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念的 作者:长着翅膀的大灰狼
    《我怀念的》番外之我想和你好
    沈家如今标榜杏林世家,说出去都是我们沈家祖上曾经出过多少多少御用名医、明代那谁清代那谁……族谱拿出来一流的高大上。
    可在明代以前,沈家是伺候盛家的,整个沈家都是盛家的家奴,按照那时候的说法,沈家后世子子孙孙都得继续伺候盛家人。
    当然现在这年代了,盛家就算依然枝繁叶茂、家大业大,沈家也已经不弱了,现如今国内外顶尖的手术刀,哪个领域都有几把是姓沈的,无论盛家还是沈家,不可能再提家奴不家奴的话。
    沈轩却不这么想,总觉得心里不好受,所以作为沈家这一代最优秀的儿孙,他起初是不愿意接受院长之位的。
    那个位置沈家儿孙个个梦寐以求,因为那代表了沈家这一代人的领袖。
    可那个医院是盛家的产业,是盛家的私人医院。
    沈轩的二伯劝他说:“给盛家人看病怎么了?盛家他还离不开我们家呢!这有什么好丢人的?你别犯傻!”
    沈轩还记得那是在一个夏天,他那时候多年轻啊,记忆里,那时镜子中的脸经常把自己都惊艳,他站在他二伯宽敞雅致的办公室里,语气冷淡的说:“您让沈京去吧,我不想去。”
    他这话气的他家二伯脸上的肉直抖直颤,拍着桌子说:“你以为我不想叫我自己儿子接我位子?沈京他不是没本事!他也有恒心、有毅力,不过是比不上你的天赋罢了!你高兴了吧臭小子!你爸那歹笋出了你这根好竹子……我服气!”二伯一边说,一边气呼呼的揉捏着手上内观穴。
    沈京也确实是学艺精湛,只是奈何既生瑜何生亮,从小到大念书也好实习也罢,有个沈轩在前头搔首弄姿的一路狂奔,沈京走路快一点大家谁都不在意。
    二伯毕竟老了,心脏又一向不好,沈轩不敢惹急了他,无奈苦笑:“您消消气,我不是这意思。”
    “你要真不肯接这医院,你就是这个意思!”
    沈轩沉默着不说话。
    二伯缓和了心情,开始对这个最器重的侄儿循循善诱:“你和盛承光不是好朋友吗?盛家现在虽然还不是他掌权,但是盛明华一个女人,盛齐光身体我们都知道,盛家以后还是盛承光的,你有什么可怕的?”
    沈轩听到这里忽然说:“您别说了,我去就是了。”
    二伯以为自己的话奏效,满意的点点头,站起来亲自送了他出门。
    **
    其实沈轩是不想再听下去了。
    盛承光、盛承光……大家都说他和盛承光是小,但是哪有小是专门给小一家看病的?
    沈轩觉得难堪。
    可他这时候已经参与主导治疗盛齐光的医疗小组了,他心里再觉得难堪,盛承光和他之间确实情谊深厚,齐光的病也耽搁不得,再找不到合适的捐献者,这个孱弱少年就快撑不下去了,盛家的私人医院里收集了许多rh阴性血捐献者的资料,他接手过来确实也对治疗齐光的病有帮助。
    沈轩坐在自己堆满了医房里,特别灰心的想:大概是命运吧。
    子时的出现也如同命运安排的一般。本来私生女这种事不要说盛家,连沈家都有那么几个,根本不足为奇。沈轩提出用脐带血救齐光这个方案,起初是希望齐光的父母能不能再要一个孩子的,谁知道盛承光这个变态会找上了子时。
    子时、子时……太可怜了,像做实验的那种小白兔,柔弱无害,做完实验给它推一针空气针,它临死前还单纯的看着你呢。
    沈轩可怜着可怜着,就不能自拔了。
    但那是盛承光的女人,沈轩出于身份地位也好、小情谊也罢,都不可能沾染分毫。所以他将那份情绪收藏的非常好,直到被冯一一现了。
    冯一一这姑娘是个奇葩,沈轩就没见过像她这么怕死的。画图时圆规戳破了手指头都要来打一个破伤风针,一年起码做四次体检,还有一次她哭丧着脸来医院找他,说身上莫名起了小红点,要求化验血。
    沈轩还真给她化验检查,最后查出了结果,他严肃的叮嘱她:“晚上睡觉前记得关好纱窗,这时候的蚊子小小的,叮了包不痒就是一个小红点。”
    ……
    可是这么怕死的冯一一,却在某天被沈轩撞上在一个酒吧里喝酒。
    这太奇怪了好吗!连喝饮料都怕糖分过高危害健康的人,居然喝起了龙舌兰?!
