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郑子恒已经回来了,还有他的夫子赵承昊也在,在院子里,双方见了礼,郑婉便发现了家里多了一只高大威猛的藏獒,这家伙冲着郑婉摇头摆尾,赵承昊惊讶的眼珠子差点掉下来,半晌这才说道:“郑小娘子,看来这藏獒跟你还真有缘,我听说你们家前几天闹了贼,今天特意带了它来,留着给你们看家护院吧。”

    郑婉虽然非常喜爱这藏獒,不过无功不受禄,这藏獒肯定价钱不菲,她哪敢乱收?郑婉忙说道:“谢谢赵夫子关心,我今天已经在娘家要了两只小狗回来,这藏獒就不必了,它需要天天吃,我家的条件……可养不起。”

    其实这也不过是郑婉的托词而已,赵夫子一听,便信以为真,他脸上不由得讪讪的,觉得光想着藏獒凶猛了,就忽略了吃食的事儿,不过他忙说道:“那不是什么大事儿,这藏獒算是我借你的,它吃的还是我负责。等你家的两只狗长大了,你再把它还给我好了。”

    郑婉不由得愣住了,这位赵夫子也太热情了吧?

    赵光美在一旁说道:“郑小娘子不要理他,你先看看能不能治好我的狗。”

    “好,”郑婉说道:“能不能治总要看了再说。”

    一行人进了花厅,那赵大官人也不等郑婉让座,便毫不客气、大刀金马地在花厅的主位坐下了,赵承昊在客座相陪,郑子恒在下首坐了。

    郑婉原本就对这所谓的赵大官人不满,此刻一见更是心中有气,这人怎么可以这样啊?这个时代是非常讲究礼节的,一个客人居然坐在了主位上,就算是官身也不应该,这分明是没把主人放在眼里嘛!

    郑秀得了周庭槐的嘱咐,不敢轻易言,她急忙去厨房烧热水,没一会儿便小心翼翼地端了茶壶进来,给赵大官人和赵夫子沏了茶。

    郑婉盯着那赵大官人带来的那条狗看,那狗的个头并不大,看外形倒像是一只狐狸,黑嘴巴,昏黄的油灯下,可以看出这条狗的神很萎靡,它趴在地上,一副无打采的模样。

    郑婉搜寻着以前的记忆,不由得两眼放光“这狗是青犴吧?”

    赵大官人笑道:“郑小娘子果然不凡,它正是一只青犴犬,我把它从小养到大,没想到现在病了……”

    郑婉记得以前教授讲过,《淮南子·道应训》里说,周文王势力膨胀,商纣很是担心,于是就把他叫来囚禁起来,周文王的大臣为了营救周文王,就花重金搜罗天下奇珍,最后得到一只青犴,献给纣王,就因为这个,纣王就把文王给放了。据说犴是胡地野犬,在春秋战国时,胡犬的名气还在藏獒之上。《史记·赵世家》把胡犬与代马、昆山之玉并列为赵国的三宝,足见胡犬的名贵,可惜到了后来,这种青犴已经消亡了。

    郑婉伸手了青犴的头,吓得那赵承昊一声喊:“小心!”

    郑婉诧异的看了看他,赵夫子喊完才发现,青犴犬不但没有发脾气,居然还用头在郑婉的手上蹭了蹭,一副亲昵的神态,他心里不由得好奇起来,只因为这只青犴平时太凶悍了,由于生病,情越发不好,怎么会独独对她这么温顺?见郑婉看他,赵承昊忙解释道:“郑小娘子,这只青犴很凶,你还是小心些……”

    郑婉笑了笑没言语,魏王赵光美在旁边看着,心里却有些不太是滋味,这话应该是他这个狗的主人来说才对!刚才不过是喝了一口茶没注意,居然让这小子抢了先……他一看见郑婉的笑容,不由恍惚起来,虽然这郑小娘子相貌不是最好,笑起来居然这么好看……

    魏王赵光美虽说小时候家里贫寒,但是随着他长大,他的哥哥也打下了大宋江山,封他为魏王,身份地位的提高,眼眶自然也高了,这几年来可以说阅女无数,不说别的,哥哥的后|,就全都是美女,只不过有的女子乍一看很美,越看越觉得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有的女子初见只是清丽,却越看越是耐看,这郑小娘子好像就是属于后者,可惜他赵光美陪着她走了一路,又在无赖手下救了她和她妹妹,她没说一句感谢的话不说,就连笑好像都没笑过,莫不是已经被赵承昊俘虏了去?要不然这小子怎么会把他最喜欢的藏獒送了来?

