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屑地抬头瞥了我一眼又低头继续择菜。
“阿甘呢?”我提高了音量。
“阿甘阿甘……”她喃喃重复道,“果然是有娘生没爹养的小杂种,就不知道个尊卑啊!”她骂得咬牙切齿,我心里的委屈和怒气倾泻而出,一下掀翻了她的菜篮子就跑开了,身后仍传来她中气十足的骂声:“小杂种!你别给我逮住。”
我跑着跑着脚步却慢慢停下来了。从来没有人当面这样骂过我,这么明目张胆,这么嚣张跋扈。而这个女人,以前父亲还在的时候,她每次见到我总是一副哈巴狗的模样舔着脸奉承我是天生丽质的小公主,若是父亲因此给她一些什么赏赐的话,她就会更卖命的夸奖。现在,还没多长时间,她就敢戳着我的脊梁骂我小杂种了。
我回过头的时候,她已经收拾好菜篮子转身回屋了,嘴里依然还在念叨着什么。那一年,我十一岁,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只捡起一块石头冲着那肥墩墩的身子扔了过去然后没命地跑起来,一直跑到身边呼啦升腾起一片美丽的白鹭鸶,我才发觉已经跑到河岸对面的树林里了。
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在树下休息了很久才缓过来,想着阿甘婶这回肯定不会放过我了,又想着母亲那张气得发青的脸,怎么也迈不动腿回家了。天渐渐暗下来,我手里还紧紧攥着准备还给阿甘此刻已被我蹂躏得皱皱巴巴的钱。我想这一切都是阿甘的错,要不是他,母亲不会那么气愤;要不是他,那个臭婆娘不会骂我小杂种;要不是他,我不会有家不能回。我越想越气愤,连心里那点害怕都顾不上了,只匆匆跑去找他算账。
后来我在路上截到了阿甘,我像母亲甩我钱一样把钱甩给他,正式和他恩断义绝。他缓缓地把那钱捡起来,也没有问我为什么。他为我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摆平了他老婆。那个唯唯诺诺又惧内的男人,终于有一次像个真正的男人了,不过也仅仅那么一次而已。那块石头到底没造成多大的伤害,阿甘一拍板断喝一声也就过去了。我因此得了个顽劣之名。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再见到他。再见他的时候他的背似乎有些驼了,头发也花白了。他没有再帮衬我们任何事情,他为我们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介绍母亲去镇上的工厂工作。长贫难顾,人言可畏,这就是母亲去工厂的理由。
那年秋末,母亲正式成为了零件加工厂的女工。她剪去了那头引以为傲的飘逸长发,换成利落的短发。我不懂,只依稀记得父亲曾赞扬过她有一头很美丽的头发,挽成发髻有一种成熟优雅的风韵美。她也曾为此留过很多年的长发,但她说斩断这三千烦恼丝,便是斩断繁华红尘梦。她还买了一双她曾经认为庸俗不堪的夹脚式拖鞋,哒哒地从楼上走到楼下,像是唱一首离别的赞歌,告别过去的她和过去的男人。遗憾的是,生活并没有开始顺风顺水,这繁华俗世,红尘三千,更是不可能说斩断就斩断。
母亲在工厂的生活并不顺利。流水线的工作细碎又繁琐的工作,每天坐在同一个地方,无数遍地重复同一个动作。工作时间长,不休假,工作单调重复,若是质量不合格,还要继续永无止境地修改,而钱却是一毛五毛地往里赚,让人充分体会到了赚钱的不易和艰辛。夹脚式拖鞋让她的脚起泡;粗糙不堪的尼龙衫让她的皮肤过敏;漆黑的润滑机油,让她的手粗糙,这些原本都是无关紧要的,艰难的日子里没有谁能过得行云流水,但因了阿甘这点因由,一切不足为道就变成津津乐道了。更可笑的是,阿甘婶为了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苦主的形象,更不惜在人前搬弄自己的是非,俨然将母亲视为夺夫之敌。母亲试着解释、融入,可解释就变成了掩饰、心虚。在这个是是非非的舞台上,母亲就像是穿错了水晶鞋的高贵公主,别扭得像个跳梁小丑。那些喜欢搬弄是非的女人,更在带着一种探索僭越的精神不断地探讨着她的过去,她成了乡里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弃妇。或许正应了那句话,寡妇门前是非多,而且她是一个有美貌有“身价”的寡妇。她向来都不丑的,她还不到三十岁,正是女人盛放的年纪。
