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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到华盛顿站在大楼前,一行人心潮澎湃,对他们来说,进入最高法院在九个大法官面前陈述自己的观点和对宪法的理解,就已经是人生的新高峰了。
    至于官司能不能赢?
    其实,并不是特别重要。
    露丝伯格不管是对aclu还是对派拉蒙都可以交代了。
    米国人都相信各自的法院普遍性的存在着种种黑幕,但对于最高法院依然保持这足够的敬意,他们认为这是解决问题的终极场所。
    九个老头子,虽然看起来颤颤巍巍,但他们做出的决定,无人敢反驳,或者表面上必须低头遵循。
    他们不但享有终生职位的特权,甚至可以在总统做国情咨文结束时,依然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而用不着跟着其他人一起站起来鼓掌。
    当然了,这个是特权,大法官们可以用也可以不用。
    这和大法官的性格以及政治立场有关。
    假设某大法官和总统恰好是一个党派的,并且彼此政治观点差不多,那么总统国情咨文结束后,此大法官也会起立鼓掌以表示赞同之意。
    反之……
    假设瑟蒙德老爷成功当选总统,那么眼下最高法院有史以来第一位黑人大法官瑟古德·马歇尔是绝对不可能起立鼓掌的,他甚至可能选择缺席,以表示抗议。
    另外总统发表国情咨文时,有专门的军人席位,那是三军参谋长和各兵种高级将领的地盘,他们倒是从来不起立鼓掌,这象征着他们效忠于国家,而非总统一个人。
    这种看上去充满仪式感的玩意,其实很有蒙蔽性,至少很多人是真的相信这些,但显然不包括某穿越者。
    “也算达成了一个新成就,不知道没有没相应的徽章……”他撇撇嘴。
    其实一行人里最关心官司输赢的反倒是他,毕竟露丝伯格之前可是答应过,如果打赢了官司会向他支付“酬劳”,一想到到时候自己一脚踹开露丝伯格卧室的房门,龇牙咧嘴的窜入,口中大呼小叫“小娘子,这账也该消了吧……”
    啊,多么完美!
    爱德华觉得自己的斗志熊熊燃烧起来!
    前列腺发烫,一股热流直冲脑门!
    真使得他……
    “艾德,你怎么了?肚子痛嘛?”露丝伯格关切道。
    爱德华强忍着不适道“没事,没事,有点紧张,我做几个深呼吸就好。”
    ……
    一面做着深呼吸,脑子又开始跑火车了“superme court(最高法院)听起来还真是威风凛凛的感觉,如果我把supreme截出来注册为一个商标,是不是等于获取了财富密码呢?”
    ……
    法庭内部古色古香,这是19世纪初期的建筑,高大宽阔,人行走其间顿时感觉到自己的渺小,这种感觉很容易被人以为这对法律的敬畏,以及对大法官们的尊重。
    至于法庭布局,倒是其它法庭类似。
    就这么点人,控辩双方,以及听众,在布局上玩不出什么花来,又不是演唱会还能搞个四面台啥的。
    唯一的不同是,法官席上一溜儿九个座位。
    一般案子由一个法官就能做出审判,哪怕是巡回上诉法庭也是如此,只有比较麻烦复杂的案情,才会由三人组成合议庭。
    但大法官要么不出动,要动就是倾巢出动,除非其中有人告假、申请回避以及死了……
    今天,法庭后部的观众席上人挤得满满当当,大家都对这个案子感兴趣,尤其是媒体方面。
    在法官席对面,也就是观众席前面,是隔离出来的控辩双方的席位。
    上诉人在左侧,应诉人在右侧。
    按照规定每方只能出两人,在双方位置的中间,是个小小的讲台,上面有麦克风,还有个红色的小灯泡,当灯泡亮起时,说明15分钟的陈述时间已过,发言人必须停止。
    而在他们后面还有两排座位,这是给后援团坐的,他们可以是出庭律师的老板,伙伴,助手,当案情进入庭辩阶段后,后援团可以悄悄的出出主意,或者提供证据什么的。
    “oyez oyez oyez ”
    漂亮的女书记员,连呼三声肃静。
    顿时,法庭中所有人都恭恭敬敬的站了起来。
