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
她一愣,“谁?”
“林佳喜。”
“阿喜啊。”她低着头,松开我的手,两只手相互胶着,像是在考虑这个建议的可行性。我又确认说林佳喜比我更适合。她却以为我不答应丁建业是林佳喜的原因,又问:“你是不是听别人说什么了?你别听别人胡说。建业是和阿喜走得近一些,建业是把她当妹妹的。建业和我说过这件事,但戏班的事一拨接着一拨,就给耽搁下来了。”
我摇摇头,我不知道该如何向她解释清楚所有的一切。我低着头,沉默。我想起林佳喜说会嫁给丁建业的话,那只白色的外国小狗一起在脚边打转。那天是个好天,紫色橘红色的霞光布满了整个天空,投落到在她布满薄汗的脸上,金灿灿软蜜蜜,但那天之后,我再也没看过日落。
“阿喜是个好孩子,就是为人有点势力了,又好大喜功,做事情还可以,做媳妇就有点……”她望向我,“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我说。意思是我不需担心丁建业会和林佳喜有不当的关系,她不会承认林佳喜做儿媳妇。我从窗帘的缝隙里望向外边,天凄凄寒寒阴沉如幕。我想到毓敏秀,想着她今夜在哪里过夜,有没有吃饭,会不会受冻。她在寒风冷雨中奔波,而我却坐在这里,身上盖着温暖的毛毯,谈论着别人的婚事,什么都帮不了她。
王玉桂笑了笑,再次抓起我的手,“我第一次见你就觉得和你很投缘。我曾经有个女儿……”她说到这里,喉咙又一哽,我听见她狠狠咽下喉里的悲痛,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她曾有过一个女儿。她握紧我的手,“也许你就是上天派来弥补我的遗憾的。”
我的软弱在她眼里变成了一种美德。懦弱可以变成朴实,逃避可以是与世无争,伤痛可以带来拥抱。我想起过去的种种,她小心翼翼塞给我两件大尺码的胸罩;丁建业抓住我偷东西的时候她袒护我;她抱着我说过去只是生活的一种经历,不是负担;我在毓敏秀的婚礼上喝得酩酊大醉,她把我带回戏班,然后她撮合我和丁建业在一起,为他说亲。原来都只是一种错觉而已。生活给了我一个美好的幻象,最终破灭了。我突然就分不清谁真谁假了。也许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两面,或者很多面,它们不同时存在,而我们需要很多的契机在很长的时间里才有幸偶然遇见。
“建业是个好孩子。”她再次强调。
“嗯。”我想我不能有更多别的话了。
“那你是答应了吗?”
我没有应声。
窗外的风呼呼地吹着,从窗子的破洞里挤进来的几缕风吹得窗帘呼呼作响。从那台破旧的收音机里听说近几日会有台风袭击台湾,不知道会不会波及这深山,不知道她是否赶得及在台风前回来。我起身将窗子关好,天又下起了毛毛细雨。深山里的冬天总是这样,阴雨连绵。丁建业和她都去找戏之后,生角被一个二线演员顶替。那个演员的老婆是个醋坛子,致使小生的表演束手束脚,生旦情感和眼神的交流不到位,反响一直不好。倒是旦角,我和林佳喜之间总会闲置一人。反串生角的想法出其不意地跳进我的脑海,让我整个人蹭得站起来,把王玉桂吓了一跳。她惊疑的问道:“怎么了?”
“阿姨,我要学小生。”
“啊?”
“我想做小生。”
提亲的事最终不了了之。
☆、第 36 章
我从箱子里翻出夏天的汗衫,想重新剪裁一件束胸,但仅仅一层薄布的汗衫早已束不住我胸前的饱满了。我又偷偷裁下丁永昌过世时剩下的一段白绫,紧紧地缠在胸前。在那个小房间里,时光暗淡,我仿佛回到了当年那个忐忑羞耻的小女孩。我把手紧紧贴合在胸口上,数层白绫裹束下依稀还能感受到它的柔软,就那样莫名地叹了一口气。
专家说过,同性恋者是由先天生物因素决定,加上后天社会心理因素的推波助澜,使一个人对同性情感的感受超过了绝对阈值,最终促使一个人做出同性行为。每个人心里都潜藏一份同性的恋情,它可能躲在血浓于水的母女亲情后面,可能躲在亲密无间的姐妹之情后面,但只要超过这个阈值,它就会演变成为几千年的传统封建礼教所不耻的同性行为。而年轻时候的我,也许是我烧掉那本忘记了名字的传记之后,也许是我躲在阴凉的时光角落里搓洗那件沾染暗褐色经血的底裤时,不可避免地超过了这个阈值。因为年轻,所以无知地定义爱情的模式,并固执地遵循着这一模式,所以一次又一次嫌恶自己隆起的胸部,如同一颗不该存在的肿瘤,而那清也清不净的茂密阴[毛,就好像昭示着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动物本性的可悲命运。这是对幼时干净纯粹的生命的否定,是对年轻的神圣的爱情的亵渎,它耀武扬威,但我们无能为力。时间让我们毫无例外地成长起来了。我毫无例外地成为了一个货真价实的女人。
一切都是命啊!