我一直觉得母亲后来的选择,或多或少都跟这群女人脱不离干系,倘若这个世道能给她一些宽容,或许人生会是另一种模样,只可惜任何假设不过是一种无能为力的安慰罢了。母亲在她盛放的年纪,就在这片盛放的流言蜚语中结识了工厂的老板。
工厂的老板是个日本人,据说在抗日还没胜利的时候就进驻中国,趁乱敛了一笔不小的财产,之后才成为工厂的老板。母亲后来成为了他几个情妇之中的一个。只是当时,我还不知道。
我看着她把当年的衣服重新从柜子里拿起来,重新描眉、画唇,我看着她渐渐蓄起来的长发,看着她重新欢喜雀跃的心情,看着家里逐渐多起来的各种零嘴,贫瘠正在褪去,繁华正在入侵,可我的心却像死了一样。或许我是高兴的吧,母亲似乎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方向,她就像涅槃重生的凤凰,说不出哪里美,却锤炼得更让人沉醉,只是这沉醉更像是酒醉,虚无缥缈。母亲终于不用再在艰难的流水线上苦行,艰难来得快去得也快。这一切,都是她天生的恩赐,是有些人无论如何苦修都得不到的。她再次变成了别人高山仰止的对象,在村里深居简出。那一扇眺望远方的窗户,既是她的桎梏,也是她的保护。她躲在里面,就可以对外面的世界充耳不闻。
倘若我没有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话,或许我也可以像母亲一样就带着这片厚重的壳,躲在这个安全的区域里,对外面的世界不闻不问。然而我还是什么都看见了什么都听见了。就在那一片河岸上,那个绰号叫鼻涕虫的孩子,叉着腰迎着风,一面狠狠吸了一把他那流到嘴唇上的鼻涕,一面赤裸裸地将真相说了出来。他说:“姬鸣凤的妈妈是个婊[子!哈哈哈哈哈……”
随之附和的哄笑声一下就炸开了,回荡在我的耳朵里像响在水下面的鱼雷,总隔着一层什么。每个人的嘴巴都在动,却什么都听不清。我头脑一热,腿便跳起来,伸手一推,他就从河岸上摔下去了。大家都愣住了,好一会儿,磕得鼻青脸肿的鼻涕虫躺在河岸下,好半天才大声哭喊起来。“啊!我的腿……姬鸣凤杀人了,姬鸣凤要杀我了!”他想站起来,但又倒下了。梨花带雨的脸上合着两条青青的鼻涕,被他反手擦在脸上。我就那样静静地看着他,呆掉了。鼻涕虫,就是阿甘的儿子。
那一天,阿甘婶骂骂咧咧地骂我是白眼狼,说我恩将仇报,在大庭广众之下细数那些她臆想而来的阿甘曾经对我们的恩惠。阿甘只是用一种陌生人的眼光望着我,再也没
“阿甘呢?”我提高了音量。
“阿甘阿甘……”她喃喃重复道,“果然是有娘生没爹养的小杂种,就不知道个尊卑啊!”她骂得咬牙切齿,我心里的委屈和怒气倾泻而出,一下掀翻了她的菜篮子就跑开了,身后仍传来她中气十足的骂声:“小杂种!你别给我逮住。”
我跑着跑着脚步却慢慢停下来了。从来没有人当面这样骂过我,这么明目张胆,这么嚣张跋扈。而这个女人,以前父亲还在的时候,她每次见到我总是一副哈巴狗的模样舔着脸奉承我是天生丽质的小公主,若是父亲因此给她一些什么赏赐的话,她就会更卖命的夸奖。现在,还没多长时间,她就敢戳着我的脊梁骂我小杂种了。
我回过头的时候,她已经收拾好菜篮子转身回屋了,嘴里依然还在念叨着什么。那一年,我十一岁,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只捡起一块石头冲着那肥墩墩的身子扔了过去然后没命地跑起来,一直跑到身边呼啦升腾起一片美丽的白鹭鸶,我才发觉已经跑到河岸对面的树林里了。
我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在树下休息了很久才缓过来,想着阿甘婶这回肯定不会放过我了,又想着母亲那张气得发青的脸,怎么也迈不动腿回家了。天渐渐暗下来,我手里还紧紧攥着准备还给阿甘此刻已被我蹂躏得皱皱巴巴的钱。我想这一切都是阿甘的错,要不是他,母亲不会那么气愤;要不是他,那个臭婆娘不会骂我小杂种;要不是他,我不会有家不能回。我越想越气愤,连心里那点害怕都顾不上了,只匆匆跑去找他算账。
后来我在路上截到了阿甘,我像母亲甩我钱一样把钱甩给他,正式和他恩断义绝。他缓缓地把那钱捡起来,也没有问我为什么。他为我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摆平了他老婆。那个唯唯诺诺又惧内的男人,终于有一次像个真正的男人了,不过也仅仅那么一次而已。那块石头到底没造成多大的伤害,阿甘一拍板断喝一声也就过去了。我因此得了个顽劣之名。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再见到他。再见他的时候他的背似乎有些驼了,头发也花白了。他没有再帮衬我们任何事情,他为我们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介绍母亲去镇上的工厂工作。长贫难顾,人言可畏,这就是母亲去工厂的理由。
