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米国法律就这样,小案子由小法庭解决,三分钟一个,省时省力。
    但由公诉人提起上诉的刑事案件,如果不能达成庭外和解的话,那大家就慢慢磨吧。
    开庭——休庭——开庭——休庭……
    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至于被告人熬不过漫长的司法程序,不等法律的正义得到伸张就自说自话先死为敬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被告自然死亡,最开心的就是法官,啥事都不用干就结案了,kpi得到保障。
    所以有时候爱德华会非常小人之心的猜测,是不是存在一个法官暗杀团,采取交换杀人的方式,专门把一些陈年老案的被告干掉,好求个解脱。
    ……
    开庭前,律师五人团开会后决定了新的辩护策略拖!
    拖到谢尔顿那几个家伙能出唱片为止……
    可所罗门作为上诉人肯定是不会让他们如愿的。
    前两次开庭,他完全占据上风,此刻正想着乘胜追击,直接漂漂亮亮的拿下案子,让自己成为党内重点培养人物。
    大选在即,民主党对本次竞选结果并不看好,候选人休伯特·汉弗莱显然不如他那同姓的英国大臣/首相那样精通政治。
    其实就算精通也没用,越战泥潭不是白叫的,任你民主党在jfk和林登·约翰逊任期内做了多少好事,废除多少歧视法案,推行各种平权法律,都被“不义战争”给抹掉了。
    休伯特·汉弗莱哪怕是林登·约翰逊的副统帅,可实在行情不怎么样,尤其是在阿拉巴马州长乔治·华莱士以第三党身份参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南方曾经是民主党的铁盘,但随着时间推移情况逐渐发生变化,共和党势力大举入侵,原本就岌岌可危的选情,又因为华莱士的掺和而变得更加讨厌,华莱士在南方几个老蓄奴州有很高的人气,加上他的竞选搭档是是火烧东京的柯蒂斯·李梅,华莱士肯定不能被选为总统,但却能分掉很多南方州的选票,这就是雪上加霜了。
    此外还有个很扯淡的因素,汉弗莱是个秃子,而尼克松则头发浓密。
    自从进入20世纪以来,米国大统领就没有秃的,就是从华盛顿算起,秃的明目张胆也只有马丁·范士伦一个。
    请问有谁知道这货?
    所以米国是全世界最秃顶男性最不友好的国家。
    反观俄国,从十月革命成功后就一直是秃不秃秃不秃的轮班上纲,可见社会主义从来不以貌取人。
    接下来的四年里,民主党肯定是要苦练内功,党内大换血,寻找有头发的精英政客,着眼于今后,所罗门就是被看好者之一,所以他也在玩命的给自己肩膀上压担子,靠成绩来说服大佬们扶持自己。
    更让他不安的是,共和党在纽约司法系统中也发掘到了一枚能力超强的新星现任第二巡回法庭法官助理的鲁迪·朱利安尼!
    总之,所罗门需要的就是快速而漂亮的胜利,越多越好,甚至不惜采用些不怎么上台面的手段!
    对手要快,爱德华自然要慢下来,已经处于劣势了,还要跟着对手节奏跑,那岂不是自寻死路?
    这次开庭,爱德华决定换人出马,伯特与巴里和所罗门算是法庭上的熟人,而且接连两场败仗,让他们的情绪有点低落,反而对方的心理优势起来了。
    于是另辟蹊径,让谢尔顿的代理律师(名义上)巴赫鲁扬·索罗金出马,一来是让对方措手不及,其次他是谢尔顿的律师,这就很有大用了。
    ……
    第三次开庭,照例是公诉人提起公诉,被告律师抓细节漏洞胡搅蛮缠。
    大家发现,巴赫鲁扬虽然年轻,经验也不算丰富,但在法庭面对所罗门倒是一点都不慌,沉着冷静的大放厥词,态度优雅而真挚,哪怕嘴里的话荒谬不看,但整个过程脸色都没变过。
    这tmd是天赋啊!
    通常正常人要做到这种程度,至少三五年时间,可这位刚出校门就这样,牛叉!
