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男尊女卑,女子向来是男人的附属品,丝毫的没有地位可言。
    若为平民良家女自好上许多,可是落入奴籍者,生死有命,就算是被主家打死亦无处伸冤。
    小七或许是幸运的,这点她自己都心知肚明。
    无数次的夜晚,暗自庆幸,遇到少爷母子,她的生活可以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谁能想到一介奴仆,被主家如此的怜惜疼爱?比之富家千金也不遑多让,就更不用说平民之家了。
    她的潜意思里,受封建枷锁的毒害极深。
    哪里有这么养下人的?夫人肯定是把自己往狗蛋娘说的那个方向培养的。
    至于她想的对吗?那还真对。
    李秀英虽然是个识文断字的大家闺秀,可是骨子里还是一个封建思想严重的女人。
    这怪不得她,毕竟这是时代的主旋律,不是她所能抗衡的。
    对于狗蛋娘的话,她一笑了之,很显然是默认的。
    郑长生知道此刻自己说什么都是苍白无力的,男子汉大丈夫三妻四妾,延绵子孙这是老天爷早就规定好了的。
    母亲李秀英不止一次的对他耳提面命,尽管他还是一个四岁多的孩子。
    要想一时半会改变母亲的思维是不可能的,他只有先呵呵一笑,日后在慢慢的说吧,反正自己还小。
    当蒸笼里的白米饭冒出诱人的香味时,也是放工用餐的时候。
    青壮们边说边笑边擦着汗,朝着这里聚集过来。
    每到这个时候,小七都会插着腰,怒目而视的盯着这些汉子们。
    如果哪个不先把脏兮兮的爪子洗干净再来吃饭,她就会像小狮子一般的爆发。
    这是少爷赋予她的权利,谁如果不遵守,那绝对是不行的。
    大家用餐的时候,也是老族长训话和总结的时候。
    这些青壮们分为五个小队,而小队长这个时候都聚拢在老族长身边听训。
    准确的说是听郑长生的指示,老族长在旁边敲边鼓而已。
    “要加紧了,村中的道路还剩一点尾巴,吃完饭就是点起火把也得修完。
    然后大家可以休息一天。”郑长生有模有样的学着老族长的口吻道。
    哇哦,就在众人还没来得及兴奋的时候,老族长接过郑长生的话,
    “那哪儿行?虽然说村里的修好了,可是从村口到小石桥足有二里多地呢,得抓紧,县太爷说不定哪天就来视察。怎么能够休息呢?”
    郑长生笑呵呵的道:“恐怕这真由不得族长爷爷,因为明天要下雨咯。”
    老族长郑三旺眉头紧锁,点点头:“嗯,那是得抓紧。生哥儿说了,明天要下雨。今天大家一定要完成村里的活计。”
    对于郑长生能够预报天气,现在大家都已经是笃信不疑了。
    最初他说第二天要下雨,没人信他的,可是等真的下雨了之后,人们才想起来生哥儿的预测。
    如果不是老族长问明了原委,向大家解说是怎么回事的话,恐怕村里的人还真是把郑长生当成天上的星宿下凡呢。
    其实,这真没什么的,空气里的湿度变的浓了而已。
    老族长虽然弄不懂生哥儿说的湿度是怎么回事,可是他却百信不疑。因为这些知识,生哥儿说了,都是从书中看来的。
    书是自己送给他的,祖宗留下来的宝贝。
    如果连自己的祖宗都不相信了,那自己还是郑家的子孙后代吗?
    训完话,商议好下一步怎么办以后,老族长和五个小队长坐在一张小桌前,开起了小灶。
    每人一碗喷香的肥肉片子,这是事先准备下的,另外老族长还有一碗腊酒喝。
    这就是特权,任谁羡慕也没用。
    老族长吧嗒一口肉,滋溜一口酒,美着呢!
    小七神秘兮兮的凑了过来:“少爷,你怎知明天要下雨?”
    郑长生在她脑门上拍了一下,“想知道?那少爷就教给教给你。”
    老族长正夹肉的手停在了半空,侧着耳朵听。
    “书中有农谚曰: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
    也就是说,早上有了朝霞,这是明天要下雨的征兆;如果傍晚时分,有了晚霞,那就不用担心,第二天肯定是个大晴天。”
    “哦,原来是这样的啊!少爷真棒,读书多了就是好,俺听人家说过,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小七揉着被郑长生拍过的脑门恍然大悟的道。
    老族长频频的点头,连吃肉都觉得更香了。
    不愧是神童啊,这么几个月的功夫就能够把祖上传下来的书,念的这么通透,而且活学活用,不服不行啊。
    第二天,果真,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雨。
    寒霜降后的冬雨,落在脖子里,那是透骨的凉。如果不是母亲不允许,他真的很想淋一次雨。
    悠悠青山,沉寂乡村,农家小院,雨中漫步,别有一番诗情画意。
    郑长生和小七站在廊檐下,伸出小手接雨滴。
    后世的小时候,这是他十分喜爱的事情之一。
    每到下雨,他都兴奋之极,和小伙伴玩的不亦乐乎,比谁手里接到的雨水多。
    而且还会趁着老师不注意,把接到的雨水喝掉,美的跟吃了蜜蜂屎一样。
    都说岁月无声过,时光难倒回。可是上苍真的给他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让他又一次重温童年。
    这趣事儿怎可错过?
    可是就在他把手掌心里接到的雨水,准备送入口中的时候,母亲恰逢其时的出现了。
    一把拽过来,拿干毛巾给他擦干了小手。
    “走,跟娘去见夫子。”
    郑长生无奈的扬天长叹,尽管他非常的不想去见夫子,那个食古不化、张口闭口都之乎者也的老家伙,可是看着母亲郑重其事的样子,他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夫子在母亲心中的地位比之老族长,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说是尊师重道,这不假,可是母亲有着一种盲目的尊崇。
    只要是从夫子那张掉了两颗门牙的嘴里念叨出来的,哪怕是芝麻样的小事情,那在母亲以及老族长眼里就是比天还大的大事。
    这个时候母亲要自己收拾一新,跟她去见夫子,也不知道是福还是祸。
    老家伙,可别害老子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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