    沈轩俊秀的大长腿微抬,往她身边的高脚椅上一坐,一直她周围转来转去的几只“苍蝇”自动消失。
    沈轩好笑不已的戳戳趴在那里的人,“喂,破折号!”
    那是谢嘉树给她取的外号。
    已然微醺的人果然立刻抬起了头,可是她在哭,泪流满面,眼睛因为流泪显得格外干净,如同雨后青山,令人心折。
    沈轩愣在那里。
    “哎?”他有点慌,心跳都加速了,“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她点头,沈轩急忙问:“你哪里不舒服?”
    冯一一开始小声哭泣,一边哭一边捶胸,沈轩去拉她手,反被她拉着手一起捶,一边捶还一边哭嚎:“不舒服……快死了……心里不舒服……”
    触手可及皆是绵软一片,虽然还隔着衣服,但沈轩迅速起了反应,有点点不好意思的想:别、别这么客气好吧!
    那晚他把烂醉如泥的冯一一扛到他的单身公寓里,收留她住了一晚。房间大床当然要留给女士,他自己睡在客厅的沙上。
    大概是沙太短他太长,这一晚颇有些辗转反侧,朦朦胧胧里沈轩寂寞的想:是太久没有过女人了吧?不然这小心跳噗通噗通的是怎么回事儿啊?
    **
    沈医生这条件,又长得祸国殃民,只要他勾勾手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带着冯一一残留给他的那点异样,他家二伯为他张罗相亲时他难得的露了一面。
    结果都没勾手呢,对方如花似玉的女孩子就追着他跑了。
    沈轩的情史还算正常,有过纯纯蠢蠢的初恋,有过各类型的漂亮女友,甚至荷尔蒙最旺盛的时候有过几段刻骨铭心。可他从来没想过定下来,他的征途是星空和大海,不可能为了一个女人定下来。
    不过晚上一个人睡有时会寂寞,有个漂亮姑娘陪着你,自然是极好的。
    沈院长那一阵可谓春风得意马蹄疾,可惜不妨一时马失前蹄,一个意外中把手都给摔折了。
    一个顶尖的外科医生伤了手,某种程度上来说比伤了命根子还惨。沈轩觉得天仿佛都塌下来了。那个女孩子也来自一个杏林世家,出了事以后家里就劝她赶紧断,她起先倒是还对沈轩抱有期望,但是架不住沈轩他自己整日愁云惨雾,女孩子一看他手废了命根子也不灵了,果断就把他给踹了。
    雪上加霜,沈院长伤心死了。
    伤心当然就要喝酒,沈轩就天天泡在酒吧里,没几天,居然又遇到了冯一一。
    那时候谢嘉树已经去了美国,冯一一也变得不常来医院了,偶尔见面的时候,沈轩现她整个人都变了,以前是懵懵懂懂的小女孩,现在人变得沉静,居然有点女人味了。那天也是,他正在酒吧老位置喝酒,远远的吧台边站了一个姑娘,还没看清脸就觉得感觉甚好,再一看他就惊了一下。
    惊艳。
    尽管后来沈轩觉得他一定是当时喝多了,但是当下他真的觉得:哎哟!不错哦!
