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道:“你听我这嗓子,根本就演不了那娇俏的娘子嘛。不玩了。”
我拉住她的手,哀伤欲绝地说道:“你勾起了我的相思,又如何忍心弃我而去?”
我觉得我就是在表达自己多年的爱慕,我甚至感觉到了自己绯红的双颊和暗自压抑的呼吸。我从不敢这么和她玩闹,从没有这么口无遮拦,但这一刻我却放纵着自己在玩笑中吐露情思。我的心砰砰直跳,既害怕聪明的她听出任何端倪,又希冀聪慧的她听出任何端倪。但她只是恶寒地抱紧自己双臂,嗔道:“还来,我鸡皮疙瘩都掉一地了。”又顺势一拉,将我拽到她身后的镜子前,脸贴着我的脸,“你看看我们俩,谁长得比较像男人?你听听这嗓子,谁比较像男人?”
镜子中她鼻梁英挺,鬓眉刀裁。剑锋犀利的剑眉散发着一股英气。她低沉的嗓音具备了男性嗓子的得天独厚,就算不故意压低也比我粗犷。我脸上厚重的油彩还未洗去,五官仍显出阴柔的轮廓。
“你。”我嘟着嘴小声地说,越发滑稽起来。方才嬉笑玩闹的底气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她如洪钟般深具穿透力的笑声在回荡。
“要不然你来反串生角吧?你反串一定很好看很受欢迎。”这个奇特的想法突然冒进我的脑海里。
“我?”她收住了声,连连摆手,“我不行啦,我根本就不会说台语,我连听懂都很困难。”
“行的行的,台语多说说就会了。我以前也不会的。”我撺掇着,不由分说地将她拉到床边坐下,拿过她桌子上的化妆盒——那上面已经覆盖了一层厚厚的灰。“我先帮你化一次看看。”
她嘴角含着笑,半是无奈半是宠爱地纵容了我的任性。她的笑真好看,嘴角的弧度微微上扬,像月牙。皓齿,像珍珠。嘴唇有些干燥,让我忍不住想为她湿润一番。她闭上眼睛让我打粉底,她白皙细腻的脸就在我的眼前,每一寸肌肤每一个毛孔都清晰得毫发毕现。我甚至能看见皮肤下面细微的毛细血管。脸颊侧面有些微的绒毛,淡淡的,很可爱。
“好了吗?”她问。惊醒了我的迷思。
“好了。”我说,“只是粉底打好了。”
“你真磨叽哦。”她睁开眼看着我。灿烂的眼珠像一眼洞穿了我的心不在焉,我只得加快了手下的动作。
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这是我能想到的形容她的句子。略加粉黛修饰,这些华丽的辞藻已不足以形容她在我心中的美好。
“你真美。”我说。把镜子推到她面前。
她娇羞地看了我一眼,探向镜子里。手小心地抚摸着头上的男髻,左右看了看,嘴角始终挂着好看的弧度,然后毫不客气地自我夸耀道:“这是不是叫天生丽质难自弃啊?”抬眼看我,“你手法不错。”又凑近镜子仔细看了看,“这还是我第一次扮男人诶,怎么样,比你能迷倒女人吧?”
我心想你不用扮男人也能迷倒很多女人,我就早已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了,脸上却笑意盈盈地逢迎,“是了是了,你最好看了,你不管化什么妆都是人间绝色。哦不,你不化妆就已经是人间绝色了。瞧瞧,多么漂亮俊秀的男人,连我都要爱上了。”
她回头扫了我一眼,眼角勾着笑意,不好意思地嗔怪:“哪有你这样夸人的。”
“我说的是事实,”我义正言辞地更正,身子斜靠在她的梳妆台上,“小女子方才不是已表衷情,恨不得以身相许了吗?”
她站起身,“得了,别越说越没边际了。”
这样欢乐轻松的时光以前不曾有过,以后可能也不会再有。我奢侈地盼望着这一刻能走得慢一些,再慢一些,能让我好好地把它刻印进记忆的深处。在我垂垂老矣的时候,还能清楚的记得这片刻的甜蜜欢愉。我凑近一些,越发得寸进尺地调戏她,“你害羞了?”
