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会杀了离王?”
“没事,公孙係不杀,也还有别的人。”阿珩很是淡定。
云洛大抵能猜到阿珩打算看什么好戏了。“需要我帮你杀人吗?我记得你自己是不能动手杀人的,若想要谁死,会很麻烦。”
“不麻烦,只是丢几条毒蛇,别人惊了毒蛇,被毒蛇给咬死了,不能算我杀人。”阿珩悠哉的道。
云洛嘴角抽了抽,忍不住想,若没有清逼着夫人立的誓言,夫人究竟会长成什么模样?
将药茶饮尽,云洛指着院子里劈柴的男子,他一来就看到那家伙了,保养得非常好,明明骨龄已经八十多岁了,看上去却只有三四十岁,一看就不是一般人。这般变态的养生之法,寻常人根本做不到。“那个男人是?”
阿珩敲了敲云洛的脑袋:“别一副头顶绿油油的口吻,那是我一个长辈。对了,你来得正好,巫盼年纪一大把了,让他砍柴未免有些残忍,你来了,便替他把柴砍了吧。”
云洛一怔,瞅了瞅阿珩,又瞅了瞅巫盼,不可置信:“巫盼?”
阿珩点头。
云洛默然须臾。“他也不怕离王派千军万马灭了他?”
论起仇深似海,绝没人比得上巫盼,巫盼杀了离王多少子孙?战场上本就刀剑无眼,被杀只能说子孙不争气,本来也不是大事,问题是,这位主不仅把人给杀了,还把人给切碎了喂狗。整个华族都给惊呆了,这是多大仇多大恨才能下手这么毒?
若是离王知道巫盼在邺城,只怕将邺城掀个底朝天,也要把巫盼剁了喂狗。
“他是跟着我来的。”阿珩微叹。
云洛挑眉:“你还不是巫彭呢。”十巫是可以托付生死的同路人,但阿珩还不是巫彭,便没资格与巫盼并列。
阿珩将巫盼与自己曾外祖母的事简略的说了说。
云洛无语,巫盼也够倒霉的,这种心上人结婚了,新郎却不是我的即视感,幸好倒霉的不是他,否则他还不得吐血。“由此可见,守时真的是一件很重要的美德。”
瞧瞧巫盼,不守时,媳妇飞了。
阿珩:“......”重点是这个吗?
虽然对巫盼腹诽不已,但喝完了茶汤,云洛还是去帮忙劈柴了。
巫盼没跟云洛客气,将斧子给了云洛,看着云洛劈柴,云洛劈柴非常的有特色。确切说,这俩人劈柴都很有特色,都是沿着木质纹理去劈的,绕开了树瘤,一斧下去,最是省力不过。而这样的本事,若是在战场上,更是有天大的好处,用最小的力气杀死一名敌人,那么能够杀的敌人就会更多,而能够杀的敌人越多,活下去的几率就越高。
这是只有在战场千军万马的尸山血海里走出来的人才能练就出来的本事。
“你很可怜我。”巫盼看着看着,忽的开口了。
云洛想也不想矢口否认。“没有,只是您比较倒霉而已。”
巫盼没跟云洛探讨觉得别人倒霉与可怜别人有多大区别,而是道:“希望你过些日子不会哭。”
云洛笑道:“我为何要哭?”
“你为何要来?”
“我夫人在这,我自然要来。”
“她若一直都不走,你也不走?”
“这里不是家,她办完事自会与我回家。”
“若是她永远都不走呢?”
“这里不是我们的家。”云洛道。
巫盼盯着云洛的眸子,轻笑。“看来你已经猜到了一些东西。”
他又不瞎,这世上人有相似,物有相同是很正常的事,但两个长得有三分相似,其中一个又对另一个有着特殊谋算,说两人没关系,鬼都不信,至少云洛无法说服自己阿珩与公孙係没关系。“她是我的妻,一定会跟我走。”
“权势最是腐蚀人心。”
“她是阿珩。”
“她也流着那个人的血。”
“血并不能代表什么。”
巫盼不置可否,有些东西,是一些人生下来就浸在骨髓里的。
云洛很是疑惑。“你若是如此认知,又为何随她来邺城?”
“她就这么一个后人了,若是死了,那么她在这世上存在过最后一丝证明与延续也就不复存在了。”巫盼叹道。
云洛无语,这老头也够痴情的,六十多年了还没放下。
柴劈好后阿珩问云洛:“你想去下馆子吃大餐还是我下厨?”
