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不好意思啊,常老师,我已经跟男朋友约了今晚一起吃饭,他现在应该在校门口等我了。”
何敏的表情有些尴尬,说实话,她心里是很愿意帮常欢这个忙的,毕竟很少有人会拒绝跟一个靓仔单独相处的机会,就算吃不到,多看几眼也是好的啊,要不是男朋友已经到了,说不定她会直接推掉那边,但现在却不行。
“好吧,那就没办法了!”常欢耸了耸肩道。
他不是没想过做何敏的电灯泡,拆散一对是一对嘛,但她现在的男朋友是湾仔反黑组的,指不定就在见过他,万一暴露身份就不好了,来日方长,还是徐徐图之吧。
不过为了给何敏的男友上点眼药,他特意将何敏送到了距离校门口不远的地方,这样从外面看,刚好能看到他的存在,却看不清他的面容,至于这么做会不会太过卑鄙无耻下流了?常欢只知道有妞不泡的话,读者爸爸们立马就会跑路。
一直目送着何敏上了车,常欢才准备回停车场拿车,结果刚转过身就看到了达叔那张胖脸,还猥琐的对他嘿嘿笑着。
“常sir,泡妞啊?”
“是又怎样?”
“没,何老师挺好的,人长得漂亮还温柔,特别有爱心,是个不错的对象,不过你要小心,她男朋友可是反黑组的大帮(高级督察)。”
“那又怎样?他够我靓仔吗?”
达叔顿时被哽住了,靓仔大晒啊?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吃软饭的小白脸了,想他曹达华铁骨铮铮,从不受美色诱惑,打死都不会吃女人的软饭。
看着神游天外的达叔,常欢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道:“喂,该回魂了!”
“额,不好意思啊,常sir,人老了就容易走神。”达叔讪笑道。
“行了,别说那些有得没有的,我叫你查的事查得怎样?”
说到这个,达叔一下来了精神,道:“已经查到了,庄尼仔,家里是搞贸易公司的,父母经常不在家,没什么人管着。”
“听你这么说,他的嫌疑蛮大的?”
“是啊,就算不是他,也是他那些同伴做的。”
“我知道了!”常欢沉吟了一阵后,道:“你在这盯着他们,我去拿车。”
“没问题!”
庄尼一行人终归还是学生仔,根本没什么警惕心,就连常欢跟达叔一直跟在身后都没发现,就这还敢偷警枪?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跟着这帮人胡乱转了半个多小时后,见庄尼甩掉了其他同伴,只剩自己跟死党两人,常欢知道正戏来了。
果然,随后庄尼两人大摇大摆的进入了一家财务公司,这个时代挂着财务公司牌子的,通常都脱不了关系,毕竟也只有这些才做得起高利贷。
未免打草惊蛇,常欢跟达叔两人并未跟进去,而是坐在车里等着庄尼他们下来,常欢本想着是不是打电话给黄炳耀,叫他找人直接把这财务公司给围了,铁定能找回失枪。
但转瞬一想,光找回失枪的话,顶多让黄炳耀记个好,又不能光明正大的宣扬,还不如放长线钓大鱼,看看能不能直接把大飞藏匿的那批军火挖出来,要知道走私军火跟走粉一样是重罪,搞定这个案子的话,他离沙展又近了一步。
一直到夜幕降临,庄尼那帮人才从楼上下来,跟着一起的还有另一伙人,据达叔所说,领头的那个就是叫大飞的。
这伙人很是警惕,先是观察了四周一阵,才上了辆白色的面包车,看着车子发动,常欢立马对达叔说道:“达叔,你去跟着庄尼他们,我跟大飞,小心点不要被发现。”
“yes sir!”