然而我的小生生涯并不顺遂。有些东西可以是后天学习塑造的,胸部可以抹去,身高矮可以穿上朝天靴,但嗓子天生阴柔却是我无法克服的难题。我想着朝天空声嘶力竭地高喊,又担心过犹不及。歌仔戏越是传统,观众的品味越是刁,生角是一出戏的核心所在,表现的是男性的果敢、智慧和力量,又岂能阴柔过旦角?不过两三场,就足以让我无地自处了。
毓敏秀回来的时候,我正满脸挫败地从舞台走回我们的小房间。我推开门,见她只穿着一件里衣,背对着门。听到声音,她慌忙地拿起床头的外套捂住胸口,回头见是我,才嗔怪着说:“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哪个男人进来了呢。”一边将外套披到身上。
我满脸愁容,有气无力地走到床边坐下,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小别之后重逢的喜悦没有驱散我心头不能有所作为的失落感。她心思聪慧,看我的妆容估出了七八分,问道:“你反串了?”
她刚从寒风中进屋的鼻尖红红的,薄薄的嘴唇就在我的面前关切的问候我,我心中顿时一片柔软。看着她疲惫却不失精致的脸,我突然粗着嗓子,挑起她的下巴轻佻地说道:“妞儿是不是从来没见过这么英俊潇洒的帅哥啊?”
她噗地巧笑出声,却是配合地轻轻点头,任由我捏着下巴,媚眼如丝,“你是我见过的男人里面最英俊潇洒的了。”
我凑近她:“那你有没有对我一见钟情?”
她羞怯地别过头,眼波流盼,欲拒还迎。
我更凑近一些:“今晚留下来与我共度良宵,如何?”
“你……”她恼羞地突然回头,却因为这似有动情之处的疏忽而暴露出低哑的嗓子,她便再也演不下去了,啐了自己一口,
她一愣,“谁?”
“林佳喜。”
“阿喜啊。”她低着头,松开我的手,两只手相互胶着,像是在考虑这个建议的可行性。我又确认说林佳喜比我更适合。她却以为我不答应丁建业是林佳喜的原因,又问:“你是不是听别人说什么了?你别听别人胡说。建业是和阿喜走得近一些,建业是把她当妹妹的。建业和我说过这件事,但戏班的事一拨接着一拨,就给耽搁下来了。”
我摇摇头,我不知道该如何向她解释清楚所有的一切。我低着头,沉默。我想起林佳喜说会嫁给丁建业的话,那只白色的外国小狗一起在脚边打转。那天是个好天,紫色橘红色的霞光布满了整个天空,投落到在她布满薄汗的脸上,金灿灿软蜜蜜,但那天之后,我再也没看过日落。
“阿喜是个好孩子,就是为人有点势力了,又好大喜功,做事情还可以,做媳妇就有点……”她望向我,“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我说。意思是我不需担心丁建业会和林佳喜有不当的关系,她不会承认林佳喜做儿媳妇。我从窗帘的缝隙里望向外边,天凄凄寒寒阴沉如幕。我想到毓敏秀,想着她今夜在哪里过夜,有没有吃饭,会不会受冻。她在寒风冷雨中奔波,而我却坐在这里,身上盖着温暖的毛毯,谈论着别人的婚事,什么都帮不了她。
王玉桂笑了笑,再次抓起我的手,“我第一次见你就觉得和你很投缘。我曾经有个女儿……”她说到这里,喉咙又一哽,我听见她狠狠咽下喉里的悲痛,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她曾有过一个女儿。她握紧我的手,“也许你就是上天派来弥补我的遗憾的。”
我的软弱在她眼里变成了一种美德。懦弱可以变成朴实,逃避可以是与世无争,伤痛可以带来拥抱。我想起过去的种种,她小心翼翼塞给我两件大尺码的胸罩;丁建业抓住我偷东西的时候她袒护我;她抱着我说过去只是生活的一种经历,不是负担;我在毓敏秀的婚礼上喝得酩酊大醉,她把我带回戏班,然后她撮合我和丁建业在一起,为他说亲。原来都只是一种错觉而已。生活给了我一个美好的幻象,最终破灭了。我突然就分不清谁真谁假了。也许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两面,或者很多面,它们不同时存在,而我们需要很多的契机在很长的时间里才有幸偶然遇见。
“建业是个好孩子。”她再次强调。
“嗯。”我想我不能有更多别的话了。
“那你是答应了吗?”
