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差馆位于太子道西146号,外表看上去就是一座普通的写字楼,跟西九总区的总部肯定是没法比的,但比起一些乡下的小差馆来说,又要好得多。
常欢父母给他留下的那些房子,其中有一套就在差馆附近,只不过已经租出去了,不然住那的话,倒是更方便他上下班。
这次常欢学聪明了,特意提前了半个小时到差馆,不然万一又遇到像上次那样的事,可就不见得有那么好运了。
进到里边,随意找人问了下反黑组的办公区,便立马给他指了出来,那位热心的女警姐姐甚至还想亲自带常欢过去,但在同行师兄那不善的眼神下,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这让常欢稍微松了口气,他可不想刚来第一天就跟人闹矛盾。
一路上到三楼,常欢很快就找到了挂着反黑组标志的牌子,办公室的门是一道玻璃门,常欢很容易就透过玻璃看到了里边的场景。
跟总区重案组的办公室不同,旺角反黑组的办公室显得很是狭小,里面也只有六七张桌子,而且还乱七八糟的堆着各种文件,让生性爱好整洁的常欢不由皱了皱眉,不过他很快就将这种情绪隐藏起来,他又不是大佬,第一天报道就敢摆脸色,那就等着穿小鞋吧!
在他之前,已经有两位反黑组的成员先一步来到,此时正坐在里边吹牛打屁,其中一位看着很年轻,略有几分小帅,穿着一身黑色的西服,嘴里叼着根牙签,一副拽拽的样子。
另一位同样穿着一身西服,只不过年纪却要大上许多,而且还留着一头披头士的发型,一点都不像个差佬,反倒像那种在台上弹着吉他唱歌的摇滚歌手。
常欢没有直接进去,而是先敲了敲门,引起里边那两位的注意后,这才开门进去。
“goodmorning sir!pc66666常欢,奉命前来报到!”常欢啪的一声跺脚敬了个礼,抬头挺胸的喊道。
办公室的两人面面相窥,披头士风格的中年人看着年轻的那位问道:“阿乐,怎么今天又新人吗?”
叫做阿乐的年轻人摇了摇头道:“不知道啊,我又没接到通知,你打电话问下啊头,这种事他肯定知道。”
“这样啊。”披头士中年皱眉想了想,对常欢招了招手道:“那个谁,你先找地方坐下吧,我们啊头还没到,等他来了再安排你的事吧。”
“thankyou sir!”
常欢道了声谢后,便自顾自的找地方坐了下来,没有加入那两人的聊天阵营,而两位老警察也没有将常欢拉入他们队伍的想法,表现得颇为冷漠。
对此,常欢倒没有觉得不适,同性相斥的道理他还是懂得,谁让他长得那么帅呢?加上一哥又不是他爹,作为一名新人,哪有可能去到哪都受到热烈的欢迎。
没等多久,旺角反黑组的主管陈国忠就带着一名面带沧桑,一脸胡渣的中年男从外面走了进来,刚进门,他就看到了坐在一旁的常欢,眼睛一亮,立马朝他走了过去。
常欢连忙站了起身,抬头挺胸敬礼道:“goodmorning sir!pc66666常欢向您报道!”
陈国忠微笑着拍了拍常欢的肩膀,道:“都是自己人,不用那么拘礼,叫我忠哥就行了。”
随后又转过身指着几名老成员为常欢介绍道:“这位长头发的是郭子琛琛哥,跟你差不多大的是李伟乐阿乐,还有我们的陆冠华,华哥。”
“琛哥,华哥,乐哥,你们好,我叫常欢,你们叫我阿欢或者欢仔都可以。”
三人点了点头,依次跟常欢握了握手,有陈国忠的介绍,态度比之前要好上许多。
“阿欢,以后大家就是自己人了,有什么不懂的话,问他们三位前辈就行!”陈国忠说着扫视了一下办公室的环境,最后眼神停留在李伟乐旁边的那张办公桌,道:“以后你就坐在阿乐旁边吧,对了,你这身制服可能要换一下,我们经常要外出办事,穿着警服的话,太过引人瞩目了,其他的暂时也没有了,等待久了,慢慢你就懂了。”
“我知道了忠哥,一会我就去换掉制服。”常欢回道。
陈国忠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带着陆冠华进了自己位于最里边独立的办公室后,很快就把门关上了,似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商量。
常欢稍微松了口气,比起马军来,陈国忠要难应付许多,别看他一脸和气的样子,但做起事来却是雷厉风行,甚至有时候为了将犯人绳之以法,他并不介意用一些法律之外的手段。
但他却是一个好上司,跟着他的话,常欢至少不用担心被人侵吞功劳。
先是收拾了一下凌乱的桌面,将自己带过来的东西放好后,常欢跟郭子琛打了声招呼,便出去换衣服去了,幸好他有先见之明,特意多带了一身衣服,不然还得回家去拿,这一来一回的,上午的时间就浪费了。
等他从更衣室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一套贴身的黑色西服,顺便还打了条领带,就差没梳个大背头了,不然的话,跟电影里走出的尊龙一模一样。
他回到办公室的时候,陈国忠跟陆冠华刚好商量完事从办公室出来,他两跟正聊天的郭子琛和李伟乐看到常欢的新形象均是一愣,这个新来的菜鸟,本以为他穿制服已经够帅了,没想到换了一身西服后更加的出众,只希望这家伙不是渣男,不然差馆里的女性怕是有难了。
看到陈国忠他们愣愣的盯着自己发呆,常欢还以为自己脸上有东西,连忙转身对着玻璃门检查起来,结果却发现干干净净的,什么都没有,就是帅气得有些过分。
陈国忠他们看到常欢这个动作,忍不住笑了,过了好一会陈国忠才道:“阿欢,带上你的家伙,跟我们一起出去转转。”
“哦,好!”
