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尘之所说的左邻右舍是果园毗邻。
因为大伙常年在果田内劳作,隔三差五还要巡逻,防止居心不良者的盗窃,防止化妖害虫的祸乱。
如果遇上天灾年份,待的时间就更长。
正是在田内熟识,整天低头不见抬头见,所以才互称邻居。
但他们的洞府却相隔很远,修士们偏爱离群索居,金露酒庄的地盘内又山多林密,除了道侣夫妻,没有谁愿意挨着住。
丁醒随着丁尘之来到田间,见左边有一片葡萄园里,有位戴着头巾的中年妇女,正穿梭在葡萄树间的小路里,认真检查着灵果的生长情况,此外还有一个肉球般的小胖子,背着竹篓,屁颠颠跟在她身后。
丁醒初来酒庄时是春天,一晃三个月过去,如今已经到了夏末,有一部分灵果迎来了收成期。
庄民来田内的次数明显多了起来。
右边是一片疑似草莓的果园,但丁醒不敢肯定那些色泽鲜红的灵果一定就是草莓,主要是个头太大,每一个都像是鸡蛋一样,表层长有刺角,色泽与凡间草莓有点像,造型却不同。
这些天丁醒一直在苦修《重霜法》,有关各种灵果的知识,他只是偶尔听丁尘之提到,还没有正式修习。
“丁师兄也来田里了!”
丁醒刚刚站在园边,见那个中年妇女从左边的葡萄园内出来,她穿着粗布耐磨的衣裳,四十来岁,不怎么注重仪表,一看就是那种勤恳苦干的持家女人。
丁醒对她的观感很不错,因为在老家泰宁镇,丁醒经常接触到类似的妇人,整日操持油盐酱醋,而且都有碎嘴唠叨的毛病:
“下个月绍公的白脂窖要开,丁师兄要不要送一批酒果进去?”
金露酒庄的灵脉只有稀少的五条,炼酒的灵窖也是五座,分别被五位玄胎期的前辈执掌,每次他们开窖时,都会接纳一批庄民的私酒,一起祭炼窖藏。
丁尘之给丁醒喝的‘流霞酒’,就是在绍公的白脂窖内炼出来。
绍公姓孟,名绍,寿数在酒庄内排第一,故而庄民都尊称他为绍公。
金露酒庄的创庄史有三百年,最初的创办者是一对夫妇,夫姓伍,妇姓孟,因此酒庄内人数最多、地位最高就是伍孟两族,其余都是孤身入赘者。
中年妇女是孟家人。
丁尘之与她站着叙话,打发丁醒到自家桔园内检查。
那个身背竹篓的小胖子见了丁醒这个同龄人,显得异常兴奋,一个箭步追上去,随着丁醒消失在桔树间。
“我叫孟小汤,你就是丁师伯的孙子丁醒吧?我娘说,咱俩一般大,今年都十二,你几月生的?”
孟小汤的性子显然随他娘。
丁醒一对上孟小汤的脸,脑子里就会浮现伍天德凶狠的模样,他不喜欢胖子,以致于让他提不起聊天的兴致,随意说了句‘你好’,就不再吭声,默默往前走。
孟小汤也不介意:“丁师伯都教了你什么法术?我爹最是能打,斗法远近闻名,不然他也做不成庄上的执法堂差役,他最近传了我一手霜刃术,打杀害虫轻轻松松!”
寥寥几句话,让丁醒听出来,这位孟小汤胖子,竟然有吹嘘的毛病。
丁醒在老家时,从来不对同龄玩伴提起自己的爹多有钱,自己的伯祖多有厉害。
丁醒见孟小汤爱夸口,就顺嘴问:“你家里种的葡萄是什么品种?”
反正是闲逛,不如趁机了解一下灵果的常识。
“你连灵果的种类都不知道?哦,你刚来酒庄,想必丁师伯还来不及教你!”孟小汤不是在嘲笑。
他此刻之所以表现开心,是因为他有了炫耀的机会:“我家共有果园六十亩,南边三十亩种的是青胶葡萄,一年一熟,单独吃的话,这种葡萄可以强身健体,入酒能够炼制‘青胶大曲’,药效是补给真血流失。
北边三十亩种的是紫萝葡萄,三年一熟,剥开这种灵果,敷到脸上,能够温养肌肤,用它们炼制的‘紫萝春’,药效就不用我再说了吧!”
丁醒一点就通:“温养肌肤,应该是让容貌变美,这种灵酒能够驻颜吗?”
孟小汤点头:“常年喝,常年维持青颜!咱酒庄最畅销的十大灵酒,就包括我家的‘紫萝春’!”