    爱德华又佩服起自己的外公来,老狐狸到底是老狐狸,看人看事真的准,知道社区里谁是潜力股,谁是垃圾股。
    由此又想到了尼佐家族的那位老尼佐,都说人老精,兔老猾,狐狸老了不上闸,这华夏传统智慧说的还真有道理。
    这两位老人家严格来说算是邻居,但似乎没怎么发生过交集,以前爱德华不注意这些,现在他寻思,没准两老私底下有啥见不得人关系,毕竟英雄惜英雄。
    回头说巴赫鲁扬·索罗金,这小子绝对是人才,赶紧拉到自己小团体来才是正道。
    毕竟大家都是犹太人,这天然就靠谱。
    爱德华没有意识到,此刻他的想法非常之犹太。
    如果老拉比知道了,肯定会欣慰的摸着自己脑袋上的小圆礼帽,满脸笑容的说“我比你更了解你自己,你是我的外孙,你身上流着我的血……”
    眼看再搅合下去,法官要发飙,爱德华咳嗽一声,巴赫鲁扬会意,随即以一种半开玩笑的语调嘲讽道:“我简直怀疑检方在我们这儿藏了内奸,否则还真无法解释这一切,是不是该请fbi帮着我们挖一下‘鼹鼠’?我们可以支付相关报酬。”
    法庭听众席上响起了一阵轻笑声,大家都以为巴赫鲁扬在借自嘲找台阶下。
    而被告辩护席上,爱德华和克里斯同时瞪圆了眼睛死死盯住所罗门。
    后者果然脸上抽搐了一下,不过他掩饰的很好,随即又恢复了平静,用手肘顶了顶身边的助理亨利·普泽尔,将后者从震惊中拉出来,随即附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
    这原本是是设问或者反问,控方完全可以视而不见。
    爱德华让巴赫鲁扬当众点开,也就是间接提醒对方,“我们已经知道了你们的花样,这一系列过程中你们自己的屁股是不是干净,自己最清楚。”
    打控方一个措手不及,让对方调整起诉策略是一个原因,但主要他目的还是想让对方来和自己做庭外和解,至少不要搞得那么对立,毕竟己方确实“理亏”不是么。
    至于怎么和解,这就是拖时间的大招了,控方可以漫天要价,辩护方就地还钱,你来我往,一顿操作猛如虎,最后还是谈不拢……
    可这个节骨眼上法官却送上了神助攻。
    阿诺德·博尔曼法官也是司法老油条,从法学院毕业后从巡回法庭法官助理做起,律、政府司法顾问、地方检察官、联邦检察官、司法部官员几乎所有岗位都滚过一圈,二战中还加入海军,在太平洋上和鬼子玩过命,这样的经历加上天生的聪明,让他在法庭上显得傲慢且专制。
    当时选定他作为主审法官时,舆论也是一片哗然,毕竟罗森堡夫妇就是在他的法槌下被送上电椅的,这里面固然有麦卡锡风潮的因素,但归根结底还是法官司法综合素质的体现,可见这并不是一个宽容者。
    另外俄国作为米国在二战的盟友,大家一起打过鬼子,怎么说也该讲点香火情,可曾作为海军军官阿诺德法官显然不这么看,说起来也挺讽刺的。
    何况,政府为了避免被媒体抓住把柄,弄出一个全犹太法庭来,这也够史无前例的。
    这样不管最后审判结果如何政府方面就能甩锅了。
    但对被告反而是更加不利,通常而言执法者对本族的违法者的处理更加严格,或者说苛刻,如同黑人警察在殴打犯罪nger上份外卖力一样。
    法官作为裁决者,应该完全尊从法律,不带入任何私人感情色彩。
    但终归是人,怎么可能做到没有感情。
    阿诺德法官作为司法老油条法庭滚刀肉,也早就察觉出场官司有问题:
    控方完全控场而起过程实在太顺利了,同时作为纽约地方法官,他自然对盛气凌人的联邦助理检察官所罗门看不顺眼。
    反正法官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只要不过分,也没人会管。
    阿诺德法官随即朝检方微笑:“先生们,你们如何回应对方的问题?”
    “!!!”
    “???”
    所罗门和亨利·普泽尔都呆了。
    这尼玛不按照常理出牌啊这是!
    摆明在拉偏架,对方哪是质问的口气嘛?
    明明是自嘲找台阶下,怎么到你嘴里一过,控方就变成台阶了呢?
    可这是法庭,就是总统来了,也得听法官的。
    所罗门无奈的站起来,沉默片刻犹犹豫豫的回答:“我们当然熟悉米国的法律和判例,如果有的话,被告会在适当的时候得到补偿。”
    法官的助攻其实非常精准而致命。
    法庭上是绝对不能撒谎的,否则直接判负。
    在是否有内奸这个问题上,检方只能选择说实话。
    虽然辩护方大致已经知道实情,但逼着检方承认,哪怕是含含糊糊的承认,也是对其心理的重大打击,也能让被告方挽回点面子,号不至于让整个法庭出现一面倒的情况。
    阿诺德法官真的想是个优秀的厨师,甚至不用看火候和时间,只凭感觉就能知道菜肴的成熟程度,并作适时调整,他对法官操守的理解完全达到了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境地。
    他拉这小小的偏架也有私心作祟:案子看起来简单,但内里非常复杂甚至可以说是污浊,被告固然是真的有罪,但从常规经验来看,检方和警方fbi在侦办时屁股肯定不干净,至于有多不干净就靠辩方律师来深挖了。
    这样的案子,日后必然会成为众多案件所援引的判列。
    法官的靠什么留名?
    就是靠这种经典案子啊,他当然不想被告被控方一顿操作就送上电椅。
    倒不是法官时大善人,不希望看到死人,而是
    首先判死刑压力巨大,毕竟米国是宗教国家,教义规定操纵凡人生死的只能是上帝,所以整体偏向废死,这和仁慈没啥关系,倒算是封建迷信的衍生思想。
    二来,当年是他把罗森堡夫妇送上电椅的,之后停止了十多年死刑,他可不希望由自己再来启动死刑。
    那样的话,媒体会很自然的给他扣上“电椅阿诺德”或者“电钮法官”,甚至“电王”之类的缺德绰号,让这玩意伴随自己下半生,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
    米国还有一大群极端反死刑的宗教狂热者,一想到判决下来后,这群货天天堵着自己家门拉横幅……阿诺德法官经历过二战的大场面,想到这里也不禁浑身打哆嗦,宗教狂比尼玛**和****难搞多了!
    当然,他完全可以申请法庭禁令,禁止这些人出现在他周围500米以内,但是!人家数量多啊,车轮战术搞起来,自己不死也得脱层皮!

章节目录

胜诉才是正义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御宅屋只为原作者空梵踱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空梵踱并收藏胜诉才是正义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