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我等并没有荒废武技,弓马依然娴熟,请让我们一起出征吧!”又一名靺鞨族百姓站出来说道。
    “好!今日朕与你们并肩作战!不过先让他们帮你们整顿一下,我们总不能像室韦人一样,乱哄哄的冲上去吧!把你们的特长,告诉他们!”邹羽坐在马背上,大声喊道。
    “喏!”一个巨大而整齐的声音响起,见邹羽答应,主动前来的百姓,顿时激动起来。
    这些百姓,可都是以牧民居多,对于战斗一点都不陌生,牧民的领地意识,本身就非常强,更何况如今生活美好,哪里容忍别人破坏。
    扶余城不大,虽然能够让所有人躲避,不过那肯定不是长久之计,百姓也知道战败的下场,因此才会如此踊跃。当然,拥护邹羽,也有部分原因在内。
    村庄和牧场,原本就是依托城池,建立在这附近,因此这些人才如此快聚集起来。邹羽让五千亲卫,前去协助组织,把他们按照弓箭手,和近战区分开。
    单雄信是一个领兵的人才,这种事情,其实非常得心应手,跟着王世充的时候,他就经常整训士卒。
    都是上过战场的人,半个时辰,就已经整顿完毕,又多了一万三千多人,其中三千属于扶余城的守卫,按照他们的说法,如果邹羽战败,扶余城也无法幸免,还不如一起前去。
    一万三千多人,可以说占据了扶余城九成的青壮,剩下的不是老弱,就是残疾,这就是多年战争带来的后果,也是邹羽为何对他们好的原因。为大唐征战,契丹,靺鞨族这些年死得确实不少,当然!这也是邹羽有意为之。
    如今的扶余城,可以说全部汉化成功,尤其是后来出生的二代,已经没有多少牧民的影子。语言,穿着,吃住,和中原百姓无异。
    耶律楚出动五万骑兵突袭,就是知道邹羽只带了几千人,而且扶余城如今只有三千守卫,三千算不上精锐的守卫,他也是知道的,攻打扶余城,也是为了让邹羽无法舍弃。
    抓住邹羽,逼迫他让出草原,这是耶律楚大的第一主意,实在不行,杀掉也可以,杀掉邹羽,让中原更加混乱,这对他也非常有利,不过这只是第二目的,他不想更加强大的突厥人杀回来。
    只是耶律楚忽略了一点,他一直以看待中原的方式看待邹羽的势力,忘了牧民其实和士卒没有区别,都是平时为农,战时为兵。
    两万对五万,看上去相差悬殊,但是装备上相差更大,要知道这些士卒,是护卫邹羽的,装备怎么会差,而且数量最多的装备,就是连弩。
    邹羽对于民间弓弩武器,管控并不严格,因此这些牧民基本上也都带着弓箭,邹羽带人,在天黑之前,就截住了室韦人。
    双方斥候都发现了对手,因此没有多余的废话,平静多年的黑水河畔,再次被战鼓与号角惊醒。
    有一段时间没有上战场,邹羽早就有些迫不及待了,号角声刺激让他双眼都开始泛红,手中棍子紧了又紧,如果不是罗士信等人不要他打头阵,恐怕已经冲了出去。
    罗士信带着一千亲卫,直插中军;单雄信领一万士卒,紧随其后,等前方交战,邹羽这才带着剩下的八千人,冲向间歇处。
    这就是中原将领和游牧民族的不同,游牧民族,更多是一拥而上,以人数优势,消灭敌人;而中原将领,习惯性用一些技巧,寻找敌人破绽。
    以最精锐的士卒作为箭头,不但能抵挡敌人最凶猛的第一波,而且还能破开敌人,这就像礁石,任凭潮水汹涌,只要无法撼动礁石,就只能无功而返。
    相反的是邹羽他们,第一波一千,第二波一万,在加上第三波,每一击都犹如重拳,击打在敌人脆弱的腹部。
    尤其是邹羽带领的人马,三千连弩,这在近战中简直就是灭蚊器,一喷死一群。
    “她md!”连弩太凶残,没有一个敌人能够接近,气得手痒的邹羽破口大骂,随后把长棍交左手,右手向背上一抓,一支双管长枪出现在手中。
    “砰!砰!”两声响起,对面两个骑兵,应声落马,胸口一个拳头大的血窟窿。
