来,他未必会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