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把大卡车停在了路边,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棉衣穿了起来,车子里面开了空调是不太冷,但一会到地点后要下车帮着卸货。
    哈市的温度可是零下三十几度,能把人冻成冰棍的,他可不敢大意,万一回去的时候,少了只耳朵怎么办?
    他是从北市来的,要送一批货到哈市。
    虽然北市现在才刚入秋,正是金桂盛开,满城幽香的时候,但是哈市已经是冰雪世界了。
    没错,林海是个司机,确切来说,是个新手司机。
    就在三天前,他还是一个刚大学毕业,到处投简历的三无青年呢。
    之所以成为新手司机,原因是林海的父亲林国良给屋顶上瓦的时候,把腿给摔了。
    他的父亲是一个货车司机,全家人的经济来源也都在这辆大货车上面。
    当时家里人都劝林国良要不然这批货不拉算了,或是转给别的兄弟拉也可以,但是林国良却不同意。
    当初雇主就是看他为人老实,做人诚信,才在许多司机中挑选了他,他送的不仅仅是货物,还有做人最基本的信用和原则。
    万般无奈之下,林海也只好硬着头皮上了。他虽然早就拿到了驾照,大学暑假期间,也回来帮林父开过几次,但都是跑邻市的短途,像这样从北市跑到哈市,相当于贯穿了整个华夏国,这么长的距离,他自己也有点担心。
    但是看着父亲殷切期待的目光,林海自然是不能将担忧表露出来,而是假装镇定自信的拍着胸膛保证起来:“爸,你就放心吧,我一定完成任务,保证让你的雇主满意,绝不会坏了您的信誉。”
    林国良满意的点点头,喟叹一声,他这一生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组织一支属于自己的车队,但是这辈子估计没法实现了。
    ……
    林海一边掌着方向盘,一边给自己点了根烟提提神,高速上面开车,人不能有一点分神,但是长久盯着同样的风景,人就容易犯困。
    一下高速林海就给雇主打了电话,两小时后准时接头。
    雇主已经知道了实际情况,十分感动于林父的实诚,在检查过货物都完好无损后,更是对林海和林父翘起了大拇指,最后还付了双倍的费用。
    雇主知道货车司机一般不会空车返程,所以又热情的帮着林海介绍了一单生意,虽然不是返回北市的,但却是去往与北市相邻的南市。
    说好了拉货时间和地点,林海就去找了间干净的旅馆住下。
    第二天出门的时候,林海看见旅馆门口坐着一个干瘪黑瘦的老头儿,旁边放着七八个脏兮兮的蛇皮袋,鼓鼓囔囔的也不知道装了些啥。
    一个啤酒肚子的中年男子抽着烟,朝着瘪受老头的身边丢了个十块钱的纸币,骂骂咧咧道:“要饭的?有没有眼色,滚远点,别熏臭了老子的衣服。”
    老头儿捡起了钱,没装到自己口袋里,而是递还给中年男子:“这位老板,我不是要饭的。请问您是货车司机吗?您是去北市的吗?您可以捎我一程吗?我暂时没有车钱付给您,但是只要您愿意捎到我北市,我一定会报答您的。”
    “滚滚滚,什么玩意儿,连坐车的钱都没有,怎么报答我,用你这一堆破烂吗?”中年男子根本不想多说,直接就拔腿离开了。
    黑瘦老头儿摇头叹了口气,又继续盯着旅馆的出口地方。
    他知道这家旅馆就专门住那些外地来的货车司机的。
    林海没有急着出去,因为和客人约定提货的时间在下午,所以他有些悠闲的坐在旅馆一楼的沙发上面,随意点了一杯茶,慢慢的喝着。
    耳边不时传来旅馆两个前台聊天的声音,大概是在说外面那老头的身世,似乎十分悲惨,老伴死了,闺女远嫁北市,现在想去北市投奔女儿却连车费钱都出不起。
    果然当林海下午出旅馆的大门时,那黑瘦老头也立即来了精神,目光矍铄的看着他,又问了同样的话。
    林海看着那双精明的眼睛,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眼睛,不应该出现在一个这般落魄的老头身上。
    “老人家,我这趟货是去南市的,不过南市和北市相差不远,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可以捎你一段。”林海已经知道老头的身份了,排除了他是骗子的可能,能伸手帮人一把的份上,何乐不为呢,反正他货车的副驾驶了一直是空着的。
    黑瘦老头儿双眼闪闪发亮,激动的嘴唇直哆索:“年轻人,你真的愿意捎我?我现在可能没钱付给你,得等到了北市找到我女儿,才有钱给你噢。”
    “没事,不给钱也没关系,相遇就是缘份嘛。反正我最终也是要回北市的。”
    “年轻人,你真是太善良了,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黑瘦老头看着林海,眼里划过一缕精芒,说了一句十分意味深长的话。
    林海淡淡的笑了下,并没有将那句话放在心上。
    林海的货车就在旅馆旁边的停车场里,黑瘦老头有些尴尬的指着自己的七八个大蛇皮袋:“年轻人,能不能搭把手?帮我把东西抬上你的货车?这些可都是我辛辛苦苦攒下来的宝贝。”
    林海没有二话,就帮着黑瘦老头把东西放好了,黑瘦老头在副驾驶位置上坐好后,等车子平稳的开了起来,他再次说了一句:“年轻人,我姓财,发财的财,名神爷,神仙的神,大爷的爷,你叫什么名字啊?”
