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在云层中露出一点点的眼睛,专注地看着他,灰眼睛里的眼神在问“我好看吗?你喜欢吗?”
    达利安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这尊包裹着狂暴雷云的神祇,面对他,就如带着糖果送给意中人的毛头小子。
    雷云还未散开,但缩小的奥尔从雷云中飞了出来,他额头上还带着点汗水,站在达利安的面前,说:“我变得更强了,加西亚,我可以保护你,保护我们了。呃……可能还是会面临一些麻烦,但是,至少我们不再需要担心灭顶之灾了。”
    拉索露他当然还是打不过的,但这次他对于逃跑还是有一定的信心的。
    “你一直都能保护我,奥尔。”达利安走过去,抱住奥尔,和他蹭了蹭脸颊,就像是守家的狼祝贺带着猎物归来的捕猎同伴。
    “汗……”这时候奥尔才意识到自己浑身是汗,汗珠在两人皮肤间挤压破裂的感觉熟悉又陌生——他们共舞的时候经常这样,可现在是白天,他们是正常交谈,这就有些怪异了。
    可达利安走上了一步,蹭着他,还一口咬住了奥尔的耳垂,小耳垂被上下犬齿夹住,对现在的奥尔来说,不疼,可是很痒,再加上被碾压的汗水与达利安的气息,奥尔把达利安搂住了。
    “公事……”奥尔在进行最后的挣扎。
    “家里有个棕黄色的公文包,就放在客厅的沙发上。”
    透明的平台开始上升,他们的上下左右变得黑暗,这时马赛克变成了厚密的乌云,他们躲在云层中了……
    小桌上的椰子掉在了地上,正好是倒扣着,剩下的椰汁全都流淌了出来,一只手恰巧抓在了椰子上,随着手的用力,整个椰子被抓碎,手也落进了椰汁里,另外一只手覆盖了上来,两只手十指紧扣,交握在一起,椰汁渐渐变干,只留下糖分把两只是更紧密地黏在了一起。
    “我要走了……”
    “嗯……”
    “我还有一个礼物留给你,对你的灵魂有好处。”
    迷迷糊糊的达利安,感觉额头一阵冰凉,这种凉并不刺激,只让他觉得更舒适,困倦的感觉也更浓烈了。
    奥尔又给了他一个吻,达利安下意识抬起手臂紧紧拽住奥尔的脖颈,与他加深这个吻——不想分离。
    但这个吻,还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了,就如达利安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了。
    当他醒来,发现自己已经回到了家中,奥尔已经不在了。他现在用的床单和被罩甚至都是新换的,达利安匆忙从床上爬起来,光着脚跑遍了房子,最后在院子里看见了晾在外头的床单和被罩。
    第493章
    看着这些洗得干干净净,在微风下摇摆的东西,达利安的神色复杂,甚至带着点怨气。
    有必要这么快就收拾干净吗?不过公文包倒是带走了——他并不担心把重要文件放在显眼的地方会引来麻烦,因为他从来都不会把人带到住处处理公事,奥丁和菲洛琉斯就住在阁楼,他的住处是整个波塞科尼最安全的地方。
    他的床上和枕头里倒是还有些奥尔的味道,可是这种东西终归是不嫌多的。
    叹了一声,达利安回到了卧室,他准备把现在的枕头和被褥收拾起来,尤其是被褥,因为只换了外头,里子没换,所以,还是有奥尔的气息的。
    这个枕头,奥尔的味道尤其浓郁。
    “嗯?”拿起枕头,达利安发现枕头下面,原来有个零钱袋,但这个绝对不是他的。
