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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果然被惹恼了,反射性跳了起来,尾巴跟炸毛似的竖了起来,似乎想抽盛宝筝一顿来解恨。
盛宝筝抱着那个枕头,严厉批评它:“这可是陛下御赐之物,我平日都不敢轻易使用,你怎么能随随便便用呢?”居然还拿爪子扯枕头上的金丝线,实属胆大包天!
抱着器物的少年约莫十四五,身量纤细,五官秀气,鼻子又挺又翘,发起火来,那双猫儿眼瞪得又大又圆,竟比宫闱内许多美人都要精致可爱。
狐狸冷冷瞧着,看盛宝筝爱惜地摸了摸,把碧玉枕头叫人小心收了起来。见狐狸看向了屏风,他又大惊失色,“这石榴美人屏风也是陛下赐下的,你可不能弄坏了。来人,快拿走。”
小动物懂什么呢,万一没大没小的在寝居内横冲乱撞,一不小心把屏风捅破了,消息传出去,盛国公可是会被常常闲着没事干的御史参上一本的。
随着盛宝筝紧张兮兮的举动,狐狸眼风一扫,看向了屋内的其他摆设。
果然都极为眼熟,确确实实都是他先前信手赐下的玩物,毕竟盛国公位高权重、为朝廷立下不少汗马功劳,他以殷凤渊的身份,逢年佳节赏赐对方一些东西也不奇怪。
这些东西都宝贝似的,堆在盛宝筝的屋内,足可见这位国公府世子是多么的受宠。盛宝筝代表的是国公府,对方如此小心翼翼地呵护御赐之物,变相的也算对帝王的一种发自内心的敬重。
发现这个细节后,小狐狸心头莫名舒坦了一分,这两日神魂出窍的暴躁有所缓解。
连带着,他看盛宝筝的目光都顺眼了不少。
盛宝筝醒了后,管事一声令下,流水般的丫鬟们一个个立刻端着净巾、水盆、衣袍入内,轮流伺候他穿衣系带、准备膳食,这阵势完全不输给皇亲国戚,盛宝筝不紧不慢地擦手,不慌不忙地执起锃亮的银器,用起了精美的早膳。
什么蟹黄汤包、黄金鱼翅糕,酒酿糯米团子……南北咸甜皆有,连早膳都捡着他爱吃的,唉富贵人家的生活就是这么简单而枯燥,难怪原主长那么大,连自己穿衣服束发都不会。
盛宝筝不知道,自己的锦衣玉食、骄奢淫逸,通通都落在一双审视的眼睛里。
等他慢腾腾吃完,小厮才前来禀报:“世子,魏小侯爷今日带了几个商贾在厅堂坐着等您呢。他还说,想看看昨夜您抱回来的狐狸。”
“紫延来啦?”盛宝筝立刻就起身,听到后一句,犹豫了一下,试探性地去抱狐狸。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次小狐狸居然挺温顺,不仅没咬他,任由他抱,还自发地在他怀里找了个位置,与昨夜的野性判若两人。
盛宝筝受宠若惊,摸了摸那柔软的毛皮,啧啧称奇道:“果然好可爱。”白狐不少见,但如此漂亮的,实属稀有。
“阿筝,这就是你昨日猎的狐狸?”看清盛宝筝怀里那一团雪白后,魏紫延晃了一下神后,坐不住了,羡慕地叫出了声。
昨天在狩猎场,他们都见着了,这狐狸白是白,但身上沾着很多泥土和血,看上去非常脏,远却没有今日这般洗尽铅华后的出众。那身段比雪还白,似被精心梳理过,那毛发柔顺而服帖,一看就触感极好。
更甚者,它的漂亮是那种贵不可言的稀有,很适合权贵人家豢养,宫廷内的人士都未必能拥有。平时若抱着它外出交际,那面上贼有光。
跟盛宝筝的狐狸一比,他们昨天抓的兔子、大雕瞬间就不够看了。
“啧啧,如果李长乡昨儿见到这狐狸洗干净后竟是这样的标致,估计要酸得眼都红了。”魏紫延摇头,“他知道郑贵妃喜欢宠物,又一直想讨好七皇子,找不着机会牵桥搭线,这狐狸这么漂亮,正好适合献上去。”
盛宝筝挑眉:“你可拉倒吧,你又不是不知道,郑贵妃私底下有虐待猫狗、拿它们发泄的癖好,小白狐送过去,焉能活命。”
还不如被他养,伤养好了放生,还算是日行一善。
“还有啊,这狐狸我养好了可是要送走的,还是昨日围猎的老地方,你可别说漏嘴了,万一我前脚刚走,李长乡那厮后脚就来。他真要送,哪怕是想讨要好处,以七皇子恋母成狂的性格,肯定也不会拒绝,那这狐狸我岂不是白送了?”
