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坛酒只要五十文,您这……”

    “剩下的归你了!”杨谨豪气道。

    那人闻言,更有精神头儿了,忙不迭从货柜上取了一坛二斤装的老酒,转向杨谨,笑纹更深:“客官,您是在这儿用,还是小人帮您拿到房间里去?”

    “不必了,我自己来!”杨谨接过酒坛,一手拎着,往楼上自己的房间折了回去,脑袋里想的,却是今夜一醉方休。

    杨谨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过去的。不,应该说是什么时候醉过去的。

    她见识过当初金二饮酒的豪气。提酒上楼的时候,脑中还在肖想着酒这东西是不是果然如古人所说的“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然而,现实情况是,金二很能喝,年龄不差多少的杨谨却不能喝,更不用说什么豪气不豪气的了。金二能痛饮之后,还不耽误赶路骑马;杨谨则变成了醉猫,只剩下了酒气。

    人比人,真是比不起。杨谨苦笑。

    她从榻上坐起身来,脑袋像被活生生挨了一闷棍般的疼痛。痛苦地抱着脑袋,杨谨更觉得气闷了:哪里解忧了?明明更忧愁了,不是吗?

    瞥一眼躺在地上的空荡荡的酒坛子,杨谨都纳闷自己是怎么喝下那二斤老酒的。

    她勉强撑起身体,盘膝坐在榻上,默运经脉,运转了一个小周天,方觉得好了些。

    翻身下榻,推开窗子,登时,一股沁凉、干净的气息扑面而来,中间还夹杂着点点雪片。原来,竟是下了一场大雪,县城里所有的街道房屋都被皑皑白雪所覆盖了。

    瑞雪兆丰年啊!

    杨谨被这场好雪所感染,似乎心境也疏阔明朗了许多。

    她后来才知道,她这一醉,足足睡了一天半,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大年初二的正午时分了。

    杨谨暗暗吃惊的同时,也确定了一件事:即她的身体已经恢复如常了,等雪化了,路面不那么泥泞的时候,就该继续赶路了。

    春日,来得毫无征兆,仿佛只一夜之间,便暖阳融雪春暖花开了。

    杨谨再次收拾好随身的包袱,在柜上结清了住店钱。

    临走前,她扫了一眼货柜上的几溜酒坛子,心念一动,又让客栈伙计给打了半斤老酒,装在一只小巧的酒壶里,系在腰间。

    客栈伙计已经与她相处了一些时日,很喜欢她的性子,更乐意看她那张越来越俊美的脸,分别在即,便忍不住多唠叨了几句:“杨兄弟,你还要去京城啊?”

    “嗯。”杨谨点点头。

    “京城可远着咧!你没个马匹驴子做脚力,又不肯雇辆马车,光凭两只脚,啥时候能走到啊?”小伙计不无担心。

    “总会走到的!”杨谨道。

    “要我说,你还是雇辆车吧!多给些银子,总会有人乐意去的。”

    “再说吧!”杨谨笑道。

    小伙计知道她人虽小,脾气倒倔,只得叹了口气,道:“那你可一切小心些,这一路上,不光有野兽,我听说还有占山为王的歹人呢!”

    说着,又犯愁地瞧着杨谨的俊脸。

    “嗯,我知道了。多谢你的好意了!”杨谨道。

    其实她心里想的却是:什么野兽啊歹人的,难道姑娘我怕吗?

    再次上路,杨谨比之前多了许多经验。她不再贪多行路,而是时时掂对着时辰,不再错过落脚的地方。就是实在没法子,赶不上客栈或是有人家的地方,她也认真寻了安全的所在,露宿在外也时时警惕着周遭是否有危险。

    如此一路下来,她凭着自身不俗的功夫,打死了一只老虎、一头黑熊,以及五只豺和十几条毒蛇。旁的不说,倒是替所经过地方的百姓除了害。

    当然,各种小兽,比如兔子、山鸡什么的,也有不少落入她的手中,祭了五脏庙。

    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各种野兽她是没少遇见,“占山为王”的歹人自然也少不了——

    这日,向日晴好,春风拂面,杨谨早上刚狼吞虎咽了一只烤野兔,正忖度等到了下一个客栈的时候,向店家要点儿芝麻和盐,撒在烤熟的野味上定然更香。

    她脑中盘旋着这个念头,不觉口齿间都溢满了香味,冷不防抬头,发现面前一丈开外竟不知何时站了一个人。

    这里是野外,离官道还挺远的,见到个大活人已经够意外的了,何况这个大活人此刻还直勾勾地盯着她……背上的包袱?

    杨谨定了定神,细打量对方,发现对方是个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子。穿着一身瞧着就价值不菲的绯红色衣裙,细眉凤目,肌肤细腻白皙,很有些小美人坯子的意思,手里还拎着一根缠着金丝的华丽丽的马鞭子。

    杨谨蹙眉。自从见识了孟月婵的嘴脸,她对于穿红衣服的女子向来没有好感。而眼前的这位,突兀地杵在那里,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正常人。

    杨谨不喜惹是生非,她多得是路要赶呢!于是,她干脆兜了半个圈子,绕过了那个古怪的小姑娘,自顾自朝前走。

    可不等她走出两步去,就听身后一声娇叱:“喂!你哪儿去?”

    杨谨听到那脆生生的嗓音,顿住了脚步。这荒山野岭的,这姑娘口中的“你”,大概也只能是自己了。

    她扭回身,戒备地看着那姑娘。那姑娘早就拧身对上了她。

    两个人竟然相对无言。

    还是那姑娘先沉不住气,怒道:“你是哑巴吗?”

    杨谨觉得这姑娘有点儿不讲理。她不久前刚吃过不讲理的女子的亏,心里便有些气闷,沉声道:“你有事?”

    那姑娘被她的“迟钝”气歪了鼻子,愤愤道:“你看我这样,像是没事儿的吗?”

    杨谨越发觉得诡异起来,抿唇问道:“那……你有什么事?”

    那姑娘快被她气疯了,大声道:“我在劫道!不……我在劫富济贫!你难道没看出来吗?!”

    杨谨:“……”

    这可能是世间最尴尬的劫道经历了吧?

    那姑娘见她还傻子似的戳在原地,皱着眉头,既不害怕也不言语,顿觉尊严被辱,一张白嫩小脸儿涨得通红,横眉立目道:“姑奶奶劫你的道呢!你是傻的吗?”

    说着,尤嫌不足,扬手挥鞭,抽向了杨谨的脸。

    那马鞭子并不长,却因为装饰华丽,又掺着金丝而比寻常马鞭沉了许多。就这样朝着杨谨的脸挥了过来,若真抽中了她,只怕不仅会伤了她,更会留下好大的疤。

    然而,那鞭子的痕迹落在杨谨的眼中,清清楚楚。只见她一探手,就已经将鞭头握在了掌心中。

    那姑娘大惊失色。她原本打算着一鞭子抽翻这个古怪小子,抢了他的包裹和钱袋子,今晚就能寻个安稳地方吃顿饱饭、睡个好觉了。谁承想,“这小子”的功夫远超过她,竟能徒手抓住用力挥出去的鞭子。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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