    随即,九个大法官在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的带领下从法官席正后方的桃花心木大门中鱼贯而出。
    爱德华深深吸了口气,注视着走在队伍最前头的,显然已是垂暮之年的传奇大法官厄尔·沃伦阁下。
    他从加州总检察长到加州州长,参与过“旧金山会议”亲眼目睹了联合国的诞生,后来又作为杜威的搭档参选副总统。
    选举失败后被艾森豪威尔认命为首席大法官,从1953年到今天,整整16年,他带领着最高法院朝自由主义方向一路狂奔。
    和同为自由派法律旗手的小威廉·布伦南、威廉·道格拉斯、胡果·布莱克一起写下了大量经典判词。
    作为一个共和党人,他却和民主党的jfk、林登约翰逊一起,废除了种族隔离制度,推行《民权法案》。
    从而让米国在道义上不至于被海对面的红色帝国所压倒,1945年二战胜利时苏联信奉的是人人平等,而米国至少是米国南方还在为黑人是不是人这个问题而喋喋不休让全世界都看了笑话。
    爱德华肃然起敬,收敛起了嬉皮笑脸。
    这是他穿越以来第一次直面重量级的历史人物,能名垂青史的人,当然值得尊重,也必须尊重,因为下一刻,没准他就会对自己咄咄逼人,屡屡发难。
    是的,大法官给民众的影响多是温文尔雅,但那个谁说过“同行间那是赤裸裸的仇恨”
    大法官们未必对后辈有仇,但本着爱之深责之切的原则,当庭一通削,乃至直接把人削崩溃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此刻,书记员甜美却毫无感情的女声再度响起,仿佛神庙中的祭祀在宣读仪轨。
    “凡在此威严的美国最高法院,行其事物之人,切勿靠并请肃立,恭候法官入席。”
    厄尔·沃伦自然占据了最中间的那把椅子。
    “天佑美国极其威严的法庭”女声最后说道。
    随即众人纷纷落座,等待开庭。
    爱德华悄悄看了看坐在身边的露丝伯格,她脸色绯红,胸口起伏不定,显然也被这庄严肃静的场面所感染。
    他用手背悄悄蹭了下对方手背,朝她咧嘴一笑。
    露丝伯格回以一个甜美的笑容……
    ……
    作为提起上诉的一方,爱德华先发言。
    当他站到讲台前,双手扶住讲台两侧的护板,这可以让人看上去显得更加魁梧自信,并且当人紧张的时候会习惯性的抓握些玩意来释放压力,这胡桃木的的护板,色泽黑亮,油润有质,神光内敛,显然被无数的先辈盘出包浆来了……
    如果这个讲台能说话的话,大概能讲出不少故事来。
    “这玩意要是弄回去车珠子,应该能值不少钱吧……”
    胡思乱想是他抵抗紧张的办法之一,别说还挺有效。
    “咳咳”清了清喉咙,准备照本宣科。
    这份玩意是他们呕心沥血的成果,细致周到全面,几乎囊括了所有可以囊括到的地方,并且还得压缩到这短短的3000字里。
    陈述实际上成了个力气活,当然就由爱德华服其劳了。
    按照程序,每方十五分钟陈述,其间大法官们会根据各自感兴趣的地方向双方提问,甚至是当场驳斥,而对控辩双方来说,这也是最好的展示自己法学素养的机会。
    当庭说服大法官,是每个法律人最高的成就,当然很不好刷……
    对于爱德华来说,简直是越级打怪。
    ……
    今天情况有些例外。
    当爱德华刚才在观察厄尔·沃伦的时候,这位传奇大法官也在关注着这个年轻的不像话的后辈。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厄尔·沃伦开口道:“杨先生,我想请问一下,我是否可以打断你的陈述?”
    爱德华努力控制住自己要翻白眼的心思,面带微笑不卑不亢的回答道:“能回答你的问题,是我的荣幸,首席大法官阁下。”
    厄尔·沃伦:“很好。那么请问,你对州政府是否有权禁止一场‘引诱狗熊上钩的竞赛’”
    what the fxxk of !这他妈的是什么鬼!
    爱德华脑袋“嗡”了一声!
    “引诱狗熊上钩的竞赛”?
    这tmd是哪门子的阴间活动,老子两辈子为人可从来没听说过。
    这玩意你该去纽约问多勃雷宁那个秃头才啊?你们米国人可没少去引诱俄国熊上钩,这尼玛问我干啥?
    布鲁克林只有老鼠和浣熊,没有熊!