魏紫延扁嘴:“知道了,我肯定守口如瓶的。”
听到熟悉的名字,小狐狸耳朵悄悄竖起,眼神流露出一丝严肃,留意起两个纨绔少年的对话。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盛宝筝和魏紫延两个纨绔少年,只要他们不为非作歹、作奸犯科,上流顶层人士从来不会把这两个没出息的放在眼里,帝王也是如此。可谁知道,就这两个并不起眼的小子,绣口一吐就是好几个宫廷辛密。
郑贵妃有虐猫狗泄愤的癖好、他身为帝王都不知情,而她所生的七皇子有恋母情结,他也同样不知情,参知政事之子李长乡为了讨好七皇子上蹿下跳、不择手段,他更是被瞒在鼓里……殷凤渊眉宇微微皱起,眼中闪过那女人每次见到凤帝时娇柔温婉的笑脸、七皇子那高大俊挺、风度翩翩的模样,和参知政事之子李长乡那恭敬正直的面容,突然有一种三观被重塑的冲击。
两人还在闲聊,感受到怀里小狐狸突然变僵硬的身体,盛宝筝不明所以,揉了一把毛发,待怀中狐狸又软下去,他才问道:“你今日带人来找我,所为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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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宝筝抱着那个枕头,严厉批评它:“这可是陛下御赐之物,我平日都不敢轻易使用,你怎么能随随便便用呢?”居然还拿爪子扯枕头上的金丝线,实属胆大包天!
抱着器物的少年约莫十四五,身量纤细,五官秀气,鼻子又挺又翘,发起火来,那双猫儿眼瞪得又大又圆,竟比宫闱内许多美人都要精致可爱。
狐狸冷冷瞧着,看盛宝筝爱惜地摸了摸,把碧玉枕头叫人小心收了起来。见狐狸看向了屏风,他又大惊失色,“这石榴美人屏风也是陛下赐下的,你可不能弄坏了。来人,快拿走。”
小动物懂什么呢,万一没大没小的在寝居内横冲乱撞,一不小心把屏风捅破了,消息传出去,盛国公可是会被常常闲着没事干的御史参上一本的。
随着盛宝筝紧张兮兮的举动,狐狸眼风一扫,看向了屋内的其他摆设。
果然都极为眼熟,确确实实都是他先前信手赐下的玩物,毕竟盛国公位高权重、为朝廷立下不少汗马功劳,他以殷凤渊的身份,逢年佳节赏赐对方一些东西也不奇怪。
这些东西都宝贝似的,堆在盛宝筝的屋内,足可见这位国公府世子是多么的受宠。盛宝筝代表的是国公府,对方如此小心翼翼地呵护御赐之物,变相的也算对帝王的一种发自内心的敬重。
发现这个细节后,小狐狸心头莫名舒坦了一分,这两日神魂出窍的暴躁有所缓解。
连带着,他看盛宝筝的目光都顺眼了不少。
盛宝筝醒了后,管事一声令下,流水般的丫鬟们一个个立刻端着净巾、水盆、衣袍入内,轮流伺候他穿衣系带、准备膳食,这阵势完全不输给皇亲国戚,盛宝筝不紧不慢地擦手,不慌不忙地执起锃亮的银器,用起了精美的早膳。
什么蟹黄汤包、黄金鱼翅糕,酒酿糯米团子……南北咸甜皆有,连早膳都捡着他爱吃的,唉富贵人家的生活就是这么简单而枯燥,难怪原主长那么大,连自己穿衣服束发都不会。
盛宝筝不知道,自己的锦衣玉食、骄奢淫逸,通通都落在一双审视的眼睛里。
