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在庙门口看到那具无头的尸体时,常欢才想起自己的熟悉感来自于哪,京哥还没成为战狼前的第一部自导自演的电影《狼牙》,可惜扑得有点惨,那时候的京哥尚未形成自己独特的武打风格,电影中的打斗设计也比较粗糙,甚至还不如他之前拍的那部《黑拳》。
当然,这些跟自己都没关系,常欢现在在意的是这事该怎么收场才好,按照电影里的剧情,他很有可能会被那个女反派堵在岛内,除非他放弃抓捕嫌犯,这样还有可能脱身,但他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不然还当什么差?
想了想后,常欢走到尸体前,强忍着恶心,在上面摸索了一阵,最后摸出一本巴掌大的黑色电话簿,他翻了一下,竟然从里边看到了一些熟悉的名字,来头没一个简单的,看来这个电话簿还是很有价值的,他二话不说的收了起来。
随后又进入庙里搜寻了一阵,可惜没在找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便抓着嫌犯下了山。
得亏他现在的力气大得很,加上嫌犯又比较瘦下,不然常欢怕是得把他背下山。等到了山脚之后,常欢毫不客气的一巴掌将嫌犯扇醒,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嫌犯吓得转身就跑,被常欢追上后,一脚踹了个狗吃屎,紧接着扒下他的外套,撕成布条后,当做绳子将他困了起来,这个时候船只还没恢复运行,无法离岛,又不可能抓着他到处乱逛,常欢干脆将嫌犯送到了离岛这边的差馆,在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又与旺角差馆那边联系后,离岛差馆的主管同意将嫌犯暂时关押在他们的拘留室,直至常欢离岛。
这一番折腾下来,时间就过度到了中午,差馆本来是有请阿姨做饭的,然而这几天请假了,大家只能自己带饭,常欢这个外来人士自然就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
平常还好,到处都能找到餐馆,但今天八号风球登录,周边的店铺基本都没有开门,别说去餐馆吃饭了,现在就算想买个泡面都难,还是在一名叫做关公的老沙展指点下,才知道差馆附近可能有一家大排档在营业,让常欢过去试试。
凑巧的事情总是接二连三,当常欢来到关公所说的那家大排档时,竟意外的看到了阿布,这家伙此时正跟一个有着异域风情的混血美女坐在一起吃云吞面,两人有说有笑的,不知多开心。
不像是之前跟常欢吃饭时那样,一声不吭,要不是他最后跟老板娘聊了几句,常欢都要以为他是个哑巴了。
就在常欢发现阿布的同时,阿布也心生感应,下意识的抬起了头,结果就看到了一脸坏笑的常欢,脸色一黑,立马装作没看到,用心的消灭着碗里的云吞面。
阿布想装不认识常欢,可常欢却没打算放过他,没办法,谁让这家伙给自己找了那么大的麻烦,不多吃他几顿报复回来怎么行?、
于是他毫不见外的走了过去,在阿布的旁边拉了张凳子坐了下来,像正在对着自己老爹叽里呱啦的老板招手道:“老板,十碗云吞面,要大份的!”
一听有钱挣,小眼睛的老板瞬间兴奋了,也不管常欢能不能吃完,立马应道:“马上就来!”
他话音刚落,常欢耳边就响起了另一把女声。
“你好,请问我们认识吗?”
“你我不认识,不过我认识他啊,对吗?阿布!”常欢笑眯眯的看着装傻充愣的阿布。
混血美女听到常欢的回复后愣了一下,看向阿布问道:“阿布,这是你朋友啊?”
常欢问话他还可能装傻,但混血美女开口,可就完全不同了,阿布喝掉碗里的最后一口汤,抹了抹嘴道:“不,只是见过几面而已,算不上什么朋友,你别听他胡说。”
“一回生,二回熟,我们这都不止两三回了吧?还一起吃过饭,至于说得那么绝情吗?”