    这猎枪是匠作监最新作品,是在鞍山的时候,邹羽才拿到的。因为技术原因,子弹和枪管都做得有些大,说是枪,看上去和手炮一样。
    触发式炸药,也终于研究出来,这还多亏了道家那群什么东西都敢炼的疯子。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炸药,地火这些就好办多了,比拇指还粗的子弹,可以说中者无救。
    开了两枪的邹羽,心情终于舒服了一些,刚好士卒的弩箭也放完了,他把火枪向背上的枪袋一插,提棍冲了过去。
    一棍横扫,一名室韦骑兵,就飞了出去,还砸倒了另外两个。
    每次上战场,邹羽都感觉非常的畅快,那种全力挥动长棍的感觉,让他有些迷恋。那种棍棒击打在肉体上的手感,完全不是练武的那种感觉,所能够比拟的。
    上了战场,就别想太多,哪里敌人多,就冲向哪里,这就是将领的责任,因为其余人会跟着冲锋。
    耶律楚是长途奔袭而来,无论是战马,还是士卒,肯定有些劳累;而邹羽他们,虽然是人少,不过是为了保卫家园,无论是士气,还是意志,都更加高昂。
    罗士信,单雄信,加上邹羽,都不是室韦人所能抵抗的猛将,冲锋起来,无人能挡,作为箭头,破开一群又一群的敌人。
    其实邹羽他们,还有一个优势,无论是士卒,还是扶余城的百姓,这些年生活都好,长期的高生活质量,让他们身体素质,远远高于室韦人。更何况,邹羽封锁室韦已经一年了,尤其是食盐,可以说室韦人非常缺。
    长期缺盐,这让室韦人其实已经比较虚弱,这也是他们为何要攻击邹羽的原因,因为快要坚持不下去了。
    交战时间一长,这种优势就越加明显,大唐的士卒,拥有更充沛的体力,每一刀挥出,一如开始那般有力。
    一把武器,最轻也有好几斤重,拿着挥舞,用不了多久,手臂就会发软,尤其是战场上,每一次都是全力挥舞,更加容易让人乏力。
    充沛的体力,在战斗中,自然占尽优势,即便最差的牧民,比起室韦的精锐士卒,也不逊多让,可想而知,战斗从一开始,就是一面倒的局面。
    别说耶律楚,就是邹羽,都有些意外,几乎没有费多大功夫,室韦人就溃不成军,就像一道竹篱笆,被一推就倒。
    邹羽还没有过足瘾,面前就没了敌人,双方都是骑兵,但是室韦人被一击而穿,没有人逃跑,但是战马之上,也没有几个还稳坐起的,其余人非死即伤,躺在地上,茫然的看着。
    “完了!室韦完了!”耶律楚双目无神,坐在马背上摇摇欲坠。
    他没有被罗士信等人盯上,就被几个邹羽的亲卫,劈得毫无反手之力,差一点就被乱斧分尸,也是看他是个大官,活捉功劳更大。
    “就你这土狗一般的东西,也想杀朕!”战争戏剧性的就这么结束,邹羽策马过去,不屑的说道。
    “陛下!陛下!我错了!我错了,求你放过我吧。”耶律楚抬头看见邹羽,一下子滚落马下,跪地求饶。
    “呵呵!现在知道求饶了。”邹羽冷笑道。
    对于想杀自己的人,肯定是没有好感的,更何况这家伙只是为自己求饶,对于族人生死,根本没多少关心。如果他真是为了族人着想,早就该屈服于中原,这一点对于游牧民族来说,并不是不能接受的事情。
    “是的陛下,我错了,求你放过我吧,我愿意做你一条狗。”耶律楚匍匐在地上祈求道。
    “压下去!关起来。”如此怕死,求饶的人,邹羽还是第一次遇到,不由眉头一皱,厌恶的挥挥手说道。
    “陛下!怎么不干脆杀了他?留着也没用。”罗士信同样不削他的为人,厌恶的看了一眼道。
    “就因为他贪生怕死,所以留着还有点用处。”邹羽微笑着说道。
    “这种人,还有啥用处。”罗士信摸摸自己的头,迷茫的问道。
    知道他不爱动脑,邹羽解释道:“贪生怕死,才方便控制,正好让他把剩下的室韦人,迁到幽州,等密云的水库修成了,能多开垦几十万亩田地,就缺少劳力,正好让这些人弥补。”
    “哦!”
