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大王叫我来巡山,我把寡妇......
之前,因为馒头山剿匪一事,再加上多家晋商暗中运作,铁墨已经成功将百户前边的试字去掉了。
本来觉得应该太平一段时间了,可这位新任百户又上了一道公文,要主动请缨去野狐岭剿匪。
铁墨啊铁墨,你就不能消停两天?
按说,手底下有一名主动请缨去剿匪的悍将,侯世禄应该高兴才对。可事实上,侯世禄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铁墨这家伙,不到一年的时间,从一名破烂军户一跃成为百户,这晋升速度简直如坐火箭一般,整个九边也找不出第二个人来了。
这可是难得的将才,更难能可贵的是,这小子还跟多家晋商的关系非常不错。
侯世禄可不希望这棵好苗子,折在野狐岭上。
野狐岭跟其他匪患不同,能去野狐岭干活的,要么是亡命**,要么是心狠手辣的刀客。之前,大同府曾派出一千边军去剿灭野狐岭匪患,最后却碰了一鼻子灰。
一千大同府边军都拿野狐岭没办法,铁墨哪来的信心去剿灭野狐岭?
就凭他训练几个月的五百新兵?
思来想去,侯世禄还是决定同意铁墨的想法。在侯世禄想来,年轻人碰碰壁也不全是坏事儿,让他得点教训也是好的。
没多久,李嘉盛风尘仆仆的来到了指挥司,一进门便发起了牢骚。
“我的总兵大人啊,末将最近正忙着操练骑兵呢,那边一摊子的事情,你这个时候找末将回来干嘛?”
侯世禄拍拍桌子,笑骂道:“好你个李大头,是不是领了两千骑兵,就觉得自己翅膀硬了?”
李嘉盛赶紧坐直身子,尴尬的笑了笑:“侯总兵,你说这话那不是打末将的脸么?到底啥事儿啊?”
“还不是因为你那位结拜小兄弟?”侯世禄站起身,认真道:“他啊,想去打野狐岭,老夫怕他吃大亏,你这段时间暂时带人去一趟张家口,也好随时接应他一下。”
侯世禄这么做,也实属无奈。铁墨手底下可有不少火枪兵,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若是损失太大,对整个万全都司都没什么好处。
李嘉盛瞪着眼,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再三确认之后,才大着舌头气道:“这小子是吃错药了?”
.......
都指挥司处侯世禄和李嘉盛有多担忧,但是当事人铁墨却浑然没觉得压力有多大。
野狐岭悍匪是很难缠,但我铁墨也不是吃素的。经过馒头山一战,手底下的新兵也算是杀过人见过血了,靠着铁王八阵型,再加上随机应变,谁赢谁输还未可知呢。
要不是被逼无奈,铁墨也不会急着啃下野狐岭这块硬骨头。
现在阿琪格占据了张北城,常家出头拿到了张北大量的土地,万事俱备,就差他铁某人这阵东风了。
张北平原之所以变成荒地,主要就两个原因,一是蒙古人,二是野狐岭悍匪。
现在阿琪格基本控制了北边,挡住了苏尼特部,剩下的就是野狐岭悍匪了。
剿灭野狐岭这件事儿,决不能假手他人,若是让奈曼部帮忙,到时候就算剿灭了野狐岭,克钦汗又会如何看待他铁某人?
一个弱小的盟友?克钦汗恐怕不会放在心上的。
......