我没有应声。
窗外的风呼呼地吹着,从窗子的破洞里挤进来的几缕风吹得窗帘呼呼作响。从那台破旧的收音机里听说近几日会有台风袭击台湾,不知道会不会波及这深山,不知道她是否赶得及在台风前回来。我起身将窗子关好,天又下起了毛毛细雨。深山里的冬天总是这样,阴雨连绵。丁建业和她都去找戏之后,生角被一个二线演员顶替。那个演员的老婆是个醋坛子,致使小生的表演束手束脚,生旦情感和眼神的交流不到位,反响一直不好。倒是旦角,我和林佳喜之间总会闲置一人。反串生角的想法出其不意地跳进我的脑海,让我整个人蹭得站起来,把王玉桂吓了一跳。她惊疑的问道:“怎么了?”
“阿姨,我要学小生。”
“啊?”
“我想做小生。”
提亲的事最终不了了之。
☆、第 36 章
我从箱子里翻出夏天的汗衫,想重新剪裁一件束胸,但仅仅一层薄布的汗衫早已束不住我胸前的饱满了。我又偷偷裁下丁永昌过世时剩下的一段白绫,紧紧地缠在胸前。在那个小房间里,时光暗淡,我仿佛回到了当年那个忐忑羞耻的小女孩。我把手紧紧贴合在胸口上,数层白绫裹束下依稀还能感受到它的柔软,就那样莫名地叹了一口气。
专家说过,同性恋者是由先天生物因素决定,加上后天社会心理因素的推波助澜,使一个人对同性情感的感受超过了绝对阈值,最终促使一个人做出同性行为。每个人心里都潜藏一份同性的恋情,它可能躲在血浓于水的母女亲情后面,可能躲在亲密无间的姐妹之情后面,但只要超过这个阈值,它就会演变成为几千年的传统封建礼教所不耻的同性行为。而年轻时候的我,也许是我烧掉那本忘记了名字的传记之后,也许是我躲在阴凉的时光角落里搓洗那件沾染暗褐色经血的底裤时,不可避免地超过了这个阈值。因为年轻,所以无知地定义爱情的模式,并固执地遵循着这一模式,所以一次又一次嫌恶自己隆起的胸部,如同一颗不该存在的肿瘤,而那清也清不净的茂密阴[毛,就好像昭示着我们永远也脱离不了动物本性的可悲命运。这是对幼时干净纯粹的生命的否定,是对年轻的神圣的爱情的亵渎,它耀武扬威,但我们无能为力。时间让我们毫无例外地成长起来了。我毫无例外地成为了一个货真价实的女人。
一切都是命啊!
然而我的小生生涯并不顺遂。有些东西可以是后天学习塑造的,胸部可以抹去,身高矮可以穿上朝天靴,但嗓子天生阴柔却是我无法克服的难题。我想着朝天空声嘶力竭地高喊,又担心过犹不及。歌仔戏越是传统,观众的品味越是刁,生角是一出戏的核心所在,表现的是男性的果敢、智慧和力量,又岂能阴柔过旦角?不过两三场,就足以让我无地自处了。
毓敏秀回来的时候,我正满脸挫败地从舞台走回我们的小房间。我推开门,见她只穿着一件里衣,背对着门。听到声音,她慌忙地拿起床头的外套捂住胸口,回头见是我,才嗔怪着说:“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哪个男人进来了呢。”一边将外套披到身上。
我满脸愁容,有气无力地走到床边坐下,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小别之后重逢的喜悦没有驱散我心头不能有所作为的失落感。她心思聪慧,看我的妆容估出了七八分,问道:“你反串了?”
她刚从寒风中进屋的鼻尖红红的,薄薄的嘴唇就在我的面前关切的问候我,我心中顿时一片柔软。看着她疲惫却不失精致的脸,我突然粗着嗓子,挑起她的下巴轻佻地说道:“妞儿是不是从来没见过这么英俊潇洒的帅哥啊?”
她噗地巧笑出声,却是配合地轻轻点头,任由我捏着下巴,媚眼如丝,“你是我见过的男人里面最英俊潇洒的了。”
我凑近她:“那你有没有对我一见钟情?”
她羞怯地别过头,眼波流盼,欲拒还迎。
我更凑近一些:“今晚留下来与我共度良宵,如何?”
“你……”她恼羞地突然回头,却因为这似有动情之处的疏忽而暴露出低哑的嗓子,她便再也演不下去了,啐了自己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