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协理三法司
    “刑部要设置诉讼司,负责诉讼事务。”
    “例如讼师规范和资格认定,都由诉讼司负责。”
    “百姓若求告无门,诉讼司也要提供法律援助,帮助百姓在法庭发起诉讼。”
    “如果有人对政府机构的行政措施不服,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甚至在法庭对政府机构发起诉讼。”
    把律师认定、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职能都塞进诉讼司,朱由检为刑部又增加一个部门。
    袁可立听了之后,觉得这些职能确实能撑起一个司。
    尤其讼师规范,现在很有必要。
    江南有一些地方喜欢打官司,那些良莠不齐的讼师,让官员都感到头痛。
    需要朝廷规范,确定从业资格——
    总不能官员需要科举才能担任,讼师却不需要考试吧?
    这还不止,朱由检想到新建伯的案子,又道:
    “还有公证业务,也可以放在诉讼司。”
    “新建伯争袭案最关键的地方,就是已故新建伯王承勋到底有没有上过奏疏,说王先达不是他的儿子。”
    “朝廷不专门负责这种事情,那份奏疏现在也找不到,所以没法定案。”
    “以后如果再发生这样的事情,让他们去公证机构公证,用公证后的文书作为判罚依据。”
    “朝廷也不用陷入这种琐事,什么奏疏都收。”
    这个同样很有必要,诉讼司又增加了一项职能。
    然后朱由检又在刑部设置刑罚司,专门负责规范各级刑罚和法庭判决执行,管理监狱和流放工作,教育改造罪犯。原有的从九品司狱,同样归刑罚司管理。
    如此一来,刑部就凑齐了总务司、法制司、诉讼司、刑罚司四个司,和户部之外的四部相当。这些司的职责有大有小,但都不可或缺,能够撑起刑部。
    袁可立忖度了一下,觉得刑部虽然没有了审判职能,增加的法制和诉讼职能也不错。能够向刑部有个交待,让刑部的重要性仍在工部之上,不至于六部垫底。
    这样刑部那些等待审查的官员应该反抗不大,事务也不会产生混乱。所以他就同意下来,向皇帝道:
    “只要不是乱改,老臣没有意见。”
    “就是不知道陛下打算让何人主持,地方提刑按察使司要如何改?”
    听出他的慎重,朱由检道:
    “地方暂时不改,先把朝廷的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这三法司理顺之后再说。”
    “至于主持人选,朕打算安排一位大臣负责三法司改制。”
    “这个人要有三法司任职经验,还得是朝廷大臣,有能力、有威望推进改制工作,实现改制目的。”
    “这样的人选,袁卿有推荐吗?”
    袁可立想了一下,觉得皇帝的要求实在太高,他在朝廷没发现这样的大臣。只能向皇帝道:
    “老臣无能,没有人选推荐。”
    “不如由大臣廷推,或者让三法司推选。”
    朱由检哈哈一笑,没有理会廷推的事情,指着袁可立道:
    “袁卿太过谦了!”
    “最合适的人选不就是你吗?”
    “你在地方当过推官,以政绩第一拟擢升给事中,被朝廷任命为御史,清正之名天下皆知。”
    “没有你这样的大臣在朝,朕如何敢推动三法司改制?”
    “袁卿,伱就是最佳人选啊!”
    被皇帝夸得晕晕乎乎,袁可立既感动于皇帝的看重,又急忙谦虚道:
    “老臣在兵部任职,如何能主持三法司改制?”