    零钱袋的材质就是普通的棉布,和枕头的几乎一样,达利安都没能闻出区别来。让枕头上奥尔的味道变浓的,正是它。达利安打开小袋子,在里边发现了一根手指粗细的亚麻色小辫子,这是奥尔的头发。
    达利安笑了笑,把小辫子拿起来,闻了闻。
    当重新回到工作上,达利安本来以为还需要他费口舌解释些什么,结果……工作环境反而变好了很多。那些总是过于热情,跃跃欲试地各种找机会暗示或明示他单干的狼人和血族们,都老实了。
    伊维尔:“他们确定无法在私人感情上动摇你,先生确实是您的终生伴侣,当然就老实了。”
    狼人是终生只有一个伴侣,但伴侣的认定不是身体的结合,否则过去狼人作为血族伴生种族那么多年下来,狼人早该灭族了。
    没见过奥尔的人,怀疑达利安和奥尔的感情,但一周时间过去,尤其是顶层上“惊心动魄”的三天,让他们彻底死心了。
    天空上,奥尔卷着乌云雷电前进——第一次巨大化之后,他应龙的能力像是被撬开了一道细缝,虽然依旧只有巨大化后才能用得更多,但正常情况下也能调动一部分,比如加速飞行和赶路。
    现在的他具体的飞行速度到底是多少,奥尔自己也不知道。但是,他很庆幸这个世界的天空依然很干净,假如这是个空中交通繁忙的世界,奥尔一趟出行绝对会撞上两三架飞机,因为他的反应速度跟不上飞行速度了,简单点来说,就是他刹不住车了。
    在(毫不意外)地,迷路了两次后,奥尔回到了诺顿——海上就是不能认清方向啊!这不怪他!
    虽然是冬日,但今天的阳光正好,街道上很多人都出来散步,孩子们在街口打闹,一些小贩的推车前很多人都在排队。
    索帕港修复的码头上,再次挤满了船只。虽然之前的港口遭袭,船只损失惨重,但诺顿赔偿了所有私人船主与货主的损失——奥尔知道账单是普士顿和匈塞支付的。并且……诺顿是胜利方,这一点毋庸置疑,所以,那次之后,前来诺顿的航线,反而更繁忙了。毕竟,诺顿现在需要大量的重建物资,商人为了利润总是无所顾忌的。
    奥尔去向国王和亲王问了个好,去三座新城看了看新建状况,就回到了军营里继续训练。
    在上次与海族的战斗中立功的三艘飞艇,此时也被陆续推进了仓库,进行维修与改装。
    绿十字会的医疗队已经被派出去了,虽然战斗已经停止,但医疗队将会向所有在战争中遭受苦难的人提供帮助。他们的第一站,就是达德瑞被匈塞占领的易路特郡。
    1052年2月4日,海伦娜一世举行了一生中的第二次婚礼。
    重要人物的王室婚礼,本该是新郎等在教堂里,新娘乘马车前往教堂。这一段路,算是一场小游行。在双方完成仪式后,首先接受贵族们的祝福,然后夫妻两人一同坐上马车,进行一次巡城婚礼(只局限于皇后区、梧桐区这两个上城区,其它区域别想了)。
    无论新娘是娶进王室的贵族女性,还是出嫁的公主,流程都应该是这样。
    但这一次国王的婚礼,却大大改变了过去的规则。举行婚礼的地点甚至不是教堂,而是王宫的大礼堂,乘坐马车前往结婚地点的也不是新娘,而是新郎。
    当整个流程公布后,立刻引发了轩然大波。
    当然有人提出反对和抗议,但是,两位教皇都等在王宫里,等着为国王主持婚礼。
    “这是亵渎!这样的婚礼不是合法的!”
    “你觉得由教皇主持的婚礼是不合法的吗?”
    “……”
    教皇是宗教的权威,而且一个教皇这么干,可以攻击这个教皇本身,但两个教皇都这么干,他们本身的选择,就决定了这件事是合乎宗教的法理的。
    “这、这简直是对恶魔的屈膝!”
    “恶魔?陛下的三子,我们的王子殿下吗?”
    “那可怕的存在,当然是恶魔!”
    “他救了我们!”
