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到水里那浑浊红色时,我就意识到刚才发生了什么。这鸡贼皮包梁,要是老子能活着回来,绝对给你丫一场好看!
    我昂首道:“我去。”听完我大义凛然的誓词,一旁西装男没开腔,我当时有点不爽,心说你好歹场面上意思意思,让这些没心肝的见识见识,什么叫做手足情深,什么叫做无私奉献,跟我争一下又怎么了,我支少爷又不会真当缩头乌龟。后来想想,其实西装男这么做是对的,如果真要选一人当人质的话,他绝对是比我更好的人选,至少他的逃跑功力应该在我之上。
    皮包梁的算盘就不一样了,他知道我们家一些底细,晓得我随我爹的性子,都是义字当头,不容置喙,把西装男留上面,绝对不怕我跑了,所以听了我表态,他同样没有二话,就让人扔给我一套潜水装备和一枚夹心金属片。
    我换上水母衣,穿戴好脚蹼、护目镜和其他玩意儿,绑上绳子背着氧气筒就下水了。在看着水里潋滟而开的血沫子时,我依然禁不住一阵恶寒,身上鸡皮疙瘩差点没把潜水服给戳破。说实话,有了先前两次在水里的经验,我对下水这件事是有一种本能的畏惧和排斥的,但瞅着西装男那只云淡风轻的粽子,我又畏缩不起来,一点不想让他给比下去。人就是这么一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动物,哪怕有时虚荣心能把你小命给要了。
    入水前,我伸脚探了探水面,结果惊讶地发现,水温居然非常高,都快要接近人的正常体温了,我脚脖子一碰到水,就好像有一双手环住了我脚踝一样。我心头立时浮起了某些不好的记忆,差点当场缴械,迟疑间,不知哪个龟儿子推了我一把,我一头就栽进了水里,一下子被自身体重以及潜水装备和夹心金属片的重量拖下去好远。
    在这里,我不得不提一下那枚夹心金属片。那东西看起来没多大,而且呈现夹心状,照理说不该有多少分量,可事实就是,这货掂手里死沉死沉的,估计比5台mac加起来还要重,不知道是用什么材质制成的。更奇怪的是,先前看着只觉得腐朽不堪,随手一捏就能捏碎了,真到了手里才知道,原来金属片半点腐蚀都没有,所谓的金属锈其实全是活物,我在地上时用手搓了一下,发现那些深褐色东西滑腻腻的,看形态似乎是某种藻类或者苔类,不过依照它现在的使用方法,估计还是藻类的可能性大一些,很有可能是长时间浸泡在水里长出来的。
    我实在想不明白,这样的东西究竟为什么会用作寻宝。难道宝藏就像电鳗一样,时不时能吐出点几百伏特的高压电来?那也不对,真要是这种段位的电压,赤手都能电得你怒发冲冠,你再扛个金属片上去,那不是活脱脱的作死么。
    心下忖着这个问题,我已经向下游出了三四米的距离。起初的十来米里,水一直很浑,呈现出一种铁锈般的棕红色,借着头灯的光线,我可以清楚看到迎面漂来的血丝,胃里不由一阵翻腾。大约从十二三米起,我开始明显感觉到水的压力,这时水也渐渐变清了,视野中不再有血液出现,我只能看到一些细小浮游生物投落下的黄绿色阴影。
    这一点让我觉得非常奇怪。这片水域没有明显的流动迹象,血液在水中应该是以卫星辐射的状态四下扩散开的,可为什么这底下会这么清澈?那些人在十米以上的水位遇袭,非死即伤,可一路上既不见他们人,又不见他们往下沉的痕迹,这算是怎么回事?