那年秋末,母亲正式成为了零件加工厂的女工。她剪去了那头引以为傲的飘逸长发,换成利落的短发。我不懂,只依稀记得父亲曾赞扬过她有一头很美丽的头发,挽成发髻有一种成熟优雅的风韵美。她也曾为此留过很多年的长发,但她说斩断这三千烦恼丝,便是斩断繁华红尘梦。她还买了一双她曾经认为庸俗不堪的夹脚式拖鞋,哒哒地从楼上走到楼下,像是唱一首离别的赞歌,告别过去的她和过去的男人。遗憾的是,生活并没有开始顺风顺水,这繁华俗世,红尘三千,更是不可能说斩断就斩断。
母亲在工厂的生活并不顺利。流水线的工作细碎又繁琐的工作,每天坐在同一个地方,无数遍地重复同一个动作。工作时间长,不休假,工作单调重复,若是质量不合格,还要继续永无止境地修改,而钱却是一毛五毛地往里赚,让人充分体会到了赚钱的不易和艰辛。夹脚式拖鞋让她的脚起泡;粗糙不堪的尼龙衫让她的皮肤过敏;漆黑的润滑机油,让她的手粗糙,这些原本都是无关紧要的,艰难的日子里没有谁能过得行云流水,但因了阿甘这点因由,一切不足为道就变成津津乐道了。更可笑的是,阿甘婶为了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苦主的形象,更不惜在人前搬弄自己的是非,俨然将母亲视为夺夫之敌。母亲试着解释、融入,可解释就变成了掩饰、心虚。在这个是是非非的舞台上,母亲就像是穿错了水晶鞋的高贵公主,别扭得像个跳梁小丑。那些喜欢搬弄是非的女人,更在带着一种探索僭越的精神不断地探讨着她的过去,她成了乡里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弃妇。或许正应了那句话,寡妇门前是非多,而且她是一个有美貌有“身价”的寡妇。她向来都不丑的,她还不到三十岁,正是女人盛放的年纪。
我一直觉得母亲后来的选择,或多或少都跟这群女人脱不离干系,倘若这个世道能给她一些宽容,或许人生会是另一种模样,只可惜任何假设不过是一种无能为力的安慰罢了。母亲在她盛放的年纪,就在这片盛放的流言蜚语中结识了工厂的老板。
工厂的老板是个日本人,据说在抗日还没胜利的时候就进驻中国,趁乱敛了一笔不小的财产,之后才成为工厂的老板。母亲后来成为了他几个情妇之中的一个。只是当时,我还不知道。
我看着她把当年的衣服重新从柜子里拿起来,重新描眉、画唇,我看着她渐渐蓄起来的长发,看着她重新欢喜雀跃的心情,看着家里逐渐多起来的各种零嘴,贫瘠正在褪去,繁华正在入侵,可我的心却像死了一样。或许我是高兴的吧,母亲似乎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方向,她就像涅槃重生的凤凰,说不出哪里美,却锤炼得更让人沉醉,只是这沉醉更像是酒醉,虚无缥缈。母亲终于不用再在艰难的流水线上苦行,艰难来得快去得也快。这一切,都是她天生的恩赐,是有些人无论如何苦修都得不到的。她再次变成了别人高山仰止的对象,在村里深居简出。那一扇眺望远方的窗户,既是她的桎梏,也是她的保护。她躲在里面,就可以对外面的世界充耳不闻。
倘若我没有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话,或许我也可以像母亲一样就带着这片厚重的壳,躲在这个安全的区域里,对外面的世界不闻不问。然而我还是什么都看见了什么都听见了。就在那一片河岸上,那个绰号叫鼻涕虫的孩子,叉着腰迎着风,一面狠狠吸了一把他那流到嘴唇上的鼻涕,一面赤裸裸地将真相说了出来。他说:“姬鸣凤的妈妈是个婊[子!哈哈哈哈哈……”
随之附和的哄笑声一下就炸开了,回荡在我的耳朵里像响在水下面的鱼雷,总隔着一层什么。每个人的嘴巴都在动,却什么都听不清。我头脑一热,腿便跳起来,伸手一推,他就从河岸上摔下去了。大家都愣住了,好一会儿,磕得鼻青脸肿的鼻涕虫躺在河岸下,好半天才大声哭喊起来。“啊!我的腿……姬鸣凤杀人了,姬鸣凤要杀我了!”他想站起来,但又倒下了。梨花带雨的脸上合着两条青青的鼻涕,被他反手擦在脸上。我就那样静静地看着他,呆掉了。鼻涕虫,就是阿甘的儿子。
那一天,阿甘婶骂骂咧咧地骂我是白眼狼,说我恩将仇报,在大庭广众之下细数那些她臆想而来的阿甘曾经对我们的恩惠。阿甘只是用一种陌生人的眼光望着我,再也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