    “另外那些恶魔,就是为了他来的,看看吧,现在索德曼的街道上变成什么样了?太阳还没下山呢,狼人和吸血鬼已经四处横行了,甚至,他们当中的大多数,还穿着皇家警察的制服。他们早就潜伏在我们当中了。”
    “但是……神父们,说他们是曾经光明战士的后裔,是皈依者。”
    “而且,他们对我们确实挺好的。”
    “短视者!蠢货!胆小鬼!”
    异族们的暴露,是源于海族的攻击,在灾难中,无数人都受到了那些红色身影的保护。虽然有些人在事后感激立刻变成了恐惧,但当他们发现,教会也和皇家警察和平共处,并且皇家警察确实比教会能干事,尤其是能干人事后,过去数年皇家警察的好名声也被他们回忆了起来,渐渐的,接纳者变多了。
    况且,他们不接纳又怎么样呢?
    “你能打得赢那些海怪,还是那个巨人?”
    “这!我……”
    “或者说你打得赢狼人和血族?要不然普通的女警?”
    “懦、懦夫!”
    叫嚣者被疏远了,毕竟现在皇家警察是没找他们的麻烦,但皇家警察真的就是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吗?他们自己做不到,别人应该也做不到吧。一旦把那些强悍的家伙逼急了,来找麻烦了,那倒霉的不只是他们自己,甚至家里的妻儿老小也要受罪。
    平民们只想安静地生活,现在索德曼的生活,对他们来说,正在越来越不错。
    回到今天的婚礼,原本新娘前往教堂的这段路,应该是新娘家里的长辈开路的——普通人的婚礼是没有蓝星种花家“接亲”的这个程序的,新郎新娘直接在举行婚礼的教堂开始。王室加的这段,明面上的说法,是让更多的人在婚礼开始前为新娘送上祝福,实际上只是一种排场的表示。
    不过,这次坐上花车的是新郎,骑着白马在前头护卫的,是他的儿子。这也没办法,亲王的年纪早就没有了比他年长的长辈,他总不能把收藏的祖先遗体搬出来安在马上吧?
    奥尔的假人分身试了无数套衣服,但在正式婚礼的这一天,他穿的却是天军军礼服,比起常服,肩膀处多了金流苏,胸前也多了金绶带,外头披着一件蓝黑色的半身披风,腰间挎着军刀和手枪。
    正常的婚礼,街道两边的人们应该抛洒鲜花,挥舞着手臂高升欢呼。
    这场婚礼,街道两边的人都紧紧地闭住嘴巴,双眼对着奥尔而不是新郎,双手合十放在胸前,他们在祷告……
    在这种气氛下,有些人即使想叫两嗓子,也被周围人的反应憋住了,
    奥尔原本和六位住客商量了不少活跃气氛的魔法,久违地珍藏在了指尖,但是现在这个情况,看来都没用了。他挺胸抬头乘在马上,一脸冷漠。
    他不知道这些民众,到底是在向他祈祷,渴望获得他的赐福,还是向他们的光明祈祷,渴望光明直接劈下一道闪电,让他这个恶魔死亡。他不知道他们是爱他,敬他,畏他,还是恨他?