跟庄尼肯定比跟大飞简单得多,常欢倒不是有意给自己找难题,只是以达叔的性格,指不定随便跟一段距离就故意跟丢,到时候就白做了。
大飞这些人之前是走粉的,比起走私军火的危险性也不遑多让,警惕心自然高的很,常欢有好几次都差点被发现了,最后凭借着自己长相的优势,接连跟路人妹子换了好几种交通工具才跟上。
最后,常欢亲眼看着大飞他们的车辆进入了一个废弃的停车场,门口还有两个小弟在把守,看他们腰间鼓鼓的模样,肯定是带了武器,自己现在一个人赤手空拳的,闯进去就是找死,常欢决定等回去后再从长计议。
一个小时后,达叔家。
“常sir,你是说警枪很有可能已经落到大飞手里?”
“没错,就算不是,看他们谨慎的模样,加上还有人带枪把守,里面肯定藏有见不得人的东西!”
常欢一边说,一边接过了达叔递过来的面条,从学校出来后他就一直在跟踪,从庄尼到大飞,现在已经晚上九点多,他还真有点饿了。
达叔听完后神情有些纠结,似乎在考虑该不该说实话,过了好一阵才下定决心,咬牙道:“常sir,我之前曾收到风,大飞他们最近囤了一批军火,正打算跟一帮鬼佬交易,具体时间不知道,不过应该就在最近。”
鬼佬跑到港岛来买枪?有创意,也不知道这帮人是哪的,这智商实在堪忧啊,就现在这年代,再往北跑一段距离,直接找毛子交易不好吗?不但价格更便宜,风险还小,甚至还能送货上门,失了智才跑港岛买货吧。
“这件事除了你还有谁知道?”常欢一边吃面,一边问道。
“还有我的老朋友老王,这个消息就是他告诉我的。”达叔老老实实的说道。
“很好,现在你立马联系老王,让他过这边找你,我去通知黄sir!”
“啊?还要通知黄sir?”达叔愣住了。
“不然呢?就我两拿点三八去跟人家的ak拼啊?”常欢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这个时候当然是叫飞虎队了,他又不会金刚不坏神功,莽个屁啊,反正事后功劳也少不了他那份。
- 肉肉屋
何敏的表情有些尴尬,说实话,她心里是很愿意帮常欢这个忙的,毕竟很少有人会拒绝跟一个靓仔单独相处的机会,就算吃不到,多看几眼也是好的啊,要不是男朋友已经到了,说不定她会直接推掉那边,但现在却不行。
“好吧,那就没办法了!”常欢耸了耸肩道。
他不是没想过做何敏的电灯泡,拆散一对是一对嘛,但她现在的男朋友是湾仔反黑组的,指不定就在见过他,万一暴露身份就不好了,来日方长,还是徐徐图之吧。
不过为了给何敏的男友上点眼药,他特意将何敏送到了距离校门口不远的地方,这样从外面看,刚好能看到他的存在,却看不清他的面容,至于这么做会不会太过卑鄙无耻下流了?常欢只知道有妞不泡的话,读者爸爸们立马就会跑路。
一直目送着何敏上了车,常欢才准备回停车场拿车,结果刚转过身就看到了达叔那张胖脸,还猥琐的对他嘿嘿笑着。
“常sir,泡妞啊?”
“是又怎样?”
“没,何老师挺好的,人长得漂亮还温柔,特别有爱心,是个不错的对象,不过你要小心,她男朋友可是反黑组的大帮(高级督察)。”
“那又怎样?他够我靓仔吗?”
达叔顿时被哽住了,靓仔大晒啊?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吃软饭的小白脸了,想他曹达华铁骨铮铮,从不受美色诱惑,打死都不会吃女人的软饭。
看着神游天外的达叔,常欢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道:“喂,该回魂了!”
“额,不好意思啊,常sir,人老了就容易走神。”达叔讪笑道。
“行了,别说那些有得没有的,我叫你查的事查得怎样?”
说到这个,达叔一下来了精神,道:“已经查到了,庄尼仔,家里是搞贸易公司的,父母经常不在家,没什么人管着。”
“听你这么说,他的嫌疑蛮大的?”