他并没有把话讲全面,他家的酒,如果不喝,照样会变老。
这也是灵酒与灵丹的差别,修仙界的驻颜酒都是暂时性,驻颜丹才有永久性,但驻颜丹不容易炼制,仅仅一味主药就需要几百年火候,去哪里找啊?很难找到!百年的草药都已经被修士们挖光挖净了。
所以即使驻颜酒功效缺失,也照样畅销,这一点孟小汤没有讲假话。
“我家的流霞也挺畅销的。”丁醒环顾一下附近的桔子树,果实大如拳头,表层结有火焰纹络,外相看去极为不凡,但功效却不多,这种‘火烽桔’只能拿去炼制辟谷酒。
“也对!辟谷嘛,人人都要吃饭的,总归会有修士购买,不愁销路!”孟小汤撇撇嘴:“但辟谷灵丹与灵酒,是个修士都会炼制啊,卖不上价钱!”
丁醒有点看不惯孟小汤的显摆:“我家有万贯家财,又不缺钱,无所谓!”说完爬上一棵桔子树,高高举着右臂,抓住树梢处的枝叶,把自己固定在树上,故意拉开两人的距离。
孟小汤仰着头,朝他喊:“你家里的钱都是黄白俗物,在修仙界一文不值!”
这句话让丁醒摸不着头脑:“黄金与白银畅通天下,钱就是钱,怎么可能花不掉?别以为我刚入庄,你就能唬住我。”
“我唬你?唬你又没有好处,我干嘛要唬你!”孟小汤提起袖口,低着头,在袖子里扒扒找找,一边嘀咕:“你等着,我这就拿钱给你看,让你开开眼界,免得再说我骗你!”
丁醒瞥他一眼,暗自寻思,凡子凡夫的衣裳全是大袖口,专门用来装东西,难道修仙界的修士也是如此吗?
他正想着,忽觉掌心处传来一阵蠕动感,他吓了一跳,旋即松手垂臂,一下从树杈处跳了下来。
丁尘之对他讲过多次,果园当中存在害虫,这种害虫与凡间的虫类截然不同,因它们以灵果为食,吃的多了,自身也都已经通灵。
丁醒以为自己刚刚抓住了一头害虫,但是等他仰头观看手抓的位置,却是空空无物,即使他把整棵树做了一次详细搜查,也没有发现异常。
他便以为是自己掌心敏感,旋即把这件小事抛之脑后。
但他并不知道,等孟小汤拿钱出来给他欣赏,两人有说有笑的远离这颗树时,树梢的一片树叶瞬化为一条蚕状叶虫,在半空挪移了一下方位,电光般遁至相邻的树上,附身于一条树枝,重变为叶状,就此陷入了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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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上天灾年份,待的时间就更长。
正是在田内熟识,整天低头不见抬头见,所以才互称邻居。
但他们的洞府却相隔很远,修士们偏爱离群索居,金露酒庄的地盘内又山多林密,除了道侣夫妻,没有谁愿意挨着住。
丁醒随着丁尘之来到田间,见左边有一片葡萄园里,有位戴着头巾的中年妇女,正穿梭在葡萄树间的小路里,认真检查着灵果的生长情况,此外还有一个肉球般的小胖子,背着竹篓,屁颠颠跟在她身后。
丁醒初来酒庄时是春天,一晃三个月过去,如今已经到了夏末,有一部分灵果迎来了收成期。
庄民来田内的次数明显多了起来。
右边是一片疑似草莓的果园,但丁醒不敢肯定那些色泽鲜红的灵果一定就是草莓,主要是个头太大,每一个都像是鸡蛋一样,表层长有刺角,色泽与凡间草莓有点像,造型却不同。
这些天丁醒一直在苦修《重霜法》,有关各种灵果的知识,他只是偶尔听丁尘之提到,还没有正式修习。
“丁师兄也来田里了!”
丁醒刚刚站在园边,见那个中年妇女从左边的葡萄园内出来,她穿着粗布耐磨的衣裳,四十来岁,不怎么注重仪表,一看就是那种勤恳苦干的持家女人。
丁醒对她的观感很不错,因为在老家泰宁镇,丁醒经常接触到类似的妇人,整日操持油盐酱醋,而且都有碎嘴唠叨的毛病:
“下个月绍公的白脂窖要开,丁师兄要不要送一批酒果进去?”
金露酒庄的灵脉只有稀少的五条,炼酒的灵窖也是五座,分别被五位玄胎期的前辈执掌,每次他们开窖时,都会接纳一批庄民的私酒,一起祭炼窖藏。
丁尘之给丁醒喝的‘流霞酒’,就是在绍公的白脂窖内炼出来。
绍公姓孟,名绍,寿数在酒庄内排第一,故而庄民都尊称他为绍公。
金露酒庄的创庄史有三百年,最初的创办者是一对夫妇,夫姓伍,妇姓孟,因此酒庄内人数最多、地位最高就是伍孟两族,其余都是孤身入赘者。
中年妇女是孟家人。
丁尘之与她站着叙话,打发丁醒到自家桔园内检查。
那个身背竹篓的小胖子见了丁醒这个同龄人,显得异常兴奋,一个箭步追上去,随着丁醒消失在桔树间。
“我叫孟小汤,你就是丁师伯的孙子丁醒吧?我娘说,咱俩一般大,今年都十二,你几月生的?”
