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零章阴沟里翻船了
    牛金星认为,全旭的触角就算伸得再长,也不可能把手伸到河南。
    到了河南,他就可以借着举报全旭的功劳,然后登上仕途,从此青云直上。
    全旭倒没有想得太多,对于一个喂不熟的白眼狼,全旭倒没有放在心上,虽然他一句话的失误,在袁世卿的提醒下,他也明白过来。
    不过,光凭一句话,也定不了全旭的罪。
    毕竟,如果光凭一句话可以定罪,那么胡乱攀咬的代价也太低了。
    牛金星一直都不是全旭的核心,事实上,此时全旭想要造反的事情,包括全干、陈应其实都不知道,在他们看来,全旭只是一个为了利益,敢犯禁的商人而已。
    这样的人在大明实在太多了,想要动全旭,大名府卢象升是绕不开的,没有确凿证据,是定不了全旭的罪。
    在卢象升眼中,关于全旭的诋毁,其实一直不少,大名府士绅对全家庄镇这块肥肉一直眼热不已。
    不过,全旭虽然没有立威,至少在谁想动手,就整谁。
    他连内阁次辅钱龙锡都不怕,更何况其他人?
    现在全旭一个人承担了大名府将近四分之一的税,可以说是卢象升的财神爷,在这个社会中,卢象升也不会任由他人整倒他的财神爷。
    “走就走吧,反正有他后悔的!”
    全旭还真不担心一个区区的牛金星,不过,要防止万一,有哪个人要钱不要命的人给全旭乱来。
    全旭吩咐徐彪:“牛金星跑了应该没多久,你能盯上吧?”
    徐彪点点头:“已经让人跟上去了,要不要……”
    徐彪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
    “不用!”
    全旭想了想道:“先盯着,别动他,我记得他有一个仇人叫王士俊,派人把牛金星回去的消息透露给王士俊!”
    全旭不介意杀掉了一个牛金星,不过,暂时他手中无人可用,牛金星虽然人品不堪,没有他李自成也没有那么容易倒台,如果不是他,李信也不会被弄死。
    当然,李信倒不倒台,其实与李自成的败亡直接关系不大,李信只是李自成麾下的一个小山头,影响力有,却不是最大的,最嫡系的部曲。
    无论什么样的人,都有用处。
    就像鲍承先,他本来就明朝王化贞麾下的一个参将,在投降后金之后,专门负责招降事宜,先后招降龙井关参将张万春,御马监太监等等。
    全旭在意外中杀死了鲍承先,其实并没有影响到什么,大安口参将周镇阵亡,副将易爱、参将王遵臣阵亡。
    其实套路都是一样,打着打着,内奸开门,后金军队挟裹着溃兵,一拥而上。
    不过,这些招降,肯定不像历史上写的那样,临阵招降,这纯属扯淡,打龙井关的时候,鲍承先就在北京城外,他应该是与御马监太监正在接洽。
    从中牵线搭桥的就是华阳社,鲍承先只是执行人。这一波操作,坑死的人不少,关键时刻,猪队友可比敌人可怕。
    牛金星,全旭自然是想让他继续去祸害李自成,这可比杀掉有用多了。
    宋献策现如今阴差阳错投到了李自成麾下,没有李信,没有牛金星,李自成成不了气候。
    牛金星虽然驾着马车离开,可问题是,全旭府上的拉车的马,除了全旭和三娘、影卫骑的是战马,拉车的马都是驽马,这样的马,耐力有限。
    仅仅跑了二十多里,拉车的马都累得口吐白沫。
    这个时候,牛金星非常害怕,担心全旭的家丁追上来,好在,后面并没有追兵。
    就在牛金星的马车缓缓驶过官道,在视线尽头的官道上,一名骑着马的骑士,拿着望着镜望着官道上的马车,他收起望着镜,拿着一只拿着对讲机,说道:“土豆,土豆,我是地瓜。”
    “土豆收到,地瓜请讲!”
    “目标一直南下,没有任何人接触!继续盯紧他!”
    “土豆收到!”
    牛金星以为自己逃出了全旭的控制范围,事实上,他并不知道,他的一举一动,根本就没有逃出玄鹰卫的视线。
    在牛金星前面的官道上,出现一辆马车,马车带着一个齐字云纹,十几名护卫护送着这一辆马车。
    牛金星驾着马车不时的向后面望着,他其实并不知道,前面的这辆马车里正在盯着他。
    就在牛金星的马车超过这辆马车里,马车里响起对讲机的电流声:“大米,大米,我是土豆。”
    “大米收到,土豆请讲!”
    “目标朝着你那里去了,暂时没有发现与其他人接触!”
    “好的,大米收到!”
