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十六·小尼姑年方二八

    对着尼姑唱这思凡——这是调戏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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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扇子是两面的,一面上写着,酒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另外一面写着,我想吃。

    酒穿肠过的那面自然是我要求的,我努力的将他拉到书桌面前,主动帮他磨墨。

    当时是在书房,离魂那小正太也在,见我如此狗腿大为不屑。

    我当时想,你这小正太这是嫉妒我吧?

    最近这些日子,我越发的觉得离魂这个小正太有趣了,觉得他的眼神有趣,表情有趣,心气儿更有趣。

    而后脑袋里面不自觉的拿他与那个仅见过一面的正太皇帝司马旭日比较。

    看墨水磨得差不多了,我笑着对云惊蛰说:“就那么几个字,累不着王爷你的,写了我就不缠着你了。”

    云惊蛰冷睨了我一眼,说:“写了又怎么样,你还真好意思满世界显摆去?”

    我猛点头,得瑟的说:“你若是写了,我就敢拿出去招摇。”

    云惊蛰那眼神又看了我良久,最后说:“这可是你说的啊。”说罢,一拢衣袖提笔就要落墨。我见状忙提醒:“写的‘奔放’点儿,那小楷看上去可就没劲了。”

    这自然是要让他写他前世的笔记。

    他也没抬头,只是吩咐道:“离魂,把她拉一边儿去。”

    离魂自然上前来,很是客气的看着我,黑白分明的眼神里却带着一丝淡淡的嘲讽。

    我对这种眼神最讨厌不过——一个孩子就用这种眼神看人,以后怎么了得?

    于是便对离魂道:“打住,莫要再上前,我就在这儿呆着。”

    离魂自然是不会同意的。这小子其实是有练武的,这是司马博雍亲自找的人教授的,而且教他武功那人想来武功很高,整天不见人影这小子还能打的过我。

    我既然打不过他就使了坏,于是我们两个拉拉扯扯,推推搡搡,抱来抱去,最后滚来滚去。

    我最后得意的压在他的身上,看着他怒气腾腾的眼神,捏着他软乎乎的小脸儿,得瑟的说:“我打不过你又怎么样,你不还是要输给我?”

    离魂气嘟了嘴巴,最后头一扭,索不看我。

    这别扭的样子哦,我心想着,最后也不知道脑袋里的哪弦崩了,居然垂下头来在这小正太的脸颊上吧唧了一口。

    等吧唧完,就见这小家伙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看着我。

    我于是反省了那么一秒钟,我错了,我错了,我不应该非礼小帅哥。

    可又想啊,我这虽然不是头一遭亲男人,可也算的上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头一亲啊,还便宜了你呢。于是理直气壮的瞪回去,说:“看什么看,没被人亲过啊!”

    恰这时,咳嗽声响了两下,我有些心虚的扭头,从离魂身上爬起来,垮着脸看着正笑的十分高深莫测的云惊蛰,期期艾艾的说:“那个啥……我可不是故意的……”

    王爷大人点了点头,一副我很明白的模样。

    我又软软糯糯的说:“我们小孩子之间闹着玩呢,你可别当真……”

    王爷大人又点了点头,甚至还抽出了自己的烟枪,又去荷包。

    说来,他那荷包还是我亲自动的手,模样那是一个丑,说它是个荷包,还不如说着东西是五分之四个鸭蛋比较合适。

    虽说丑,可云惊蛰还是挂在了腰上,我想,他这是还装着病不肯每天早起上朝呢,要是等真装不下去的时候,他还敢拿着这东西出门吗?

    于是更深深的觉得他云惊蛰是个好哥们,多给哥们我面子啊。

    这哥们从荷包中掏了良久,最后也没掏出烟丝往烟锅里放,最后看了看也从地上利落的爬起来,低垂着脑袋不说话的离魂两眼,又对我说:“我知道你是故意的,我还真当真了。”

    我顿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因为我见这丫的突然眉开眼笑了起来,那坏笑的模样要多眼熟就有多眼熟,我心里惴惴了许久,这丫的究竟是想怎么欺负我?