孟小汤的性子显然随他娘。
丁醒一对上孟小汤的脸,脑子里就会浮现伍天德凶狠的模样,他不喜欢胖子,以致于让他提不起聊天的兴致,随意说了句‘你好’,就不再吭声,默默往前走。
孟小汤也不介意:“丁师伯都教了你什么法术?我爹最是能打,斗法远近闻名,不然他也做不成庄上的执法堂差役,他最近传了我一手霜刃术,打杀害虫轻轻松松!”
寥寥几句话,让丁醒听出来,这位孟小汤胖子,竟然有吹嘘的毛病。
丁醒在老家时,从来不对同龄玩伴提起自己的爹多有钱,自己的伯祖多有厉害。
丁醒见孟小汤爱夸口,就顺嘴问:“你家里种的葡萄是什么品种?”
反正是闲逛,不如趁机了解一下灵果的常识。
“你连灵果的种类都不知道?哦,你刚来酒庄,想必丁师伯还来不及教你!”孟小汤不是在嘲笑。
他此刻之所以表现开心,是因为他有了炫耀的机会:“我家共有果园六十亩,南边三十亩种的是青胶葡萄,一年一熟,单独吃的话,这种葡萄可以强身健体,入酒能够炼制‘青胶大曲’,药效是补给真血流失。
北边三十亩种的是紫萝葡萄,三年一熟,剥开这种灵果,敷到脸上,能够温养肌肤,用它们炼制的‘紫萝春’,药效就不用我再说了吧!”
丁醒一点就通:“温养肌肤,应该是让容貌变美,这种灵酒能够驻颜吗?”
孟小汤点头:“常年喝,常年维持青颜!咱酒庄最畅销的十大灵酒,就包括我家的‘紫萝春’!”
他并没有把话讲全面,他家的酒,如果不喝,照样会变老。
这也是灵酒与灵丹的差别,修仙界的驻颜酒都是暂时性,驻颜丹才有永久性,但驻颜丹不容易炼制,仅仅一味主药就需要几百年火候,去哪里找啊?很难找到!百年的草药都已经被修士们挖光挖净了。
所以即使驻颜酒功效缺失,也照样畅销,这一点孟小汤没有讲假话。
“我家的流霞也挺畅销的。”丁醒环顾一下附近的桔子树,果实大如拳头,表层结有火焰纹络,外相看去极为不凡,但功效却不多,这种‘火烽桔’只能拿去炼制辟谷酒。
“也对!辟谷嘛,人人都要吃饭的,总归会有修士购买,不愁销路!”孟小汤撇撇嘴:“但辟谷灵丹与灵酒,是个修士都会炼制啊,卖不上价钱!”
丁醒有点看不惯孟小汤的显摆:“我家有万贯家财,又不缺钱,无所谓!”说完爬上一棵桔子树,高高举着右臂,抓住树梢处的枝叶,把自己固定在树上,故意拉开两人的距离。
孟小汤仰着头,朝他喊:“你家里的钱都是黄白俗物,在修仙界一文不值!”
这句话让丁醒摸不着头脑:“黄金与白银畅通天下,钱就是钱,怎么可能花不掉?别以为我刚入庄,你就能唬住我。”
“我唬你?唬你又没有好处,我干嘛要唬你!”孟小汤提起袖口,低着头,在袖子里扒扒找找,一边嘀咕:“你等着,我这就拿钱给你看,让你开开眼界,免得再说我骗你!”
丁醒瞥他一眼,暗自寻思,凡子凡夫的衣裳全是大袖口,专门用来装东西,难道修仙界的修士也是如此吗?
他正想着,忽觉掌心处传来一阵蠕动感,他吓了一跳,旋即松手垂臂,一下从树杈处跳了下来。
丁尘之对他讲过多次,果园当中存在害虫,这种害虫与凡间的虫类截然不同,因它们以灵果为食,吃的多了,自身也都已经通灵。
丁醒以为自己刚刚抓住了一头害虫,但是等他仰头观看手抓的位置,却是空空无物,即使他把整棵树做了一次详细搜查,也没有发现异常。
他便以为是自己掌心敏感,旋即把这件小事抛之脑后。
但他并不知道,等孟小汤拿钱出来给他欣赏,两人有说有笑的远离这颗树时,树梢的一片树叶瞬化为一条蚕状叶虫,在半空挪移了一下方位,电光般遁至相邻的树上,附身于一条树枝,重变为叶状,就此陷入了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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