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浩这次来,给方觉带来了写给他座师的荐书,
    还很罕见的挎着一把剑。
    三尺紫鲨皮的剑鞘,嵌着两颗大拇指头大小的火油钻,挂在白浩腰上,漂亮潇洒的狠。
    “贤弟,瞧瞧这把剑怎么样。”白浩得意洋洋拍了拍腰,把剑解下来递给方觉。
    “沛然兄,你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喜欢炫耀。不怕我再弄坏了?”方觉笑着去接。
    白浩笑呵呵的说:“这次真不怕,你若是能弄坏这把剑,我白字倒过来写。”
    “有这么神奇?恩?咦?”
    长剑入手,方觉便是一愣!
    这剑长有三尺出头,却轻飘飘的,撑死了也就一斤多点,
    就算是木头的,都不止这个分量,何况剑柄、吞口,明显都是金属。
    心中纳闷,一手握柄,微微用力。
    ‘锵’的一声,剑身弹出,
    剑身含光内敛,丝毫不见反光,连绵不绝的云纹,遍布剑身。
    没有了剑鞘,分量更轻,拿在手里的直观感受完全可以用‘轻如鸿毛’来形容。
    隔着半尺,都能察觉到一股寒意。
    “且试一试!”白浩道。
    方觉微微沉吟片刻,左右看了看,然后对着桌角轻轻一挥,
    毫无阻碍,一寸多厚的实木桌角竟然轻松被削了下来,
    桌子是公家的东西,砍坏了,不心疼。
    又对着桌上的一只空瓷杯,轻轻一砍。
    同样是公家的东西,砍坏了,不心疼。
    嗤得一声轻响,茶杯从中刨成对称的两半,各自朝后倒下,断口平滑光整。
    “嘶……”
    方觉倒吸一口凉气,好锋利的剑!
    见那两侧剑脊,隐隐有一丝儿殷虹,像是血丝,方觉忽然想到了什么,眉头一挑,讶然问道:“莫非,这是鸿羽血锻钢?”
    “哈哈,贤弟好眼力!”
    白浩得意道:“正是鸿羽血锻钢所制,锋利无比,偏偏又十分轻盈,最最适合读书人佩戴防身!贤弟,你下个月要去赶考,这把剑你带着防身。”
    鸿羽血锻钢,顾名思义,鸿羽是指原材料,这种钢材轻如鸿毛,再采用血锻之法,锻造出的兵刃,重量极轻,却又锐利异常,几乎不需要特别的打磨,便能切金断玉。
    由于血锻法需要精壮男子热血,因此锻造出的兵器,还有一定的辟邪功效。
    无论是鸿羽钢,还是血锻秘法,都是平南府大世族王家独有,连朝廷都无从染指,
    据说好几次向王家施压,王家都顶着不给,最后只能与王家合作,每年王家向朝廷进贡一批,数量不多,大多被皇室收藏,或者赏赐重臣,民间罕见。
    只是,这玩意太轻,单打独斗、武林厮杀固然有优势,却不适合战场所用,打造又极为艰难,受到锻造秘法和材料的限制,不可能量产,
    否则,估计朝廷即便撕破脸,都要强抢打造秘法,为大昊军队配成制式兵器,
    书生和武士的穿着不同,武士系的是紧扎皮腰带,又宽又紧又硬,挂一对流星锤都没问题,而书生是束带,大多是布,或者丝绸,不会太硬,也不会扎得太紧身。
    同样是三四斤的剑,武士挂得住,书生嘛,步伐动作一大,搞不好要把裤腰带给坠下去,这就尴尬了。
    这其实也是暗暗的要求,读书人行为举止,要稳重。
    “这我不能要!”
    方觉毫不犹豫的把剑推了回去。
    之前送的宣纸、白狼毫,虽然昂贵,但毕竟有钱就能买得到,也不是贵的离谱,
    至于熬鹰图,那是意外……
    但鸿羽血锻钢的兵器,在市面上,根本买不到,有价无市。
    君子不夺人所好。
    都是读书人,都有配剑之礼,这把剑真的太适合读书人,即风雅又能彰显身份还特别实用,哪怕丝毫不通武艺之人,有了它对付两三个壮汉都不成问题,绝对是读书人的心头好,
    作为朋友,平白无故拿走别人心爱之物,却给不出对应的回报,这不是长久相处之道。
    白浩却是哈哈一笑:“你这次可是客气错了,这本就是你的东西嘛!你忘了,上次找你要背影图,说给你换好东西,换的就是这把剑!”
    “那图如此值钱?”方觉意外问。
    “图嘛,倒未必多值钱,只是有钱难买我喜欢,加上其中多少有些你嫂子的人情。”
    “这却又怎么说?”方觉奇怪问。
    白浩娓娓道来。
    清源薛家,和拥有鸿羽钢、血锻秘法的平南王家,是好几代的姻亲关系,她那个小时候画出过半步极品图的堂哥,乃是薛家的嫡系,娶得就是平南府王家的小姐,而王小姐的嫁妆里,就包括鸿羽血锻钢锻造的几把兵刃。
    可惜这位堂哥,生性不喜刀兵,偏喜欢收藏各种图,尤其对这种‘半步图’最感兴趣。
    论功效、价值,半步上品,自然不如上品,更不如极品,而一副普通的极品画卷,也未必能换一把鸿羽钢剑。
    但是,半步画卷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即便是能随手画出上品、极品的大家,也不敢保证就一定能画出半步上品,
    这玩意纯靠运气,
    就像错版币一样,小面额的错版币,币值肯定不是大面额的正常币值钱,但是落在喜欢的人手里,收藏价值不菲。
    白浩当初留下方觉的画,就是存了用画向内兄换物的心思,这次出差,顺路去了趟清源,他内兄见到这幅画十分的喜爱,竟然用剑来换。
    “托你福,我这一路把玩,过足了瘾,此时正该物归原主。”白浩说。
    方觉心想,以画换剑,占了极大的便宜,这固然因为对方有这个嗜好,但细想,也未必不是对白浩这位新崭露头角的薛家女婿,变相的‘投资拉拢’。
    如今皇权极盛,能活到今天的世家,果然都有一套,舍得下本钱。
    言归正传,既然如此,就不必客气了,踏踏实实的把剑朝腰上一挂。
    还真是好东西,挂在腰上,轻重十分合适,拿在手里也不需用什么力气。
    “我就说嘛,你身材颀长,比我适合这把剑。”
    白浩鼓掌一赞,又道:“这剑还无名,你给起个名字吧。”
    方觉随口说:“就叫鸿羽剑吧,简简单单清清楚楚。”
    “好。”白浩点点头,又问:“秋闱就在月底,你准备何时启程啊?”
    从郭东县去府城江陵城,一路山川河流阻隔,六百余里,不疾不徐的赶去,要十日多才能到,县里还要给方觉提前准备盘缠、马匹,办理路引、身份文牒等等手续。
    “恩,大后天吧,时间算的宽点,免得路上赶。”方觉说。
    “行,哦对了,你嫂子还说了,临走前来家吃饭,给你送行。”白浩说。
    “好好,呵呵。”方觉笑得有点莫名其妙。
    又聊了一会,白浩告辞离开。
    方觉拔出鸿羽剑把玩,看看这个也想砍,看看那个也想剁。
    床肚下一阵动静,白锦儿抱着一本和它身形差不多大小的诚心正行录钻了出来。
    “老恩师?你要离开吗?”她期期艾艾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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