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0
了符秸的命运。龙珩虽然杜撰了大部分的情节,但还有一小部分容易忽略的真实信息。比如,符秸不精于算术。否则,她就不会觉得殷数丁的话得很有道理——我问殷数丁,“你告诉她什么了?”
“告诉她我将要死亡,我得的病有钱也没处治。”
“但还有解决的方法对吧?”
“对,除非有人肯为我而死。”
龙珩插嘴说,一条命,等于一条命,这确实很有道理。我说,只有小学生才会觉得这有道理。“一个杀人狂,他携带机枪在超市里一通扫射,造成十三人死亡,三十人受伤,他会受到什么处罚呢?最重也就是死刑了。一条命抵十三条命,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那是现代法律——”
殷数丁,我,龙珩都在想生命有没有运算定理。我率先觉得这样做也太纸上谈兵了。我说,符秸不是什么恐怖组织的成员,龙珩回敬道,她也没跟殷数丁有过任何亲密行为——对,其实我们都同意,只有殷数丁讲的那一段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她是当事人,只有她才知道发生过的事。然而——
然而在殷数丁的讲述里,我没有把握,感受不到符秸是个什么样的人。她在我心里不要说脸了,连个形体都没有。为了建立起她这么个人,我只能编一点具体的事情来唤醒她已经死去的形像。殷数丁告诉我的很有用,我会据此慢慢构成一个完整的故事……
这顿晚饭不能无休止地吃下去。差不多八点的时候,我们走出餐馆,在街边分手,各自回家了。为了试验龙珩给我的号码是否是真实的,我拔通了她的电话。
“喂?”
“龙珩,是我。”
“我怎么知道你是谁?”
“别耍嘴皮子啦,你听不出我的声音吗?”
“啊,是你。”
“明天有空出来玩吗?”
“你太直接了。”
“还好吧。你看我之前还说了两句话作铺垫呢。明天有空吗?白天没空晚上也行。”
“不行,没空。”
“下班后也没空吗?你已经有别的约会了吗?”
“是的。我要在家陪我女朋友。”
“什么?你有女朋友了?”
“是的。”
“……那也行啊,把女朋友叫出来一起吃个饭总行吧。”
“又是吃饭?”
“总得吃饭吧。”
神奇的是,龙珩最后居然答应了明天与我共进晚餐。哎呀,共进晚餐这词听起来真是太浪漫了,简直就和共赴巫山有得一拼!
伤口像一只只眼睛分布在她的尸体上。死后,她被人用刀在身上挖了几十个洞出来。僵硬的皮肤已经没有活人那种柔嫩耀眼的光泽了,在灯光下泛着另一种青光。她的皮肤表面好像抹了一层油。龙珩将亮片洒在尸体上,伤口里也掉进了几片……不知为何,这使得伤口有了宝石的质感。但自此之后,龙珩对珠宝一类的东西再也不感兴趣了。
昨天龙珩那样说了,我还以为她的女朋友会和她一起来,但她孤身一人,穿着连脚踝都遮住的那种长裙,来赴约了。她戴着一顶草帽,上身是很普通的t恤,她一坐下来,我就向她指出今天这身没有昨天的好看。“太土了,像乡村少女。”
“我觉得挺好,小溯帮我搭配的。”
话说,我觉得小溯肯定是她女朋友。我经常碰到这种情况,在网上跟女孩子聊天,我才说了句她的照片很漂亮,她就说“我男朋友叫我吃饭去了”……龙珩想提醒我,她是有女朋友的人了,如果我对她有什么想法,最好赶快打消。于是我问她,“小溯是谁?”
“我女朋友啊。”
啊,果然。
吃饭间,我和龙珩当然就聊起了殷数丁。我问她,殷数丁她说的事都是真的吗,龙珩说,我认为是真的。
“有什么根据吗?”
“殷数丁是个很忧郁的人。”
“嗯。我倾向于说她是个很神经质的人。”
“你不如直接说她有神经病。”
“那倒没有。我不这么认为。”
我是说真话。我也觉得殷数丁说的都是真的。她有种生活在虚幻中的气质,不代表她说的都是子虚乌有之事。我了解到,龙珩进入现在工作的这家公司工作时,殷数丁就已经是正式员工了。殷数丁跟我讲的那些事早在两年前,也和龙珩讲过了——我觉得今天的粉丝特别好吃,他们放了很多醋!这道菜就叫“酸炒金丝”……
“她那时很恍惚,精神状态很不好。”
“啊,那老板没开除她啊?”