    看着罗士信迷茫的眼神,邹羽不由拍拍额头,他知道刚才一番话,又对牛弹琴了。
    抓了三万多室韦人,正好送到汉城去种地,在扶余城欢庆了两天,免了他们两年税收,邹羽这才启程,押着俘虏,前往最后一站,汉城。
    汉城经过快两年的发展,如今已经大变模样,这当然归功于特区设立,汉城是建立的农业特区,杨侑的实验基地。
    一来是水稻培育,全国各地的水稻,在此都有种植;第二就是各种蔬菜,水果,虽然单独一种,数量不多,不过品种非常齐全,这都是为了方便杨侑观测记录。
    要说汉城什么最多,那就是鲜花和蜜蜂,种植鲜花,一开始主要是为了提取香精,不过蜜蜂在人工培养下,数量增长很快。如今汉城可以说随处可见,飞舞的蜜蜂,一开始百姓还有些害怕,不过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毕竟蜜蜂一般不会攻击人。
    蜜蜂不但能带来大量的蜂蜜,最关键是对于粮食品种改良,也有一定的好处,因为除了杨侑亲自管理的实验田,其余田地,都只能依靠自然授粉。
    杨侑显得非常成熟,他已经自作主张的娶了一个普通百姓的女人,一个很平凡的女子,是晋阳的百姓,跟着来了汉城。
    “侑儿!”
    “奶奶!”
    “侑儿黑了!”
    “嘿嘿!”刚一见面,萧太后就忍不住拉着杨侑一阵感叹。
    上了年龄的人,难免有些啰嗦,邹羽也没有去打扰他们。
    “参见陛下!”说了一会,杨侑规规矩矩的对邹羽施礼。
    “长高了!也更黑了,我说过,很多事情,让下边的人去做,你只需要观察,记录就好了。”邹羽用慈祥微笑着,拍拍杨侑双肩,打量着说道。
    “嗯,我知道。”杨侑憨厚一笑道。
    邹羽知道他没有放在心上,只得无奈的摇摇头,他也没有去问杨侑进度如何,因为不想给他压力,这些事情,是一个需要时间堆积,才能有发现的。而且杨侑如果取得进展,也会主动告诉他的。
    “做得很好!”邹羽微微用力的拍拍他的双臂,鼓励道。
    “蜜蜂真是一种神奇的动物,一箱蜜蜂,每年都会分出一群,有的甚至分出两群;到了汉城,分三群的也有不少。明年就能达到两百箱以上。”杨侑兴奋的介绍道。
    “这应该是因为汉城鲜花多,在食物丰富的时候,繁殖快一些也就正常。
    不要把太多的养在一起,分开一点,让它们采蜜更方便一些。”养蜂邹羽不懂,只能给出一点点的意见。
    “嗯,水稻和小麦,产量虽然有所增加,不过并不明显。”杨侑有些沮丧的说道。
    邹羽也体谅他,如此年幼,就负责这么枯燥的工作,而且做了好几年,可以说非常难得了。一时之间见不到多大成效,有些丧气,也就非常正常了。
    “不急!不急!慢慢来,多观察,多记录,总有一天会出现高产的粮食;多次杂交,对于品种肯定是有促进作用的,就像如今的冬小麦,不就是这么来的吗?”邹羽安慰道。
    “嗯!我明白,植物也会慢慢适应环境,杂交能让它们优势更加明显。”杨侑露出笑脸说道,这孩子,只要说起粮***神就特别好,话也多起来。
    尤其是在邹羽面前,他就像孩子,总是忍不住在父母面前,炫耀一下,邹羽也非常有耐心的配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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