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人高的一桶姜汤都快见底了,绝对不够三十一碗。

    胖墩反应极快的道:“阿叔,姜汤不够,换豆腐脑与豆浆可以吗?可甜了。”

    云洛瞧了瞧盛着姜汤的木桶,确实不够。“可以。”

    “客稍等,小老儿马上就好。”老叟赶紧拿木碗盛汤。

    第一碗姜汤自然是云洛的,云洛尝了一口,这味道,好熟悉。

    姜是辛辣之物,姜汤驱寒,北地的暮春仍旧清冷,饮上一碗辛辣的姜汤无疑会觉得浑身毛孔都舒畅了,这一碗姜汤也不例外。并且里头有着非常淡的药味,按理该又辣又苦,实际上却是透着淡淡的甘甜,味道极好。

    这种不合常理的味道在云洛的记忆里只有一个人做得到。

    药都是苦的,那个人煎的药却是看她的心情,心情好便甘甜,心情不好便比十斤黄连更苦。

    一个没有味觉的人能够将药的味道煎的那么随心所欲,阿珩也是奇人。

    只是......云洛精致的眉眼微黯,那个家伙真的残疾了吗?或者他该问,她到底是用什么极端的法子让身体恢复正常人,不,是远胜正常人的敏捷吗?在赤帝墓里一条腿蹦蹦跳跳,敏捷却不亚于旁人,阿珩啊阿珩,你莫不是要做葛天青婧第二?

    厌世,迥异于世俗的三观,阿珩简直就是葛天青婧再世,这让云洛不得不忧心,会不会有一日,阿珩也如葛天青婧一般化为诡异的森林,不复人族。

    葛天青婧的路,根本不是人能走的,那就是个贵脑有恙,且无药可治的神经病。若是旁的人,云洛也不是很担心,可阿珩,这位主跟葛天青婧,本质上是同类。

    哪有人会认为死亡是美好的事情?云洛不是瞎子,怎会看不出,阿珩杀人时的心态极诡异,她根本不认为自己是在害人,她认为自己是在为人送行,送人去一个更好的地方。因为觉得是在做善事,所以毫无愧疚与罪恶感,而在九州帝国后期的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的葛天青婧何尝不是这么一奇葩?

    胖墩笑眯眯的瞧着云洛,问:“阿叔,好喝不?”

    云洛从以阿珩为核心的思绪里回过神,见了胖墩,不由愣了下,他这还是头回见着如此......胖的孩子。

    胖的孩子也不是没见过,贵族终日饱食,孩子很容易胖起来,但辰国极少,辰国尚武好战,每个贵族子弟,不论直系亦或旁支都得上战场,把孩子养得肥肥的是在害孩子。可云洛曾游历列国,不是每个国家都如辰国一般好战,贵族子弟中不乏痴肥者,可没一个及得上眼前这个。且,眼前这只似乎是黔首家的孩子,身上穿的是细葛做的小短褐,这是黔首最寻常的打扮。

    虽同样是痴肥,云洛却不觉得眼前这只难看,相反,还挺可爱的,胖得很萌,令人见了便忍不住心喜。破天荒的,云洛觉得小胖墩挺顺眼的,这还是他这辈子第二次觉得一个孩子顺眼,第一次是对阿珩,四年前的阿珩才十一岁,在云洛看来就是一个孩子。

    云洛顺手将胖墩拎了起来,捏了捏胖墩脸上的肥肥肉。“小东西挺可爱的,术算学得真好,谁教你的?”

    知识是贵族家传的东西,术算是很重要的知识,庶人黔首鲜有精通术算者,大多数超过了手指的数目便算不下去了,更有黔首是完全不识数。眼前的胖墩却不同,他是真的很精通术算,方才拿着钱袋数得极流畅,也算得很利落。

    胖墩回道:“术算?阿母教的。”提到母亲时,胖墩笑得愈发见眉不见眼。

    “你母亲待你一定极好。”云洛带着些微的羡慕到,不像的他的母亲,每日醒来时都不记得自己生过三个孩子。而这只胖墩,身上收拾得很干净,衣服的阵脚也很细密,也很用心。

    “那是,阿母是最好的阿母。”胖墩自豪的道,眼睛难得睁的很大,眸子极好看,是微微的灰色,宛若沉睡千年的琥珀。

    瞧着胖墩与自己如出一辙的眸子,云洛不由怔住,不由得低头细细打量胖墩的容貌,胖墩真的很肥,肥得根本看不出五官,全是肥肉,也不知是怎么养成这般模样的。孩子身上有肥肉很正常,然肥到这程度,着实不易。

    云洛抬手摸了摸胖墩的脸,这张脸若是去了那些肥肉,便极熟悉了,他每日起来对着镜子收拾仪容时瞧的不就是一张差不多的脸吗?

    云洛有些失神的问胖墩:“小东西几岁了?”

    胖墩闻言,掰了掰手指头。“三岁了。”

    三岁啊,是巧合吗?

    云洛鼓起勇气带着颤抖的希冀问:“那,你的母亲可是名唤......阿湄?”

    胖墩露出了疑惑之色。“三七的阿母叫苏珩。”

    苏珩!?

    晴天霹雳莫过如此。

    云洛:“......”一腔希望被狗血浇了一头的感觉大抵就是如此了。

    苏珩,我恨你。

    给我一点希望可是会死?

    原本对阿珩的所有担忧刹那间跑得干干净净,云洛意兴阑珊的瞧着胖墩。

    三七疑惑的问云洛:“阿叔怎么了?”

    瞧着三七憨态可掬的脸蛋,云洛终是提起一丝精神到:“无事,只是突然以为有个惊喜,谁知却是一场空。”

    “没事,这次没有,下次说不定就有了。”

    云洛:“......”他该说不愧是苏珩的儿子吗?安慰人的方式真是清新脱俗。

    强打着精神与三七聊了一会,待所有人都饮了豆浆、豆腐脑,云洛这才与三七道别,意兴阑珊的进了城。

    作者有话要说:  发表会两个月了,点击率好惨淡,我这是写得不好还是怎么了?

    ☆、第五章云氏

    列国的王都大抵分为四个大的区域,王宫所在与禁军驻扎的北城,王公贵族所在东城,庶人黔首所居、人口最多的西城,以及商贾云集的南城。辰国在格局遵循了华族的传统,也是如此分布的。

    洛邑的规模与条邑不相上下,然真正身临其境便会发现,这座城透着一股子萧条的味道。城邑的规模太大,人口太少,只有半数建筑投入了使用,另外一半都荒废着。这并非辰国有钱,修建一座超出现实的都城,而是很多年前,这座城也如条邑一般人口密集,然多年前的大疫,辰国的人口损失近半,自然萧条了不少。尤其是都城也被疫疾冲击,如今这般模样已然是数年来恢复得好才得以重聚的人气,须知有的国家恢复得比辰国还不如。

    云洛慢悠悠的策马走过宽达三十丈的主街道进入东城,做为辰国第一世家,云氏的府邸毫无悬念的矗立在东城,以一种极嚣张的姿态鹤立鸡群。哪怕是初至王都的旅人,走入王都,无需问路也知道云府当如何走。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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