    林海差点没笑喷出来,听着财神爷的名字,再看见老头这一副穷困潦倒,捡破烂的架势,实在无法联想到一块,但毕竟这样嘲笑人家的名字不好,所以还是忍住了。
    “财老先生,我叫林海,我爸妈都叫我海子,你叫我小林或是海子都可以。”
    “好好好,那我就叫你小林啦。小林呀,以后,以后你一定会感谢你今天做出的这个正确决定的。”财神爷一脸得意的样子说道。
    等提完货林海又去超市买了些水和饼干在路上吃。
    当车子开上了高速以后,原本一直眯着眼打盹的财神爷突然睁开了眼睛,他的黑色瞳仁里隐隐有几道金色的流光划过。
    “小林呀,你相信这世上有神仙吗?”财神爷故意做出满脸神秘的问道。
    “大爷您真逗,这世上哪有什么神仙。”林海一边看着前面的路况一边随口答道。
    财神爷急切起来:“你怎么能不信呢,你身边就坐着一位啊,我跟你说,我就是神仙,我就是大名鼎鼎的财神爷。要不是看你这小伙子心善,一般人我都不告诉他的。”
    林海眨了眨眼睛,瞟了一眼财神爷,心想这位老先生真可怜,不但死了老伴,一穷二白,脑子还有问题。
    不过这样的人不能跟他硬来,否则万一刺激到他,就麻烦了,这可是在高速上面,十分危险的。
    “信信信,我信你是神仙,对对对,你是财神爷,那财神爷,你不在天上好好待着,跑人间来干什么呀?”林海就当是长途无聊,和人打打嘴仗,提提神也挺好的。
    “唉,你以为只有人间才有就业困难的事情啊,我们天庭啊也遭遇了就业危机,好多神仙都面临着下岗呢。我算是比较走运一点的,掌管了财富几万年,虽然一直在吃老本儿,但到底还有些积蓄,但有些神仙就惨了。
    比如你说太白金星吧,天庭人口就那么多,他炼的那些仙丹呀都积压在仓库里面,根本卖不动。原本好几家仙丹连锁店现在都面临着破产倒闭的危机。
    你说他的店一关闭,那得多少神仙失业啊?还有二郎神,现在仙魔两界相安无事,也没战可打了,整天闲得浑身长毛,居然脑子一抽,跑去给哮天犬配种了。
    结果哮天犬太给力了,居然让五条母神犬全都怀孕了,一次性生了十几条小狗崽子。
    现在二郎神后悔得肠子都青,因为他家里一下子多了十几张嘴哪。天天碰到神仙,就想要把小狗崽子给送出去,害得全天庭的人现在看见他都得绕道走。
    哪家不是在开源节流啊,自己都不够用呢,谁还犯傻,再弄一个嗷嗷待哺的小东西回来呀。
    还有嫦娥就更倒霉了,这天庭经济不景气,玉帝大老板自然没心思办宴会,那她和玉兔酿的桂花酒就无处可销啊,而且几万年了,也不知道换个品种换个口味,一直都是桂花酒,众神仙们喝都喝腻味了。”
    林海听着财神爷的唠叨,别说还真的挺提神,一点磕睡都没有了,心想这位财老先生怎么不去写小说呢,想象力真丰富啊。
    财神爷见林海不说话,脸上的神情也很专注,还以为他在听呢,便当即更加卖力的倒起了苦水。
    财神爷唠叨了一路,也不嫌累,渴了就喝水,饿了就啃面包,说得那叫一个口沫横飞。
    林海赶紧把他的话题给拉了回来,否则都不知道扯到哪里去了。
    “财神爷,您还没说,您为什么下凡哪?”
