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曹达华就将重案b组的资料搬了过来,一个小组包括组长满员编制为7个人,常欢队伍里现在已经有四个人,他,宋子杰,曹达华,再加上那个不知道在干什么的周星星。
也就是说,他最多只能再拉三个人,对于原本b组的那几名成员,常欢在看完他们的资料后,心里对他们说了声抱歉,正所谓有什么样的头就有什么样的兵,组长是老油子,组员也没好到哪去,偷懒甩锅倒是一把好手,但常欢组里不需要这种混饭吃的。
他从进入差馆的那一刻起就只有一个目标,升职加薪!直到坐上一哥的位置为止,到目前他也是一直在为了这个目标努力,不然能坐办公室干嘛还要出去跟人拼命?
所以他需要一队精兵悍将,在他的队伍里,宋子杰虽然在身手方面弱了点,但胜在敢拼敢杀,是差馆里出了名的拼命三郎;曹达华虽然怂,但在收集消息上却是一把好手,再加上他现在跟署长间不清不楚的关系,常欢就更不可能放弃他了。
至于失踪已久的周星星,飞虎队的头号杀手这个称号真不是他吹出来的,身手枪法方面都无可挑剔,用脚开枪听说过没?他就会!而且准头还不错,虽然没什么卵用,好歹也是个技能。
这三个人虽然各有缺点,但还是能达到常欢的要求,按照常欢的计划,他想参照后世的特警小组的结构来建设自己的队伍,一名尖兵,负责充当斥候类的角色,这人一定要机灵,而且身手枪法都不能差,常欢本身是最适合这个位置的,但他是队长,必须掌控全局,指挥众人行事。
然后便是狙击手,有一个枪法好的同伴会给行动很大的帮助,常欢的预想是找一个像彭奕行那样的高手,可惜太难了,目前他所知道的这种超一流境界的神枪手,就只有彭奕行跟苗志舜,彭奕行是编制外的人,完全不用考虑,而苗志舜现在都已经是督察了,等哪天常欢成了警司再去考虑招揽他吧。
找不到顶级的神枪手,常欢只能将要求放低一级,像他的老同学庄子维就是个很不错的选择,不过听说他老子是警队的大佬,会不会接受他的招揽还真不好说。
再之后便是通讯兵,这个常欢打算让宋子杰担任,以他的能力做个通讯员绰绰有余,至于曹达华,让他做个情报收集员就挺不错的。
除了以上这些外,常欢还需要一个救火队员,万一有人不幸受伤的话,可以立马顶上,另外,一个拥有战斗力的医务兵也很重要,常欢的队伍可不是什么特种部队,没有他们人人都会的急救手法。
行动的过程中,受伤是在所难免的,这时候医务兵就能派上用场了,能被常欢招进队伍,必然不是什么寂寂无名之人,这些人只有成长起来的话,必然是一方大佬,能为他日后登上一哥的宝座提供巨大的帮助,万一哪个不小心挂掉了,那还真是哭都没地方哭去。
除去最后的那个医务兵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人选之外,其余几个位置倒是有了大概的人选,就看署长大人够不够给力了,想到这里,常欢不由转头看向曹达华。
突然被盯上曹达华感觉心里一阵发毛,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对常欢道:“啊头,你怎么突然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啊?!”
“嘿嘿!”常欢站起身,揽住曹达华的肩膀,道:“达叔,我这有点小事想让你帮下忙。”
“哦?哦!”曹达华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随后突然捂着自己的裤袋,用警惕的眼神看着常欢道:“啊头,我也没钱了,最近花销比较大,你还是去问阿杰吧!”
看到曹达华这副守财奴的样子,常欢气的直翻白眼,他是有多想不开才会找曹达华这个穷鬼借钱啊,龙九那么大的一个富婆摆在那,要不是他常欢想靠实力,每天只要在家把龙九给服侍好,就什么都有了。
“想多了,以我的身家,怎么可能问你借钱。”
“额,那也是。”曹达华一听不是借钱,立马又恢复了那副嬉皮笑脸的模样,问道:“那啊头你有什么吩咐?只要我能做到的,就绝不推辞!”
“放心,这件事你一定没问题,而且也只有你能做到!只要你答应帮我搞定这个事情,一切经费由我负责!”
曹达华一听到经费两字,眼睛瞬间亮了,道:“啊头,你赶紧说吧,我感觉自己浑身已经充满力量了!”
常欢神秘一笑,凑到曹达华耳边低声说了几句,只见曹达华的眼睛越睁越大,最后一脸震惊的看着常欢,似乎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
“啊头,你这不是叫我去出卖色相嘛?不行,我不干!”
“两千,花销另算。”
“不用说了,我曹达华顶天立地,像这种有辱斯文的事,我是绝对不会做的!”
“五千!”
“哼!我堂堂重案组之虎,又岂是为了五斗米折腰的人!”
“四千五!”
“我……”曹达华才刚说了一个字就反应过来,常欢非但没有加钱,反而还减了。
“啊头,你这……”
“四千!”
“等下,我答应!”
眼看价格越来越低,曹达华慌忙应承,再不答应,钱只会越来越少,想到这里他有些懊悔,早知道这样,五千的时候答应就好了,现在血亏一千,想想都心疼。
见曹达华答应得那么果断,常欢反而有点不放心了,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曹达华问道:“达叔,你确定自己真的行么?”
曹达华眼睛一瞪道:“啊头,你真是什么眼神?你可以怀疑我的品性,但绝对不能对我身为男性的能力产生质疑!”
说到这里,曹达华停顿了一下,舔了舔嘴唇,道:“这个女人,我吃定了!耶稣都留不住,我曹达华说得!”