野狐岭面积并不大,强在丘陵起伏,地势复杂。
如今野狐岭有悍匪近三百名,多年来打家劫舍,无恶不作,其中最有名的当属混世魔王和就地滚。
混世魔王和就地滚基本上代表了野狐岭上的两股势力,**与刀客。
混世魔王金刚,原是一名边军把总,后来倒卖军械,事情露馅后,杀了管事儿,带人上了野狐岭。
就地滚雷仁,陕西米脂人,早年间做过边军,后成为一名刀客,为人贪婪成性,有一次走货,看上了雇主的女儿,于是杀了雇主抢了货物,来到了野狐岭。
金刚和雷仁,那都是丧心病狂的狠人,据传闻,金刚对那些反对他的人特别残忍,曾经有一名属下对他稍有微词,便被架在火堆上方活活烤死了。
雷仁与金刚相比,也是不遑多让。听说此人最爱干的事情就是弄大女人的肚子,然后等着生下小孩儿,拿来烤着吃。
这二人凶残成性,却都是极为难缠的人物,前两年大同府和宣府出兵进剿,有几次差点宰了这俩人,这俩家伙愣是能化险为夷,最后又活蹦乱跳的在野狐岭站稳脚跟。
混世魔王和就地滚这两个称号,听说还是这俩人当年自己起的,目的就是想羞辱边军。
对于野狐岭两大悍匪起名号的能耐,铁墨实在是不敢恭维。
混世魔王听上去还挺唬人的,可是就地滚是要闹哪样?是想告诉别人,自己逃命的本事很牛逼?遇到危险,就地一滚?
哎,这年头,真是群魔乱舞,什么见鬼的名号都有。
就地滚简直比小红狼还让人喷饭!
几百兵马沿着暗庄堡向西北,越是靠近野狐岭,路上行人越少。
又往前走了五里地,路上再无车马行人,两侧良田更是杂草丛生。五月中旬,绿柳白杨,野花遍地。
只是鲜花美景,盛开在杂草良田之中,显得是那么的不协调。
野狐岭,果然是凶名赫赫啊。
土地可是百姓的命根子,如今靠近野狐岭二十里,土地都养了草和野花。
能让百姓舍了命根子,野狐岭上的悍匪也算是凶残到一定境界了。
在野狐岭东南十五里处,有一座小酒馆。铁墨率兵赶到后,二话不说就让石虎带人把小酒馆围了起来。
小酒馆并没有什么客人,老板加上伙计也不过五个人。
酒馆五个人全被押了出来,铁墨提着砍刀逛了逛,一点前兆都没有,一刀将店老板砍倒在地。
刀刃划过后脖颈,店老板哼都没哼一声,扑倒在地,鲜血顺着刀口喷涌而出。
血水溅在伙计厨子脸上,一个个全都吓得傻了眼。
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一句话不问,上来就砍人,眼前这位黑甲男子是杀人狂么?
一刀砍死店老板,铁墨眼睛都没眨一下,砍刀杵在地上,冷冷的看着另外四人。
“老子万全左卫百户铁墨,特来讨伐野狐岭贼寇,你们要是有谁想活着,最好说点有用的东西。”
四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或是有忌讳,或是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铁墨却不会犹豫,见没人说话,吹一声口哨,身后窜上来一个庞大身影。
早就憋疯了萌萌咬住一名伙计,越拖越远,在萌萌锋利的牙齿下,那伙计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甚是瘆人。
也不知道萌萌是不是故意的,没一会儿,又把半死不活的伙计拖了回来。
那伙计全身破破烂烂,没一处是好的,他睁着眼睛,满脸恐惧,嘴里流着血水,喉咙里只能发出怪异的咳咳声。
看到那名伙计的惨样子,其余三人再看铁墨时,心神崩溃,全都趴在地上磕起了响头。
人狠,畜生更狠,这么大个的玩意儿,是狼还是狗?
“铁爷爷.....我们老大叫金刚,他臂力惊人,手中一把血钩刀.....”
“二当家最近又抢了俩娘们上山.....估计这会儿还在.....”
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痛哭流涕的交待着,也不管有用没有,几乎把所有知道的东西全都倒了出来。
铁墨叹口气,抬起砍刀,非常利落的又砍死了两个。
“现在就剩下你了,你上山告诉金刚和雷仁,你家铁爷爷在这里等他们,若是裆里还有蛋的话,就别当怂货!”
唯一活下来的那个人,连滚带爬的朝着野狐岭跑去。
他只知道要赶紧逃离这里,若是那家伙手里的砍刀再落下来,那死的可就是自己了。
.......
风,很热,茂密的丘陵白桦林中,有一阵声音远远传来。
“大王叫我来巡山,我把寡妇干一遍!”
“吹锣打鼓扛上山,快快乐乐养两年!”
“生的娃娃白又软,弄点调料做晚餐!”