等他慢腾腾吃完,小厮才前来禀报:“世子,魏小侯爷今日带了几个商贾在厅堂坐着等您呢。他还说,想看看昨夜您抱回来的狐狸。”
“紫延来啦?”盛宝筝立刻就起身,听到后一句,犹豫了一下,试探性地去抱狐狸。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次小狐狸居然挺温顺,不仅没咬他,任由他抱,还自发地在他怀里找了个位置,与昨夜的野性判若两人。
盛宝筝受宠若惊,摸了摸那柔软的毛皮,啧啧称奇道:“果然好可爱。”白狐不少见,但如此漂亮的,实属稀有。
“阿筝,这就是你昨日猎的狐狸?”看清盛宝筝怀里那一团雪白后,魏紫延晃了一下神后,坐不住了,羡慕地叫出了声。
昨天在狩猎场,他们都见着了,这狐狸白是白,但身上沾着很多泥土和血,看上去非常脏,远却没有今日这般洗尽铅华后的出众。那身段比雪还白,似被精心梳理过,那毛发柔顺而服帖,一看就触感极好。
更甚者,它的漂亮是那种贵不可言的稀有,很适合权贵人家豢养,宫廷内的人士都未必能拥有。平时若抱着它外出交际,那面上贼有光。
跟盛宝筝的狐狸一比,他们昨天抓的兔子、大雕瞬间就不够看了。
“啧啧,如果李长乡昨儿见到这狐狸洗干净后竟是这样的标致,估计要酸得眼都红了。”魏紫延摇头,“他知道郑贵妃喜欢宠物,又一直想讨好七皇子,找不着机会牵桥搭线,这狐狸这么漂亮,正好适合献上去。”
盛宝筝挑眉:“你可拉倒吧,你又不是不知道,郑贵妃私底下有虐待猫狗、拿它们发泄的癖好,小白狐送过去,焉能活命。”
还不如被他养,伤养好了放生,还算是日行一善。
“还有啊,这狐狸我养好了可是要送走的,还是昨日围猎的老地方,你可别说漏嘴了,万一我前脚刚走,李长乡那厮后脚就来。他真要送,哪怕是想讨要好处,以七皇子恋母成狂的性格,肯定也不会拒绝,那这狐狸我岂不是白送了?”
魏紫延扁嘴:“知道了,我肯定守口如瓶的。”
听到熟悉的名字,小狐狸耳朵悄悄竖起,眼神流露出一丝严肃,留意起两个纨绔少年的对话。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盛宝筝和魏紫延两个纨绔少年,只要他们不为非作歹、作奸犯科,上流顶层人士从来不会把这两个没出息的放在眼里,帝王也是如此。可谁知道,就这两个并不起眼的小子,绣口一吐就是好几个宫廷辛密。
郑贵妃有虐猫狗泄愤的癖好、他身为帝王都不知情,而她所生的七皇子有恋母情结,他也同样不知情,参知政事之子李长乡为了讨好七皇子上蹿下跳、不择手段,他更是被瞒在鼓里……殷凤渊眉宇微微皱起,眼中闪过那女人每次见到凤帝时娇柔温婉的笑脸、七皇子那高大俊挺、风度翩翩的模样,和参知政事之子李长乡那恭敬正直的面容,突然有一种三观被重塑的冲击。
两人还在闲聊,感受到怀里小狐狸突然变僵硬的身体,盛宝筝不明所以,揉了一把毛发,待怀中狐狸又软下去,他才问道:“你今日带人来找我,所为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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