“是啊,就算不是他,也是他那些同伴做的。”
“我知道了!”常欢沉吟了一阵后,道:“你在这盯着他们,我去拿车。”
“没问题!”
庄尼一行人终归还是学生仔,根本没什么警惕心,就连常欢跟达叔一直跟在身后都没发现,就这还敢偷警枪?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跟着这帮人胡乱转了半个多小时后,见庄尼甩掉了其他同伴,只剩自己跟死党两人,常欢知道正戏来了。
果然,随后庄尼两人大摇大摆的进入了一家财务公司,这个时代挂着财务公司牌子的,通常都脱不了关系,毕竟也只有这些才做得起高利贷。
未免打草惊蛇,常欢跟达叔两人并未跟进去,而是坐在车里等着庄尼他们下来,常欢本想着是不是打电话给黄炳耀,叫他找人直接把这财务公司给围了,铁定能找回失枪。
但转瞬一想,光找回失枪的话,顶多让黄炳耀记个好,又不能光明正大的宣扬,还不如放长线钓大鱼,看看能不能直接把大飞藏匿的那批军火挖出来,要知道走私军火跟走粉一样是重罪,搞定这个案子的话,他离沙展又近了一步。
一直到夜幕降临,庄尼那帮人才从楼上下来,跟着一起的还有另一伙人,据达叔所说,领头的那个就是叫大飞的。
这伙人很是警惕,先是观察了四周一阵,才上了辆白色的面包车,看着车子发动,常欢立马对达叔说道:“达叔,你去跟着庄尼他们,我跟大飞,小心点不要被发现。”
“yes sir!”
跟庄尼肯定比跟大飞简单得多,常欢倒不是有意给自己找难题,只是以达叔的性格,指不定随便跟一段距离就故意跟丢,到时候就白做了。
大飞这些人之前是走粉的,比起走私军火的危险性也不遑多让,警惕心自然高的很,常欢有好几次都差点被发现了,最后凭借着自己长相的优势,接连跟路人妹子换了好几种交通工具才跟上。
最后,常欢亲眼看着大飞他们的车辆进入了一个废弃的停车场,门口还有两个小弟在把守,看他们腰间鼓鼓的模样,肯定是带了武器,自己现在一个人赤手空拳的,闯进去就是找死,常欢决定等回去后再从长计议。
一个小时后,达叔家。
“常sir,你是说警枪很有可能已经落到大飞手里?”
“没错,就算不是,看他们谨慎的模样,加上还有人带枪把守,里面肯定藏有见不得人的东西!”
常欢一边说,一边接过了达叔递过来的面条,从学校出来后他就一直在跟踪,从庄尼到大飞,现在已经晚上九点多,他还真有点饿了。
达叔听完后神情有些纠结,似乎在考虑该不该说实话,过了好一阵才下定决心,咬牙道:“常sir,我之前曾收到风,大飞他们最近囤了一批军火,正打算跟一帮鬼佬交易,具体时间不知道,不过应该就在最近。”
鬼佬跑到港岛来买枪?有创意,也不知道这帮人是哪的,这智商实在堪忧啊,就现在这年代,再往北跑一段距离,直接找毛子交易不好吗?不但价格更便宜,风险还小,甚至还能送货上门,失了智才跑港岛买货吧。
“这件事除了你还有谁知道?”常欢一边吃面,一边问道。
“还有我的老朋友老王,这个消息就是他告诉我的。”达叔老老实实的说道。
“很好,现在你立马联系老王,让他过这边找你,我去通知黄sir!”
“啊?还要通知黄sir?”达叔愣住了。
“不然呢?就我两拿点三八去跟人家的ak拼啊?”常欢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这个时候当然是叫飞虎队了,他又不会金刚不坏神功,莽个屁啊,反正事后功劳也少不了他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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