歌声唱了一遍又一遍,温暖的阳光下,不知是谁的心在颤抖。
之前,因为馒头山剿匪一事,再加上多家晋商暗中运作,铁墨已经成功将百户前边的试字去掉了。
本来觉得应该太平一段时间了,可这位新任百户又上了一道公文,要主动请缨去野狐岭剿匪。
铁墨啊铁墨,你就不能消停两天?
按说,手底下有一名主动请缨去剿匪的悍将,侯世禄应该高兴才对。可事实上,侯世禄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铁墨这家伙,不到一年的时间,从一名破烂军户一跃成为百户,这晋升速度简直如坐火箭一般,整个九边也找不出第二个人来了。
这可是难得的将才,更难能可贵的是,这小子还跟多家晋商的关系非常不错。
侯世禄可不希望这棵好苗子,折在野狐岭上。
野狐岭跟其他匪患不同,能去野狐岭干活的,要么是亡命**,要么是心狠手辣的刀客。之前,大同府曾派出一千边军去剿灭野狐岭匪患,最后却碰了一鼻子灰。
一千大同府边军都拿野狐岭没办法,铁墨哪来的信心去剿灭野狐岭?
就凭他训练几个月的五百新兵?
思来想去,侯世禄还是决定同意铁墨的想法。在侯世禄想来,年轻人碰碰壁也不全是坏事儿,让他得点教训也是好的。
没多久,李嘉盛风尘仆仆的来到了指挥司,一进门便发起了牢骚。
“我的总兵大人啊,末将最近正忙着操练骑兵呢,那边一摊子的事情,你这个时候找末将回来干嘛?”
侯世禄拍拍桌子,笑骂道:“好你个李大头,是不是领了两千骑兵,就觉得自己翅膀硬了?”
李嘉盛赶紧坐直身子,尴尬的笑了笑:“侯总兵,你说这话那不是打末将的脸么?到底啥事儿啊?”
“还不是因为你那位结拜小兄弟?”侯世禄站起身,认真道:“他啊,想去打野狐岭,老夫怕他吃大亏,你这段时间暂时带人去一趟张家口,也好随时接应他一下。”
侯世禄这么做,也实属无奈。铁墨手底下可有不少火枪兵,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若是损失太大,对整个万全都司都没什么好处。
李嘉盛瞪着眼,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再三确认之后,才大着舌头气道:“这小子是吃错药了?”
.......
都指挥司处侯世禄和李嘉盛有多担忧,但是当事人铁墨却浑然没觉得压力有多大。
野狐岭悍匪是很难缠,但我铁墨也不是吃素的。经过馒头山一战,手底下的新兵也算是杀过人见过血了,靠着铁王八阵型,再加上随机应变,谁赢谁输还未可知呢。
要不是被逼无奈,铁墨也不会急着啃下野狐岭这块硬骨头。
现在阿琪格占据了张北城,常家出头拿到了张北大量的土地,万事俱备,就差他铁某人这阵东风了。
张北平原之所以变成荒地,主要就两个原因,一是蒙古人,二是野狐岭悍匪。
现在阿琪格基本控制了北边,挡住了苏尼特部,剩下的就是野狐岭悍匪了。
剿灭野狐岭这件事儿,决不能假手他人,若是让奈曼部帮忙,到时候就算剿灭了野狐岭,克钦汗又会如何看待他铁某人?
一个弱小的盟友?克钦汗恐怕不会放在心上的。
......