她却不再理会我的痴言妄语,手伸向头上的发髻。就在她即将松开发髻的刹那,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抓住她的手就往外走。她趔趄着,被我拖拽得只能亦步亦趋地跟着。
“去哪啊?我还没穿好衣服呢?”她一只手紧紧揪着滑落的衣服。
我倏地松开手,急剧地喘着气才终于抓住了脑海中那一闪而过的冲动,又是七手八脚地帮她把衣服扣好。
“去哪啊?”她又问。温热的气息居高临下地喷在我脸上,撩拨得我脸上心里都痒痒的。我帮她整理好衣领,仔细地端详着,直到确认再无遗漏为止。仍是那件灰色的外衫,但丝毫不妨碍她的俊俏美丽。我急急地喘着气,我简直按捺不住心里的喜悦和失落想亲吻她。
“你要带我去哪儿?”她第三次问。没有了急躁。
“这么漂亮的小生,应该让更多的人看见。”我说。
“啊,我以为……”
她以为只是闹着玩的,我却没给她反驳的机会。命运再一次在没有深思熟虑的情况下为我们做出了选择。这大概就叫冥冥中自有注定吧。毓敏秀的扮相无疑是可圈可点的,她身材高挑,模样俊俏,又是天生嗓子低沉,简直是浑然天成的小生人才。
“其实我早有此想法。”明叔说。这很出乎我们的意料。
“建军走了之后,戏班的生角一直都是最薄弱的环节。我听过阿秀唱歌,声音浑厚,腔调圆润。虽然流行歌曲和歌仔戏有本质的区别,但稍加训练未必不能成一番大器。”
“明叔……”毓敏秀有些羞涩。
“就是我们上次出去演出,你在车上唱过歌。”明叔解释说。
我恍然大悟。大智若愚,大音希声,原来他一直是个生活的有心人。
“只是……”明叔的脸色变得凝重,郑重其事地望着她问:“只是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沉默。
“永昌兄把戏班交给你,我相信他。但作为一个歌仔戏班的班主,绝不仅仅是四处找找演出就算了。找演出只要肯跑路、口才好就可以了。现在戏班处在困难时期,这可以理解,但戏班不能一直囿于此。固步自封就是在时间中沦亡。戏班如何走上正轨?走上正轨之后,你又该如何做?你想过吗?”
这是个很犀利的问题。很显然,如果一丝不落的照搬丁永昌的做法,一辈子找戏做戏,就只能像丁永昌一样被动地苟活着,但丁永昌的做法不是完全没有可取之处,如何去粗取精加以改进,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她不过是一个刚接触歌仔戏没多久的门外汉,要她在短时间内解决这个问题未免太强人所难。因为这根本不是一件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
“我暂时没想到有效的方法。”她说。
“那你真的要好好想想了。”明叔语重心长地说道。
“嗯。”
“我倒有个
我拉住她的手,哀伤欲绝地说道:“你勾起了我的相思,又如何忍心弃我而去?”
我觉得我就是在表达自己多年的爱慕,我甚至感觉到了自己绯红的双颊和暗自压抑的呼吸。我从不敢这么和她玩闹,从没有这么口无遮拦,但这一刻我却放纵着自己在玩笑中吐露情思。我的心砰砰直跳,既害怕聪明的她听出任何端倪,又希冀聪慧的她听出任何端倪。但她只是恶寒地抱紧自己双臂,嗔道:“还来,我鸡皮疙瘩都掉一地了。”又顺势一拉,将我拽到她身后的镜子前,脸贴着我的脸,“你看看我们俩,谁长得比较像男人?你听听这嗓子,谁比较像男人?”
镜子中她鼻梁英挺,鬓眉刀裁。剑锋犀利的剑眉散发着一股英气。她低沉的嗓音具备了男性嗓子的得天独厚,就算不故意压低也比我粗犷。我脸上厚重的油彩还未洗去,五官仍显出阴柔的轮廓。
“你。”我嘟着嘴小声地说,越发滑稽起来。方才嬉笑玩闹的底气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她如洪钟般深具穿透力的笑声在回荡。
“要不然你来反串生角吧?你反串一定很好看很受欢迎。”这个奇特的想法突然冒进我的脑海里。
“我?”她收住了声,连连摆手,“我不行啦,我根本就不会说台语,我连听懂都很困难。”
“行的行的,台语多说说就会了。我以前也不会的。”我撺掇着,不由分说地将她拉到床边坐下,拿过她桌子上的化妆盒——那上面已经覆盖了一层厚厚的灰。“我先帮你化一次看看。”
她嘴角含着笑,半是无奈半是宠爱地纵容了我的任性。她的笑真好看,嘴角的弧度微微上扬,像月牙。皓齿,像珍珠。嘴唇有些干燥,让我忍不住想为她湿润一番。她闭上眼睛让我打粉底,她白皙细腻的脸就在我的眼前,每一寸肌肤每一个毛孔都清晰得毫发毕现。我甚至能看见皮肤下面细微的毛细血管。脸颊侧面有些微的绒毛,淡淡的,很可爱。
“好了吗?”她问。惊醒了我的迷思。
“好了。”我说,“只是粉底打好了。”
“你真磨叽哦。”她睁开眼看着我。灿烂的眼珠像一眼洞穿了我的心不在焉,我只得加快了手下的动作。
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眇兮。这是我能想到的形容她的句子。略加粉黛修饰,这些华丽的辞藻已不足以形容她在我心中的美好。
“你真美。”我说。把镜子推到她面前。
她娇羞地看了我一眼,探向镜子里。手小心地抚摸着头上的男髻,左右看了看,嘴角始终挂着好看的弧度,然后毫不客气地自我夸耀道:“这是不是叫天生丽质难自弃啊?”抬眼看我,“你手法不错。”又凑近镜子仔细看了看,“这还是我第一次扮男人诶,怎么样,比你能迷倒女人吧?”
