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看都看不出来。

    再看头发,华族男子都是四方髻,但细节上却有些不同。睢国与青国都是歪髻;齐国是先将头发分成若干股,编成小辫子再绾成发髻;唐国与离国是直接梳成竖着的四方髻,但唐国男子从耳朵到脖颈的那一部分头发会编成辫子,然后在脑后汇成一股编入发髻中,离国则是从脑后绕到耳朵边,再从两耳耳侧汇入发髻;辰国与唐国一般,但前额的那一部分头发会向两边分开从两边并入发髻中,讲究一点还会将分开的头发分出一些编成小辫子,不容易松散。华族男子的发髻总的来说就这四类,最多就是一点细节不同,每个国家都有自己一点的特色。

    没记错的话,辰国的图腾就是夔,加上前额分开编成小辫汇入发髻的发型,这少年有八成是辰人。

    安全后,坐在温暖的篝火边,少年问咔擦咔擦啃百年人参的阿珩:“那些人为何追杀你?”

    阿珩道:“不知。”这是实话,原以为是青国或睢国派来的,但见了那些人的身手后就知道不是,真是那两国派的,绝不会是这种层次的死士,而且他们也不可能派死士来追杀自己做无用功。可如果不是这两个国家,阿珩一时半会也想不到别的人了,她的仇家都不少,但无一不是位高权重,根本不会派这么次的人来对付自己,有条件的话,那些人拉出一支千军万马都不足为奇。

    少年没说信不信,阿珩也不在意,继续啃着人参。

    “我名唤苏珩,你呢?”

    “姜青雀。”

    “青雀?小雀鸟?你以前身体很差吗?”身体不够差的话,不至于起这么个名字。时人给孩子起名,多是看孩子的特征来起,如孩子脑门有点凸,便是起个丘字,如孩子很强壮,便起个勇或武字......青雀这名字,好听是好听,但含义却是孱弱。

    青雀回道:“是啊,我幼时体弱多病,听说生下来时都是没有呼吸,因而阿父为我起了这么个名字。”

    “这是华族人的特色,我还以为你......”阿珩略尴尬的道。

    青雀容颜俊美,但也有着非华族的特征,他与阿珩一样都有着深邃的五官,轮廓分明,很有立体感。阿珩清楚自己这模样是因为自己流着异族的血,那么云洛呢?华族贵族可是很忌讳与异族通婚的,虽不乏买异族美女做姬妾的贵族,但这些异族姬妾的地位是所有姬妾中最低的。即便生下了孩子,也没有继承权,除非贵族父亲的孩子死光了,否则哪怕还有一个纯粹的华族血统子嗣,哪怕那是个残疾,也不会考虑混血的庶子。

    阿珩在齐国见过一些华夷混血的庶子,成长的环境与自小受到的歧视使得他们的性格不是偏激就是懦弱,然而青雀身上却没有,反而堂皇大气,极不凡,便是传承千百年的世家嫡子也不如他有气度。

    青雀很清楚自己的模样有什么问题,答道:“我的祖母是戎族人,所以我的模样与华族人有些不同。”

    “巧了,我的祖辈也是异族,不过不是戎族,是蜀人。”

    蜀人据说是由夷狄及戎人迁徙混居后形成的一个特殊的民族,在宁州的平原上建立一个名为蜀的国家,但阿珩这辈子都没去过蜀国,距离太远,足足几千里,没个几年根本到不了。

    阿珩对蜀国所有的了解都是源自于其母,但母亲死得比父亲还早,阿珩对蜀国的了解也就仅限于蜀国的一些神话故事,很适合当床头故事。

    或许是类似的出身,阿珩与青雀很聊得来,出身类似,有一点亲近的感觉,而在发现对方同样知识渊博,天南海北的话题都能接上,虽各有各的看法,但两个人都聊得极开心。

    虽未抵足而眠,然一夜闲聊,两人已然成为知己,意见不合的知己也是知己。

    阿珩从闲聊中得知青雀要去齐国探亲,便表示自己也要回条邑。

    “咦,那可真巧,不如同行。”

    “那便多谢青雀了。”

    “无妨,对了,你说回条邑,你是条邑人?”

    “不,我哪儿人都不是,我就是一个天涯为家的流浪之人。”

    “那你回条邑?”

    “我有一个长辈是齐国的公子旦,听说他前不久过世了,我赶着回去奔丧。”顺便验验尸。

    官方说法是公子旦因为早年戎马征战而旧伤复发而亡,但阿珩一个字都不信。公子旦的身体是她调理的,每隔半年做一次全面的检查,上次检查的时候还恢复得不错,再活个十年八年也不是难事。突然就死了,还是旧伤复发,见鬼的旧伤复发,公子旦的旧伤早就被她给治好了,这里头肯定有猫腻。

    “公子旦,那可是一代名将啊,可惜了,也不知他的孙子能否撑起门庭,不过想来即便撑不起,问题也不大。”

    阿珩不解:“此话怎讲?”

    “你不知吗?公子旦离世前,也就是一个多月前,公孙载便娶了齐王最宠爱的外孙女为妻,齐王亲自赐的婚。”

    阿珩愣了下。“据我所知,公孙载已有婚约在身。”已定有婚约,却悔婚,公孙载的名声不要了?

    “他并未悔婚,原本的婚约不作废,只是与朝云翁主同为公孙载之妻,不分大小,二美并举,公孙载艳福不浅。”

    阿珩瞅着颇感慨的青雀,忽道:“我就是公孙载的未婚妻。”

    青雀:“......”一夜相谈甚欢,他怎会看不出这是一个怎样的女子,她有着一身根本无法打折的傲骨。如此女子,哪怕仅仅十一岁,也不是毫无自主能力的弱女子,更不可能感激公孙载向齐王争取保留的妻位,她只会认为那是羞辱,奇耻大辱!

    这世上从来都不存在两全其美,只有鸡飞蛋打。

    青雀很期待接下来的好戏,加上阿珩的确很有意思,便千里护送阿珩回条邑,帮她解决了暗杀者。

    到了条邑青雀便与阿珩分开了,他是真的来条邑探亲的,帮阿珩也不过是临时起意,自然优先去探亲。

    探亲回来时青雀便听到了一个消息:血医苏珩在公子旦灵柩前一封退婚的帛书拍在了公孙载脸上。

    古往今来,男子以妻子无出或善妒而休妻的不少,但以男子不忠而休夫的,阿珩是第一人。

    青雀找到阿珩的时候阿珩正在一家食肆里饮豆羹,见青雀来了,便给青雀也点了一碗。

    “此乃齐国特色小吃,味道甚美,你也尝尝?”

    青雀看了眼阿珩身边已经摞半尺高的粗陶碗,真的很好吃吗?

    青雀尝了一口,有点微甜,很难得,这年头有甜味的东西都极昂贵,但豆本身是带点甜味,只是能够将味道给做出来的疱人不多。

    “你才得罪了陵阳侯,不怕他让人来杀你?”

    “他不会。”

    “你可是让他颜面尽失,男人都是好面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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