野狐岭面积并不大,强在丘陵起伏,地势复杂。
如今野狐岭有悍匪近三百名,多年来打家劫舍,无恶不作,其中最有名的当属混世魔王和就地滚。
混世魔王和就地滚基本上代表了野狐岭上的两股势力,**与刀客。
混世魔王金刚,原是一名边军把总,后来倒卖军械,事情露馅后,杀了管事儿,带人上了野狐岭。
就地滚雷仁,陕西米脂人,早年间做过边军,后成为一名刀客,为人贪婪成性,有一次走货,看上了雇主的女儿,于是杀了雇主抢了货物,来到了野狐岭。
金刚和雷仁,那都是丧心病狂的狠人,据传闻,金刚对那些反对他的人特别残忍,曾经有一名属下对他稍有微词,便被架在火堆上方活活烤死了。
雷仁与金刚相比,也是不遑多让。听说此人最爱干的事情就是弄大女人的肚子,然后等着生下小孩儿,拿来烤着吃。
这二人凶残成性,却都是极为难缠的人物,前两年大同府和宣府出兵进剿,有几次差点宰了这俩人,这俩家伙愣是能化险为夷,最后又活蹦乱跳的在野狐岭站稳脚跟。
混世魔王和就地滚这两个称号,听说还是这俩人当年自己起的,目的就是想羞辱边军。
对于野狐岭两大悍匪起名号的能耐,铁墨实在是不敢恭维。
混世魔王听上去还挺唬人的,可是就地滚是要闹哪样?是想告诉别人,自己逃命的本事很牛逼?遇到危险,就地一滚?
哎,这年头,真是群魔乱舞,什么见鬼的名号都有。
就地滚简直比小红狼还让人喷饭!
几百兵马沿着暗庄堡向西北,越是靠近野狐岭,路上行人越少。
又往前走了五里地,路上再无车马行人,两侧良田更是杂草丛生。五月中旬,绿柳白杨,野花遍地。
只是鲜花美景,盛开在杂草良田之中,显得是那么的不协调。
野狐岭,果然是凶名赫赫啊。
土地可是百姓的命根子,如今靠近野狐岭二十里,土地都养了草和野花。
能让百姓舍了命根子,野狐岭上的悍匪也算是凶残到一定境界了。
在野狐岭东南十五里处,有一座小酒馆。铁墨率兵赶到后,二话不说就让石虎带人把小酒馆围了起来。
小酒馆并没有什么客人,老板加上伙计也不过五个人。
酒馆五个人全被押了出来,铁墨提着砍刀逛了逛,一点前兆都没有,一刀将店老板砍倒在地。
刀刃划过后脖颈,店老板哼都没哼一声,扑倒在地,鲜血顺着刀口喷涌而出。
血水溅在伙计厨子脸上,一个个全都吓得傻了眼。
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一句话不问,上来就砍人,眼前这位黑甲男子是杀人狂么?
一刀砍死店老板,铁墨眼睛都没眨一下,砍刀杵在地上,冷冷的看着另外四人。
“老子万全左卫百户铁墨,特来讨伐野狐岭贼寇,你们要是有谁想活着,最好说点有用的东西。”
四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或是有忌讳,或是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铁墨却不会犹豫,见没人说话,吹一声口哨,身后窜上来一个庞大身影。
早就憋疯了萌萌咬住一名伙计,越拖越远,在萌萌锋利的牙齿下,那伙计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甚是瘆人。
也不知道萌萌是不是故意的,没一会儿,又把半死不活的伙计拖了回来。
那伙计全身破破烂烂,没一处是好的,他睁着眼睛,满脸恐惧,嘴里流着血水,喉咙里只能发出怪异的咳咳声。
看到那名伙计的惨样子,其余三人再看铁墨时,心神崩溃,全都趴在地上磕起了响头。
人狠,畜生更狠,这么大个的玩意儿,是狼还是狗?
“铁爷爷.....我们老大叫金刚,他臂力惊人,手中一把血钩刀.....”
“二当家最近又抢了俩娘们上山.....估计这会儿还在.....”
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痛哭流涕的交待着,也不管有用没有,几乎把所有知道的东西全都倒了出来。
铁墨叹口气,抬起砍刀,非常利落的又砍死了两个。
“现在就剩下你了,你上山告诉金刚和雷仁,你家铁爷爷在这里等他们,若是裆里还有蛋的话,就别当怂货!”
唯一活下来的那个人,连滚带爬的朝着野狐岭跑去。
他只知道要赶紧逃离这里,若是那家伙手里的砍刀再落下来,那死的可就是自己了。
.......
风,很热,茂密的丘陵白桦林中,有一阵声音远远传来。
“大王叫我来巡山,我把寡妇干一遍!”
“吹锣打鼓扛上山,快快乐乐养两年!”
“生的娃娃白又软,弄点调料做晚餐!”
歌声唱了一遍又一遍,温暖的阳光下,不知是谁的心在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