    等那么良久之后,他悠闲的喝着离魂给他煮的茶,让离魂用我那把宝贝扇子给他扇着凉风,那模样,要多恣意有多恣意,要多快意有多快意,刺眼呢!

    咦,有点不对,我那扇子!

    我忙扑了上去要抢,离魂自然是不给,我抢来抢去都没将扇子抢回来,最后一个主意浮上心头,于是也不去抓那扇子了,抓住了小正太就是吧唧一口,而后流氓道:“你要不给我扇子,我就亲你,哼!”

    离魂……呆滞状……

    云惊蛰的抗流氓能力显然要远高于这小正太,此君此时已然点燃了烟丝,有一口没一口的抽着,袅袅的蓝舞中,隐约可见他在笑着。

    最后,他说:“离魂,把那扇子给她吧。这么一个泼皮哟,还真是有趣。”

    我心想,你才是泼皮,我顶多算是流氓。

    又慌张的去看我的扇子,最后怒发冲光头,双眼瞪着那个得瑟的抽烟还说风凉话的家伙,你行的!

    他反倒是很无辜的眨眨眼,说:“我可都照着你的要求办了呀。”

    我咬牙切除的看着他,又看着那扇子,最后扇子一甩,走人。

    那扇子两面扇面,我原本只让他在一面上写“酒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却不想他居然在另外一面写了“我想吃”四个大字。

    那四字铁画银钩,杀伐之气跃然扇面之上。

    不知情的人看了,一定想,这是馋的不行了,想杀猪了吧?

    我越想越气,可脑筋中又有一个声音在隐隐的跟我说——不能气不能气,骆柔,你是不是越来越孩子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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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近的这种预感越来越强了。

    我整个人好像越来越孩子气了,以往许多绝对不会做出的举动如今非但会做,而且会做的得心应手。

    例如撒娇,例如死缠烂打,例如亲小正太一口。

    我有些惶恐的想,我是不是灵魂在和不喜渐渐融合呢?

    在这种时候,我自然想到了云惊蛰。

    铁画银钩也能写出簪缨小楷的云惊蛰,喜穿白衣,如今一身玄黑也已经没有任何厌恶眼神的云惊蛰。

    我怕了!

    云惊蛰,你可还是你,我又可还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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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宿没睡好,一宿。

    云惊蛰睡觉是极轻浅的,是以夜间并未安排女官值宿,但我想,就司马博雍的小心,这房间中一定有人在无时无刻的保护着他吧?

    此时云惊蛰一人静静独睡,他的被窝与我紧靠着,枕头并着枕头,我侧目过去,就能在夜明珠的光芒下看到他的睡脸,白,秀,美,以及,温柔。

    我曾经很想问他,云惊蛰,你恨我吗?

    或许那天我没那么冲动,等他说出话来,明白他只是借个火,两人互相离去或许就能避过穿越这遭无妄之灾。

    何况,对一个男人来说,被女人踢了那处向来也算是奇耻大辱。但自从我们两人坦白身份之后,他照顾我,甚至可以说是宠溺我,当真有些爹对女儿的态度了。我自然觉得别扭,可又不想坏了他的打算,更不想辜负了他的一片心意,两人就这样处了下来。

    我看着他的眉毛,比起初见的那日,这眉宇之间也渐渐多了一些英气。

    云惊蛰终究是云惊蛰,不是司马博雍,再怎样小心的脱变也会留下一丝痕迹。

    我看了他一会儿,就不想再看了,对他的印象再深也好,再浅也好,这终究是司马博雍的皮囊,而非他云惊蛰的。

    我会为司马博雍的皮囊经验,却也只会喜欢云惊蛰特殊的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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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静静的把玩着手中的蚱蜢,在夜明珠的光线下已经不见当日的青翠,但我还是摩挲着,脑中想着,那人是不是现在也在呢?这样一个本应该不说话不现身,甚至“不存在”的人究竟送我这只蚱蜢作甚?