可阿布却没有搭理常欢的打算,甚至站起身就想拉混血美女离开,却不想抓了个空,回过头才发现,杜晓禾正紧紧的盯着常欢,挪不开眼,没办法,常欢的这身皮囊,可以说上至八十岁的老奶奶,下至刚出生婴儿,只要是女性,就很少能抵御得住她的魅力。
倒不是说杜晓禾对她一见钟情,只不过女人喜欢看帅哥就像男人喜欢看美女一样,是人类对美好事物向往的本能。
这一幕差点将阿布气出个心脏病来,他跟杜晓禾虽然也才认识不久,但对这个满脑子正义的女警已经有了一丝好感,见她被常欢的皮囊吸引,心里当然会感觉不爽,只是他又不能说什么,毕竟他跟杜晓禾只能算朋友,还没资格去管她什么。
常欢敏锐的发现阿布散发出来的醋意,嘴角微微翘起,故意向他递去一个挑衅的眼神,常欢就不信阿布会留下杜晓禾单独离开。
就在阿布额头青筋直冒,准备怼常欢的时候,大排档里的收音机突然播报了一条紧急新闻。
“日前,一艘快艇在粮船湾遇上大浪翻沉,船上人士全部失踪,水警在船上发现大量美钞,初步怀疑跟上星期尖沙咀一宗兑换店劫案有关,警方现正通缉三名泰国籍男子,如有市民发现可疑人物,请立即报警。”
听到这则新闻,阿布跟杜晓禾都下意识的扭头看向身后,因为在那边正有三名看起来有些狼狈的男子在吃饭,对于收音机刚才播报的新闻毫无反应,只是杜晓禾却起了疑心,刚要站起身过去询问,却被一只大手按住了肩膀。
按住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常欢,只见他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证件在杜晓禾面前晃了晃,对她做了个口型:让我来!
然后他便站了起身,一步一步的朝那三人走去,待来到三人近前的时候,他将证件挂在上衣的口袋上,面无表情的说道:“警察,麻烦出示一下身份证!”
三人充耳不闻,继续吃着碗里的面,将常欢当成了空气般的存在。
“很好,我还真怕你们拿出身份证来。”
话音刚落,常欢竟毫无征兆抬起右脚就朝那名明显是领头的男子踢去。
- 肉肉屋
当然,这些跟自己都没关系,常欢现在在意的是这事该怎么收场才好,按照电影里的剧情,他很有可能会被那个女反派堵在岛内,除非他放弃抓捕嫌犯,这样还有可能脱身,但他是绝对不会这么做的,不然还当什么差?
想了想后,常欢走到尸体前,强忍着恶心,在上面摸索了一阵,最后摸出一本巴掌大的黑色电话簿,他翻了一下,竟然从里边看到了一些熟悉的名字,来头没一个简单的,看来这个电话簿还是很有价值的,他二话不说的收了起来。
随后又进入庙里搜寻了一阵,可惜没在找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便抓着嫌犯下了山。
得亏他现在的力气大得很,加上嫌犯又比较瘦下,不然常欢怕是得把他背下山。等到了山脚之后,常欢毫不客气的一巴掌将嫌犯扇醒,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嫌犯吓得转身就跑,被常欢追上后,一脚踹了个狗吃屎,紧接着扒下他的外套,撕成布条后,当做绳子将他困了起来,这个时候船只还没恢复运行,无法离岛,又不可能抓着他到处乱逛,常欢干脆将嫌犯送到了离岛这边的差馆,在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又与旺角差馆那边联系后,离岛差馆的主管同意将嫌犯暂时关押在他们的拘留室,直至常欢离岛。
这一番折腾下来,时间就过度到了中午,差馆本来是有请阿姨做饭的,然而这几天请假了,大家只能自己带饭,常欢这个外来人士自然就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
平常还好,到处都能找到餐馆,但今天八号风球登录,周边的店铺基本都没有开门,别说去餐馆吃饭了,现在就算想买个泡面都难,还是在一名叫做关公的老沙展指点下,才知道差馆附近可能有一家大排档在营业,让常欢过去试试。
凑巧的事情总是接二连三,当常欢来到关公所说的那家大排档时,竟意外的看到了阿布,这家伙此时正跟一个有着异域风情的混血美女坐在一起吃云吞面,两人有说有笑的,不知多开心。
不像是之前跟常欢吃饭时那样,一声不吭,要不是他最后跟老板娘聊了几句,常欢都要以为他是个哑巴了。
就在常欢发现阿布的同时,阿布也心生感应,下意识的抬起了头,结果就看到了一脸坏笑的常欢,脸色一黑,立马装作没看到,用心的消灭着碗里的云吞面。
阿布想装不认识常欢,可常欢却没打算放过他,没办法,谁让这家伙给自己找了那么大的麻烦,不多吃他几顿报复回来怎么行?、
于是他毫不见外的走了过去,在阿布的旁边拉了张凳子坐了下来,像正在对着自己老爹叽里呱啦的老板招手道:“老板,十碗云吞面,要大份的!”