    哪怕牛金星警惕性实足,他根本就不知道,他的一举一动,全部在玄鹰卫的监视之中,好在他的级别不够高,要不然,就是立体监视。
    牛金星的事情很快就被全旭抛在脑后,因为全家庄镇马上迎来新一波的来客热潮。
    随着全旭的生意越做越大,无论是罐头、酒、家俱、煤球炉、压水井、各种铁质农具、都成了紧俏的商品。
    特别是全庄家镇的新式玉米和红薯、土豆,随着时间的酝酿和传播,这些新式农作物以极为夸张的产量,获得了大量地主的亲睐。
    哪怕远在山西、陕西,或者西川、四川的客商也抵达大名府,他们原本并不知道全旭有了一个女儿,可是现在赶上了,那就借着这个由头,给全旭送点礼,庆祝他喜得千金。
    二娘的身体本来就不错,产后恢复也不错,与往常一样,收到的礼单都送到她这里过目。
    这些外来客商,送的礼物也不算太重,有的十两八两银子,有的只是当地的特产,还有送的酒、布帛、丝绸、锦缎、各种首饰,小饰品之类,陆陆续续,有二三百家。
    这让二娘非常感动,虽然说,全旭没给她一个梦想中的婚礼,但是对于女儿的百岁宴,全旭还是非常重视。
    对于流水席,二娘也向全旭提过意见。
    不过,全旭却没有在乎。
    浪费,说不过去,反正无论摆多少桌,送多少菜肴,肯定都会吃完。
    当然,也一切也不算是一片和谐。
    其中也有一个非议。
    说什么不就是一个庶女吗?
    值得吗?
    在全旭眼中,孩子不管嫡或庶,都是他的孩子,他一样疼。
    富养闺女,穷儿子,这也是全旭的理念。
    此时的全景慕正躺在一辆婴儿床车里,床车上有小彩灯,可以播放音乐,带自动升降,可以防止婴儿吐奶。
    对于这辆做工精致,科技感满满的婴儿车,二娘就知道这肯定不是这个时空的东西。
    玩具,衣服、纸尿裤、奶粉、蛋白质粉,乱七八糟的东西买了一大堆。
    十月二十九日,全旭收到了卢象升送来的礼物。
    当然,卢象升也没有送什么贵重的东西,只是一块美玉,也不是什么和田玉,蓝田玉,而是南阳玉的一种,质地不错,雕工精致。
    随着卢象升送礼大名府衙门的官吏们,也纷纷送礼,虽然全旭只是一个不如流的粮长,可是,却是大名知府门前的红人。
    很多事情,不是这样论的。
    于是,无论开州,还是各县,纷纷送来,字画,长命锁,笔、笔筒、锦盒,最奇葩的是大名县县令居然送了一台由女人坊卖出去的音乐盒。
    全旭也是无语之极。
    在送走开州推官管事的时候,全旭望着富民街人来人往,感觉自己的成就满大。
    他去过京城,看到京城百姓,用句不说听的话说,百姓的百姓,混得还不如全家庄镇的百姓,当然,贵族不算。
    就在全旭准备返回的时候,一个女声传来:“全公子!”
    全旭循声望去,只见一名英姿飒爽的女子,款款向全旭走来。
    全旭有些疑惑,他认识的女人不少,可绝对不会有这名美女,身材高挑,有几分三娘的气质,当然,她与三娘又不同。
    三娘相对更活泼一些。
    “姑娘,找全某有事?”
    “我代我家公子给全公子送一封信!”
    那名美女走到全旭三米左右,伸手作势将一封信递给全旭。
    全旭还真没有注意,看着一封信鼓鼓囊囊,似乎装着不少东西,就在全旭接过信的瞬间,那名美女的手腕一翻,扣住全旭的手腕。
    措不及防之下,全旭吃了一个暗亏。
    他的力气不小,不过来不及反应,胳膊被对方擒住,沈良材见状,大惊失色。
    “哎呦!”
    全旭吃痛之下,被对方轻易制住。
    他满脸苦笑,还真是大意失荆州,整个全旭大院门前,二十多名护卫,偏偏被对方欺到身前。
    沈良材等护卫投鼠忌器,不敢动弹。
    这时,那名美人拿了一把莫约巴掌大小的小刀子,全旭认得,这是女人为了保护贞洁,专门为自己自尽准备的银妆刀。
    银妆刀只是小巧而精致,当然也非常锋利,锋利的刀锋,就贴着全旭的喉咙。
    “都别动!”
    美女冷声喝道:“不想让他死,那就把你们的刀放下!”
    沈良材冷笑道:“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这时,一辆普通的马车沿着街道走过来。
    周围的城管大队闻讯包围过来,足足上百号人围着明月以及那辆马车。
    “让我们走,要不然……一拍两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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