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王和卢曦并肩进入荻花客栈。
    跑堂伙计立刻迎了过来。
    云王选了个二楼靠窗的位置坐下。
    “清儿,你想吃点什么?”
    卢曦好奇的看了看四周,透过窗户朝外面的街道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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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羞答答的说
    “一切全听殿下的……”
    云王叫来伙计,一口气点了四十道菜。
    以至于伙计愣愣的听着,犹豫了一下才问道。
    “客爷……就两位吗?”
    云王点点头。
    “没错,就我们二人。”
    伙计傻了。
    “那……客爷莫非是叫错了,客爷刚刚足足叫了四十道菜……”
    云王再次点头。
    “不能点吗?对了,那个赠品小点给本……给余多上几份。”
    一边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
    “拿着吧,赏你的!快去上菜,快去快去!”
    伙计眼睛都直了。
    这这这……似乎是官造的元宝银,整整二十两!
    他当跑堂伙计,要勤勤恳恳好多年,才能都挣得了这么多的银子。
    以这个年代的购买力来说。
    一个平民三口之家一年的日常生活吃穿用度,一两银子几乎足够。
    二十两银子!
    这是什么概念?
    对一个伙计来说无异于天上掉下来一块大馅饼,以至于他都不太敢接。
    但看着云王朝他点头,他犹豫了半天,还是很诚实的接了过来。
    “谢谢客爷赏!谢谢客爷赏!”
    然后似乎生怕云王会反悔似的,一溜烟跑了开去。
    卢曦:“……”
    这么放飞自我的嘛?
    他们两个人就算吃死也吃不了四十道菜啊……
    这就是传说中视美食如命的云王吗?
    一提到吃的,云王似乎看起来和平时都有些不太一样了……
    像个小孩子一样。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闲天。
    菜慢慢铺满了桌子,再到摞的老高。
    二人吃着菜的时候,有一大一小两个人顺着楼梯走了上来。
    “归鸟姐,我看你成日抱着这张纸看来看去的,这上面有什么呀?能不能给我看看?”
    阿炭紧跟在归鸟身后。
    归鸟将手中视若珍宝的纸页递给阿慈。
    一边收拾起另一边桌子上的残羹剩菜,一边叮嘱着:
    “可别撕坏了,这是我的宝贝。”
    阿炭拧着眉头看向纸上的字。
    下意识读了出来。
    “望岳?”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
    “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
    正与云王说着话的卢曦微微一愣,侧头扫了阿炭手中的纸一眼。
    云王顺着她的眼神看去,就看到那一大一小两个人,抱着张纸在念诗。
    正赶着听到一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猛然觉得胸中一股郁结之气豁然吐出,眼睛微微瞪大。
    这……这是什么诗?
    不仅是他和卢曦为这首诗感到震惊。
    就连其他正在用膳的食客都忍不住抬起头看了看阿炭。
    云王心道。
    字里行间之中,居然能透出如此奇特的力量!
    神了!
    他看到卢曦的眼神都发直了。
    卢家大小姐平生最爱有三样,诗、琴、甜食。
    云王没有那个诗才。
    平素卢曦和他聊起诗词话题的时候,他都是强撑笑脸、装着很懂的样子。
    实际上他不懂诗,也写不出诗来。
    二人之间谈论最多,而且常谈不衰的话题,就是甜食。
    说起吃的,云王那是祖宗!
    可提起诗词,他就是两眼一抹黑。
    他一个不懂诗的人,都能从这最后一句中感受到那种喷薄欲出的力量感。
    更何况卢曦一个爱诗之人。
    “清儿,这首诗听来豪迈疏阔,是哪位大家的墨作啊?”
    “能有如此胸怀、壮志之人,必然非是池中之物,定是哪位传名千古的大儒吧!”
    “本王深感兴趣,想要拜读一下这位大儒的作品。”
    卢曦很认真地想了想,旋即摇了摇头。
    “缘清从未听过这首诗……可能是缘清孤陋寡闻了。”
    云王很果断的反驳说。
    “这就奇了,清儿,你自幼冰雪聪明,饱读诗书,这天下间盛行的诗词,你几乎全部涉猎。”
    “这首诗写得如此之好,必是流传盛行之诗,你岂会不知呢?”
    “你再好好想想!”
    卢曦再次摇头。
    “确实没有听过,或许……这是一首新诗,是某位大儒的新作也未可知。”
    “只是,缘清实在想不到,到底是哪位文坛泰斗能写出这般波澜壮阔的奇作!”
    “近些年来,诗坛凋敝,诗星寥落,已经太久太久没有过惊世之诗流传过了。”
    “此诗一经问世,必能在文坛引发轩然大波!”
    云王眼睛一亮。
    泡妞的机会来了!
    哦不。
    受文学熏陶的机会来了!
    他一抖折扇,从椅子上跳起,三步两步走到归鸟和阿炭的身边。
    “方才偶然听闻二位吟诵诗文,诗文甚妙,但余下闻所未闻,特来询问,此诗出自哪位文坛泰斗之手?”
    “可否告知?”
    归鸟和阿炭抬起头来,归鸟眼神微微一动,笑道:
    “此诗,出自‘杜甫’之手。”
    那边的卢曦也离开桌位,凑了过来。
    “杜甫?那是何方神圣?为何我们从未听说过?”
    阿炭指手画脚的抢着说道。
    “这好像只是他的笔名!”
    云王露出饶有兴致的表情。
    “哦?这位小兄弟,那你可知道这位诗坛大家的本名为何吗?”
    阿炭默默摇了摇头。
    “不知道,我们也想知道呢!”
    卢曦好奇问道。
    “那这首诗……你们又是从何而来?”
    归鸟解释说:
    “这是前几日,我在街上偶遇了一位身着素袍的老者。”
    “老者与我说相见便是有缘,因我名为归鸟,他由此而诗兴大发,写出了这首诗赠与我……”
    “奇怪的是,我从未和那为老者说过,我的名姓。”
    “可他不仅知晓,而且还以此为诗。”
    “更奇的是,他留下此诗之后,什么都没多说,便飒然离去。”
    “我乃爱诗之人,得此奇作,自然视若掌中至宝,日日拿出赏看,倒是让公子与姑娘见笑了……”
    卢曦听了,感慨不已。
    “此真乃浩浩文士之风,随性赋诗,飒性离去。”
    “可惜……这等奇人,缘清竟然无缘相见……实在可惜……”
    云王却说。
    “既然不见真人,那这份墨宝,二位可否出个价,余有意留作珍藏。”
    归鸟脸上露出一丝为难之色。
    “这……这……这大家真迹,我……”
    卢曦本来也有这个意思,但看到对方如此纠结,心有不忍。
    忙扯了扯云王的袖尾,道。
    “公子,君子不夺人所爱,我们既然与这墨宝有缘无份,还是莫要强求了。”
    正当云王准备点头应是的时候,又是一个人踩着楼梯上到二楼。
    正是店主秦衣。
    “归鸟,此等至宝,非是我们这家小店可以承担得起的。”
    “若是强行留下,反而可能引来祸端。”
    “还不如交予这位公子之手,所谓宝剑赠英雄。”
    “这位公子一看便是懂诗之人,大家真迹落入这位公子之手,也不算埋没了至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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