    但我仍旧是十分喜欢这个蚱蜢的,因为它让我见证了一个影子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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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到五更天的时候云惊蛰就醒了过来,我当时正在想脑子里的那堆烦心事儿,并没发现他已经醒了过来。等发现的时候,他正对我笑。

    春夏之交的时候,天日纵然长了许多,幸好有那夜明珠我才能将他的笑容看的真切,将他琉黑的眸看的清楚。

    他那眼神我温温柔柔可又带点恼人的痞子气,不染丝毫司马博雍的气息。

    他也不问我怎么了,就一手托腮,看着我唱到:“小尼姑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

    我一听就恼了,好好的唱什么《思凡》?唱就唱了呗,还居然唱的有些跑调儿,不会唱咱就别丢人!

    再说了!我好好的在想我们俩灵魂融合这种大事儿呢,他在那儿唱思凡,还是对着尼姑唱,这岂不是调戏尼姑!

    我一手撑起身,与他对视,我还能感觉到他的气息喷洒在我脸上,我笑笑,笑着对他道:“以为我好欺负是吧?”

    他略挑挑眉,又略笑笑,轻声低柔道:“我唱我的,与你何干?”

    那模样,委实碍眼,那话,着实气人!

    可我在他的脸上,隐约看到了一抹忧心之色。或许夜明珠的光线让我造成的错觉,也或许是他这张面皮太柔弱,我瞧着终究还是发作不得。

    然后他被他拥住,被他轻轻拍着肩膀,被他凑在耳边说:“穿都穿了,还想那么多做啥,什么都会变,唯独有一样是永恒不变的。”

    我心中一动,从他肩头上抬起来,看着他,等答案。

    我见他认真的看着我,更认真的一字一句到:“我是男人你是女人,这是永恒不变的。”

    ……

    我错了,真的错了,这个王八玩意儿嘴巴里怎么能说的出好话来!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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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人笑闹了一通也都有些累了,他是身体不好,经不得闹,我是一夜未眠,困的。

    我与他两个人在一个被窝里,我说:“听说你唱歌不错?”

    他颇为自得且厚脸皮道:“过奖过奖。”

    我自然是白了他一眼,懒得理他,谁料他在被窝里把手越过界来,轻轻的环着我的腰道:“要我唱歌吗?”

    他会唱歌,而且唱得不错,这是水心说的。

    我记得他原本的声音——其实还是不记得的好,因为他那时嘴巴骂骂咧咧的极不干净。

    但仔细想想,那声音还真不错。

    ↑

    我觉得我这人穿越后的智商还真的没救了,看一个人顺了眼,就连他骂人的声音,且还是骂我自己的声音都觉得好听,真是有病。

    司马博雍的声音也是好听的,不,应该是极好听。

    声音并不低沉,干脆之中带着磁音,放缓的声音喊我的时候,通常会让我起一身**皮疙瘩。

    我又想到他唱的小尼姑,我说他走调儿,其实听着还不错。

    恩,尼姑思凡也不错。

    于是我看向他,伸出一手指戳戳他的脸,细腻的手感接触,近在咫尺的目光对接,我对他说:“那,就继续唱思凡吧。”

    他“哈”了一声,似乎很满意我点的曲儿,然后对着我很小声的唱:“小尼姑年方二八,正青春被师傅削去了头发。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

    我听着,然后皱眉。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

    我终于怒了,继续用那手指头戳他脸:“怎么好好的不唱了!”

    这家伙居然清咳了一声,很好意思的说:“那啥,阿啊,我没跟你说我只会唱这一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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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终究忍住了。

    忍住了没揍他。

    可我已经懒得跟这种没事儿就以逗弄我为乐的家伙呆在一个被窝里,刚拉了被子打算回到我的被窝,就被他拉住。背对着他没能看到他的表情,只是听他服软道:“莫气莫气,我唱霸王别姬好不好?”

    我闻言冷笑回他:“就你这声音还学人家屠大叔?”

    又道:“当虞姬还不错。”

    那家伙红了脸,恩,气的。

    我出了一口恶气,顿时神清气爽,恩,神清气爽啊神清气爽。于是也不回自己的被子去了,拉他躺平,睡觉。

    闭上眼前最后一眼,天色已亮,男人近在眼前,我想着夜间小巷中这男人模糊的模样,想,这也是个爷们啊。

    纯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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