“你的那一种烹饪法?”云洛觉得这一点必须问清楚,若是胡来的那种,还是下馆子比较好。
“认真烹饪。”
“在家吃。”
“行,那去买菜吧。”
云洛没反对,却将阿珩给拉上了。
邺城最多的食材自然是鱼,而来了邺城不吃鱼绝对会是一大遗憾,云洛在鱼市里挑了半日也没决定好挑什么鱼,阿珩看到鱼市旁边有卖牛肉的地方,想了想,让云洛慢慢挑,她去买些牛肉。
东夷以牛羊鲜鱼为主食,尤其是牛肉,牛肉肉质有嚼劲,且富含脂肪,是很不错的食材。只是大部分华族都不准宰牛吃,邺城稍微好一些,农业虽发展了起来,但还没别的华族国家那般将耕牛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不少离人以放牧牛羊为生,在离国,牛羊很多,因此可以吃。
阿珩买了一头牛身上最好的二十斤牛肉,又买了二十斤羊肉,这才去找云洛,找到云洛时云洛正在同一人抢一条蓝鳍金枪鱼。蓝鳍金枪鱼是一种洄游性鱼类,分布极广泛,也是海中的一种常见鱼类,大海里到处都可以看到蓝鳍金枪鱼的鱼群。不过在沿海地区已经不多见了,这种鱼的肉太好吃,不论是做鱼脍还是做酱都是很好的食材,被捕捞得多了,这些海鱼都跑到有鲛人的远海区域了,那里是人族不敢去的地方。
这些年,能吃到的蓝鳍金枪鱼都是不超过两尺的,然而现如今鱼市上这条却有十五六尺长,加起来比两个成年人还要长。
不管是小的还是大的蓝鳍金枪鱼云洛都没吃过,辰国是内陆国家,虽然因为云水和国内各种蓄养鱼鳖的水渠的关系,打小吃的鱼也不少,却从未吃过海鱼。如此大的海鱼,加上在书上看到过关于这种鱼的味美记载,云洛便决定了今儿的晚餐,就它了。
云洛有钱,比起仓促出门的阿珩,他带足了盘缠,因此不论蓝鳍金枪鱼多贵他都买得起,然而......想买这条鱼当晚餐的不止他一个。
阿珩回来时这条鱼的叫价已经到了六千刀币。
离国的铜制钱币与齐国一样是刀币,但齐国的刀币是雁翎刀,刀背略弯,分量也很沉,离国的刀币是平直刀,一枚刀币的分量只有齐国刀币的三分之一,但六千刀币也不是小数目,抵得上一户普通人家三四年的花销了。
阿珩木然的看着云洛在那叫价,击败了一个个竞争对手,最终只剩下一个锦衣华
“没事,公孙係不杀,也还有别的人。”阿珩很是淡定。
云洛大抵能猜到阿珩打算看什么好戏了。“需要我帮你杀人吗?我记得你自己是不能动手杀人的,若想要谁死,会很麻烦。”
“不麻烦,只是丢几条毒蛇,别人惊了毒蛇,被毒蛇给咬死了,不能算我杀人。”阿珩悠哉的道。
云洛嘴角抽了抽,忍不住想,若没有清逼着夫人立的誓言,夫人究竟会长成什么模样?
将药茶饮尽,云洛指着院子里劈柴的男子,他一来就看到那家伙了,保养得非常好,明明骨龄已经八十多岁了,看上去却只有三四十岁,一看就不是一般人。这般变态的养生之法,寻常人根本做不到。“那个男人是?”
阿珩敲了敲云洛的脑袋:“别一副头顶绿油油的口吻,那是我一个长辈。对了,你来得正好,巫盼年纪一大把了,让他砍柴未免有些残忍,你来了,便替他把柴砍了吧。”
云洛一怔,瞅了瞅阿珩,又瞅了瞅巫盼,不可置信:“巫盼?”
阿珩点头。
云洛默然须臾。“他也不怕离王派千军万马灭了他?”
论起仇深似海,绝没人比得上巫盼,巫盼杀了离王多少子孙?战场上本就刀剑无眼,被杀只能说子孙不争气,本来也不是大事,问题是,这位主不仅把人给杀了,还把人给切碎了喂狗。整个华族都给惊呆了,这是多大仇多大恨才能下手这么毒?
若是离王知道巫盼在邺城,只怕将邺城掀个底朝天,也要把巫盼剁了喂狗。
“他是跟着我来的。”阿珩微叹。
云洛挑眉:“你还不是巫彭呢。”十巫是可以托付生死的同路人,但阿珩还不是巫彭,便没资格与巫盼并列。
阿珩将巫盼与自己曾外祖母的事简略的说了说。
云洛无语,巫盼也够倒霉的,这种心上人结婚了,新郎却不是我的即视感,幸好倒霉的不是他,否则他还不得吐血。“由此可见,守时真的是一件很重要的美德。”
瞧瞧巫盼,不守时,媳妇飞了。
阿珩:“......”重点是这个吗?