“我是说某段时间内。”
我想到了殷数丁站在马路中央向我投来的怨恨目光。“她不能受到刺激,受到刺激了就会失控。”龙珩说,“但是……不是所有事情都会刺激到她。你懂我的意思吗?”
“不懂!”
龙珩一副“你的智商还差点儿”的表情。她说,比如一个炸弹在殷数丁身旁爆炸未必会引起她什么大反应,但旁人不经意一句话,却可能引发她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来。“她曾经追着一个女人跑了三条街,整整三条街啊!”
我觉得殷数丁泼妇起来确实会干出这种事。“那女人怎么她了?”
作者有话要说:n年前殷数丁得了一种绝症
如果有人肯为她死那么她就不用死了
于是她选中了符秸
“我”喜欢龙珩,想要追求她,但龙珩对“我”不屑一顾
九十五
“对方边走路边吃小吃,结果两个人撞了一下,那碗东西泼在殷数丁身上了。”
“这种事情让人很难堪的,换了我我也要生气!”
问题是追着人满街跑似乎对挽回形像不会有什么作用啊……“她离开上一个公司据说是因为她用打印机砸了同事的头。”
“呦,龙珩,那你得当心呀!”
大概是我吃相太难看了,龙珩为了平衡服务员对我们这桌的印象,很淑女地吃了两口就不动筷子了。她说,你跟殷数丁怎么认识的?我说,“她没跟你说?”
“没有。她只说,你有偷窃癖。”
“……搞半天她就这么跟你说我的?”我喝了一口饮料掩饰自己的窘迫。我把那天发生的事都告诉了龙珩。“好吧,那天在公交车上我是拿了她的钱包,但那绝对不是想偷钱。就算她不追回来问我要,第二天我也会还给她的。我就是想逗逗她,别无它意啊。”
“还?你怎么还?”
“她每次上车之后,不是看手机小说,就是玩手机游戏,从不注意身旁的人和事,就算一个急刹车,所有人都骂骂咧咧的,她也会在站稳脚后继续若无其事地盯着手机屏幕。我观察她快一个月了,我认识她,她不认识我。这样的人真好玩,
“告诉她我将要死亡,我得的病有钱也没处治。”
“但还有解决的方法对吧?”
“对,除非有人肯为我而死。”
龙珩插嘴说,一条命,等于一条命,这确实很有道理。我说,只有小学生才会觉得这有道理。“一个杀人狂,他携带机枪在超市里一通扫射,造成十三人死亡,三十人受伤,他会受到什么处罚呢?最重也就是死刑了。一条命抵十三条命,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那是现代法律——”
殷数丁,我,龙珩都在想生命有没有运算定理。我率先觉得这样做也太纸上谈兵了。我说,符秸不是什么恐怖组织的成员,龙珩回敬道,她也没跟殷数丁有过任何亲密行为——对,其实我们都同意,只有殷数丁讲的那一段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她是当事人,只有她才知道发生过的事。然而——
然而在殷数丁的讲述里,我没有把握,感受不到符秸是个什么样的人。她在我心里不要说脸了,连个形体都没有。为了建立起她这么个人,我只能编一点具体的事情来唤醒她已经死去的形像。殷数丁告诉我的很有用,我会据此慢慢构成一个完整的故事……
这顿晚饭不能无休止地吃下去。差不多八点的时候,我们走出餐馆,在街边分手,各自回家了。为了试验龙珩给我的号码是否是真实的,我拔通了她的电话。
“喂?”
“龙珩,是我。”
“我怎么知道你是谁?”
“别耍嘴皮子啦,你听不出我的声音吗?”
“啊,是你。”
“明天有空出来玩吗?”
“你太直接了。”
“还好吧。你看我之前还说了两句话作铺垫呢。明天有空吗?白天没空晚上也行。”
“不行,没空。”
“下班后也没空吗?你已经有别的约会了吗?”
“是的。我要在家陪我女朋友。”
“什么?你有女朋友了?”
“是的。”
“……那也行啊,把女朋友叫出来一起吃个饭总行吧。”
“又是吃饭?”