    “请陛下另选他人,或者由大臣廷推。”
    再次听到廷推,朱由检摇头否决,说道:
    “这不是常设官职,不宜出自廷推。”
    “否则以后会有人根据惯例,继续推选大臣主持三法司。”
    “三法司以后还是要各自独立运行,协理三法司的大臣,临时设置一位就足够了。”
    说着自己的理由,朱由检直接决定道:
    “朕打算给袁卿加右都御史衔,协理三法司改制工作。”
    “在刑部尚书和左都御史上任前,暂时兼管刑部和都察院,大理寺卿张九德,朕会嘱咐他配合你的工作。”
    这是把刑部、都察院、大理寺都交给他,可以说是绝大的信任。
    只要袁可立稍有私心,就可能落个一地鸡毛。
    不过朱由检信任袁可立,相信这个大臣不会让他失望。
    袁可立也确实对得起他的信任,没有再纠结廷推的事情,当仁不让地接下这个任命。
    在他心中,也认为皇帝说的很有道理——
    除了自己之外,那些依附阉党的大臣,都不是合适人选。
    让那些人主持三法司改制,估计会成为皇帝的提线木偶,让皇帝掌控三法司,甚至被锦衣卫渗透。
    那是他更不愿看到的局面,所以在皇帝拿出不宜廷推的理由,以及用加衔任命后,接下这个职责。
    从此以后,三法司改制的事情,就交给了袁可立。
    刑部、都察院的机构改制皇帝已经具体安排好,唯有大理寺的事情,还没有具体安排。
    袁可立担任协理三法司大臣后,提出的第一件事,就是审判总署设置:
    “大理寺现有的事情都交给审刑总署,由左少卿负责。”
    “右少卿负责的审判总署,以及各级独立法庭,应该如何设置?”
    朱由检道:
    “审判总署接到要审判的案件后,根据案件分类,转给专门法庭。”
    “按照大明律的吏户礼兵刑工六律,设置职官法庭、民事法庭、礼制法庭、军事法庭、刑事法庭、工程法庭,再专门设立贵族法庭、经济法庭、劳动法庭。”
    “这九个法庭都是专门法庭,负责相关案件的审理,任命正五品法官作为审判长,其余品级法官作为审判员,负责案件审判。”
    “涉及到的部门,还可以派出陪审员,监督审判工作,发表相关意见。”
    又拿出具体案件举例,说道:
    “例如阉党的案件,大多涉及官员,由职官法庭审判。涉及吏律规定的官吏职务犯罪案件,都要由职官法庭审判。”
    “贵族法庭负责审判贵族、宗室案件,顺天贵族、地方土司身份特殊,也由贵族法庭审判,判决结果出来之后,由朕最终裁决。”
    “例如新建伯争袭案,以后就让贵族法庭审判,别让他们时不时在朝廷闹腾,等判决结果出来后,提交给朕再说。”
    对新建伯的案子有些厌烦,朱由检特意提了一嘴,又说道:
    “民事法庭负责民间纠纷,例如婚姻、户籍、田宅这些户律规定的案件,以及骂人、造谣诋毁名誉等琐碎案件。”
    “刑事法庭负责人命官司,以及斗殴伤残等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刑律案件。”
    “礼制法庭负责礼律规定的案件,例如礼仪祭祀违制等行为、以及和宗教相关的案件。”
    “工程法庭负责营造建筑质量、水利工程等工律规定的案件。”
    “经济法庭专门负责商业案件;劳动法庭负责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等方面的案件,保障底层劳工权益。”
    除了贵族法庭、经济法庭、劳动法庭之外,其余六个法庭基本是按照大明律划分的六律负责相关案件审判。袁可立对此很清楚,觉得一目了然,又询问皇帝没说的军事法庭:
    “军事法庭要如何设置?”
    “陛下曾说要在兵部设立军事法庭和监军总署,专门负责军中事务。”
    “以后军事法庭是放在大理寺,还是放在兵部?”
    朱由检参考后世的做法,说道:
    “军事法庭由兵部监管,内部独立运作,除了死刑复核需要提交大理寺,完全独立审判。”
    “军法执行完全由军事法庭负责,军籍人员涉及到其它纠纷的,应该根据情节,由军事法庭决定是否暂时中止其军人身份,交给其他法庭审判。或者相互协作,进行联合审判。”
    “兵部要保护好军人,不要让他们受地方欺压。”
    袁可立心中腹诽,觉得如果是国初的时候,军官不欺负地方官员就是好的,现在地方官员欺负军官,不过是还回来而已。
    不过如今边疆多事,需要依仗军人,皇帝让兵部保护军人,确实很有必要。
    军法的审判执行,也需要专门法庭。
    所以袁可立答应下来,决定利用这次协理三法司的机会,划分好军事法庭和其他法庭的职责,减少相关纠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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