    而人性,往往比他想象的,还要复杂。所以,现在这样平静稳定的局面虽然不好看,但却是最好的,奥尔可不想这场万众瞩目的婚礼上,出现血腥事件。
    亲王坐在后边的花车里——国王陛下的设计,这与其说是一辆车,不如说是把玫瑰花架直接挪过来了,亲王就坐在一张白色皮革的软沙发上,他穿着的也是白色的礼服,纯白色,没有任何贵金属装饰,甚至不见珍珠,但是,它是丝绸的。
    是普士顿不久前赠送给国王的礼物之一。
    贪婪亲王穿着一身纯丝绸的礼服,连刺绣都没有,扣子都是用丝绸包裹的,简单到极致,可以这个时代的标准来说,也奢侈到极致。但平民不认识衣服的材质,也看不清亲王的脸,就算能认识,能看清,他们也不在意,毕竟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奥尔的身上。
    亲王看着外界的一切,在他婚礼的这一天被儿子抢去了风头,他却没有任何的不快,恰恰相反,他的唇角满是笑意,假如不是情况不允许,此时此刻,他会张狂地大笑。他很清楚,这种状况是暂时的,“暂时”的时间限于奥尔活着的时间。
    他要做的,不是张狂得意,而是要趁着奥尔还活着,改变血族的生存状况,并为改变打下牢固的基础,即使在奥尔死后,也依然能让改变延续下去。
    可是……今天是他的新婚之日,让他放松一天,不要再去想那么多了。于是,亲王脸上的笑容就变得更加灿烂了。
    无论这些人是对着谁祈祷,又是为了谁祈祷,他们能做的也只是祈祷。力量,重新回到了血族的身上。
    马车在一片诡异的静谧中,来到了王宫前,在那儿,国王站在一条红地毯的尽头,头戴三重皇冠,一手持权杖,一手捧金球,正等待着她的丈夫。
    这里的贵族们,可是比平民热情多了。在这里终于听到了正常的欢呼,有人举着篮子,大把大把地朝着花车抛洒着玫瑰花瓣。
    奥尔下了马,对着国王敬礼,转身将车门拉开,亲王从车上走下来。其实远处的人仍旧是看不清他的容貌的,可当他站在国王的面前,欢呼声却顿时达到了顶点,尤其是男人的尖叫声,简直能刺裂人的耳膜。
    奥尔低眉垂眼,眼睛不去看那些尖叫最响亮的方向,马赛克却带来了真实的景象。
    “美人儿!”“太美了——!”“国王陛下万岁!”
    这些人的脸上眉飞色舞到近乎扭曲,眼睛里闪烁的是贪婪的欲望。可实际上,亲王虽然英俊,气质出众,但算不上美人,毕竟他们家族遗传的就是娃娃脸,没有什么震惊世人的美貌。
    但对于那些没见过亲王,此刻也看不清他面容的人来说,他们只看见了近乎金色的长发,应该是很白皙的脸,以及修长挺拔的身材,他们还知道,这个男人是一个血族的亲王。电影中的血族,可都是无比出色的美男子。
    而且,现在这个男人,可是诺顿国王几十年的情人,是她与前夫离婚,并在长子离世不久后,就“迎娶”的男人。
    除了他是一个男人之外,这经历简直和历史上的妖妃们,一模一样。这些贵族们,把对妖妃的印象,映射到了亲王的身上。在他们的想象中,亲王可不是一个娃娃脸,而应该是风华绝代的美人。
    以贵族们的癖性,他们脑子里yy的绝对不是好东西,奥尔既不能因为对方的yy就对人做什么,更不想挖出来他们脑子里到底想的是什么,只能无视。
    国王和亲王已经顺着红毯走向王宫了,奥尔跟在两人的身后,提着亲王白色披风的一个角,另外一个角是小公主贝切尔提着,两位王子则为国王提着披风。
    他们一路走进了王宫,真正权高位重的人,也都在王宫里。
    国王和亲王首先进入的是各自的休息室,进行换装和休整,在外头列队迎接的贵族也在这个时间里陆续进入改成了婚礼会场的大殿。
    奥尔不准备换衣服,他拒绝,就没有人会强迫。他以为亲王不会换衣服的,毕竟还有什么衣服比那身纯白的丝绸更昂贵呢?但亲王换了,他换了一身……从奥尔的角度看,十分接近于古埃及风格的长袍。
    他的脖颈上戴着祖母绿与红宝石错落的颈环,近乎透明的纱上是艳丽的刺绣,连发型都换成了尾端绑着金饰的一条条小辫子,穿着金色的凉鞋,唯一和古埃及不同的,就是他的眼线不是绿色的,是红色的。
    不用多问,这必定是卡罗法兰氏族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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