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又连撕带拽的解了衬衫扣子,不敢让衣裳贴身。就在这时,小孟又倒了一杯滚水,伶伶俐俐、一滴不漏的泼到了他的前胸处。

    这回连层衣裳都没隔,直接烫在了皮肤上。荣祥平日娇生惯养出一身的细皮嫩肉,哪禁的起这么一烫,顿时眼泪流出来,那疼处揉也不是,捂也不是。半晌忽然反应过来,扭头便往洗手间内跑,想找些冷水洗一洗。谁知小孟先他一步进了去,找块大毛巾用冷水浸透了,回身道:“三爷,我给您擦。”

    荣祥哪里还能信得过他,可是心知在他面前自己是绝无逃路的,也只有横了心凭他。他抽泣着把衬衫脱了,光着上身站在门口。

    小孟却把他带回卧室,示意他坐在床上。

    他糊里糊涂的坐了,接下来,小孟把冰冷的毛巾狠狠的擦到了他胸前的烫伤处。

    他立时疼的要起身,可是有小孟按着,哪里能够站得起来。小孟也不像是给人疗伤止痛,倒是要报仇的样子,烫伤处的皮肤本来是一片粉红了,经他这么蛮力一擦,愈发红的仿佛去了层皮。

    荣祥疼的实在不能忍受了,避又无处可避,情急之下,竟猛然向上一挣,张开手臂紧紧的抱住了小孟,然后便把嘴唇凑了过去。正好贴到了小孟的面颊上。

    小孟一愣。

    荣祥知道他是个没有什么经验的,便顺势一路轻轻柔柔的吻向了他的嘴,两唇相触,荣祥一狠心,用舌尖轻轻舔了他的嘴唇。不想小孟却立刻把头向后仰了一下。

    “三爷,不要这样。您尽管怕我、恨我好了。”

    小孟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但您永远都没有必要来取悦我。我只是个奴才。”

    说完这话,他转身走出卧室。

    在一楼的起居室里,他隔着窗子叫住了正在清理锄头的阿历克塞。

    阿历克塞微笑着走过来:“孟先生,有什么吩咐吗?”

    小孟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纸币递给他:“去最近的药店买两支烫伤膏来,剩下的钱归你了,要快点!”

    阿历克塞仿佛是很高兴,接过钱便飞跑开了。

    阿历克塞买了烫伤膏后,用剩下的钱买了两盒烟卷和一把小刀子。然后高高兴兴的走了回来。

    小孟已经不在起居室了。他只好进了一楼的前厅,这令他很犹豫,因为他先前一直在花园里干活,弄的两脚都是泥巴。

    在门口用力蹭了蹭鞋底,他还是走了进去。

    一楼并没有人。他便又上了二楼。

    在二楼,他从第一间屋子开始,一间间的试着推门。

    终于有一扇门是开着的了,他探头进去,却看见了荣祥。

    荣祥坐在床上,下身穿着条灰色西裤,上身却□着,皮肤在明亮灯光的照耀下,白皙的刺目,因而胸口那一大片红也就异常的显眼。看见有人在门口,他起身走过去,把门打开。

    阿历克塞还是笑:“荣先生,您好,好久不见了。”

    荣祥把他上下扫了两眼,径自伸手拿过他手中的烫伤膏,然后指着自己的嘴巴摆了摆手。

    阿历克塞还不明白:“嗯?您的意思是……”

    荣祥重复了这个动作,然后张开嘴用力的啊了一声-------轻不可闻,仿佛耳语。

    阿历克塞点头:“我听说了,您现在不能说话,我真心的为您感到难过。”

    荣祥叹了口气,做了个离开的手势。

    阿历克塞果然就转身走掉了。

    荣祥的后背上,起了一个小小的水泡。除此以外,再无大碍。

    小孟拿了冰给他镇了,又涂了药膏。然后铺床关灯,悄悄的躺在了荣祥身边。

    他心里觉得有点乱,仿佛是有很多话要同荣祥讲的,可话到嘴边,又觉得不知从何说起。终于也只是无声的长出了一口气,作罢而已。

    他的心思,他知道如果自己不肯说出来的话,荣祥是永远不能理会的。他知道荣祥现在一定心里痛苦------被一个奴才这样对待着。

    他很怀念当年在西安时的日子。那时荣祥打吗啡打的昏天黑地,什么都不想理会了,也什么都不能感知了,像个孩子,而自己则像父亲。

    当然,最美好的时光,还是在潼关,他要自杀的那一次。他的头靠在自己肩上,柔软的短发绒绒的触在自己的脸上,温软的,带着他的味道。都解脱了,都满意了,真是好啊,然而却只是那一瞬而已。

    他忽然翻身坐起来,轻轻的拍了荣祥的肩膀:“三爷……您还想要……吗啡吗?”

    荣祥本也没睡,听了这话,他睁开眼睛望了窗外的月亮,随后微微的摇了下头。

    第 40 章

    阿历克塞百无聊赖的呆在自己的小房子里,这房子独立建在花园后面,窗子对着栅栏,可以看到外面一条小汽车道。门口则是一大丛玫瑰花,让他修的整齐美观,老远就能嗅到一股子香气。然而玫瑰花这东西,细看起来也不过是一丛荆棘,起码在阿历克塞的眼里,那就是顶了花朵的刺树。

    他的工作很轻松,在外面流浪了那么久,他几乎没有什么辛苦是不能忍受的了。从十六岁那年离开满洲开始,今年算他是头一次吃上了一天三顿的安稳饭。

    十六岁那年,他的父亲乌赫托姆斯基公爵终于在哈尔滨用光了手里的最后一点钱,走投无路之下,只好带着家人南下,去向他逃到上海的哥哥求援。然而还没有离开辽宁,他们便遇上了当地的兵变。那大概是中国革命军和当地满洲将领之间的战争,他的家人被那些凶暴的士兵们给杀死了。

    骑在马上的满洲将官还是个少年,他持着一杆步枪,高高在上的用刺刀扎向阿历克塞的胸口,不过那柄刺刀在此之前已经沾染过太多的鲜血,刀刃不为人知的卷了起来,只刺透了他的棉袄,他惨叫一声就势向下倒进了死人堆里,逃过一劫。

    从那儿以后,他变成了一只动物,每天唯一的任务就是找吃的。先前的一切,他都强迫自己忘记了。

    房前的小树上传来几声鸟叫,他摸了摸自己下巴上的胡茬,心情大好的在磨刀石上霍霍的磨着一把短刀。

    这把刀子,无论材质还是做工,都非常的一般。虽然他已经把它磨的异常锋利,可是拿在手里轻飘飘的,大概不会太好用。

    “等发了这个月的工钱,也许我可以去商店里买一把稍微好一点的。”他闲闲的想。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厨子老张一路吆喝着走过来:“小黄毛!走哇!跟我拎菜去啊!”

    他连忙答应了一声,然后把刀子塞进褥子下面。

    厨子老张是个北方人,自从阿历克塞来了之后,他就自动免去了拎菜的差事。这白俄小子平日活计不重,人又总是笑嘻嘻的好脾气,他没法不指使他来为自己分点工作。

    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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