    我一下子想到了什么,身上陡然一个激灵。活要见人,死要见尸,那些人竟会凭空消失,说明他们不是被袭击了,而是被吃掉了。
    想到这里,我猛然抬起头,眼中映入一片血红。我浑身颤了一下,看着那模模糊糊的水体,总觉得里头隐藏着什么,纵使水温高成这样,我依然遍体生寒。我深吸了好几口气,眼看着氧气瓶残压从190bar变成185bar,有些哭笑不得,那一刻,我都不知道自己就这么跳下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回过神来时,我已自然下沉了好几米,这时候我发现,浮游生物比先前更加密集了,用手拂开一拨,另一拨立马就会涌上来,它们在我眼前罩成一片阴云,完美遮挡了我的视线。在如此糟糕的可见度下,我有些犹豫,不知该不该继续往下走,毕竟我的氧气瓶充其量只能支撑我在水里平稳呼吸一个钟头,如果下水太深,我最后很有可能会困死在水底。
    略微权衡了一下,好奇心堪堪胜过了我的恐惧,我决定继续往下。接下来三十几米,浮游生物形成的阴云越来越浓厚,灯光打过去,几乎满目都是黄绿色的幢幢阴影,一些藻类还贴在我护目镜上,牢牢扒着不肯走,搞的我时不时就得开动“雨刷”,用手揩干净。就这样又下行了二十多米,生物阴云不减反增,到最后变得就像一块块布缦一样,缠的我手脚都有些施展不开了。
    我以为再往下肯定是藻类大爆发,连根头发丝都插不进去,而就在这时候,我忽然发觉眼前有个白影在闪动。我以为自己眼花了,再往下游了一丈远,眼中忽然射进来一道光。一开始,我以为那是之前那拨人跌落到这里的头灯发出来的,就没太在意,直到我毫无防备地摸到了一只手。
    确切地说,是那只手摸到了我的胳膊,我当时只隐隐觉得有什么东西搭在我右手上,毕竟在那个水压下,肢体的触觉会变得相当迟钝,也亏得头灯歪了一下,无意中照到了我的右手,我才察觉异样。我看着那被水泡的翻起了白皮的手指,潮汗登时爬满全身,我咽了口唾沫,反手抓住那手,想把它从密不透风的藻类中扯出来,拽了几下没拽动,只好艰难地拂开藻云,想把那手连着的东西扒出来。
    大家都知道,水里跟陆地很不一样,在陆地上,你刨开一堆泥土,地上必定会露出一个坑出来,但在水里,你拍走一只水藻,还有千千万万只水藻会拥上来,这跟流沙或沼泽是一样的道理,所以,你可以想见我当时有多么坎坷。好在,经过一番伤筋动骨的折腾,我总算是看清了那东西的全貌。
    那是一具严重腐烂的男尸,我刚才看到的光,就是他头灯玻璃的反光。尸体的脸已泡的面目全非了,我也是根据他身上跟皮包梁手下一模一样的衣服,才姑且判断出他的性别。我不禁很是惊讶,瞧这尸体的腐败程度,即便考虑到此处水温,他至少也泡了一个礼拜以上了。
    难道,皮包梁一个礼拜前就派人下过水了?果真如此,皮包梁多半是在上面等了很久,也没等到先遣部队上去,所以又派了第二拨人下水,只是他没料到,第二拨人会在中途遇袭——不对,第二拨人明显下水非常久了,照理说他们应该已经来过这个深度了,说不定也发现了这具尸体,他们多半是在回去作报告的路上遭遇了袭击。
    可这么想也不对。皮包梁没道理等一个礼拜才派遣第二支部队,且不说他的耐心问题,一个人最多能带两个氧气瓶,亦即最多只能在水里待两个钟头,皮包梁在上面掐着手表一算,立马就知晓水里的人出事了,那他应该做的,要么是当场救人,要么是下令撤退,怎么都不该让大部队在原地等七天这么久。
    正觉得诧异,我眼前忽的闪了一下,我举目看去,只见藻类散开,露出男尸的右肩来,他衣衫褴褛的肩头上,正死死攥着一只干枯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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