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到几时,我一直佯装不在乎,其实是非常在乎的,一直睡不好,辗转反侧,我希望他可以上楼来,又希望他可以离开,那么至少我可以完全心死,不必牵挂。

    但是他没有,他在客厅坐了一夜,然后离去。

    他在考虑什么我都知道,他在考虑是不是应该离开我。我尚不知道他的答案。

    星期三我到老添马厩去,我跟老添说:“添,你的嘴已太大了。”

    老添极不好意思,他喃喃说:“勖先生给我的代价很高。”

    我摇摇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老添又缓缓地说:“我警告过冯艾森贝克先生了。”

    “他说什么?”我问。

    冯艾森贝克的声音自我身后扬起,“我不怕。”他笑。

    我惊喜地转身说:“汉斯。”

    “你好吗,姜。”他取下烟斗。

    “好,谢谢你。”我与他握手。

    烟丝喷香地传入我的鼻孔。我深深呼吸一下,不知道为什么,我极之乐意见到他,因为他是明朗的、纯清的。正常的一个人,把我自那污浊的环境内带离一会儿,我喜欢他。

    “你的‘父亲’叫勖存姿?”他问。

    我笑。“是。”

    “我都知道了。但是我与他的‘女儿’骑骑马,喝杯茶,总是可以吧?”汉斯似笑非笑。

    “当然可以,”我笑,“你不是那种人。”

    我们一起策骑两个圈子,然后到他家,照样的喝茶,这次他请我吃自制牛角面包,还有蜜糖,我吃了很多,然后用耳机听巴哈的音乐。

    我觉得非常松弛,加上一星期没有睡好,半躺在安乐椅上,竟然憩着了。什么梦也没有,只闻到木条在壁炉里燃烧的香味,耐久有一声“哗卜”。

    汉斯把一条毯子盖住我。我听到蓝宝石在窗外轻轻嘶叫踏蹄。

    醒来已是掌灯时分,汉斯在灯下翻阅笔记,放下烟斗,给我一大杯热可可,他不大说话,动作证明一切。

    忽然之间我想,假使他是中国人,能够嫁给他未尝不是美事。就这样过一辈子,骑马、种花,看书。

    宋家明呢?嫁给宋家明这样的人逃到老远的地方去,两个人慢慢培养感情,养育儿女,日子久了,总能自头偕老。想到这里,捧着热可可杯子,失神很久,但愿这次勖存姿立定了心思抛弃我,或者我尚有从头开始的希望。

    “你在想什么?”汉斯问我。

    “你会娶我这样的女子?”我冒失地问。

    “很难说。”他微笑,“我们两人的文化背景相距太大,并不易克服,并且我也没有想到婚姻问题。”

    我微笑,“那么,你会不会留我吃晚饭?”

    “当然,我有比萨饼与苹果批,还有冰淇淋。”汉斯说。

    “我决定留下来。”我掀开毯子站起来伸个懒腰。

    “你确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他说着上下打量我。

    “美丽?即使是美丽,也没有灵魂。”我说,“我是浮士德。”

    “你‘父亲’富甲一方,你应该有灵魂。”他咬着烟斗沉思,“这年头,连灵魂也可以买得到。”

    “少废话,把苹果批取出来。”我笑道。

    吃完晚饭汉斯送我回家。

    辛普森说:“勖先生说他要过一阵才回来。”

    “是吗?”我漠不关心地问一句。

    喜宝--7

    7

    整两个月,我只与汉斯一人见面,与他谈论功课,与他骑马。春天快到了,树枝抽出新芽。多久了,我做勖存姿的人到底有多久了,这种不见天日的日子,唯有我的功课在支持我。现在还有汉斯,我们的感情是基于一种明朗投机的朋友默契。

    两个月见不到勖家的人,真是耳根清静。

    我也问汉斯:“你们在研究些什么?”

    “我们怀疑原子内除了质子与分子,尚有第三个成分。”

    我笑,“我听不懂,我念的是法律,我只知道无端端不可以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怀疑任何一件事。”

    他吸一口烟斗,“没有法子可以看见,就算是原子本身,也得靠撞击才能证明它的存在。”

    “撞击——?越说越玄了,留意听:还是提出你那宝贵的证据吧。”

    他碰碰我的下巴逗我,“譬如说有间酒吧。”

    “是。我在听,一间酒吧。”

    他横我一眼,我忍不住笑。

    “只有一个入口出口。”他说下去。

    “是,一个入口出口。”

    “你不留心听着,我揍你。”

    “但是不停有人向另外一个方向走去,你说,我们是否要怀疑酒吧某处尚有一个出口,至少有个厕所。”

    我瞪着眼睛,张大嘴,半晌我说:“我不相信!政府出这么多钱,为了使你们找一间不存在的厕所?”

    “不是厕所,是原子中第三个分子。”

    “是你说厕所的。”我笑。

    他着急,“你到底明白不明白?”

    “坦白地说,并不。”我摇头。

    “上帝。”汉斯说。

    “ok,你们在设法发现原子内第三个成分,一切物理学皆不属‘发明’类,似是‘发现’类,像富兰克林,他发现了电,因为电是恒久存在的。人们一直用煤油灯,是因为人们没‘发现’电,是不是?电灯泡是一项发明,但不是电,对不对?”

    “老天,你终于明白了。”他以手覆额。

    “我念小学三年级时已明白了。”我说,“老天。”

    “你不觉得兴奋?”他问。

    “这有什么好兴奋的?”我瞠目问。

    “呵,难道还是法律科值得兴奋?”

    “当然。”

    “放屁。”他说,“把前人判决过的案子一次一次地背诵,然后上堂,装模作样地吹一番牛……这好算兴奋?”

    “你又不懂法律!别批评你不懂的事情。”我生气。

    “嘿。”他又咬起烟斗。

    “愚蠢的物理学家。”我说。

    他笑了,“你还是个美丽的女孩子。”

    “但欠缺脑袋,是不是?”我指指头。

    “不,而且有脑袋。”他摇摇头。

    “你如何得知?难道你还是脑科专家?”我反问。

    他笑,“吃你的苹果批。”

    “很好吃,美味之极。”我问道,“哪里买的?”

    “买?我做的。”他指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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