    抱着那点小心思,他那天装作借酒浇愁,成功摸到了冯一一的小手,可惜他演技太棒太逼真,一不留神真的喝多了,后来对她说了些什么他自己都不记得了。
    第二天才知道,他把什么都说了!不止是那个姑娘甚至不止是子时,连从小到大对盛承光的那些复杂情感都说了。
    沈轩悔的肠子都青了!也觉得自己这状态实在太愁人太丢脸,经此一役,他振作起来好好养了一个多月,拆掉石膏之后手臂竟然奇迹般的毫无损!
    沈轩顿时觉得冯一一这姑娘旺他!
    **
    沈轩的父亲是沈家的一个大奇葩,典型的纨绔子弟,依附着家族生活,一辈子毫无建树。但他对儿子极好,沈轩从小要什么就有什么,没钱花了他就典当家里的古籍医书。
    族里人哪舍得沈家的传家之物流落到外面啊?他当出去一次人家给他赎回来一次,还登门再给他一笔钱。
    沈轩妈妈当年是听从父母安排嫁过来的,谁知嫁了这么一个人,她意难平,生下沈轩后没几年就离婚改嫁去国外了。
    沈轩很爱父亲,但是童年时期那份耻辱感深深的印在他心里,他害怕被拒绝,所以从不主动。
    可是你跟冯一一比被动,比不过啊!
    眼看谢嘉树都要回来了,沈轩年前收到风声,心知再不出手就真晚了,这才有了那第一次的车内强吻。
    也不算强吻……吧?
    反正他很开心,回去一路上都在听情歌,晚上做梦还梦到了父亲,父亲不像往常梦里总在被族人轻视取笑,那夜沈轩梦里的父亲坐在家门口小花园里,笑眯眯的逗着他那只鹩哥,就像沈轩很小、母亲还没离开家时一样。
    沈轩醒了想想,他想这应该是父亲的托梦,应该是父亲也觉得冯一一好。
    沈轩人生第一次主动了一回,还主动的非常动人。
    可是也是到这时才知道,这个世上除了已经离开的人,像父亲,还有一种人也是他无论如何求不到的。
    心有所属的人。
    他就不明白了,谢嘉树到底有什么好?值得她这么多年还忘不掉?
    沈轩为冯一一做尽了一切他底线之内的事情,那些事,以前他做个一成都足够他的前女友们感动的哭晕过去,可冯一一还是选择了谢嘉树。
    沈轩必须离开啊,他又不是m,待在这里放任自己越陷越深,不是人过的日子。
    **
    还好这么多年他也只执迷不悔过一个冯一一,他人生的大多数时候都在钻研医术,从北美到北欧,所到之处的医学院都十分欢迎和挽留沈教授,一路繁花相送,沈轩的情伤被治愈了一大半。
    他优哉游哉,在挪威的贝根眺望峡湾,在芬兰的拉普兰感受极夜,没有盛家烦人的rh阴性血,夹一本北欧神话,在瑞典王宫的中央广场能安逸的静坐一下午。
    就是这样安逸的某一个下午,沈轩在瑞典王宫旁救下了一个哮喘作的女孩子。
    女孩非常年轻,醒来后神情茫然,虽然是轮廓深邃的欧洲脸蛋,但是那神情有一刻令沈轩觉得有些熟悉。
    女孩名叫爱丽丝,沈轩听了这名字更加想起冯一一,不由自主笑了起来。
    爱丽丝已经没事了,手托着腮痴痴的看着他:“哇……”她的英文非常流畅,“你笑起来像天使。”
    沈轩的老脸微微一热,接着便潇洒耸耸肩,“我是白衣天使不错。”
    “你的音简直像首曲子~”爱丽丝痴迷不已的大加赞叹。
    “唔……谢谢。”闷骚沈医生心里笑翻了天。
    “你不笑的时候,像雕塑。”爱丽丝已经深情款款。
    ……
    沈轩人生绝大多数的感情经历都是被人倒追,这方面他经验很丰富。欧洲女人也有过,但是像爱丽丝这么直白热切的还是第一次。
    沈轩甚至有些胆战心惊了。
    爱丽丝感觉到他的抗拒,抓着他、泪眼汪汪问:“你不喜欢我?!”