我心想你不用扮男人也能迷倒很多女人,我就早已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了,脸上却笑意盈盈地逢迎,“是了是了,你最好看了,你不管化什么妆都是人间绝色。哦不,你不化妆就已经是人间绝色了。瞧瞧,多么漂亮俊秀的男人,连我都要爱上了。”
她回头扫了我一眼,眼角勾着笑意,不好意思地嗔怪:“哪有你这样夸人的。”
“我说的是事实,”我义正言辞地更正,身子斜靠在她的梳妆台上,“小女子方才不是已表衷情,恨不得以身相许了吗?”
她站起身,“得了,别越说越没边际了。”
这样欢乐轻松的时光以前不曾有过,以后可能也不会再有。我奢侈地盼望着这一刻能走得慢一些,再慢一些,能让我好好地把它刻印进记忆的深处。在我垂垂老矣的时候,还能清楚的记得这片刻的甜蜜欢愉。我凑近一些,越发得寸进尺地调戏她,“你害羞了?”
她却不再理会我的痴言妄语,手伸向头上的发髻。就在她即将松开发髻的刹那,我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抓住她的手就往外走。她趔趄着,被我拖拽得只能亦步亦趋地跟着。
“去哪啊?我还没穿好衣服呢?”她一只手紧紧揪着滑落的衣服。
我倏地松开手,急剧地喘着气才终于抓住了脑海中那一闪而过的冲动,又是七手八脚地帮她把衣服扣好。
“去哪啊?”她又问。温热的气息居高临下地喷在我脸上,撩拨得我脸上心里都痒痒的。我帮她整理好衣领,仔细地端详着,直到确认再无遗漏为止。仍是那件灰色的外衫,但丝毫不妨碍她的俊俏美丽。我急急地喘着气,我简直按捺不住心里的喜悦和失落想亲吻她。
“你要带我去哪儿?”她第三次问。没有了急躁。
“这么漂亮的小生,应该让更多的人看见。”我说。
“啊,我以为……”
她以为只是闹着玩的,我却没给她反驳的机会。命运再一次在没有深思熟虑的情况下为我们做出了选择。这大概就叫冥冥中自有注定吧。毓敏秀的扮相无疑是可圈可点的,她身材高挑,模样俊俏,又是天生嗓子低沉,简直是浑然天成的小生人才。
“其实我早有此想法。”明叔说。这很出乎我们的意料。
“建军走了之后,戏班的生角一直都是最薄弱的环节。我听过阿秀唱歌,声音浑厚,腔调圆润。虽然流行歌曲和歌仔戏有本质的区别,但稍加训练未必不能成一番大器。”
“明叔……”毓敏秀有些羞涩。
“就是我们上次出去演出,你在车上唱过歌。”明叔解释说。
我恍然大悟。大智若愚,大音希声,原来他一直是个生活的有心人。
“只是……”明叔的脸色变得凝重,郑重其事地望着她问:“只是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沉默。
“永昌兄把戏班交给你,我相信他。但作为一个歌仔戏班的班主,绝不仅仅是四处找找演出就算了。找演出只要肯跑路、口才好就可以了。现在戏班处在困难时期,这可以理解,但戏班不能一直囿于此。固步自封就是在时间中沦亡。戏班如何走上正轨?走上正轨之后,你又该如何做?你想过吗?”
这是个很犀利的问题。很显然,如果一丝不落的照搬丁永昌的做法,一辈子找戏做戏,就只能像丁永昌一样被动地苟活着,但丁永昌的做法不是完全没有可取之处,如何去粗取精加以改进,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她不过是一个刚接触歌仔戏没多久的门外汉,要她在短时间内解决这个问题未免太强人所难。因为这根本不是一件可以一蹴而就的事情。
“我暂时没想到有效的方法。”她说。
“那你真的要好好想想了。”明叔语重心长地说道。
“嗯。”
“我倒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