一听有钱挣,小眼睛的老板瞬间兴奋了,也不管常欢能不能吃完,立马应道:“马上就来!”
他话音刚落,常欢耳边就响起了另一把女声。
“你好,请问我们认识吗?”
“你我不认识,不过我认识他啊,对吗?阿布!”常欢笑眯眯的看着装傻充愣的阿布。
混血美女听到常欢的回复后愣了一下,看向阿布问道:“阿布,这是你朋友啊?”
常欢问话他还可能装傻,但混血美女开口,可就完全不同了,阿布喝掉碗里的最后一口汤,抹了抹嘴道:“不,只是见过几面而已,算不上什么朋友,你别听他胡说。”
“一回生,二回熟,我们这都不止两三回了吧?还一起吃过饭,至于说得那么绝情吗?”
可阿布却没有搭理常欢的打算,甚至站起身就想拉混血美女离开,却不想抓了个空,回过头才发现,杜晓禾正紧紧的盯着常欢,挪不开眼,没办法,常欢的这身皮囊,可以说上至八十岁的老奶奶,下至刚出生婴儿,只要是女性,就很少能抵御得住她的魅力。
倒不是说杜晓禾对她一见钟情,只不过女人喜欢看帅哥就像男人喜欢看美女一样,是人类对美好事物向往的本能。
这一幕差点将阿布气出个心脏病来,他跟杜晓禾虽然也才认识不久,但对这个满脑子正义的女警已经有了一丝好感,见她被常欢的皮囊吸引,心里当然会感觉不爽,只是他又不能说什么,毕竟他跟杜晓禾只能算朋友,还没资格去管她什么。
常欢敏锐的发现阿布散发出来的醋意,嘴角微微翘起,故意向他递去一个挑衅的眼神,常欢就不信阿布会留下杜晓禾单独离开。
就在阿布额头青筋直冒,准备怼常欢的时候,大排档里的收音机突然播报了一条紧急新闻。
“日前,一艘快艇在粮船湾遇上大浪翻沉,船上人士全部失踪,水警在船上发现大量美钞,初步怀疑跟上星期尖沙咀一宗兑换店劫案有关,警方现正通缉三名泰国籍男子,如有市民发现可疑人物,请立即报警。”
听到这则新闻,阿布跟杜晓禾都下意识的扭头看向身后,因为在那边正有三名看起来有些狼狈的男子在吃饭,对于收音机刚才播报的新闻毫无反应,只是杜晓禾却起了疑心,刚要站起身过去询问,却被一只大手按住了肩膀。
按住她的不是别人,正是常欢,只见他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证件在杜晓禾面前晃了晃,对她做了个口型:让我来!
然后他便站了起身,一步一步的朝那三人走去,待来到三人近前的时候,他将证件挂在上衣的口袋上,面无表情的说道:“警察,麻烦出示一下身份证!”
三人充耳不闻,继续吃着碗里的面,将常欢当成了空气般的存在。
“很好,我还真怕你们拿出身份证来。”
话音刚落,常欢竟毫无征兆抬起右脚就朝那名明显是领头的男子踢去。
- 肉肉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