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概就是爱情最初的模样吧。

    我随着众人举起酒杯祝她幸福。只是这爱情,有些人能够分味同甘,而有些人只能独饮苦涩吧。

    ☆、第 16 章

    我迷迷糊糊地喝了很多酒,后来脑袋昏昏沉沉没有洗漱便倒头睡了。半夜酒劲过去后,喉咙干燥焦灼,把我渴醒了。我咕噜喝下很多水,独坐在静夜中。场地已经被简单的整理过,人们都已睡下,周围静悄悄的,天空覆盖着薄薄的雾气,天空中悬挂着半轮下弦月和稀稀疏疏的几颗星星,照得天地灰蒙蒙一片。我看了看,没有发现有新搭起的蚊帐,估计她和丁建国走了吧。

    心里又陡然生出莫名的失落来,翻来覆去睡不着。天色尚早,我却觉得倍感煎熬,心里烦躁纷乱。身上黏黏腻腻地,我又起身去了洗浴室,冷水当头浇下,我才觉得这无名火似乎熄灭了些。重新躺回床上,仍然无法入睡,无端端又想起毓敏秀来。想着他们此刻或许正在某个旅馆里同榻而眠,或许他们会酒后乱性,心里就越来越烦,甚至觉得他们翻云覆雨的场景就在眼前一般。我紧紧闭上眼睛,那画面又如刻入脑海般挥散不去。我是知道的,我早在小镇里那些女人的窃笑中知道男女在一起睡觉定会做那苟且之事的,顿时又觉得就连身下这床,都忽然肮脏起来了。我再也躺不下去了。起身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凉爽的夜风吹在脸上也没有让我清醒一点,身体内好像有多股力量横冲直撞,要将我冲撞得四分五裂似的。我不停地踱着步,来来回回地走,最后竟没等到天亮,就趁着那点余劲跑出去了。

    我不知道能去哪里,只是觉得再那么坐下来我只怕是要疯魔了。就这么一路走着走着,就到镇上去了。那时候还没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旅馆和便利店,小镇上静悄悄地,有一两个醉汉卧倒在墙角下,偶尔的狗吠声会惹来他们一声嘟囔。我就凭着双腿机械地不停地走,像一只无头苍蝇在夜里乱窜。天渐渐退去阴暗,曙光渐渐爬上屋顶墙头,窗子里的灯开始一盏一盏亮起来,早起的人开始打破我纷乱杂沓的脚步声,我才拖着疲惫的身体踱回了戏班。然而心中始终是缺了一块,我恍恍惚惚筋疲力尽,好像身体里那股劲好像一下子全泄尽了,庙门前一条小小的水沟我抬脚几乎要跨不过去似的想一头栽进去,一了百了算了。

    戏班的人早已经开始忙忙碌碌的一天,王玉桂见我失魂落魄地从外面走回来,关切地问我怎么了,我心里满满当当都是那股莫名的失落,没理会太多,王玉桂唏嘘一声,没再说话。我没精打采地走到练功场,不想,却在那里见到了魂牵梦绕的那个身影。毓敏秀竟然在练习长枪!一大帮男人中,她纤细的身影那么的显眼,我几乎是忘乎所以地一下跑到她面前,好像身体里被抽走的力气又一下去回来了。那时候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我奔走了一晚上,是在找她。

    “秀秀!”我大声喊道,声音里的雀跃连我都吓了一跳。

    她仍是一面耍着手中的长枪,一面回应我,“早上好!”

    她身旁的丁建国也同我打招呼,“阿秀说很佩服演员们的功夫,想要见识一下,所以我陪她来练习练习。”

    我了然地点点头。虽然他是班主的次子,把子功夫却不过尔尔。我重新把目光放回毓敏秀身上,她换了一套衣服,穿着宽松的汗衫和短短的牛仔裤,倒是很适合练功。长长的头发扎起来,显得很青春活泼。她学得很认真,额上沁出细密的汗水,后背汗湿了一小块。

    见我愣神,她笑着催促道:“还愣着,赶紧练功啦!”

    那时候我心里溢满了莫名的喜悦,就连这训斥听来都像极妻子对丈夫的训斥,话虽严厉,情却是甜蜜的。我不由想到如果她和丁建国结婚以后住在戏班,我们天天一起练功,也该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嘴里竟呵呵笑了出来。

    她一脸狐疑地看了我,“你偷乐什么呢?出门捡钱包了?”

    丁建国也一脸兴趣地看着我们,我急忙摇头否认。趁机靠近她一些,试探着问:“你今天怎么这么早?”

    她反而很意外,“早吗?我看见戏班的人都起来了就跟着起来了,建国说戏班的人练功都是这么早的。”

    “你昨晚睡在戏班了?”我简直不敢相信。

    “是啊,不然呢?”

    我想到自己昨晚的种种猜测直觉得脸上发干,再看她那一脸无害的模样,觉得自己真是太龌龊了。这么自爱自重的女子,怎么会在婚前行那苟且之事。若是让她知道我为了那样的邪念奔走一夜,该是再也不会理我了吧。我不自然地清了清嗓子,掩饰道:“我是觉得戏班的生活太艰苦,会委屈了你。”

    “也还好,昨天有几个家在附近的女孩子请假回家了,空了几个床铺,阿姨就让我睡了。”因为使的不是很顺畅,她干脆停下手中的长枪,凑近我道:“我不想搞特殊。”

    原来是这样。这个时髦靓丽的都市媳妇儿,王玉桂知道她的脾性但别人不知道,她早晚都是丁家的媳妇,总要顾着丁建国的面子顾着丁家的家业,不好落人口舌。可一想到她是为了丁建国,我心里又有些酸溜溜的。虽然我相信我比任何人都无比渴望她能够幸福,但一想到这幸福与我无关,心里还是忍不住非常非常的难过。我偷偷瞟了一眼丁建国,想着这个男人真是幸福。

    午饭过后是准备下午场的演出,毓敏秀的戏瘾被勾出来了。看着大家在舞台上准备得如火如荼,她很想占有一角。当时的歌仔戏是一种很草根的文化,没有很严格的舞台背景或台词之类,演出的剧目都是戏班的老一辈口口相传,演员对唱词的表演自由性很强,老一辈的演员往往张嘴就能唱出新词。考虑到她是个从小说国语的城里姑娘,丁永昌决定让她参演舞台上的一棵背景树。没有台词,没有动作,甚至一动都不能动,但她兴奋地直抱住丁建国,嚷着丁建国帮她穿戏服。

    树是不用化妆的,但她看到我们的颜彩时,还是难以置信地惊呼起来:“工业颜料?你们用的粉底是工业颜料?”说着还满脸惊惧地摸着她粉嫩的脸蛋,好像已然涂在她脸上了似的,然后又很心疼又很难过地看着我们问道:“涂在脸上会不会很疼?”

    工业颜料对皮肤的腐蚀性很强,长期用在脸上会使皮肤很容易老化,严重的甚至有可能毁容。工业颜料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抹在皮肤上很不容易抹均,看上去就是深一块浅一块凹凸不平,我初次见徐红的时候,就觉得她的脸像麻花一样扭曲。戏班的开支很大,演出又不景气,实在负担不起演员粉底的开销。上妆用的胭脂是姑娘们在路边采摘的红野花熬的,那些花朵大小色泽都不均匀,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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