    郑婉却不知道魏王转的什么念头,当然了,她也不知道眼前这位居然就是魏王,郑婉给这只青犴检查了一遍,又和它无声的交流了一番,便已经知道它得了什么病,她装模作样的问道:“赵大官人,你这只狗已经十多岁了吧?”

    “是啊,”赵光美说道:“它已经十二岁了,虽然老了些,不过这些年一直在我身边……”

    郑婉没想到他还是个念旧的人,对一条狗都这么好,先前在路上怎么见死不救?郑婉忍不住又腹诽了几句,不过到底也不敢得罪了眼前这位,她点点头道:“人老了,身上的小毛病就会多起来,狗也是如此,我感觉它没有什么大毛病,应该是舌处长了骨刺,一吃东西就会很疼,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它很久之前就不爱吃食了吧?”

    “不错不错……你说它得了什么病?骨刺?”

    “是的,骨刺。”

    在座的几位都没听说过这个词,郑婉也懒得解释,只是说道:“我需要一把手术刀,明天给它做手术用,赵大官人,我画出来图样,你让人去准备吧。”

    郑子恒一听,赶紧去拿纸笔,赵大官人说道:“郑小娘子嘴里还有不少新词,红薯……路上你说什么‘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话真的是在你父亲留下的书上看来的?我记得官……我兄长还派人找什么红薯、白薯,说那东西不仅产量高,而且耐寒抗旱,若是能得以推广,就不会有人饿肚子了……”

    郑婉闻言,只觉得脑袋“嗡”的一下,当时就觉得头有些大,脸色也变了,其实她先前说完那句话就想起来了,红薯是到了明朝才有的,可是刚才赵大官人的话……他的兄长是谁?莫非跟她郑婉一样是穿越来的人吗?今年是开宝十年,前几天她就听闻晋王赵光义是在攻打北汉时候阵亡的,那时候她隐隐觉得那个穿越来的人应该是皇室中人,而今又听这位赵大官人又说起他兄长的话,更加验证了她先前所想……

    郑婉可不是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她压下心头的激动,虽然此刻她的脸色不太好看,但是昏黄的油灯灯光下,在座的两个人倒也没看出郑婉有什么异样,郑婉不想跟皇室中人有什么来往,那意味着麻烦,她只想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虽然有一个同样穿越而来的人可能给她带来帮助,但是谁又敢保证那个人愿意让别人知道他的隐私?万一人家不喜,或者起了杀心,郑婉可不是人家的对手,反正她把一切都推到那个死去的父亲留下的子虚乌有的笔记上,应该也能应付过去……

    “郑小娘子!”郑婉听见赵大官人喊她,这才回过神来,就听那赵大官人问道:“可以让我看看你父亲留下的笔记吗?”

    郑婉连忙摇摇头,皱眉道:“大官人看不成了,我父亲的那些笔记都是写在书上,先前我家困难,家里的书大部分都卖了换钱了,只剩下少部分是弟弟要用的,要不然也早就卖了……”

    赵大官人一听,大失所望,他看郑家家徒四壁,倒也能理解,便没有说什么。

    郑子恒拿来纸笔,郑婉连忙画图,她现在只想尽早把这位大官人打发走,拿过软趴趴的毛笔,郑婉用不好,特意又去灶间找了一块烧了一半儿的木条,这才将就着画了一把手术刀,任由那位赵大官人派人去打造,还有那只青犴犬,也让他带走。

    赵承昊也跟着赵大官人一起告辞,临行他说什么也要把那头藏獒留下,郑婉想起在今天在路上都被人劫道了,万一晚上再有那宵小之徒来捣乱,他们姐弟可应付不来,便点头应了。

    送走了两个人,郑婉也顾不得帮着妹妹做饭,她忙把郑子恒拉到花厅问道:“二弟,你那夫子的父亲是什么人?”

    “我听说,夫子的父亲在河阳三城任节度之职,不过他的母亲还在京城住……”

    郑婉大吃一惊“他父亲叫什么名字?是不是叫赵普?”她记得赵普因为收受贿赂,曾经被赵匡胤贬官到了河阳三城。

    郑子恒摇摇头“姐,这事儿我哪里知道?”

    郑婉又追问:“那个赵大官人呢?你知不知道他是什么身份?”

    郑子恒说道:“姐,夫子他不肯说……”

    郑婉呆呆地站了一会儿,不由得叹了口气,能拥有藏獒的人家,肯定不是普通人,这样的人,居然跑到书院去当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夫子,还真是奇怪,那个有青犴犬的赵大官人,身份更应该不一般……算了,既然他们不说,还是不知道他们的身份好,免得自己一个普通老百姓,日后见了他们还得行礼,到时候束手束脚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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