    沈轩倒没有不喜欢,只是……“我已经不年轻了。”
    年轻的欧洲女孩,一双眼睛仿佛维纳恩湖的湛蓝色的水面,羞涩又欢喜的盯着沈轩看了半天。
    “沈……”她忽然解开了身上的连衣裙,“我想和你好……”
    蹩脚的中文台词,简直是八十年代□□手抄本里的,沈轩那时正在回复谢嘉树的邮件,心事重重,眼角瞥到白花花的一片,一回头,顿时浑身的血都往脑子里涌……他抓起一旁他的长大衣裹住她。
    爱丽丝被裹得动弹不得,无辜又羞涩的看着他,脑袋轻轻在他胸口蹭蹭。
    沈轩又气又好笑,强硬的裹着她不许她动,对她说:“你才二十四岁,你的人生刚刚开始,你还没见识过太多的男人,我对你来说应该就像你的名字一样,是一个梦境而已。我不希望你就此停顿,等到二十年之后再后悔,懂吗?”
    爱丽丝点点头,然后很沮丧的说:“我就知道是因为我的名字……我的表姐叫维多利亚,我从小就很羡慕她的名字,我想跟她交换!”
    沈轩无语了。他已决定立刻回国,这样也正好给这姑娘时间冷静考虑。
    亲亲她光洁饱满的额头,他说:“爱丽丝,我要回中国一趟,可能时间会很长,一年、两年都不一定。但我还会回来这里,因为我在这里有未完成的事情。我们做一个约定好不好?”
    **
    沈轩带着美丽姑娘的约定回国了,去救昔日动过心的女人,去为情敌想办法生孩子。
    这事儿上沈轩挺佩服自己的,想想看能有多少男人有这个胸襟情怀?就算有,他们碰上的可不会是谢嘉树。
    谢嘉树这个人吧,实在是变态又痴情得令人不忍直视。子宫肌瘤这种普通手术,他居然能跪在手术台前演一出生离死别……当时在场都是沈轩的学长学弟同事好友,一个个眉来眼去的差点没把沈轩给臊死。
    他对冯一一的心意也彻底淡了。
    想想看,有一个人把你当做他的全世界,你还要其他人的爱意做什么呢?
    这样想着,沈轩就想起那个连他摇头都觉得帅气的小姑娘来。
    心里痒痒的,像是底下有嫩苗即将破土而出的土地。他站在窗前打电话,窗外是深秋的落叶萧萧,他非常想念北欧万里无云的晴朗天。
    “沈!”
    爱丽丝欢呼雀跃的声音传来,北欧的蓝天白云立马浮现在沈轩眼前。
    沈轩握着电话,心情一瞬间变得极好。
    “过得好吗最近?”他愉悦的低声问。
    “除了我很想你,一切都很好!”爱丽丝开心的说,“我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沈轩笑了:“我也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我要回来了,小姑娘。那个关于等你长大的约定,我们或许可以开始践行了。
    “女士优先。”
    “我改名字啦!我表姐说她不能和我交换,毕竟她以后要登基,一个女王叫□□丽丝不是太好……但是她答应把名字和我分享!我也可以叫维多利亚!你开心吗?沈!”
    维多利亚、维多利亚……维多利亚公主?
    王室?!
    沈轩从北欧的蓝天白云里一下子惊醒!
    他的小姑娘,来自瑞典王室?!
    “沈!你的好消息是什么?!”新出炉的小维多利亚在电话那端开心的问。
    沈轩深吸一口气,“稍等。”
    放下电话,沈医生揉捏着手上内关穴……他刚才要说什么来着?
    **
    作者有话要说:来,给人老胆小的沈医生加个油——
    ————————————————嗯,明晚轮到你们的一帆哥哥
    校园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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