    “年轻人怎么这样没有耐心,我这不马上就要说到了嘛,玉帝大老板说了,天庭人口剧增,小一辈的神二代神三代们,还在成长中,也指望不上。
    我们这老一辈的神仙得起个带头作用,这不就让我们自己想办法到人间创业,缓解天庭的经济压力嘛。
    只是我们神仙下凡,并不是像你们凡人想象的那般,可以随便施展法术,点石成金,金山银山随便挑的,我们也要靠自己的双手和智力吃饭赚钱。
    否则破坏了人间法则,那人间岂不是乱套了嘛,是要受到惩罚的,只是我在仙界待的时间太久,和人间脱轨了,到了人间呀,我才发现,我居然啥也不会,人家要学历,我没有,人家要技术证书,我也没有。万般无奈之下,只能靠捡破烂为生了。”
    财神爷说到这儿的时候满脸落魄和寂寞啊,想想数万年前,他财神爷是如何的意气丰发,如何的受人尊敬,现在却沦落到这样的境地,真是丢人哪。
    几天几夜的路程在这位财大爷的话唠中,林海真是感觉过得无比轻松,等和南市的雇主交接完,就把财大爷送到了北市。
    “财大爷,这里就是北市了,您要在哪儿下车呀,要不我把您送到您女儿那边去呗。”林海想着这老人家可怜哪,脑子有问题,乍到北市,人生地不熟的,万一走丢了岂不麻烦。
    他好歹把人拉了过来,就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索性把他送到他家人身边吧。
    财神爷摇头道:“不用了,我自己认得路。还得麻烦小林帮我把宝贝都搬下车呀。”
    七八个黑不溜丢的蛇皮袋,也不知道里面装了什么,反正死沉死沉的,林海和财神爷两个人抬了下来。
    林海索性又帮他喊了个三轮车,否则这么多东西怎么走呀?
    在林海拍拍手准备要走的时候,财神爷却是将他拉住了,递给林海一个看起来像镀金的,有些老旧,痕迹斑驳的戒指。
    “小林,你是个不错的年轻人,我与你还真是一见如故的。这是财神爷我用一缕财气炼化出来的戒指,你一定要随身携带,如果遇到什么东西让这戒指发热,一定要买下来知道吗?那会让你发大财的!我说过的好人会有好报的!”
    财神爷不由分手,竟是直接抓过他的手,将那戒指就戴在了林海的无名指上面,说罢便笑眯眯的拍了拍林海的肩膀,坐上三轮车,朝着他挥挥手,走掉了。
    林海有些哭笑不得的抬起手掌,这老人家还真是,这么丑的破铜烂铁戴在手指头上,如果让同村的人看见了,肯定会笑死他的。
    那位财大爷是脑子有毛病,他可没毛病,当然是立即把戒指撸下来丢掉啦。
    咦,怎么回事?
    那戒指就像和手指头长在了一起一样,不论林海用什么办法,就是没办法撸下来,不管是用肥皂还是用香油,都弄不下来。
    “这,这叫什么事儿,看来下次还是不能乱发善心。”林海无语之极的把车开到了镇医院旁边。
    林父在这儿住院治腿,林海过来看看父亲,顺便把提货的帐单给父亲过目。
    镇医院门口,门卫大伯正在喂看院子的大黄狗。
    林海蹲下来在大黄的肚子上挠了挠,大黄亲热的用头蹭着他的腿,还伸出舌头来舔他的脸,把林海弄得痒痒的:“大黄别闹,快点吃。小心一会二黑来跟你抢。”
    二黑是医院旁边超市老板娘家养的狗,两条狗经常为了抢食或是抢地盘,打得不可开交。
    他把大黄的狗盘子往前推了推,岂料手才刚接触到那狗盘子,右手的无名指就好像被烙铁烫了一下似的,差点没让他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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