虽然对巫盼腹诽不已,但喝完了茶汤,云洛还是去帮忙劈柴了。
巫盼没跟云洛客气,将斧子给了云洛,看着云洛劈柴,云洛劈柴非常的有特色。确切说,这俩人劈柴都很有特色,都是沿着木质纹理去劈的,绕开了树瘤,一斧下去,最是省力不过。而这样的本事,若是在战场上,更是有天大的好处,用最小的力气杀死一名敌人,那么能够杀的敌人就会更多,而能够杀的敌人越多,活下去的几率就越高。
这是只有在战场千军万马的尸山血海里走出来的人才能练就出来的本事。
“你很可怜我。”巫盼看着看着,忽的开口了。
云洛想也不想矢口否认。“没有,只是您比较倒霉而已。”
巫盼没跟云洛探讨觉得别人倒霉与可怜别人有多大区别,而是道:“希望你过些日子不会哭。”
云洛笑道:“我为何要哭?”
“你为何要来?”
“我夫人在这,我自然要来。”
“她若一直都不走,你也不走?”
“这里不是家,她办完事自会与我回家。”
“若是她永远都不走呢?”
“这里不是我们的家。”云洛道。
巫盼盯着云洛的眸子,轻笑。“看来你已经猜到了一些东西。”
他又不瞎,这世上人有相似,物有相同是很正常的事,但两个长得有三分相似,其中一个又对另一个有着特殊谋算,说两人没关系,鬼都不信,至少云洛无法说服自己阿珩与公孙係没关系。“她是我的妻,一定会跟我走。”
“权势最是腐蚀人心。”
“她是阿珩。”
“她也流着那个人的血。”
“血并不能代表什么。”
巫盼不置可否,有些东西,是一些人生下来就浸在骨髓里的。
云洛很是疑惑。“你若是如此认知,又为何随她来邺城?”
“她就这么一个后人了,若是死了,那么她在这世上存在过最后一丝证明与延续也就不复存在了。”巫盼叹道。
云洛无语,这老头也够痴情的,六十多年了还没放下。
柴劈好后阿珩问云洛:“你想去下馆子吃大餐还是我下厨?”
“你的那一种烹饪法?”云洛觉得这一点必须问清楚,若是胡来的那种,还是下馆子比较好。
“认真烹饪。”
“在家吃。”
“行,那去买菜吧。”
云洛没反对,却将阿珩给拉上了。
邺城最多的食材自然是鱼,而来了邺城不吃鱼绝对会是一大遗憾,云洛在鱼市里挑了半日也没决定好挑什么鱼,阿珩看到鱼市旁边有卖牛肉的地方,想了想,让云洛慢慢挑,她去买些牛肉。
东夷以牛羊鲜鱼为主食,尤其是牛肉,牛肉肉质有嚼劲,且富含脂肪,是很不错的食材。只是大部分华族都不准宰牛吃,邺城稍微好一些,农业虽发展了起来,但还没别的华族国家那般将耕牛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不少离人以放牧牛羊为生,在离国,牛羊很多,因此可以吃。
阿珩买了一头牛身上最好的二十斤牛肉,又买了二十斤羊肉,这才去找云洛,找到云洛时云洛正在同一人抢一条蓝鳍金枪鱼。蓝鳍金枪鱼是一种洄游性鱼类,分布极广泛,也是海中的一种常见鱼类,大海里到处都可以看到蓝鳍金枪鱼的鱼群。不过在沿海地区已经不多见了,这种鱼的肉太好吃,不论是做鱼脍还是做酱都是很好的食材,被捕捞得多了,这些海鱼都跑到有鲛人的远海区域了,那里是人族不敢去的地方。
这些年,能吃到的蓝鳍金枪鱼都是不超过两尺的,然而现如今鱼市上这条却有十五六尺长,加起来比两个成年人还要长。
不管是小的还是大的蓝鳍金枪鱼云洛都没吃过,辰国是内陆国家,虽然因为云水和国内各种蓄养鱼鳖的水渠的关系,打小吃的鱼也不少,却从未吃过海鱼。如此大的海鱼,加上在书上看到过关于这种鱼的味美记载,云洛便决定了今儿的晚餐,就它了。
云洛有钱,比起仓促出门的阿珩,他带足了盘缠,因此不论蓝鳍金枪鱼多贵他都买得起,然而......想买这条鱼当晚餐的不止他一个。
阿珩回来时这条鱼的叫价已经到了六千刀币。
离国的铜制钱币与齐国一样是刀币,但齐国的刀币是雁翎刀,刀背略弯,分量也很沉,离国的刀币是平直刀,一枚刀币的分量只有齐国刀币的三分之一,但六千刀币也不是小数目,抵得上一户普通人家三四年的花销了。
阿珩木然的看着云洛在那叫价,击败了一个个竞争对手,最终只剩下一个锦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