“总得吃饭吧。”
神奇的是,龙珩最后居然答应了明天与我共进晚餐。哎呀,共进晚餐这词听起来真是太浪漫了,简直就和共赴巫山有得一拼!
伤口像一只只眼睛分布在她的尸体上。死后,她被人用刀在身上挖了几十个洞出来。僵硬的皮肤已经没有活人那种柔嫩耀眼的光泽了,在灯光下泛着另一种青光。她的皮肤表面好像抹了一层油。龙珩将亮片洒在尸体上,伤口里也掉进了几片……不知为何,这使得伤口有了宝石的质感。但自此之后,龙珩对珠宝一类的东西再也不感兴趣了。
昨天龙珩那样说了,我还以为她的女朋友会和她一起来,但她孤身一人,穿着连脚踝都遮住的那种长裙,来赴约了。她戴着一顶草帽,上身是很普通的t恤,她一坐下来,我就向她指出今天这身没有昨天的好看。“太土了,像乡村少女。”
“我觉得挺好,小溯帮我搭配的。”
话说,我觉得小溯肯定是她女朋友。我经常碰到这种情况,在网上跟女孩子聊天,我才说了句她的照片很漂亮,她就说“我男朋友叫我吃饭去了”……龙珩想提醒我,她是有女朋友的人了,如果我对她有什么想法,最好赶快打消。于是我问她,“小溯是谁?”
“我女朋友啊。”
啊,果然。
吃饭间,我和龙珩当然就聊起了殷数丁。我问她,殷数丁她说的事都是真的吗,龙珩说,我认为是真的。
“有什么根据吗?”
“殷数丁是个很忧郁的人。”
“嗯。我倾向于说她是个很神经质的人。”
“你不如直接说她有神经病。”
“那倒没有。我不这么认为。”
我是说真话。我也觉得殷数丁说的都是真的。她有种生活在虚幻中的气质,不代表她说的都是子虚乌有之事。我了解到,龙珩进入现在工作的这家公司工作时,殷数丁就已经是正式员工了。殷数丁跟我讲的那些事早在两年前,也和龙珩讲过了——我觉得今天的粉丝特别好吃,他们放了很多醋!这道菜就叫“酸炒金丝”……
“她那时很恍惚,精神状态很不好。”
“啊,那老板没开除她啊?”
“我是说某段时间内。”
我想到了殷数丁站在马路中央向我投来的怨恨目光。“她不能受到刺激,受到刺激了就会失控。”龙珩说,“但是……不是所有事情都会刺激到她。你懂我的意思吗?”
“不懂!”
龙珩一副“你的智商还差点儿”的表情。她说,比如一个炸弹在殷数丁身旁爆炸未必会引起她什么大反应,但旁人不经意一句话,却可能引发她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来。“她曾经追着一个女人跑了三条街,整整三条街啊!”
我觉得殷数丁泼妇起来确实会干出这种事。“那女人怎么她了?”
作者有话要说:n年前殷数丁得了一种绝症
如果有人肯为她死那么她就不用死了
于是她选中了符秸
“我”喜欢龙珩,想要追求她,但龙珩对“我”不屑一顾
九十五
“对方边走路边吃小吃,结果两个人撞了一下,那碗东西泼在殷数丁身上了。”
“这种事情让人很难堪的,换了我我也要生气!”
问题是追着人满街跑似乎对挽回形像不会有什么作用啊……“她离开上一个公司据说是因为她用打印机砸了同事的头。”
“呦,龙珩,那你得当心呀!”
大概是我吃相太难看了,龙珩为了平衡服务员对我们这桌的印象,很淑女地吃了两口就不动筷子了。她说,你跟殷数丁怎么认识的?我说,“她没跟你说?”
“没有。她只说,你有偷窃癖。”
“……搞半天她就这么跟你说我的?”我喝了一口饮料掩饰自己的窘迫。我把那天发生的事都告诉了龙珩。“好吧,那天在公交车上我是拿了她的钱包,但那绝对不是想偷钱。就算她不追回来问我要,第二天我也会还给她的。我就是想逗逗她,别无它意啊。”
“还?你怎么还?”
“她每次上车之后,不是看手机小说,就是玩手机游戏,从不注意身旁的人和事,就算一个急刹车,所有人都骂骂咧咧的,她也会在站稳脚后继续若无其事地盯着手机屏幕。我观察她快一个月了,我认识她,她不认识我。这样的人真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