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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冒失的代价
    零点二十九分,宋明畅回到自己居住的艺华小区。
    他今年三十四岁,原是一家国营企业的财务主管,因为挪用公款炒股,被开除了工作。便向亲朋好友借了一些钱,自己做生意,但因为经营不善,折腾了四五年,不但没赚到钱,反而欠下了几万块钱的外债。就连现在所居的这套两室一厅、建筑面积七十平方米的商品房,首付金也是向父亲借的。生意做不成,银行按揭还得还,于是靠熟人帮忙,去一家私人承包的纸箱厂做了会计。
    今天是老板的生日,老板将厂里的大小干部都请去家里喝酒,吃喝完后,又留大家打了几个小时的麻将,直到十二点钟,才散了场。
    宋明畅带着几分酒意,乘电梯上到自己居住的十二楼后,正要取钥匙开自家的防盗门,忽然发现隔壁住户的防盗门虚掩未关,而屋里又没有开灯,微微犹豫了一下,忍不住凑眼向屋里偷看。
    客厅里黑洞洞的,没有一点动静。
    “一定是主人粗心大意,门没上锁就睡觉了!”
    他在一种邪恶的力量驱使下,决定摸进屋去偷一点东西。为防意外,他取出钥匙,无声地将自家的房门开了,也让房门虚掩一线,这样,只要邻居家一有异样动静,自己就能以最快的速度逃回家里。
    他小心地推开邻居家的门,轻手轻脚地走进屋去。
    虽然确信主人已经睡下,但为安全起见,他还是决定先查看一下各房间的情况,而没有急着在客厅里顺手牵羊拿些东西。他小心地通过走廊,摸到了门对门的两个卧室之间。因为这套房屋与他家设计相同,所以他知道左边那道门里是主居室,右边的是次卧室,而紧邻次卧的是卫生间。
    虽然搬来这个小区住了三年多,但对于邻居家的情况,他却几乎一无所知。有时在等电梯之时,偶尔碰见,彼此也没有打招呼。根据他的印象,这家好象只住有一个青年女子,所以一直怀疑对方是个离婚独居的少妇,或者还没嫁人的剩女。
    他先将次卧室的门轻轻打开,向屋里偷看。次卧室虽然没有开灯,但窗帘没关,透过远处一些楼房的光亮,可以清楚地看见这间屋子没有住人。屋里只有一桌一椅,桌上放有一台电脑,看来主人只把这间屋子当做书房使用。
    他又轻轻拧开主卧室的门把手,顿时大吃一惊,只见床头灯竟然亮着!而主人正和衣躺在床上发呆!
    更要命的是,那个年轻女人也发现了他!
    那女人忽见一个男人出现在自己家里,惊了一下,随即尖叫起来。他慌忙扑上前去,用身子压住对方,并用手去捂对方的嘴。
    年轻女人一边拼命挣扎,一边大声呼救:“来人呀,杀人了!”
    他惊恐万分,用双手卡住对方的脖子,年轻女人更加惊恐,拼命反抗。
    他死命镇压对方的反抗,因为他的身材非常强壮,所以很快就控制住了局面,女人已渐渐失去了反抗之力,但就在这时,女人似乎突然又生出一股新的力量,力气大得让他吃惊,他的两只手几乎要被扳开,甚至沉重的身躯也差点被推下床去!
    但最终还是因为彼此力量悬殊太大,女人被彻底制服。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才发现女人早已没有了抵抗。本来和自己纠缠不休的手和脚,也已经离开了他的身子,软软地象个大字一样地散开着。
    他惊了一下,松开双手,看对方是昏厥了还是已经……
    结果他恐怖地发现对方已经死了!
    天哪,自己竟然杀了人!
    想到刚才那个冒失、冲动的决定,将自己变成了一个罪不可恕的杀人犯,他的肠子都要悔青了!但人已经死了,追悔已迟。
    他呆呆地看着女人已经死去的身子,虽然因为刚才的挣扎,她的上衣几乎完全被扒开,露出了黑色的乳罩和雪白的肚皮,但这些已完全刺激不起他的性欲了,他只觉自己的脑子变得一片空白。
    现在要怎么办?趁没人发现,马上逃回家里?