    纽黑文也没有!
    他极力克制住自己不要做出“食屎啦你”的表情,一面脑子飞速转动,当务之急得搞明白这个见鬼阴间问题到底是想表达什么?
    所以只能从字面上去理解。
    爱德华估计,这种活见鬼的米国民俗活动多半是牵涉到虐待动物等残忍行为。
    这是昂撒人习惯性炫耀武德的方式,正如同米国大兵在二战战场上把日本鬼子的那袋切下来,放入大锅碱水里煮得骨肉分离脱去骨头中的所有油脂后,作为战利品带回国内,简直是阴间到了极点。
    ps 美国军方坚决反对此举……主要原因是……万一没煮透的话可能会导致传染病大流行……
    爱德华决定先稳一稳,表面上应付几句,看大法官的反应再说。
    这个时候,他只能指望自己,因为露丝伯格的表情告诉他,她也不懂这见鬼的活动。
    爱德华:“我不认为引诱狗熊上钩的行为是受宪法保护的,因为州政府有保护动物利益的权力。”
    爱德华:“但是我认为,如果大法官阁下举的这个例子是关于一部引诱狗熊上钩的电影,那么也许会更加合适一点。”
    他努力要把辩论引回到原有的轨道中去,核心是电影表现的行为而不是行为本身。
    说难听点,杀人和在电影里表现杀人,那当然是两码子事情。
    厄尔·沃伦似乎对他的想法置若罔闻。
    他打断道:“我们还是接着谈刚才的问题那是对于生命的问题……”
    “肏你大爷啊……我和你讲政府权力,你和我讲生命,要不要大爷送个‘生命之源’的手串儿给你,让你没事盘盘?”爱德华心里不服。
    在这里,大法官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哪怕厄尔·沃伦想和爱德华聊聊尿床是否会影响人生旅程,那后者也只能老实的顺着话头走。
    爱德华:“但是,尊敬的首席大法官阁下,请允许我表明我的观点,我对于一个生命去伤害另一个生命的的行为和一部描写双方自愿x行为的电影以及自愿观看这部电影的人的感情不会受到伤害的行为,我觉得应该加以区分。”
    爱德华有点生气,决定把话头拉回来。
    厄尔·沃伦:“你是说,在拍电影的时候为了剧情需要可以杀死一只狗熊和三条狗,而在现实生活中杀死更多的狗和狗熊则是不被允许的。这就是你所谓的区别?”
    爱德华“……”
    露丝伯格“……”
    克里斯“……”
    茜莱瑞“……”
    贝基·泰勒“……”
    倒是南卡检察长斯诺·帕克面露喜色。
    爱德华:“不,我认为对于不论在拍电影时还是其他情况下杀害狗熊的行为,州政府始终是有权禁止的。”
    厄尔·沃伦“就说有14个州没有制定任何禁止引诱狗熊上钩的法规。有450万人观看了引诱狗熊上钩的比赛或者拍摄这种活动的构成。这对你评价能否在南卡查尔斯顿观看引诱狗熊上钩的行为会有联系?”
    看上去还有点胡搅蛮缠,但好歹又绕回到了问题的本身。
    爱德华小心翼翼的回答道:“不。第一修正案保护个人出于感情和知识上的需求而获取信息的权力。但是在米国有些人已经看过此类玩意儿这一事实与此并无关系。我们这一立场将会使公诉人从电影院走出来,因为在电影院里的人都是自愿来看的,把公诉人置于电影院之外,可以使你我一旦在电影上出现了有人不愿意看的广告或画面时都可以免受感情上的波动。”
    厄尔·沃伦今天似乎和狗熊干上了,不知道为啥,他的言谈中就无法绕过这种蠢萌的猛兽。
    以至于爱某人不无恶意的揣测,首席大法官本人是不是喜欢胖熊?
    厄尔·沃伦:“你是说每个人都觉得引诱狗熊上钩这种把戏是有伤害性的,这是普遍规律,对嘛?”
    “老王八蛋,到低是日了狗熊了还是被狗熊日了,怎么老是夹缠不清?这还是那个司法急先锋的厄尔·沃伦嘛?我怎么看着他显然是有了中风先兆或者轻度的老年痴呆症呢?”爱德华觉得今天的大法官简直是无可理喻“莫非老东西就经常上山打猎,然后总是遇到同一只会说话的且x癖奇怪的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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