常欢立马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自己的配枪跟手铐卡在腰间,然后便跟在陈国忠他们的身后一起离开了差馆,上车的时候,常欢有些庆幸他们五人都属于比较销售的那种,不然一辆轿车还真不够挤。
- 肉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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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之前,已经有两位反黑组的成员先一步来到,此时正坐在里边吹牛打屁,其中一位看着很年轻,略有几分小帅,穿着一身黑色的西服,嘴里叼着根牙签,一副拽拽的样子。
另一位同样穿着一身西服,只不过年纪却要大上许多,而且还留着一头披头士的发型,一点都不像个差佬,反倒像那种在台上弹着吉他唱歌的摇滚歌手。
常欢没有直接进去,而是先敲了敲门,引起里边那两位的注意后,这才开门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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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的两人面面相窥,披头士风格的中年人看着年轻的那位问道:“阿乐,怎么今天又新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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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啊。”披头士中年皱眉想了想,对常欢招了招手道:“那个谁,你先找地方坐下吧,我们啊头还没到,等他来了再安排你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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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欢道了声谢后,便自顾自的找地方坐了下来,没有加入那两人的聊天阵营,而两位老警察也没有将常欢拉入他们队伍的想法,表现得颇为冷漠。
对此,常欢倒没有觉得不适,同性相斥的道理他还是懂得,谁让他长得那么帅呢?加上一哥又不是他爹,作为一名新人,哪有可能去到哪都受到热烈的欢迎。
没等多久,旺角反黑组的主管陈国忠就带着一名面带沧桑,一脸胡渣的中年男从外面走了进来,刚进门,他就看到了坐在一旁的常欢,眼睛一亮,立马朝他走了过去。
常欢连忙站了起身,抬头挺胸敬礼道:“goodmorning sir!pc66666常欢向您报道!”
陈国忠微笑着拍了拍常欢的肩膀,道:“都是自己人,不用那么拘礼,叫我忠哥就行了。”
随后又转过身指着几名老成员为常欢介绍道:“这位长头发的是郭子琛琛哥,跟你差不多大的是李伟乐阿乐,还有我们的陆冠华,华哥。”
“琛哥,华哥,乐哥,你们好,我叫常欢,你们叫我阿欢或者欢仔都可以。”
三人点了点头,依次跟常欢握了握手,有陈国忠的介绍,态度比之前要好上许多。
“阿欢,以后大家就是自己人了,有什么不懂的话,问他们三位前辈就行!”陈国忠说着扫视了一下办公室的环境,最后眼神停留在李伟乐旁边的那张办公桌,道:“以后你就坐在阿乐旁边吧,对了,你这身制服可能要换一下,我们经常要外出办事,穿着警服的话,太过引人瞩目了,其他的暂时也没有了,等待久了,慢慢你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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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却是一个好上司,跟着他的话,常欢至少不用担心被人侵吞功劳。
先是收拾了一下凌乱的桌面,将自己带过来的东西放好后,常欢跟郭子琛打了声招呼,便出去换衣服去了,幸好他有先见之明,特意多带了一身衣服,不然还得回家去拿,这一来一回的,上午的时间就浪费了。
等他从更衣室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一套贴身的黑色西服,顺便还打了条领带,就差没梳个大背头了,不然的话,跟电影里走出的尊龙一模一样。
他回到办公室的时候,陈国忠跟陆冠华刚好商量完事从办公室出来,他两跟正聊天的郭子琛和李伟乐看到常欢的新形象均是一愣,这个新来的菜鸟,本以为他穿制服已经够帅了,没想到换了一身西服后更加的出众,只希望这家伙不是渣男,不然差馆里的女性怕是有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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