    但尸体被人发现了怎么办?警方会查到自己头上吗?
    他也是一个推理小说迷,结婚前也曾写过推理小说,虽然都未能发表,但毕竟写过几部推理小说,所以具有一点反侦察的能力和意识。他知道杀人现场是不可复制的道理,警方往往能在杀人现场搜集到许多罪犯意想不到的杀人证据,比如指纹,足迹,头发,甚至体液、头皮屑等东西。
    如果不处理好杀人现场就离开,迟早会被警方抓住。到那时,自己还有家庭,就彻底完蛋了!
    他的儿子才五岁,他非常爱儿子。对妻子虽然不似以前追她时那样情热了,甚至有时还有过离婚的想法,但现在可能要失去这一切时,他才发现,自己原来还是非常爱妻子的!
    想到家人,他虽然更加痛苦和后悔,但头脑也渐渐冷静了下来。事情已经无可挽回,现在惟一能做的是尽量消灭犯罪证据,使自己能逃脱法律的严惩。
    看见床上十分凌乱的样子,他想到:这上面不知有多少自己犯罪的证据,可能有头发,有指纹,甚至可能还有头皮屑之类的东西!
    他紧张地思忖一会,决定清理杀人现场。
    他想起自己家里有一双洗碗用的手套,决定回家去取过来,戴上它就便于布置和清理现场了。但随即想道:“那双手套不能用,上面不但有自己的指纹,而且可能有妻子的指纹,虽然可以用水清洗掉,但也难保万一。”
    于是他走进女人的厨房,看能否找到洗碗用的手套或者别的工具。幸好他们住的是顶楼,不用担心楼上住户通过窗子看见他在别人家的厨房里。
    但因为没有开灯,加之对女人的家里情况不熟悉,所以一时什么也看不清楚。忽地想道:“索兴开灯大干,如果被远处楼房的人注意到屋里还亮着灯,也许反而有利,警察说不定还会因此弄错案发时间,以为女人至少在这段时间里还活着!”
    心念于此,于是毫无顾忌地找到屋里的开关,按亮了厨房的电灯。
    运气真好,厨柜的水笼头上搭着一双红色的皮制洗碗手套。他将两只手套戴上,正要进屋去清理现场,忽见客厅的玻璃门上的门帘大开着,虽然现在是深夜,对面远处的一些楼房都已关了灯,但为谨慎起见,他还是过去将门帘全部关好。
    回过身来,他看见客厅的木地板上面留下了几个自己皮鞋的足迹,吃了一惊,忙到门口的鞋柜里,找到一双女人的拖鞋穿上,心想:“等一切布置好后,一定要记得用拖布拖一遍自已活动过的地方。
    他穿着女人的拖鞋,走进屋去,看着死去的女人,心想:到底要如何处理尸体呢?
    碎尸,并将碎块分批抛弃?这样也难保万一,只要有一部分碎块被人发现,就会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警方很快能通过尸体碎块,判断出死者的性别、年龄、血型甚至身高等基本特征,再将这些特征写进认尸布告里去,发动群众,提供最近失踪的年轻女性的信息。那么这个女人的同事(看她平日的打扮,似乎是一个白领)很快便会根据这些信息报警!
    他想了一会,发现自己无论如何处理尸体,这个女人的单位或者同事都会很快发现女人异常失踪的秘密!
    看来不用白费精力处理尸体本身了。只能处理现场的痕迹,并尽量将现场布置成别的犯罪现场。
    情杀?不行,他连女人的社交情况都不知道,布置这种现场可能让警方一眼就能看出是个假现场。
    奸杀?更不行,那样只会增加自己的犯罪证据。
    干脆布置成入室行窃并杀人的现场吧?他心里苦笑一下,这本来就是事情的真相。
    但想来想去,似乎只有布置成入室行窃和杀人的现场可行一些,于是他将女人的衣服扒个精光,打算将衣物拿回家里,再寻机会处理掉,因为这个女人的衣物上面很可能留有太多的证据。
    他迅速清理了他能想到的所有痕迹后,关了电灯,带着女人的衣物和自己穿过的拖鞋回到自己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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