“嘶……”
常欢顿时倒吸了口凉气,拉开了与曹达华的距离,无他,这货此时的表情实在太猥琐了,靠的近会被人以为自己跟他是一伙的。
- 肉肉屋
也就是说,他最多只能再拉三个人,对于原本b组的那几名成员,常欢在看完他们的资料后,心里对他们说了声抱歉,正所谓有什么样的头就有什么样的兵,组长是老油子,组员也没好到哪去,偷懒甩锅倒是一把好手,但常欢组里不需要这种混饭吃的。
他从进入差馆的那一刻起就只有一个目标,升职加薪!直到坐上一哥的位置为止,到目前他也是一直在为了这个目标努力,不然能坐办公室干嘛还要出去跟人拼命?
所以他需要一队精兵悍将,在他的队伍里,宋子杰虽然在身手方面弱了点,但胜在敢拼敢杀,是差馆里出了名的拼命三郎;曹达华虽然怂,但在收集消息上却是一把好手,再加上他现在跟署长间不清不楚的关系,常欢就更不可能放弃他了。
至于失踪已久的周星星,飞虎队的头号杀手这个称号真不是他吹出来的,身手枪法方面都无可挑剔,用脚开枪听说过没?他就会!而且准头还不错,虽然没什么卵用,好歹也是个技能。
这三个人虽然各有缺点,但还是能达到常欢的要求,按照常欢的计划,他想参照后世的特警小组的结构来建设自己的队伍,一名尖兵,负责充当斥候类的角色,这人一定要机灵,而且身手枪法都不能差,常欢本身是最适合这个位置的,但他是队长,必须掌控全局,指挥众人行事。
然后便是狙击手,有一个枪法好的同伴会给行动很大的帮助,常欢的预想是找一个像彭奕行那样的高手,可惜太难了,目前他所知道的这种超一流境界的神枪手,就只有彭奕行跟苗志舜,彭奕行是编制外的人,完全不用考虑,而苗志舜现在都已经是督察了,等哪天常欢成了警司再去考虑招揽他吧。
找不到顶级的神枪手,常欢只能将要求放低一级,像他的老同学庄子维就是个很不错的选择,不过听说他老子是警队的大佬,会不会接受他的招揽还真不好说。
再之后便是通讯兵,这个常欢打算让宋子杰担任,以他的能力做个通讯员绰绰有余,至于曹达华,让他做个情报收集员就挺不错的。
除了以上这些外,常欢还需要一个救火队员,万一有人不幸受伤的话,可以立马顶上,另外,一个拥有战斗力的医务兵也很重要,常欢的队伍可不是什么特种部队,没有他们人人都会的急救手法。
行动的过程中,受伤是在所难免的,这时候医务兵就能派上用场了,能被常欢招进队伍,必然不是什么寂寂无名之人,这些人只有成长起来的话,必然是一方大佬,能为他日后登上一哥的宝座提供巨大的帮助,万一哪个不小心挂掉了,那还真是哭都没地方哭去。
除去最后的那个医务兵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人选之外,其余几个位置倒是有了大概的人选,就看署长大人够不够给力了,想到这里,常欢不由转头看向曹达华。
突然被盯上曹达华感觉心里一阵发毛,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对常欢道:“啊头,你怎么突然用这种眼神看着我啊?!”
“嘿嘿!”常欢站起身,揽住曹达华的肩膀,道:“达叔,我这有点小事想让你帮下忙。”
“哦?哦!”曹达华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随后突然捂着自己的裤袋,用警惕的眼神看着常欢道:“啊头,我也没钱了,最近花销比较大,你还是去问阿杰吧!”
看到曹达华这副守财奴的样子,常欢气的直翻白眼,他是有多想不开才会找曹达华这个穷鬼借钱啊,龙九那么大的一个富婆摆在那,要不是他常欢想靠实力,每天只要在家把龙九给服侍好,就什么都有了。
“想多了,以我的身家,怎么可能问你借钱。”
“额,那也是。”曹达华一听不是借钱,立马又恢复了那副嬉皮笑脸的模样,问道:“那啊头你有什么吩咐?只要我能做到的,就绝不推辞!”
“放心,这件事你一定没问题,而且也只有你能做到!只要你答应帮我搞定这个事情,一切经费由我负责!”
曹达华一听到经费两字,眼睛瞬间亮了,道:“啊头,你赶紧说吧,我感觉自己浑身已经充满力量了!”
常欢神秘一笑,凑到曹达华耳边低声说了几句,只见曹达华的眼睛越睁越大,最后一脸震惊的看着常欢,似乎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
“啊头,你这不是叫我去出卖色相嘛?不行,我不干!”
“两千,花销另算。”
“不用说了,我曹达华顶天立地,像这种有辱斯文的事,我是绝对不会做的!”
“五千!”
“哼!我堂堂重案组之虎,又岂是为了五斗米折腰的人!”
“四千五!”
“我……”曹达华才刚说了一个字就反应过来,常欢非但没有加钱,反而还减了。
“啊头,你这……”
“四千!”
“等下,我答应!”
眼看价格越来越低,曹达华慌忙应承,再不答应,钱只会越来越少,想到这里他有些懊悔,早知道这样,五千的时候答应就好了,现在血亏一千,想想都心疼。
见曹达华答应得那么果断,常欢反而有点不放心了,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曹达华问道:“达叔,你确定自己真的行么?”
曹达华眼睛一瞪道:“啊头,你真是什么眼神?你可以怀疑我的品性,但绝对不能对我身为男性的能力产生质疑!”
说到这里,曹达华停顿了一下,舔了舔嘴唇,道:“这个女人,我吃定了!耶稣都留不住,我曹达华说得!”
“嘶……”
常欢顿时倒吸了口凉气,拉开了与曹达华的距离,无他,这货此时的表情实在太猥琐了,靠的近会被人以为自己跟他是一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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